2016年3月31日 星期四

唐太宗李衛公問對

《唐太宗李衛公問對》

唐太宗、李靖 著

購買《唐太宗李衛公問對》電子書

目錄:上卷、中卷、下卷。



〈卷上〉


  太宗曰:「高麗數侵新羅,朕遣使諭,不奉詔,將討之,如何?」
  靖曰:「探知蓋蘇文自恃知兵,謂中國無能討,故違命。臣請師三萬,擒之。」
  太宗曰:「兵少地遙,以何術臨之?」
  靖曰:「臣以正兵。」
  太宗曰:「平突厥時,用奇兵。今言正兵,何也?」
  靖曰:「諸葛亮七擒孟獲,無他道也,正兵而已矣。」
  太宗曰:「晉馬隆計涼州,亦是依八陳圖,作偏箱車。地廣,則用鹿角車營;路狹,則為木屋施於車上,且戰且前。信乎!正兵古人所重也。」
  靖曰:「臣討突厥,西行數千里,若非正兵,安能致遠?偏箱、鹿角,兵之大要,一則治力,一則前拒,一則束部伍,三者迭相為用,斯馬隆所得古法深矣!」

  太宗曰:「朕破宋老生,初交鋒,義師少却。朕親以鐵騎自南原馳下,橫突之。老生兵斷後,大潰,遂擒之。此正兵乎?奇兵乎?」
  靖曰:「陛下天縱聖武,非學而能。臣案兵法,自黃帝以來,先正而後奇,先仁義而後權譎。且霍邑之戰,師以義舉者,正也;建成墜馬,右軍少却者,奇也。」
  太宗曰:「彼時少却,幾敗大事,曷謂奇邪?」
  靖曰:「凡兵以前向為正,後却為奇。且右軍不却,則老生安致之來哉?法曰:『利而誘之,亂而取之。』老生不知兵,恃勇急進,不意斷後,見擒於陛下。此所謂以奇為正也。」
  太宗曰:「霍去病暗與孫、吳合,誠有是夫?當右軍之却也,高祖失色;及朕奮擊,反為我利,孫、吳暗合,卿實知言。」
  太宗曰:「凡兵却,皆可謂之奇乎?」
  靖曰:「不然。夫兵却:旗參差而不齊,鼓大小而不應,令喧嚻而不一,此真敗却也,非奇也;若旗齊鼓應,號令如一,紛紛紜紜,雖退走,非敗也,必有奇也。法曰:『佯北勿追。』又曰:『能而示之不能。』皆奇之謂也。」
  太宗曰:「霍邑之戰,右軍少却,其天乎?老生被擒,其人乎?」
  靖曰:「若非正兵變為奇,奇兵變為正,則安能勝哉?故善用兵者,奇正在人而已。變而神之,所以推乎天也。」太宗俛首。

  太宗曰:「奇正素分之歟?臨時制之歟?」
  靖曰:「案曹公《新書》曰:『己二而敵一,則一術為正,一術為奇;己五而敵一,則三術為正,二術為奇。』此言大略爾。唯孫武云:『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奇正相生,如循環之無端,孰能窮之?』斯得之矣。安有素分之邪?若士卒未習吾法,偏裨未熟吾令,則必為之二術。教戰時,各認旗鼓,迭相分合,故曰:分合為變,此教戰之術爾。教閱既成,眾知吾法,然後如驅羣羊,由將所指,孰分奇正之別哉?孫武所謂『形人而我無形』,此乃奇正之極致。是以,素分者,教閱也;臨時制變者,不可勝窮也。」
  太宗曰:「深乎!深乎!曹公必知之矣!但《新書》所以授諸將而已,非奇正本法。」

  太宗曰:「曹公云:『奇兵旁擊。』,卿謂若何?」
  靖曰:「臣案曹公註《孫子》曰:『先出合戰為正,後出為奇。』此與旁擊之拘異焉。臣愚謂大眾所合為正,將所自出為奇,烏有先後旁擊之拘哉?」
  太宗曰:「吾之正,使敵視以為奇;吾之奇,使敵視以為正。斯所謂『形人』者歟?以奇為正,以正為奇,變化莫測。斯所謂『無形』者歟?」
  靖再拜曰:「陛下神聖,迥出古人,非臣所及。」

  太宗曰:「分合為變者,奇正安在?」
  靖曰:「善用兵者,無不正,無不奇,使敵莫測。故正亦勝,奇亦勝。三軍之士,止知其勝,莫知其所以勝,非變而能通,安能至是哉?分合所出,唯孫武能之,吳起而下,莫可及焉。」
  太宗曰:「吳術若何?」
  靖曰:「臣請略言之。魏武侯問吳起兩軍相向,起曰:『使賤而勇者前擊,鋒始交而北,北而勿罰。觀敵進取,一坐一起,奔北不追,則敵有謀矣;若悉眾追北,行止縱橫,此敵人不才,擊之勿疑。』臣謂吳術大率多此類,非孫武所謂以正合也。」

