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9日 星期二

反廢死聖經

反廢死聖經


2015.6.2號,一篇臉書的垃圾廣告,刻意的出現在我的面前。因此,我決定寫作這本《反廢死聖經》,來徹底擊毀主張廢死者的謬論。目前只是初步收集了一些資料,論點還非常分散,還稱不上經典,但會逐漸的完善與系統化。這是粗稿,主要先把想到的記下來。等全書完成,一定會更專業與完善,包含盡量多的科學成分。
有遇到廢死謬論的讀者,可以把相關貼文貼到留言版,個人會擇時處理。多謝。

前言

廢除死刑(簡稱廢死)是當代社會(二十一世紀)裡權力凌駕智商的絕對暴力野蠻的行為、是絕對少數企圖藉由權力凌駕絕大多數的反文明行為、更是一種不講究邏輯與科學的謬論。是一種企圖藉由權力所掌握的權勢、資源來洗腦的反文明行徑。

廢死的起源

最簡單的介紹,請參見電影《以父之名》。或者維基百科等相關條目。

主張廢死的組織與勢力

「恢復死刑的構想,料將遭到人權組織、天主教會、甚至歐洲聯盟所反對。」(中央社:「菲準總統不寬貸性侵犯 斷命根處死刑」)

死刑有效嗎?

問一下自己,就知道有沒有效了。若要用歷史實例來說,商鞅就是經典的例子。如果要說當代與古代的差異很大,我很難理解歐美與台灣就沒有任何差異?

歐洲有人支持死刑嗎?

法國政黨領導人勒龐主張恢復死刑,前不久在選舉中大有斬獲。(參見維基百科:尚-馬利·勒龐
普維斯(曾為英國上議院議員的普維斯(Lord Purvis))表示,英國國會廢除死刑,之後即便國會議員曾有13次試圖恢復死刑,「但基於國會議員的良知,這些幾乎都沒通過」。(風傳媒:「民意都反對如何廢死」?英議員提供英國國會歷史經驗)
(其他新聞剪輯請見最下附錄)

死刑為什麼無效?或死刑為什麼無法杜絕「所有」殺人犯的產生?

這一點用古代的智者韓非子的話,可以獲得很好的解釋:
〈韓非子.內儲說上〉:
  公孫鞅之法也重輕罪。重罪者人之所難犯也,而小過者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無離其所難,此治之道。夫小過不生,大罪不至,是人無罪而亂不生也。
  一曰。公孫鞅曰:「行刑重其輕者,輕者不至,重者不來,是謂以刑去刑。」
  荊南之地、麗水之中生金,人多竊采金,采金之禁,得而輒辜磔於市,甚眾,壅離其水也,而人竊金不止。夫罪莫重辜磔於市,猶不止者,不必得也。故今有於此,曰:「予汝天下而殺汝身」,庸人不為也。夫有天下,大利也,猶不為者,知必死。故不必得也,則雖辜磔,竊金不止;知必死,則天下不為也。

解釋:楚國用死刑(辜磔於市)來嚇阻盜採金子的人,已經殺了很多人,卻還是無法完全阻止,為什麼?因為不一定會被抓到(不必得)。
今天臺灣的情況是,不一定會被抓到之後,即使抓到了也不一定會被判死,即使判死了也不一定會死。有了這三道關卡,死刑能發揮最大的效用嗎?而是誰設下了這三道關卡,或者說後面兩道關卡是誰設置的?不就是廢死聯盟以及信服聽從廢死主張的法官、律師嗎?然後呢?然後廢死聯盟再用這一點來說死刑無效、死刑無法有效嚇阻、死刑無法嚇阻!這是在幹什麼?更有甚者,曾經有一個法官為了「證明」「執行槍決」無法阻止死刑犯的產生,竟在槍決死刑犯的隔天「馬上」又判一個死刑犯(當然至今還沒死),試問,這不是遊戲什麼是遊戲?一個死刑犯從產生到被抓、到判刑只要一天嗎?是自己腦殘還是把人民當腦殘?


死刑怎麼樣達到最大遏阻效果?

這一點古代「實戰」經驗豐富的兵法家就有解答了,而且這些兵法家的解答並不只是針對重大刑罰,而是罰這件事。
〈司馬法.天子之義〉:

  古者,賢王明民之德,盡民之善,故無廢德,無簡民,賞無所生,罰無所試。有虞氏不賞不罰,而民可用,至德也;夏賞而不罰,至教也;殷罰而不賞,至威也;周以賞罰,德衰也。賞不踰時,欲民速得為善之利也;罰不遷列,欲民速睹為不善之害也。

白話解釋:古時候,賢明的君主,彰顯人民的德行,並使人民的善行得到發揮,所以既沒有廢棄的德行,也沒有怠惰的人民,因此賞賜沒有發生,刑罰沒有施用。有虞氏不賞不罰,而其人民可以使用,這是因為有著極致的德行。夏朝時只賞而不罰,這是因為有著極致的教化。商朝時只罰而不賞,這是因為有著極致的威嚴。周朝時賞罰并用,這是因為道德衰敗的緣故。執行賞賜不超過時限,這是為了讓人民迅速得到做善事的利益啊;執行刑罰不超過變換陣形的時間,這是為了讓人民迅速看到做壞事的害處啊!

執行懲罰的速度不夠快,就不能迅速的阻止壞事的持續發生與惡化。這是這條法則所要陳述的重點所在。死刑如果能被迅速執行,更多的人會因為沒有緩衝空間而不願冒險。

廢死論點:由於死刑無法遏阻所有的殺人案,因此無效,應該廢除!


我們用同樣的邏輯來推,由於刑罰無法阻止犯罪,因此刑罰無效,應該廢除。
由於刑法無法阻止所有經濟犯罪,因此刑法無效,應該廢除。
由於刑法無法阻止所有詐騙事件,因此刑法無效,應該廢除。
歸謬法,可以告訴我們這種邏輯的荒謬性!

廢死論點:那些廢除死刑的國家,犯罪率很低,因此證明死刑無效!