  太宗曰:「卿舅韓擒虎,嘗言卿可與論孫、吳,亦奇正之謂乎?」
  靖曰:「擒虎安知奇正之極,但以奇為奇,以正為正爾!曾未知奇正相變,循環無窮者也。」
  太宗曰:「古人臨陳出奇,攻人不意,斯亦相變之法乎?」
  靖曰:「前代戰鬬,多是以小術而勝無術,以片善而勝無善,斯安足以論兵法也!若謝玄之破苻堅,非謝玄之善也,蓋苻堅之不善也。」
  太宗顧侍臣,檢〈謝玄傳〉,閱之,曰:「苻堅甚處是不善?」
  靖曰:「臣觀《苻堅載記》曰:『秦諸軍皆潰敗,唯慕容垂一軍獨全。堅以千餘騎赴之,垂子寶勸垂殺堅,不果。』此有以見秦軍之亂,慕容垂獨全,蓋堅為垂所陷明矣!夫為人所陷而欲勝敵,不亦難乎?臣固曰:無術焉,苻堅之類是也。」
  太宗曰:「《孫子》謂:『多筭勝少筭』,有以知少筭勝無筭。凡事皆然。」

  太宗曰:「黃帝兵法,世傳《握奇文》,或謂為《握機文》,何謂也?」
  靖曰:「奇音機,故或傳為機,其義則一。考其詞云:『四為正,四為奇,餘奇為握機。』奇,餘零也,因此音機。臣愚謂兵無不是機,安在乎握而言也?當為餘奇則是。夫正兵受之於君,奇兵將所自出。法曰:『令素行以教其民者,則民服。』此受之於君者也。又曰:『兵不豫言,君命有所不受。』此將所自出者也。凡將,正而無奇,則守將也;奇而無正,則鬬將也;奇正皆得,國之輔也。是故,握機、握奇,本無二法,在學者兼通而已。」

  太宗曰:「陳數有九,中心零者,大將握之。四面八向,皆取準焉。陳間容陳,隊間容隊。以前為後,以後為前。進無速奔,退無遽走。四頭八尾,觸處為首,敵衝其中,兩頭皆救。數起於五,而終於八,此何謂也?」
  靖曰:「諸葛亮以石縱橫,布為八行,方陳之法即此圖也。臣嘗教閱,必先此陳。世所傳《握機文》,蓋得其粗也。」

  太宗曰:「天地風雲,龍虎鳥蛇,斯八陳何義也?」
  靖曰:「傳之者,誤也。古人祕藏此法,故詭設八名爾。八陳本一也,分為八焉。若天地者,本乎旗號;風雲者,本乎旛名;龍虎鳥蛇者,本乎隊伍之別。後世誤傳,詭設物象,何止八而已乎?」
  太宗曰:「數起於五,而終於八,則非設象,實古制也。卿試陳之。」
  靖曰:「臣案黃帝始立丘井之法,因以制兵,故井分四道,八家處之,其形井字,開方九焉。五為陳法,四為間地,此所謂起於五也。虛其中,大將居之,環其四面,諸部連繞,此所謂終於八也。及乎變化制敵,則『紛紛紜紜,鬬亂而法不亂;渾渾沌沌,形圓而勢不散』,此所謂散而成八,復而為一者也。」
  太宗曰:「深乎!黃帝之制兵也。後世雖有天智神略,莫能出其鬪閾,降此,孰有繼之者乎?」
  靖曰:「周之始興,則太公實繕其法。始於岐都,以建井畝;戎車三百輛,虎賁三百人,以立軍制;六步七步,六伐七伐,以教戰法。陳師牧野,太公以百夫致師,以成武功,以四萬五千人,勝紂七十萬眾。周《司馬法》,本太公者也。太公既沒,齊人得其遺法。至桓公霸天下,任管仲,復修太公法,謂之節制之師,諸侯畢服。」
  太宗曰:「儒者多言管仲霸臣而已,殊不知兵法乃本於王制也。諸葛亮王佐之才,自比管、樂,以此知管仲亦王佐也。但周衰時,王不能用,故假齊興師爾。」
  靖再拜曰:「陛下神聖,知人如此。老臣雖死,無媿昔賢也。臣請言管仲制齊之法:三分齊國以為三軍。五家為軌,故五人為伍;十軌無里,故五十人為小戎;四里為連,故二百人為卒;十連為鄉,故二千人為旅;五鄉一帥,故萬人為軍。亦由《司馬法》:『一帥五旅,一旅五卒』之義焉。其實皆得太公之遺法。」

  太宗曰:「《司馬法》,人言穰苴所述,是歟?否也?」
  靖曰:「案〈史記.穰苴傳〉,齊景公時,穰苴善用兵,敗燕、晉之師,景公尊為司馬之官,由是稱為司馬穰苴,子孫號司馬氏。至齊威王,追論古司馬法,又述穰苴所學,遂有《司馬穰苴書》數十篇。今世所傳兵家者流,又分權謀、形勢、陰陽、技巧四種,皆出司馬法也。」
  太宗曰:「漢張良、韓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刪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今失其傳,何也?」
  靖曰:「張良所學,太公《六韜》、《三略》是也;韓信所學,穰苴、孫武是也。然大體不出三門、四種而已。」
  太宗曰:「何謂三門?」
  靖曰:「臣案太公《謀》八十一篇,所謂陰謀不可以言窮;太公《言》七十一篇,不可以兵窮;太公《兵》八十五篇,不可以財窮。此三門也。」
  太宗曰:「何謂四種?」
  靖曰:「漢任宏所論是也。凡兵家流,權謀為一種,形勢為一種,及陰陽、技巧二種,此四種也。」