首先,我們得明白什麼叫做「犯罪率」,怎麼操控「犯罪率」,「犯罪率」與「死刑」的關係是什麼?那麼我們再來討論這句話,會比較「科學」。
犯罪率,根據維基百科:
犯罪率(亦稱刑案發生率)是衡量某一刑事案件發生頻率的指標,普遍是指每十萬人口刑事案件發生件數。
以犯罪率比較各個國家的社會現狀需要認真進行,因為各個國家的「刑法內容不一」。比如,「不同國家的法律對殺人的定義不一樣」,導致在計算及比較謀殺率時出現偏差。(維基百科)
以上我們看到了這種論點的瑕疵之一。其次廢除死刑的國家真的都犯罪率低?證據在哪?所有國家都統計過了?這些國家在廢除死刑之前的犯罪率比起廢除死刑之後的犯罪率差了多少?你很難看到這麼主張者提出一個像樣的、講究科學的證據。
歐洲曾經因為監獄容納不下更多的囚犯,於是修改法律把一些犯罪行為「除罪化」。這就是操縱犯罪率的一個簡單作法。
而這種論點最荒謬的地方在於,犯罪率是包含竊盜、殺人、性騷擾、強姦、貪汙、詐騙等等犯罪,而能被判決死刑的僅是其中非常少數的人,死刑並不是竊盜、性騷擾、強姦、貪汙、詐騙的處罰項目,試問死刑怎麼阻止這些不會被判死刑的犯罪?這種以偏概全的邏輯、虛假的文字遊戲居然也可以騙過這麼多高級知識分子,簡直令人無言!
以下是那些廢除死刑的國家這幾年的死亡數字,而其中挪威的殺人魔布雷維克不僅在2016年成公告贏挪威政府把他單獨監禁違反人權,更將在幾年後出獄。以下的數據通常是那些主張廢死或假裝客觀卻以部分表現比較好的年份的單年統計數據來誤導讀者的真廢死報導者所刻意避談的,這裡只是從國際新聞角度來看死亡人數,如果牽涉到實際的死亡人數,廢死聯盟的謊言便會被迅速戳破。英國13人、挪威77人、法國147人。當然廢死聯盟可以把法國的事件全部賴給其他國家,從而把這些死亡數字完全忽視。但如果就整個歐盟喪生的數字,以及被殺人犯再犯所殺的數字來看,即使非常驚人,個人也絕不訝異!(歡迎提供數據)

英國

英國連殺13人司機早在9個月前就警告要殺人
2010-06-0711:40:02 來源:國際線上專稿 編輯:陳慧清
  國際線上專稿:據英國《泰晤士報》7日報道,英國西坎布裏亞郡2日發生重大槍擊案,52歲的計程車司機伯德駕車橫衝直撞3個半小時,沿途向路人開槍,至少打死13人,25人受傷。有消息指出,伯德在9個月前曾發出警告,他將“帶上一把槍殺死所有人”,以發泄他對家人和朋友的長期積怨。伯德的屍體後來在布特鎮附近湖區的樹林中被發現,被認為是自殺身亡。(國際線上)
2016年02月13日:12歲就開始殺人 英國連環殺手終於認罪
英國47歲連環殺手、淫魔貝爾菲德(Levi Bellfield)2002年姦殺13歲女童米莉道勒(Milly Dowler),即使後來被定罪也一直否認涉案。直至上月,他突然認罪,更自爆涉及其他一連串暴力襲擊。警方懷疑他自1980年起牽涉多達20宗重罪,當中包括性侵及謀殺的懸案,將展開新一輪調查。2002年3月21日,只得13歲的米莉道勒放學回家途中失蹤,遺體半年後才被發現,貝爾菲德直到上月他才供認姦殺了道勒。2003年2月,貝爾菲德再大開殺戒,趁19歲少女麥克唐奈(Marsha McDonnell)落巴士回家時三次重擊她頭部,她最終傷重不治。2004年5月,貝爾菲爾德趁18歲少女希迪(Kate Sheedy)下巴士後用車輾過她,她大難不死。3個月後,22歲少女德拉格朗格(Amelie Delagrange)因下錯車而遇上「死神」,遭貝爾菲德重擊頭部致死。
此外,還有另外4名女子遭貝爾菲德以同樣手段襲擊。2008年,貝爾菲德才被判謀殺麥克唐奈及德拉格朗格、企圖謀殺希迪罪名成立,獲判終身監禁。2011年,他再被判謀殺道勒罪名成立,成為被判兩次終身監禁第一人。(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蘋果日報)

2015-01-13:運河6年撈61具屍 曼城可能出現連環殺手
位於英國西北的曼徹斯特(Manchester)可能出現連環殺手,因為過去6年間,英國警方在曼徹斯特的一條運河中,共打撈出61具屍體。(自由時報)


2016.5.22:「殺人犯夜闖英女王夫婦王宮」
  警方查驗身份後發現,亨尼西竟然「大有來頭」,20多年前因一起惡性殺人案被判處終身監禁,闖宮時正處於假釋期間。
  1992年6月19日,時年18歲的亨尼西在倫敦用鐵管打死了45歲的流浪漢凱文·丘薩克,後者當時正在一輛廢棄的汽車中睡覺。
  亨尼西用鐵管猛擊丘薩克的頭,力度之大,以至於頭部「被敲平」,全部骨頭骨折,假牙碎片甚至飛到了2米外。亨尼西仍不罷休,用腳猛踩丘薩克的身體,直到踩斷全部肋骨。……
  根據英國《每日電訊報》的統計,1982年以來,白金漢宮發生十多起侵入事件。最驚險的一次發生在1982年,英國人邁克爾·費根在大約一個月內兩次潛入白金漢宮宮殿內部並「參觀」,其中第二次竟然摸進了伊麗莎白二世的臥室,坐在床上,驚醒了女王。兩人「聊」了大約10分鐘,直到後者想抽一根煙,女王才按鈴叫來侍女。(文匯快訊)

2016年07月19日:「英男運動中心開槍,射死2女親屬」
英國林肯郡斯伯丁周二一處泳池畔發生槍案,2女子被擊斃。英國《獨立報》報導,當地時間上午9時,一名男子在運動中心游泳池邊持槍射死家族2名女性,隨後自殺,目前不清楚犯案動機,警方已排除他人涉案與恐怖攻擊可能。」(蘋果日報)

2016/07/27:「法國教堂殺神父案:兇手早被監控 犯案時手戴追蹤裝置」
法國北部諾曼地地區一間教堂,昨日闖入2名持刀者,挾持五名人質,包括一位神父、三名修女和兩名教徒。被挾持的86歲神父哈默爾(Jacques Hamel)遭到割喉,不幸喪命。警方封鎖現場與歹徒對峙,隨後進行攻堅,開槍擊斃兩名持刀歹徒。