  太宗曰:「《司馬法》首序蒐狩,何也?」
  靖曰:「順其時,而要之以神,重其事也。周禮最為大政,成有岐陽之蒐,康有酆宮之朝,穆有塗山之會,此天子之事也。及周衰,齊桓有昭陵之師,晉文有踐土之盟,此諸侯奉行天子之事也。其實用九伐之法,以威不恪,假之以朝會,因之以巡狩,訓之以甲兵;言無事兵不妄舉,必於農隙,不忘武備也。故首序蒐狩,不其深乎?」

  太宗曰:「《春秋》楚子二廣之法云:『百官象物而動,軍政不戒而備。』此亦得周制與?」
  靖曰:「案左氏說:楚子乘廣三十乘,廣有一卒,卒偏之兩。軍行,右轅,以轅為法,故挾轅而戰,皆周制也。臣謂百人曰卒,五十人曰兩,此是每車一乘,用士百五十人,比周制差多爾。周一乘,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為一甲,凡三甲,共七十五人。楚,山澤之國,車少而人多,分為三隊,則與周制同矣。」

  太宗曰:「春秋荀吳伐狄,毀車為行,亦正兵歟?奇兵歟?」
  靖曰:「荀吳用車法爾,雖舍車而法在其中焉。一為左角,一為右角,一為前拒,分為三隊,此一乘法也,千萬乘皆然。臣案曹公《新書》云:『攻車七十五人,前拒一隊,左右角二隊;守車一隊,炊子十人,守裝五人,廄養五人,樵汲五人,共二十五人。攻守二乘,凡百人。興兵十萬,用車千乘,輕重二千。』此大率孫、吳之舊法也。又觀漢魏之間軍制:五車為隊,僕射一人;十車為師,率長一人;凡車千乘,將吏二人。多多倣此。臣以今法參用之,則跳盪,騎兵也;戰鋒隊,步騎相半也;駐隊,兼車乘而出也。臣西討突厥,越險數千里,此制未嘗敢易。蓋古法節制,信可重焉。」

  太宗幸靈州,迴,召靖賜坐,曰:「朕命道宗及阿史那社尒等討薛延陁,而鐵勒諸部乞置漢官,朕皆從其請。延陁西走,恐為後患,故遣李勣討之。今荒方悉平,然諸部蕃漢雜處,以何道經久,使得兩全安之?」
  靖曰:「陛下勑自突厥至回紇部落,凡置驛六十六處,以通斥候,斯已得策矣。然臣愚以謂漢戍宜自為一法,蕃落宜自為一法,教習各異,勿使混同。或遇寇至,則密勑主將,臨時變號易服,出奇擊之。」
  太宗曰:「何道也?」
  靖曰:「此所謂『多方以誤之』之術也。蕃而示之漢,漢而示之蕃,彼不知蕃漢之別,則莫能測我攻守之計矣。善用兵者,先為不可測,則敵乖其所之也。」
  太宗曰:「正合朕意。卿可密教邊將,只以此蕃漢,便見奇正之法矣。」
  靖再拜曰:「聖慮天縱,聞一知十,臣安能極其說哉!」

  太宗曰:「諸葛亮言:『有制之兵,無能之將,不可敗也;無制之兵,有能之將,不可勝也。』朕疑此談非極致之論。」
  靖曰:「武侯有所激云爾。臣案《孫子》曰:『教道不明,吏卒無常,陳兵縱橫,曰亂。』自古亂軍引勝,不可勝紀。夫教道不明者,言教閱無古法也;吏卒無常者,言將臣權任無久職也;亂軍引勝者,言己自潰敗,非敵勝之也。是以武侯言:兵卒有制,雖庸將未敗;若兵卒自亂,雖賢將危之,又何疑焉?」
  太宗曰:「教閱之法,信不可忽。」
  靖曰:「教得其道,則士樂為用;教不得法,雖朝督暮責,無益於事矣。臣所以區區古制,皆纂以圖者,庶乎成有制之兵也。」
  太宗曰:「卿為我擇古陳法,悉圖以上。」

  太宗曰:「蕃兵唯勁馬奔衝,此奇兵歟?漢兵唯強弩犄角,此正兵歟?」
  靖曰:「案《孫子》云:『善用兵者,求之於勢,不貴於人,故能擇人而任勢。』夫所謂擇人者,各隨蕃漢所長而戰也。蕃長於馬,馬利乎速鬬;漢長於弩,弩利乎緩戰。此自然各任其勢也,然非奇正所分。臣前曾部蕃漢必變號易服者,奇正相生之法也。馬亦有正,弩亦有奇,何常之有哉?」
  太宗曰:「卿更細言其術。」
  靖曰:「先形之,使敵從之,是其術也。」
  太宗曰:「朕悟之矣。《孫子》曰:『形兵之極,至於無形。』又曰:『因形以措勝於眾,眾不能知。』其此之謂乎!」
  靖再拜曰:「深乎!陛下聖慮,已思過半矣。」

  太宗曰:「近契丹、奚皆內屬,置松漠、饒樂二都督,統於安北都護,朕用薛萬徹,如何?」
  靖曰:「萬徹不如阿史那社尒及執失思力、契苾何力,此皆蕃臣之知兵者也。因常與之言松漠、饒樂山川道路,蕃情逆順,遠至于西域部落十數種,歷歷可信。臣教之以陳法,無不點頭服義。望陛下任之勿疑。若萬徹,則勇而無謀,難以獨任。」
  太宗笑曰:「蕃人皆為卿役使。古人云:『以蠻夷攻蠻夷,中國之勢也。』卿得之矣。」