2016.8.4:「【法廣RFI】倫敦精神異常少年砍死老婦傷5人」
英國倫敦周三晚當地時間22點30分左右發生持刀攻擊事件,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傷之後,倫敦市長周四發表聲明,敦促倫敦市民保持“鎮靜和警惕 ”。周四上午,這名19歲的嫌犯已被拘押在倫敦南部。他涉嫌殺害了一名60歲的婦女,砍傷了另外三名男子和兩名婦女。周四上午,仍有兩名傷者留醫觀查,他們的傷情未予披露。

挪威

2011年挪威爆炸和槍擊事件、烏托亞島大屠殺,是指2011年7月22日發生在挪威首都奧斯陸市的爆炸事件與數小時後發生在烏托亞島的槍擊事件。當地時間15時26分,位於奧斯陸市中心的挪威政府辦公大樓附近發生爆炸,挪威政府大樓、財政部大樓以及對面的《世界之路》報社在爆炸中受到破壞,造成8人死亡,30人受傷[9]。在炸彈爆炸發生2小時後,在位於奧斯陸以西約40公里處烏托亞島發生槍擊事件,一名裝扮成警察的槍手向在島上參加執政挪威工黨舉辦的青年團的人群射擊,打死69人[10],打傷66人,疑犯當場被捕。
  槍手是32歲的挪威人安德斯·貝林·布雷維克。當地警方證實兩起襲擊事件係安德斯一人所為,且與國際恐怖主義組織無關[11]。總共有77人死於該兩宗襲擊。
  本次襲擊事件是挪威二戰後遭受的最大規模襲擊,也是2004年馬德里連環爆炸案和2005年倫敦爆炸案後歐洲最嚴重的屠殺事件[12],深入其根本起因於對移民開放的左派當政多年,在移民政策上開放使得歐洲的穆斯林逐步增多而激化了保守派情緒。這也是首宗大型由極右派人士向左派支持者及同情人士發動的恐怖攻擊。(維基百科)

法國

2015年11月巴黎襲擊事件(法語:Attentats du 13 novembre 2015 en Île-de-France)是2015年11月13日與14日凌晨發生於法國巴黎及其北郊聖但尼的連續恐怖襲擊事件。襲擊事件共造成來自26個國家的127人當場遇難[2],3人到院後不治,80-99人重傷[7],368人受傷[8][9]。其中巴塔克蘭劇院的觀眾被恐怖分子挾持為人質,造成89人死亡[10]。另外案發當時有7名襲擊者拒捕並以炸彈自殺,法國政府隨後繼續開展追查幫凶的行動[11]。
  襲擊事件始於歐洲中部時間11月13日21時20分,3名自殺式炸彈襲擊者襲擊了位於聖但尼的法蘭西體育場附近,隨後巴黎的咖啡館、餐館及音樂場所發生自殺式炸彈襲擊和大規模槍擊[12]。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宣布對此事件負責[13][14],並稱這是為了報復法國在敘利亞和伊拉克對IS目標的空襲[15][16]。法國總統法蘭索瓦·歐蘭德稱這次襲擊系IS組織策劃於敘利亞、組織於比利時並與其法國同謀實施的戰爭行為[17][18][19][20]。
  為應對恐怖襲擊,歐蘭德宣布法國全國進入緊急狀態[18],並實施臨時邊境管控[21]。11月15日,法國對敘利亞境內的伊斯蘭國據點拉卡發動空襲,此為夏馬風行動史上最大的一次行動[22]。11月18日,恐怖襲擊主謀阿卜杜勒-哈米德·阿巴烏德與其他至少兩名嫌犯在警方的聖但尼突襲中死亡[23]。
  繼2015年1月造成17人死亡的法蘭西島襲擊事件後,法國一直處於高度戒備狀態[5]。11月的襲擊是法國自二戰以來最嚴重的恐怖襲擊事件[24][25],也是歐盟自2004年馬德里三一一連環爆炸案以來最嚴重的恐怖襲擊事件[26]。(維基百科)

2016.6.26:「治安不佳的法國馬賽又傳槍響,24日早上有2名男性遭俄製卡拉希尼柯夫(Kalashnikov)突擊步槍殺害,另1名14歲女孩身受重傷。
根據法新社報導,馬賽市警察局長努涅斯(Laurent Nunez)未透露遭殺害兩人身份,但說他們是在半夜於馬賽北區孔索拉特(Consolat)住宅區停車場遭到殺害,該名少女就在旁邊,也遭到槍擊受重傷。
馬賽為法國第三大城,但是治安向來不佳,持槍搶劫、尋仇等暴力犯罪經常發生。2016年來在這個海港城市已有6人遭槍擊喪生,大多是幫派分子所為。
1947年,俗稱AK-47的卡拉希尼柯夫突擊步槍問世後,因為價格便宜、保養方便,已變成從第三世界好戰分子、恐怖分子,以及幫派混混和毒品走私販子的最愛。」(NOWnews新聞)

2016.7.15:「法國尼斯14日晚發生卡車衝撞人群,疑似恐怖攻擊。……事件發生在尼斯主要景點之一的英國人散步道(Promenade des Anglais)上,一輛白色卡車衝撞觀賞國慶煙火的人群。到法國時間15日凌晨3時為止,統計至少80人死亡。」(中央社)

2016.8.15:「法國華人遭毆打致死 華社舉行哀悼儀式」
法國巴黎北郊華人社區周日(14日)舉行儀式,為一名華人被歹徒毆打死亡表示哀悼。
至少有500名華人及當地居民在法國巴黎北郊塞納-聖德尼省的歐貝赫維利耶市政府前舉行集會。他們還對當地頻繁發生華人遭襲擊事件而政府不作為表示抗議。因為法國目前處於緊急狀態下,一般而言示威活動是被禁止的。但這一活動得到省警察局許可。警方消息來源說,49歲的華人服裝設計師張朝林最近和一位朋友在路上遭到3名北非裔青年暴力打劫,頭部重傷被緊急送醫救治,昏迷5天後去世。(BBC中文)