〈卷中〉


  太宗曰:「朕觀諸兵書,無出孫武;孫武十三篇,無出虛實。夫用兵,識虛實之勢,則無不勝焉。今諸將中,但能言『背實擊虛』。及其臨敵,則鮮識虛實者。蓋不能致人,而反為敵所致故也。如何?卿悉為諸將言其要。」
  靖曰:「先教之以奇正相變之術,然後語之以虛實之形,可也。諸將多不知以奇為正,以正為奇,且安識虛是實,實是虛哉!」
  太宗曰:「『策之而知得失之計,作之而知動靜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餘不足之處。』,此則奇正在我,虛實在敵歟?」
  靖曰:「奇正者,所以致敵之虛實也。敵實則我必以正,敵虛則我必為奇。苟將不知奇正,則雖知敵虛實,安能致之哉?臣奉詔,但教諸將以奇正,然後虛實自知焉。」
  太宗曰:「以奇為正者,敵意其奇,則吾正擊之;以正為奇者,敵意其正,則吾奇擊之。使敵勢常虛,我勢常實。當以此法授諸將,使易曉爾。」
  靖曰:「千章萬句,不出乎『致人而不致於人』而已。臣當以此教諸將。」

  太宗曰:「朕置瑤池都督,以隸安西都護,蕃漢之兵,如何處置?」
  靖曰:「天之生人,本無蕃漢之別。然地遠荒漠,必以射獵而生,由此常習戰鬬。若我恩信撫之,衣食周之,則皆漢人矣。陛下置此都護,臣請收漢戍卒,處之內地,減省糧饋。兵家所謂『治力之法』也。但擇漢吏有熟蕃情者,散守堡障,此足以經久。或遇有警,則虞卒出焉。」

  太宗曰:「《孫子》所言『治力』,何如?」
  靖曰:「『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飢』,此略言其槩爾。善用兵者,推此三義而有六焉;以誘待來,以靜待躁,以重待輕,以嚴待懈,以治待亂,以守待攻。反是,則力有弗逮。非治之之術,安能臨兵哉?」
  太宗曰:「今人習《孫子》者,但誦空文,鮮克推廣其義。治力之法,宜偏告諸將。」

  太宗曰:「舊將老卒,凋零殆盡,諸軍新置,不經陳敵。今教以何道為要?」
  靖曰:「臣常教士,分為三等:必先結伍法,伍法既成,授之軍校,此一等也。軍校之法,以一為十,以十為百,此一等也。授之裨將,裨將乃總諸校之隊,聚為陳圖,此一等也。大將軍察此三等之教,於是大閱,稽考制度,分別奇正,誓眾行罰。陛下臨高觀之,無施不可。」

  太宗曰:「伍法有數家,孰者為要?」
  靖曰:「臣案《春秋》左氏傳云:『先偏後伍。』,又《司馬法》曰:『五人為伍。』,《尉繚子》有〈束武令〉,漢制有尺籍伍符;後世符籍,以紙為之,於是失其制矣。臣酌其法,自五人而變為二十五人,自二十五人而變為七十五人,此則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之制也。舍車用騎,則二十五人當八馬,此則五兵五當之制也。是則諸家兵法,唯伍法為要。小列之五人,大列之二十五人,參列之七十五人,又五參其數,得三百七十五人。三百人為正,六十人為奇,此則百五十人分為二正,而三十人分為二奇,蓋左右等也。穰苴所謂『五人為伍,十伍為隊』,至今因之,此其要也。」

  太宗曰:「朕與李勣論兵,多同卿說,但勣不究出處爾,卿所制六花陳法,出何術乎?」
  靖曰:「臣所本諸葛亮八陳法也。大陳包小陳,大營包小營,隅落鉤連,曲折相對,古制如此,臣為圖因之,故外畫之方,內環之圓,是成六花,俗所號爾。」
  太宗曰:「內圓外方,何謂也?」
  靖曰:「方生於正,圓生於奇。方所以矩其步,圓所以綴其旋。是以,步數定於地,行綴應乎天。步定綴齊,則變化不亂。八陳為六,武侯之舊法焉。」
  太宗曰:「畫方以見步,點圓以見兵。步教足法,兵教手法,手足便利,思過半乎?」
  靖曰:「吳起云:『絕而不離,却而不散。』此步法也。教士猶布棊於盤,若無畫路,棊安用之?孫武曰:『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生稱,稱生勝。勝兵若以鎰稱銖,敗兵若以銖稱鎰。』皆起於度量方國也。」
  太宗曰:「深乎!孫武之言。不度地之遠近,形之廣狹,則何以制其節乎?」
  靖曰:「庸將罕能知其節者也。『善戰者,其勢險,其節短;勢加彍弩,節如發機。』,臣修其術:凡立隊,相去各十步;駐隊,去前隊二十步;每隔一隊,立一戰隊。前進以五十步為節,角一聲,諸隊皆散立,不過十步之內。至第四角聲,籠槍跪坐。於是鼓之,三呼三擊,三十步至五十步,以制敵之變。馬軍從背出,亦五十步臨時節止。前正後奇,觀敵如何。再鼓之,則前奇後正,復邀敵來,伺隙擣虛。此六花大率皆然也。」

  太宗曰:「曹公《新書》云:『作陳對敵,必先立表,引兵就表而陳。一部受敵,餘部不進救者,斬。』,此何術乎?」
  靖曰:「臨敵立表,非也。此但教戰時法爾。古人善用兵者,教正不教奇,驅眾若驅羣羊,與之進,與之退,不知所之也。曹公驕而好勝,當時,諸將奉《新書》者,莫敢攻其短。且臨敵立表,無乃晚乎?臣竊觀陛下所製破陳樂舞,前出四表,後綴八旛,左右折旋,趨步金鼓,各有其節,此即八陳圖,四頭八尾之制也。人間但見樂舞之盛,豈有知軍容如斯焉?」
  太宗曰:「昔漢高帝定天下,歌云:『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蓋兵法可以意授,不可語傳。朕為破陳樂舞,唯卿已曉其表矣,後世其知我不苟作也。」
  太宗曰:「方色五旗為正乎?旛麾折衝為奇乎?分合為變,其隊數曷為得宜?」
  靖曰:「臣參用古法,凡三隊合,則旗相倚而不交;五隊合,則兩旗交;十隊合,則五旗交。吹角,開五交之旗,則一復散而為十;開二交之旗,則一復散而為五;開相倚不交之旗,則一復散而為三。兵散則以合為奇,合則以散為奇。三令五申,三散三合,然復歸於正,四頭八尾,乃可教焉,此隊法所宜也。」太宗稱善。

  太宗曰:「曹公有『戰騎、陷騎、遊騎』,今馬軍何等比乎?」
  靖曰:「臣案《新書》云:『戰騎居前,陷騎居中,遊騎居後。如此,則是各立名號,分為三類爾。大抵騎隊八馬當車徒二十四人,二十四騎當車徒七十二人,此古制也。車徒常教以正,騎隊常教以奇。』據曹公,前後及中,分為三覆,不言兩廂,舉一端言也。後人不曉三覆之義,則戰騎必前於陷騎、遊騎,如何使用?臣熟用此法,回軍轉陳,則遊騎當前、戰騎當後、陷騎臨變而分,皆曹公之術也。」
  太宗笑曰:「多少人為曹公所惑。」

  太宗曰:「車、步、騎三者,一法也。其用在人乎?」
  靖曰:「臣案《春秋》『魚麗陳』,先偏後伍,此則車步無騎,謂之左右拒,言拒禦而已,非取出奇勝也。晉荀吳伐狄,舍車為行,此則騎多為便,唯務奇勝,非拒禦而已。臣均其術,凡一馬當三人,車步稱之,混為一法,用之在人。敵安知吾車果何出?騎果何來?徒果何從哉?或潛九地,或動九天,其知如神,惟陛下有焉,臣何足以知之?」

  太宗曰:「太公書云:『地方六百步或六十步,表十二辰。』其術如何?」
  靖曰:「畫地方一千二百步,開方之形也。每部占地二十步之方,橫以五步立一人,縱以四步立一人,凡二千五百人,分五方,空地四處,所謂陳間容陳者也。武王伐紂,虎賁各掌三千人,每陳六千人,共三萬之眾,此太公畫地之法也。」

  太宗曰:「卿六花陳畫地幾何?」
  靖曰:「大閱:地方千二百步者,其義六陳,各占地四百步,分為東西兩廂,空地一千二百步為教戰之所。臣嘗教士三萬,每陳五千人,以其一為營法,五為方、圓、曲、直、銳之形,每陳五變,凡二十五變而止。」

  太宗曰:「五行陳如何?」
  靖曰:「本因五方色立此名,方、圓、曲、直、銳,實因地形使然。凡軍不素習此五者,安可以臨敵乎?兵,詭道也,故強名五行焉。文之以術數相生相克之義,其實兵形象水,因地制流,此其旨也。」

  太宗曰:「李勣言:『牝牡、方圓,伏兵法。』,古有是否?」
  靖曰:「牝牡之法,出於俗傳,其實陰陽二義而已。臣案范蠡云:『後則用陰,先則用陽。盡敵陽節,盈吾陰節而奪之。』,此兵家陰陽之妙也。范蠡又云:『設右為牝,益左為牡,早晏以順天道。』,此則左右、早晏臨時不同,在乎奇正之變者也。左右者,人之陰陽;早晏者,天之陰陽;奇正者,天人相變之陰陽。若執而不變,則陰陽俱廢,如何?守牝牡之形而已。故形之者,以奇示敵,非吾正也;勝之者,以正擊敵,非吾奇也。此謂奇正相變。兵伏者,不止山谷草木,伏藏所以為伏也;其正如山,其奇如雷,敵雖對面,莫測吾奇正所在。至此,夫何形之有焉?」

  太宗曰:「四獸之陳,又以商、羽、徵、角象之,何道也?」
  靖曰:「詭道也。」
  太宗曰:「可廢乎?」
  靖曰:「存之所以能廢之也。若廢而不用,詭愈甚焉。」
  太宗曰:「何謂也?」
  靖曰:「假之以四獸之陳,及天地風雲之號,又加商金、羽水、徵火、角木之配,此皆兵家自古詭道。存之,則餘詭不復增矣;廢之,則使貪使愚之術,從何而施哉!」
  太宗良久曰:「卿宜祕之,無泄於外。」