德國

2016.5.10:「德慕尼黑小鎮車站砍殺 嫌喊"真主偉大"」
「德國慕尼黑附近的車站,10號清晨發生砍殺事件,一名疑似伊斯蘭狂熱份子、在車站持刀亂砍,目前至少造成1死3傷。砍殺意外、發生在德國當地時間10號清晨5點左右,一名男子在慕尼黑東邊小鎮--葛拉芬的火車站,以阿拉伯語、大喊真主最偉大,隨後持刀對等車的乘客亂砍,當場造成至少四人受傷,其中一人傷重不治,而這名男子遭到警方逮捕。」(公視新聞網)
2016.5.15:「中國女留學生 德慘遭連環殺手爆頭全裸棄屍」「德國東部城市德紹-羅斯勞(Dessau-Rosslau)警方證實,早前發現一具頭部重創的女屍,是周三晚外出跑步的中國留學生李洋潔。警方稱李的遺體被發現時赤裸,估計是遭到暴力擊打而死亡。當地警方懷疑是連環殺手所為。……當地電視台在報道中指出,李洋潔失蹤和發現女屍的案情和兩年前同一地區內發生的一起保加利亞女大學生遇害案極為相似。當時這位女學生也是在長跑的路上被人劫持實施性暴力後慘遭殺害。警方至今未能破案抓獲兇手。報道稱,從這兩宗案件的相似之處來看,很有可能是同一兇徒所為。(大陸中心/綜合報導)」(蘋果日報)
2016.6.02:
「德國去年百餘名兒童死於暴力:新的統計數字令人震驚,儘管這還不是最高紀錄。過去一年裡,德國有130名兒童死於暴力,平均每週就有3個。其中81%在死亡時不到6歲,有很多還是嬰幼兒。此外,還有52起暴力殺害未遂的案例。這是德國聯邦刑事局(BKA)週三公佈的刑事犯罪統計數據的一部分。……警方的案件記錄顯示,去年德國有16名兒童被謀殺,38名兒童受暴力攻擊致死,68個孩子死於疏忽誤傷,8人因人身傷害致死。死於暴力的兒童總數(130人)明顯高於2014年(108人)。但敏西介紹說,從中期發展來看,趨勢是逐漸減少的。迄今的最高紀錄是2006年,有202名兒童因暴力致死,2012年和2013年的數字也都超過150。」(德國之聲中文網)
2016.6.23:「德國39歲男護士尼爾斯(Niels H,化名)去年被法院裁定謀殺罪成立,他被人發現向兩名病人注射心臟藥物導致死亡,獲判終身監禁。由於該院加護病房的死亡人數每年都超過100人,其中有55%的病患都是由尼爾斯負責,許多家屬懷疑親人也是因他而死,警方繼續深入調查發現,遇害病人竟然高達33人
尼爾斯2005年因向兩名病人蓄意注射心臟藥物被法院定罪,2008年以意圖謀殺罪判刑7年半,沒想到服刑期間再於2014年查出3名受害者。這名恐怖護士曾於庭上自陳殺害的病患人數還有更多,犯案動機只是因為「工作無聊,享受救人時的快感」。檢控官認為,在犯人2002年至2005年任職其間,醫院的死亡人數和用藥量都不正常上升,懷疑受害人數可能高達上百人。調查人員最後在該護士曾任職醫院的99具遺體中,發現有33具的心臟有藥物殘留,將繼續調查另外一間曾任職醫院,找出是否還有更多受害者。」(ETtoday)
2016.6.24:「新手醫開刀「死亡護士」注射毒藥 150人心臟血液乾涸亡」
德國一名恐怖死亡護士,去年被法院判決蓄意為2位病人注射過量的心臟藥劑,導致死亡,屬謀殺罪,判處終身監禁;最新調查結果出爐,這名男護士坦承謀殺33位病人,不過實際數量可能多達150人,警方還在調查。據悉,這名護士利用新手醫生為病人進行心臟手術時,偷偷注射過量可關閉心臟系統的藥劑,導致病人血液無法流至心臟身亡。
當局調查表示,調查人員共挖出99具涉案醫院的病人遺體,檢驗後發現有27人心臟內含有殘留藥物,這名謀殺病人的「死亡護士」出庭時也坦承自己謀殺高達30名需服用心病藥物的病人。據悉,這些病人的死亡時間在2003年至2005年之間,除了調查尼爾斯原本工作的醫院之外,也調查他曾工作過的兩個診所,超過至少200起病人的死亡案。
調查人員表示,這名高大魁梧的男護也坦承在附近另一家奧登堡診所( Oldenburg Clinic)殺害其他病患,但由於他本人記不得自己給多少病患進行注射,因此增加了調查工作的難度。奧登堡市警察局長克姆(Johann Kuehme)說:「我們可以說這股恐懼還沒結束。」另外,檢察官表示,這名護士犯案的動機,只是「想要證明自己的能力」。
這名男護士給院方及同事的印象「非常熱心」完全看不出來有異狀,不過,隨著調查期間,資深醫生才意識到,當醫生為患者進行心臟復甦搶救時,尼爾斯似乎總是在身旁,而且協助初級醫生完成這個程序,現在回想起來,相當毛骨悚然;目前尼爾斯被判終身監禁。(ETtoday國際新聞)
2016.6.23:「(中央社柏林23日綜合外電報導)德國西部法蘭克福附近小鎮菲爾恩海姆(Viernheim)傳出槍擊,一名持槍和彈帶蒙面男子今天在影城開火,造成20至50人受傷,德國媒體引述當局的話說,槍手已被擊斃,危險解除。」(中央社)
2016.7.19:「德火車阿富汗難民砍人 目擊者:如屠宰場(中央社柏林19日綜合外電報導)1名17歲的阿富汗難民在德國1列火車上持斧頭和刀攻擊乘客,造成4人重傷後,遭警方擊斃,目擊者形容血案現場駭人的畫面「宛如屠宰場」。法新社報導,1名住在火車站旁的目擊者告訴德新社(DPA),攻擊案發生後,這列搭載約25人的火車看起來「宛如屠宰場」,地面上血跡斑斑。警方發言人說:「凶嫌準備要逃離火車時,警方展開追捕,並在追捕期間開槍擊斃他。」(中央社)」


2016年07月23日:「【法廣RFI】慕尼黑槍擊真又是恐襲?」
7月22號本周五當地時間下午一名年僅18歲的伊朗裔德國籍槍手在位於慕尼黑的一家購物中心開火, 共造成9人死亡,16人受傷槍手本人也隨後自盡。就這次槍擊事件是否與恐怖主義襲擊有關,各方也眾說紛紜,當地官方卻暫時予以否認。……該槍手是一名伊朗裔的德國人,此人之前並沒有突出的犯罪記錄,當地警方也沒有特別發現其與恐怖組織有關的聯繫檔案。