  太宗曰:「嚴刑峻法,使人畏我而不畏敵,朕甚惑之。昔光武以孤軍當王莽百萬之眾,非有刑法臨之。此何由乎?」
  靖曰:「兵家勝敗,情狀萬殊,不可以一事推也。如陳勝、吳廣敗秦師,豈勝、廣刑法能加於秦乎?光武之起,蓋順人心之怨莽也,況又王尋、王邑不曉兵法,徒誇兵眾,所以自敗。臣案《孫子》曰:『卒未親附而罰之,則不服;已親附而罰不行,則不可用。』此言凡將,先有愛結於士,然後可以嚴刑也。若愛未加,而獨用峻法,鮮克濟焉。」
  太宗曰:「《尚書》云:『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功。』,何謂也?」
  靖曰:「愛設於先,威設於後,不可反是也;若威加於前,愛救於後,無益於事矣。《尚書》所以慎戒其終,非所以作謀於始也。故《孫子》之法,萬代不刊。」

  太宗曰:「卿平蕭銑,諸將皆欲籍偽臣家,以賞士卒,獨卿不從,以謂蒯通不戮於漢,既而江漢歸順。朕由是思古人有言曰:『文能附眾,武能威敵。』其卿之謂乎?」
  靖曰:「漢光武平赤眉,入賊營中,案行,賊曰:『蕭王推赤心於人腹中。』此蓋先料人情本非為惡,豈不豫慮哉?臣頃討突厥,總蕃漢之眾,出塞千里,未嘗戮一揚干,斬一莊賈,亦推赤誠、存至公而已矣。陛下過聽,擢臣以不次之位。若於文武,則何敢當?」

  太宗曰:「昔唐儉使突厥,卿因擊而敗之。人言卿以儉為死間,朕至今疑焉。如何?」
  靖再拜曰:「臣與儉比肩事主,料儉說必不能柔服,故臣因縱兵擊之,所以去大惡,不顧小義也。人謂以儉為死間,非臣之心。案《孫子》〈用間〉,最為下策。臣嘗著論其末云: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或用間以成功,或憑間以傾敗。若束髮事君,當朝正色,忠以盡節,信以竭誠,雖有善間,安可用乎?唐儉小義,陛下何疑!」
  太宗曰:「誠哉!『非仁義不能使間』,此豈纖人所為乎?周公大義滅親,況一使人乎?灼無疑矣!」
  太宗曰:「兵,貴為主,不貴為客;貴速,不貴久。何也?」
  靖曰:「兵,不得已而用之,安在為客且久哉?《孫子》曰:『遠輸則百姓貧。』此為客之獘也。又曰:『役不再籍,糧不三載。』此不可久之驗也。臣校量主客之勢,則有變客為主,變主為客之術。」
  太宗曰:「何謂也?」
  靖曰:「『因糧於敵』,是變客為主也;『飽能飢之,佚能勞之』,是變主為客也。故兵不拘主客遲速,唯發必中節,所以為宜。」
  太宗曰:「古人有諸?」
  靖曰:「昔越伐吳,以左右二軍鳴鼓而進,吳分兵禦之。越以中軍潛涉,不鼓,襲敗吳師,此變客為主之驗也。石勒與姬澹戰,澹兵遠來,勒遣孔萇為前鋒,逆擊澹軍,孔萇退而澹來追,勒以伏兵夾擊之,澹軍大敗,此變勞為佚之驗也。古人如此者多。」

  太宗曰:「鐵蒺蔾、行馬,太公所制。是乎?」
  靖曰:「有之,然拒敵而已。兵貴致人,非欲拒之也。太公《六韜》言守禦之具爾,非攻戰所施也。」

〈卷下〉


  太宗曰:「太公云:『以步兵與車騎戰者,必依丘墓、險阻。』,又《孫子》云:『天隙之地,丘墓、故城,兵不可處。』,如何?」
  靖曰:「用眾在乎心一,心一在乎禁祥去疑。儻主將有所疑忌,則羣情搖;羣情搖,則敵乘釁而至矣。故安營據地,便乎人事而已。若澗、井、陷、隙之地,及如牢羅之處,人事不便者也。故兵家引而避之,防敵乘我。丘墓故城,非絕險處,我得之為利,豈宜反去之乎?太公所說,兵之至要也。」
  太宗曰:「朕思凶器無甚於兵者,行兵苟便於人事,豈以避忌為疑?今後,諸將有以陰陽拘忌、失於事宜者,卿當丁寧誡之。」
  靖再拜謝曰:「臣按《尉繚子》云:『黃帝以德守之,以刑伐之,是謂刑德。非天官、時日之謂也。』,然詭道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後世庸將,泥於術數,是以多敗,不可不誡也。陛下聖訓,臣即宣告諸將。」

  太宗曰:「兵有分有聚,各貴適宜。前代事迹,孰為善此者?」
  靖曰:「苻堅總百萬之眾,而敗於淝水,此兵能合而不能分之所致也。吳漢討公孫述,與副將劉尚分屯,相去二十里,述來攻漢,尚出合擊,大破之,此兵分而能合之所致也。太公云:『分不分,為縻軍;聚不聚,為孤旅。』」
  太宗曰:「然。苻堅初得王猛,實知兵,遂取中原。及猛卒,堅果敗,此縻軍之謂乎?吳漢為光武所任,兵不遙制,故漢果平蜀,此不陷孤旅之謂乎?得失事迹,足為萬代鑑。」