2016.8.15:
德國科隆傳槍案至少1傷 兩歹徒在逃
(中央社科隆15日綜合外電報導)俄羅斯通訊社「今日俄羅斯」(RT)引述德國媒體報導,德國科隆市今天清晨發生開槍和持刀攻擊案,至少1人受傷,兩名歹徒在逃。

比利時

2015年10月01日:比國中年漢殺女友拍片 被揭為連環殺手
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市郊梅赫倫,上月發生一宗謀殺案,警方拘捕一名52歲的男子哈迪(Renaud Hardy),指他涉用棍打死其女友多姆斯(Linda Doms)。警員繼而搜查哈迪的寓所,起出一張內藏影片的記憶卡,顯示熱衷攝影的他,原來曾拍下殘殺女友的死亡實錄。警方現相信哈迪是一名連環殺手,跟該市多宗謀殺案有關。(東網)
2016年3月22日布魯塞爾機場與馬北克地鐵站(Metro Maelbeek)發生兩起恐怖攻擊,造成30多人死亡,300多人受傷,死傷人員涵蓋40個國籍,震驚全球。然而,馬北克地鐵站正處「歐盟街」(Rue de la Loi)的中心位置,這條道路兩側都是歐盟重要機構辦公大樓,而往右直行約200公尺就是舒曼地鐵站(Metro Schuman),是歐盟的心臟地區,重要的歐盟機構都設址於此。而位在馬北克地鐵站左邊還有密密麻麻的歐洲執行委員會辦公大樓。註2 除此之外,馬北克地鐵站前方約150公尺處即是歐洲議會在布魯塞爾的會議與辦公中心。(轉角國際)

2016.8.7:「【法廣RFI】高呼“真主偉大” 男子持刀砍傷比國兩女警察被擊斃」
比利時南部城市沙勒羅瓦(Charleroi )週六發生兩名警察被持刀男子砍傷事件,這名男子在行兇時高呼“真主偉大”,他在被警方開槍擊中後送醫院傷重死亡。比利時首相米歇爾表示,初步跡象顯示這是又一起恐怖攻擊行為。(林蘭 /法廣記者撰稿/報導)*事件發生在位於布魯塞爾以南60公里的城市沙勒羅瓦,據當地警方發言人表示,週六下午4點,一名男子在當地警察局前突然掏出包中的一把砍刀,向在場的2名女警察猛砍,第三名警察隨後開槍將其擊傷,這名男子在被送醫院後因傷勢過重死亡。(蘋果日報)

奧地利

2016/05/22:「奧地利演唱會槍擊案2死 槍手自戕身亡」
  (中央社維也納22日綜合外電報導)根據報導,奧地利首都維也納驚傳槍擊案,1名槍手槍殺兩人,造成11人受傷後自戕身亡。
  英國「鏡報」(The Mirror)報導,這起槍擊案發生在凌晨3時前後。
  美聯社報導,警方表示,這名槍手在奧地利最西部省分舉行的露天演唱會現場,朝1小群聽眾開火。
  警方說,槍擊案發生前,這名槍手與1名女性在附近一處停車場大聲爭吵。
  根據警方,這名男子從車內取出1把槍後,離開停車場,前往演唱會現場朝群眾開火,這似乎是1起隨機事件。(中央社)

義大利

2016/04/02:義大利血護士落網 受害者家屬要求調查
義大利媒體今天報導,在托斯卡尼(Tuscan)一家醫院過世的13人親屬,已要求警方調查本週逮捕的一名疑似連環殺手的護士,是否殺害他們的親人。調查人員相信,這些重病但並未病危的病患,都是在托斯卡尼城鎮皮奧畢諾(Piombino)被注射大量防止血栓的抗凝血劑「肝素」而身亡。
2016.6.26:
626日晚上在SalernoSan Valentino al Torio小鎮上,一名女孩走在街道上時被5名男孩拖入車庫內,之後5名男孩對該名女孩實行了輪奸。

被輪奸的女孩是一名居住在Nocera Inferiore16歲女孩,當天晚上她行走在周邊San Valentino al Torio小鎮街道上時。突然被迎面走來的5名男孩挾持,5名男子並將女孩強行帶入一間車庫內並強行與其發生了性交。(東方頭條)

芬蘭

2016年12月04日21:39
  芬蘭東南部伊馬特拉(Imatra)小鎮昨天晚上發生隨機槍殺事件。警方獲報趕到現場,發現有三名女性倒臥在一家餐廳外的人行道上,頭部和身體多處中彈,已無氣息。警方逮捕1名23歲男性嫌犯,嫌犯並未抵抗。
  警方調查發現,遇害者竟是鎮議會女議長和兩名記者,其中兩人約50歲,1人約30歲。3人應該是離開餐廳時遇害。警方目前還在調查嫌犯的犯案動機。(蘋果日報)

歐盟跨國作案

2015-11-29:歐洲跨國連環殺手!至少流竄6國作案
「歐洲出現了可能是有史以來第一位在歐洲大陸各國與英國都犯下罪刑的連續殺人犯,來自波蘭的29歲青年寇特維沙(Dariusz Pawel Kotwica)從2011年開始到現在至少在6個國家犯下傷害、竊盜、強姦、謀殺等重大案件。據《每日郵報》報導,寇特維沙的罪行史相當驚人,他2011年於荷蘭犯下「嚴重身體傷害」(grievous bodily harm),並在奧地利謀殺未遂。2012年時,在德國入室盜竊。到了2015年,犯案程度升高,在瑞典與奧地利分別犯下謀殺案,在荷蘭、捷克兩地則有可能涉及謀殺,並在英國可能涉及嚴重罪行。幸好寇特維沙已於6月8日被德國警方抓獲,並引渡到奧地利。他承認了上述的幾項案件,並說在奧地利殺害一對老夫婦時,強姦了奄奄一息的老太太,寇特維沙向警方說自己在折磨她時感到愉悅,並有一種內心的聲音催促他去殺人。」(自由時報)


廢死論點:有「知識分子」提出「如何不再出現『行兇者』」的「說法」,結果說的卻是一個高遠、無邊際、難以驗證成效的東西,甚至是正常人都摸不到邊、不明所以的東西。


為什麼要提這種高遠、無邊際、難以驗證成效的東西呢?因為不如此的話,怎麼逼民眾馬上廢死呢?所以,廢死是在急什麼?為什麼數十年來,廢死聯盟不去推動司法改革,以從「根本」處杜絕「冤獄」的發生。數十年來,究竟廢死聯盟以及背後的支持勢力在司法改革上做了什麼事情?

廢死論點:知識分子說社會結構深層改革,從根源、家庭、教育著手解決,就能完全解決死刑犯產生的問題。


為什麼這就能完全杜絕死刑犯的產生呢?有哪一個國家已經做到了?沒有人做到過的事情,何以可以如此篤定?這是從邏輯學的演繹法還是歸納法得出的結論?還是只是憑空妄想,反正唬爛、洗腦,也不用太多本錢!
我們退一萬步來說,且假設這種說法是可行的,試問果真這種說法是真的、可行的,那麼當我們已經達到這種境界時,死刑即使存在,還用得著嗎?一個用不著的東西,為什麼處心積慮的要去廢除它?


廢死論點:由於其中一兩個受害者已經選擇原諒,因此其他人沒資格支持死刑。


這當然是以偏概全,以極端少數論點覆蓋多數論點的伎倆。生活在這個國家上的人都有資格為了他們的生活品質與安全發言,什麼叫做沒有資格?是不是等人死了才有資格說話?但事實上,等人死了,廢死聯盟又出來說話了。試問,廢死聯盟的資格又是什麼?


廢死論點:由於生命的價值難以判斷,任何人都不該想要主宰他人的性命。


這樣的人應該去反戰,但你幾乎無法看到這些人反戰的任何論述。
這樣的人應該吃素,但常常看到他們張貼一些大吃牛排、大吃動物的照片。
但更重要的是,沒有人想要主宰誰的生命。果真生命的價值難以判斷,因此要珍惜生命。試問,把一些不能教化的人放出來繼續殺害平民,那些因此損失的生命難道不如這些殺人魔的生命的價值?所以法官、律師可以隨意用這種縱放殺人魔的方式間接殺害他人的生命,殺人魔可以隨意的殺害別人的生命,平民不能對這種人進行任何徹底的防護措施?



廢死論點:死刑不是根本解決之道。死刑無法阻止某些重症精神病患者。

死刑不是根本解決之道?這天下有任何可以完全杜絕產生殺人事件的方法、策略?怎麼證明?哪一個時代、哪一號人物曾經做到?
死刑無法阻止某些重症精神病患者,所以當代醫學可以?教育可以?試問什麼可以對付這種連當代醫學都無法治療的病患去殺人?
死刑無法「嚇阻」這種精神病患第一次殺人,但可以「徹底阻止」這種精神病患第二次殺人。因為他已經死了,死人是無法再殺人的!


廢死論點:犯罪學統計


死刑對重大犯罪者無用,卻是阻止龐大非重大犯罪者以及尚未犯罪者的有效途徑。
以下某廢死支持者引文:
MocanGittings2003年說:「每殺一個死刑犯,可以遏止五個死刑案,即使殺錯一個,還賺了四個」這種理論,死刑支持者很喜歡引用,因為犯罪率可以顯著下降。我本人對殺一人救五人這種道德觀感到疑惑,我可以摘一個健康人的器官到五個病患身上嗎?並且後面這個文章推翻了其建立的Model
犯罪學家MICHAEL L. RADELETTRACI L. LACOCK2009年的DO EXECUTIONS LOWER HOMICIDE RATES?: THE VIEWS OF LEADING CRIMINOLOGISTS中指出,死刑對於「重大足以判死刑罪的犯罪者」沒有嚇阻作用,並且目前世界頂尖的犯罪學家一致認同。

反駁:所以因為死刑對「重大足以判死刑罪的犯罪者」沒有嚇阻作用,所以我們就該放棄死刑,我們就該放棄用死刑去嚇阻那些非重大的殺人犯?我們就該放棄用死刑去嚇阻那些尚未殺人而因為害怕死刑而不敢殺人的人?從這麼簡單的推理,我們就能知道這種謬論是多麼「可怕」!且請注意這裡「重大足以判死刑罪的犯罪者」各國的定義是不一樣的,這種企圖隱藏資訊來誤導他人的作法,是當前洗腦者最常使用的方法。
此外,個人也想要知道,以及我相信所有主張廢死的人都該知道的一些統計資料,請問:你們知道那些開始廢死以後的國家或州,到目前為止,那些本該死卻被放出來的死刑犯的「再犯率」是多少嗎?以及這些人實際上又殺掉的人的總數是多少嗎?我相信當讀者知道統計數字後,大家都會嚇一跳。
且試問「每殺一個死刑犯,可以遏止五個死刑案,即使殺錯一個,還賺了四個」,我們知道殺一個可以救五個是確定的統計數據,但錯殺一個的機率有多低?一百個裡面能錯殺一個嗎?我們假設一百個裡面錯殺一個,那是百分之一,請問我們因此救了多少人?99*5=495人。廢死聯盟懂基本算數嗎?還是刻意用這樣的語言來顯示、彰顯主張死刑者的「殘酷、冷漠、冷血」本質?至於究竟這個概率有多低,是沒人知道的!

《儒家說叢》:(秦獻公)乃謂夫人曰:「汝有子六人,寧利一人而亡五人乎?其寧利五人而亡一人乎?」夫人對曰:「寧利五人。」於是果亡一人而已,不眾所害,故仲敬子之所以遂不得為後者,不聽親也。

古代人寧願犧牲一個人來救五個人,而多數人會認為這樣的決定有智慧,而如今我們背道而行,操弄語言文字,進行洗腦策略,為的不過就是廢死聯盟以及背後的勢力可以把他們的意志強行的灌輸到我們的腦中,強迫我們接受那些白痴腦殘的論述!如此,以彰顯這些人的高明與權力的至高無上!