  太宗曰:「朕觀千章萬句,不出乎『多方以誤之』一句而已。」
  靖良久曰:「誠如聖語。大凡用兵,若敵人不誤,則我師安能克哉?譬如奕棊,兩敵均焉,一著或失,竟莫能救。是古今勝敗,率由一誤而已,況多失者乎!」

  太宗曰:「攻守二事,其實一法歟?《孫子》言:『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即不言敵來攻我,我亦攻之;我若自守,敵亦守之。攻守兩齊,其術奈何?」
  靖曰:「前代似此相攻相守者,多矣。皆曰:『守則不足,攻則有餘。』便謂不足為弱,有餘為強,蓋不悟攻守之法也。臣案《孫子》云:『不可勝者,守也;可勝者,攻也。』謂敵未可勝,則我且自守;待敵可勝,則攻之爾;非以強弱為辭也。後人不曉其義,則當攻而守,當守而攻。二役既殊,故不能一其法。」
  太宗曰:「信乎!有餘不足,使後人惑其強弱。殊不知守之法,要在示敵以不足;攻之法,要在示敵以有餘也。示敵以不足,則敵必來攻,此是敵不知其所攻者也;示敵以有餘,則敵必自守,此是敵不知其所守者也。攻守一決,敵與我分為二事。若我事得,則敵事敗;敵事得,則我事敗。得失成敗,彼我之事分焉。攻守者,一而已矣;得一者,百戰百勝。故曰:『知彼知己,百戰不殆。』其知一之謂乎?」
  靖再拜曰:「深乎!聖人之法也。攻是守之機,守是攻之策,同歸乎勝而已矣。若攻不知守,守不知攻,不唯二其事,抑又二其官;雖口誦孫、吳,而心不思妙攻守兩齊之說,其孰能知其然哉?」

  太宗曰:「《司馬法》言:『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平,忘戰必危。』,此亦攻守一道乎?」
  靖曰:「有國有家者,曷嘗不講乎攻守也?夫攻者,不止攻其城、擊其陳而已,必有攻其心之術焉;守者,不止完其壁、堅其陳而已,必也守吾氣而有待焉。大而言之,為君之道;小而言之,為將之法。夫攻其心者,所謂知彼者也;守吾氣者,所謂知己者也。」
  太宗曰:「誠哉!朕常臨陳,先料敵之心與己之心孰審,然後彼可得而知焉;察敵之氣與己之氣孰治,然後我可得而知焉。是以知彼知己,兵家大要。今之將臣,雖未知彼,苟能知己,則安有失利者哉?」
  靖曰:「孫武所謂『先為不可勝』者,知己者也;『以待敵之可勝』者,知彼者也。又曰:『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臣斯須不敢失此誡。」

  太宗曰:「《孫子》言『三軍可奪氣』之法:『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如何?」
  靖曰:「夫含生稟血,鼓作鬬爭,雖死不省者,氣使然也。故用兵之法,必先察吾士眾,激吾勝氣,乃可以擊敵焉。吳起『四機』,以氣機為上,無他道也,能使人人自鬬,則其銳莫當。所謂朝氣銳者,非限時刻而言也;舉一日始末為喻也。凡三鼓,而敵不衰不竭,則安能必使之惰歸哉?蓋學者徒謂空文,而為敵所誘。苟悟奪之之理,則兵可任矣。」

  太宗曰:「卿嘗言李勣能兵法,久可用否?然非朕控御,則不可用也。他日太子治,若何御之?」
  靖曰:「為陛下計,莫若黜勣,令太子復用之,則必感恩圖報,於理何損乎?」
  太宗曰:「善!朕無疑矣。」

  太宗曰:「李勣若與長孫無忌共掌國政,他日如何?」
  靖曰:「勣忠義,臣可保任也。無忌佐命大功,陛下以肺腑之親,委之輔相;然外貌下士,內實嫉賢。故尉遲敬德,面折其短,遂引退焉;侯君集恨其忘舊,因以犯逆,皆無忌致其然也。陛下詢及臣,臣不敢避其說。」
  太宗曰:「勿泄也,朕徐思其處置。」

  太宗曰:「漢高祖能將將,其後韓、彭見誅,蕭何下獄,何故如此?」
  靖曰:「臣觀劉、項,皆非將將之君。當秦之亡也,張良本為韓報仇。陳平、韓信皆怨楚不用,故假漢之勢,自為奮爾。至於蕭、曹、樊、灌,悉由亡命。高祖因之以得天下。設使六國之後復立,人人各懷其舊,則雖有能將將之才,豈為漢用哉?臣謂漢得天下,由張良借箸之謀,蕭何漕輓之功也。以此言之,韓、彭見誅,范增不用,其事同也。臣故謂劉、項皆非將將之君。」
  太宗曰:「光武中興,能保全功臣,不任以吏事,此則善於將將乎?」
  靖曰:「光武雖藉前構,易於成功,然莽勢不下於項籍,寇、鄧未越於蕭、張,獨能推赤心,用柔治,保全功臣,賢於高祖遠矣!以此論將將之道,臣謂光武得之。」