廢死論點:廢死主要是要避免冤案。如果沒有死刑,那些有權力的人就沒有武器對冤案的人下手,廢死主要訴求是為了達成0冤案,主要論述觀點都來自蕭博雅臉書。

這個荒謬的說法,來自於一位廢死支持者對朋友說的一段話,其中提出律師出身的總統陳水扁喊司法改革很久了。所以呢?司法改革用喊的就能做到?十幾年來陳水扁、馬英九政府兩位律師主政下的台灣做了什麼司法改革?接下來蔡英文這另一位律師又將喊多久?明明可以影響司法從而「強勢」推出「廢死政策」的人卻說要慢慢的進行司法改革,甚至多數所謂呼籲司法改革也不過就是在演戲,一個政客與法官、律師合演的戲碼。主要目的就是把他們的意志、價值觀強行灌輸到每一個人身上。我並不期待台灣真能做出什麼司法改革,但我清楚理解人民的腦袋是這塊土地最後的防線!
針對這個問題,很容易解決。請問:
一、冤案有很多種,死刑冤案不過是冤案中的極小比例,即使阻止了死刑,其他冤案就會停止?這是在騙鬼嗎?連統計常識都沒有?也居然能騙過這麼多高級知識分子,使這些人自願成為奴才來為這種荒謬的價值觀背書甚至宣傳,豈不可悲!
二、要把「一個人」冤成死刑,很容易嗎?大家難道沒看到鄭捷、割女童的人魔這些現行犯是怎麼在律師玩弄、操弄「程序正義」的「遊戲」的情況下與法官合演了一場戲嗎?而最終只是這些人想向「強權」屈服,從而也逼迫所有人向「強權」屈服的戲碼罷了!
三、鄭捷這種攝影機已經錄到犯案完整過程的殺人魔,到底哪裡冤了?既然不是冤案,為什麼廢死聯盟(勢力還真龐大)處心積慮要幫鄭捷等「絕對不冤」的死刑犯開脫呢?廢死聯盟是腦袋有問題還是天生奴性?喜歡向強權獻媚?請問廢死聯盟有沒有批評過歐盟隨便開槍直接處決恐怖份子的法案以及事件?有沒有批評過那些用無人機隨便就像宰殺畜生一樣殺掉其他國家無辜平民而只是道個屁歉的領導者?有沒有?(2016.4.22補註:個人在2016.4.21完成這一段的補充之後,鄭捷在4.22已經死刑定讞。也算還家屬一個短暫的公道。但何時把這個殺人魔處決,台灣民眾還要花多少錢來養他,還得繼續看下去。)
四、數十年來,廢死聯盟一直在浪費國家資源,強迫我們養殺人魔,卻說他們無法進行司法改革或者唬我們說他們已經推了很久!結果呢?結果「廢死」差點在2015年被強度關山了!誰尊重過民意?這就叫做民主?用法律、洗腦等招數強迫所有人接受一堆腦殘白痴的論述,這就叫做民主?
五、沒有死刑,那些有權力的人就沒法對冤案的人下手?當真要玩死你,這些有權有勢有錢的人會需要用死刑嗎?隨便叫個小弟就能讓你死,請問在廢死聯盟的護航下,這些小弟會死嗎?所以這種論述是把大家當白痴還是因為自己白痴?
六、廢除死刑可以導致零冤獄的說法、宣傳、洗腦策略,就跟說那些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犯罪率」都很低一樣都是荒謬可笑、以偏概全、不合邏輯的說法。其最荒謬的地方在於,試問:廢除了死刑,那些罪犯或殺人魔都不用坐牢了嗎?如果這個人沒有犯罪,卻繼續坐牢,請問冤獄怎麼會消失?廢除死刑只是讓所有罪犯不會死,並不是不用坐牢,如果要坐牢,只要有被冤妄的就得繼續坐冤獄,冤獄怎麼可能因為廢除了死刑就消失呢?廢死聯盟不停的改變自己的說詞,甚至可以用政治力量脅迫立委立法推廢除死刑,這些相關的勢力卻不停的宣傳無法做司法改革!這好比是說可以強迫立委立法讓全民吃大便,卻不能強迫法官、律師等不要隨便拉屎一樣荒謬可笑!而更荒謬可笑的是台灣眾多的高級知識分子,居然成為這種無腦、腦殘論述的傳教者!實在太可悲了!

荒謬的「可以教化」說法

對於法官因為自我判斷殺人犯「可以教化」,因而輕判縱放。我們得提出幾個問題:
一、什麼叫做可以教化?怎麼判斷?
二、誰去教化這些人?
三、怎麼教化?具體步驟是什麼?
四、當前的體制,誰承擔了教化的責任?
五、如何「確定」一個殺人犯「可以教化」就「必然」不會「再殺人」?
看到這些問題,我們已經知道這種「可以教化」的說法之殘酷冷血,由於殺人犯、殺人魔「可以教化」,因此被輕判縱放。結果我們甚至不知道為什麼一個殺人犯可以教化就表示他不會再殺人?我們不知道到底誰在教化這些人?我們知道由於法官認為很多殺人犯可以教化,因此被關沒幾年就放出來再犯。這不是間接殺人,什麼是間接殺人?另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是,台灣所謂的「無期徒刑」實際上只會關二十五年!而不滿二十五年就被假釋出獄的,恐怕那統計數字是不能讓一般民眾知道的!
以下引用了網路上一位監理所的人員的相關說法,分外見「可以教化」「說法」的荒謬性:
#‎靠北監獄大小事687‬

有時候真的很納們

看看雄監的檢討報告,說現行是戒護比為1:14,也就是1個人只有管14個受刑人,不知道裡面加了多少的人,跟我們實際體驗完全不一樣

單純以戒護人員和教化人員,根本不可能1:14,起碼1:100以上,說100可能還低估了 ,因為大多數人的感覺都1:150以上 (白天時,因有日勤),夜間甚至1:300以上 (沒有日勤,只有夜勤)
可想而知,戒護壓力有多大

1:14可能加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人或只是以全部矯正人員有多少人,來下去直接算的,但我們因為輪休的關係,不可能全部矯正人員都在值勤,然後白天和夜間又有差

我真的覺得,解決問題的的第一步就是,面對問題

不要以假資料唬弄大眾,當長官說出目前戒護比1:14的時候,我看第一線的基層人員都想笑吧,其實我覺得,目前的監獄根本沒有教化功能,因為光戒護都人力不足了,談甚麼教化

期許長官,不要到最後戒護和教化都弄不好,最後兩頭空,呵呵 ..