  太宗曰:「古者出師命將,齋三日,授之以鉞,曰:『從此至天,將軍制之。』又授之以斧,曰:『從此至地,將軍制之。』又推其轂,曰:『進退唯時。既行,軍中但聞將軍之令,不聞君命。』朕謂此禮久廢,今欲與卿定遣將之儀,如何?」
  靖曰:「臣竊謂聖人制作,致齋於廟者,所以假威於神也;授斧鉞又推其轂者,所以委寄以權也。今陛下每有出師,必與公卿議論,告廟而後遣,此則邀以神至矣;每有任將,必使之便宜從事,此則假以權重矣。何與於致齋推轂邪?盡合古禮,其義同焉,不須參定。」
  上曰:「善!」乃命近臣書此二事,為後世法。

  太宗曰:「陰陽術數,廢之可乎?」
  靖曰:「不可。兵者,詭道也。託之以陰陽術數,則使貪使愚,茲不可廢也。」
  太宗曰:「卿嘗言:『天官、時日,明將不法,闇將拘之。』,廢亦宜然!」
  靖曰:「昔紂以甲子日亡,武王以甲子日興;天官、時日,甲子一也。殷亂周治,興亡異焉。又宋武帝以徃亡日起兵,軍吏以為不可,帝曰:『我徃彼亡。』果克之。由此言之,可廢明矣。然而田單為燕所圍,單命一人為神,拜而祠之,神言:『燕可破。』,單於是以火牛出擊燕,大破之。此是兵家詭道,天官、時日亦猶此也。」
  太宗曰:「田單託神怪而破燕,太公焚蓍龜而滅紂。二事相反,何也?」
  靖曰:「其機一也,或逆而取之,或順而行之是也。昔太公佐武王,至牧野,遇雷雨,旗鼓毀折,散宜生欲卜吉而後行,此則因軍中疑懼,必假卜以問神焉。太公以為腐草枯骨無足問。且以臣伐君,豈可再乎?然觀散宜生發機於前,太公成機於後,逆順雖異,其理致則同。臣前所謂術數不可廢者,蓋存其機於未萌也。及其成功,在人事而已矣。」

  太宗曰:「當今將帥,唯李勣、道宗、薛萬徹。除道宗以親屬外,孰堪大用?」
  靖曰:「陛下嘗言勣、道宗用兵,不大勝亦不大敗;萬徹若不大勝即須大敗。臣愚思聖言,不求大勝亦不大敗者,節制之兵也;或大勝或大敗者,幸而成功者也。故孫武云:『善戰者,立於不敗之地,而不失敵之敗也。』,節制在我云爾。」

  太宗曰:「兩陳相臨,欲言不戰,安可得乎?」
  靖曰:「昔晉師伐秦,交綏而退。《司馬法》曰:『逐奔不遠,縱綏不及。』臣謂綏者,御轡之索也。我兵既有節制,彼敵亦正行伍,豈敢輕戰哉?故有出而交綏,退而不逐,各防其失敗者也。孫武云:『勿擊堂堂之陳,無邀正正之旗。』若兩陳體均勢等,苟一輕肆,為其所乘,則或大敗,理使然也。是故,兵有不戰、有必戰。夫不戰者在我,必戰者在敵。」
  太宗曰:「不戰在我,何謂也?」
  靖曰:「孫武云:『我不欲戰者,畫地而守之,敵不得與我戰者,乖其所之也。』敵有人焉,則交綏之間,未可圖也。故曰不戰在我。夫必戰在敵者,孫武云:『善動敵者,形之,敵必從之;予之,敵必取之。以利動之,以本待之。』。敵無人焉,則必來戰,吾得以乘而破之。故曰必戰者在敵。」

  太宗曰:「深乎!節制之兵。得其法則昌,失其法則亡。卿為纂述歷代善於節制者,具圖來上,朕當擇其精微,垂於後世。」
  靖曰:「臣前所進黃帝、太公二陳圖,并《司馬法》、諸葛亮奇正之法,此已精悉。歷代名將,用其一二,成功者亦眾矣。但史官鮮克知兵,不能紀其實迹焉。臣敢不奉詔,當纂述以聞。」

  太宗曰:「兵法,孰為最深?」
  靖曰:「臣常分為三等,使學者當漸而至焉。一曰道,二曰天地,三曰將法。夫道之說,至微至深;《易》所謂『聰明叡智,神武而不殺』者是也。夫天之說陰陽,地之說險易。善用兵者,能以陰奪陽,以險攻易;《孟子》所謂『天時地利』者是也。夫將法之說,在乎任人利器;《三略》所謂『得士者昌』、《管子》所謂『器必堅利』者是也。」
  太宗曰:「然!吾謂不戰而屈人之兵者,上也;百戰百勝者,中也;深溝高壘以自守者,下也。以是校量,孫武著書,三等皆具焉。」
  靖曰:「觀其文,迹其事,亦可差別矣。若張良、范蠡、孫武,脫然高引,不知所往,此非知道,安能爾乎?若樂毅、管仲、諸葛亮,戰必勝,守必固,此非察天時地利,安能爾乎?其次王猛之保秦,謝安之守晉,非任將擇材,繕完自固,安能爾乎?故習兵之學,必先繇下以及中,繇中以及上,則漸而深矣。不然,則垂空言,徒記誦,無足取也。」
  太宗曰:「道家忌三世為將者,不可妄傳也,亦不可不傳也。卿其慎之。」靖再拜出,盡傳其書與李勣。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