廢死論點:死刑吸引一些沒有精神病的人為了求死而殺人。

光是看到這種荒謬的不合邏輯的說法,就已經令人無言了。關於這個說法來自於一位德國的華裔精神科醫師。〈為鄭捷的死刑歡呼吧〉(從標題就能看出對支持死刑者的污衊,目的在ˊ體現支持者的冷血與無知。),引用如下:
「湯姆熊隨機殺人案」的殺人者曾文欽,答覆記者胡慕情詢問,台灣如果沒有死刑,當年犯案的曾文欽是否還會殺人。曾文欽的答覆是否認的。沒有死刑,反而不會讓他殺機殺人,他不知道他為什麼還被關, 他人生走到無路,想死想很久了。他甚至當年還向社會嗆聲,他在接受採訪時說,「說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是覺得說得越可惡,死得越容易。活著生不如死…」 死刑,成了隨機殺人者為了尋死的誘因,我們是不是該用不同的邏輯來思考死刑了。……
人有高低優劣嗎? 西方歐洲國家不用死刑,治安相對得好,道理在哪裡? 社會教育與制度其實佔有非常重要的角色。我們從小教育我們, 小孩子打了才會乖,所以每個孩子或多或少都有被打的經驗。有些被打過的年輕人也認為,自己有被打的經驗,打過真的很害怕, 所以就相信,打的教育是應該的。人也因此產生對威權的自然恐懼。打人的人, 被形塑成一種無辜, 一種必要,然後被打以及打人者都覺得沒有問題。 另外親身的受暴經驗, 強化了害怕,不敢再犯錯, 而讓受暴者感激施暴者的教化,甚至喜愛施暴者,這也是一種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反駁:廢死聯盟一方面用精神疾病來幫死刑犯開脫,對於他們的話又像用正常人一樣來照單全收。兩面手法非常高明。試問哪一個沒有病的人,會想要用殺人的方式來尋死?套一句安東尼的話:「想死的話,方法多的是!」曾文欽說想死,卻不去跳樓?不去撞車?不燒炭自殺?不去臥軌?這麼多頻繁的自殺事件,居然一點都沒有啟迪這位「求死不能」的人,也實在令人不得不「冷笑」幾聲。如果曾文欽沒有病、沒有精神疾病,會去殺小孩求死?如果有病,他的話有何可信度?如果沒有病,廢死聯盟要用什麼來幫他脫罪?尚可教化?豈不可笑!還是要脫罪的時候,他就有病了;要證明死刑是錯誤的,他就沒病了?
其他反駁如下:
2010-06-07:「英國連殺13人司機早在9個月前就警告要殺人」,英國治安真是好!
2011年7月22日:「挪威爆炸和槍擊事件、烏托亞島大屠殺……總共有77人死於該兩宗襲擊。」,挪威治安真是棒!
2015年11月13日與14日凌晨:「巴黎襲擊事件,造成89人死亡。」法國治安真是讚!
其他的就不多說了!
「而讓受暴者感激施暴者的教化,甚至喜愛施暴者,這也是一種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不知道歐美社會強迫我們要接受他們的價值觀,接受「廢死」,我們是否也該「喜愛」他們,「感激」這些「權力」的「施暴者的教化」,讓我們也得一得「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還真是令人感激涕零!


一些替代方案的荒謬


說要廢死聯盟繳錢來養,是荒謬的。首先他們根本不管他人死活,怎麼會出錢來養?而其次,如果這樣的制度得以建立,誰是最大的受益者:有錢人。
有錢人隨時可以出錢殺政客,而不用再付太多的責任。即便很多人都想要看到一些無恥政客被殺,但顯然這也不是一個解決無恥政客如過江之鯽那麼多的根本之道。


長遠的方案

長遠的方案主要就是教育、家庭等問題,至於醫療的科學問題,難以期待。家庭、學校教育問題也不需要等到有人喪生了才來關注、提倡,家庭、學校教育失敗也可能導致更多社會問題,這些問題加加總總不一定比殺一兩個人對社會的危害來得低。以下暫且收錄一些網友的簡單、建設性看法:
Patrick Lin ·
摘錄朋友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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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工時綁架父母,家庭教育被犧牲忽視,溝通時間被所謂的安親所取代,小孩在該玩和作夢的年紀,被不安全的環境與狹小空間所限制…無法表達愛的小孩…長大後會是大家要面對的社會課題!
回覆121小時
艾祐威
Patrick Lin 如果此為家庭教育所指,絕對贊成!! 其實我希望政府給予父母親職教育的知識技能(政府出錢給為人父母者有薪假去定點或線上研習 之類的),許多父母在教養子女上發生困難或對父母的責任義務不夠了解, 此外,教育上道德方面的以身作則也要多呼籲加強,譬如家庭和學校都要培養小孩體諒他人,不霸凌甚至協助被霸凌的同學。

洗腦策略

所有國民都該留意,目前為了要讓台灣人「服從」「廢死」,因此出現了很多洗腦方式。我僅做一點提醒:
  一、成立支持死刑的粉絲頁,卻一天到晚讓你看一些不舒服的影片,以企圖讓讀者對「死」感到厭惡,同時一天到晚讓你看廢死聯盟的主張,而美其名是要「理解」對方說些什麼腦殘話!這是二次世界大戰使用的心理戰技巧,有興趣的可參考「心理戰」的相關百科解釋。
  二、趁著重大刑案發生,如殺童案,號招人民上街,卻邀請了一大堆主張廢死的名人、名律師前來「講課」。美其名是要讓參與者「理解」對方的說法,事實上仍然是企圖說服民眾的作法。只因你參加的是一個支持死刑的活動,因此會放下戒心,同樣是心理戰技巧的使用。
  三、在各大留言區裡假裝自己是支持死刑的,只是因為迫於環境,於是假裝自己在某種前提下願意支持廢死。這無非就是把自己裝扮成支持死刑者的同類,以企圖來降低你的心防,同樣都是心理戰的技巧。從無條件廢死,到有條件廢死,目的就只有一個「廢死」。就是利用種種資源與勢力,強制政府、司法機構不能執行死刑,再用這種強制的手段,提供A餐、B餐逼迫你就範。你只能吃下「廢死」的套餐,沒有支持死刑的選擇。
  四、在各大留言區不停的散播「目前已經實質廢死」。這當然也是心理戰技巧。因為既然已經實質廢死,你接受廢死的心理門檻便低多了。這種留言也是意圖給讀者一種無力感。如果這種說法是真的話,我們當然要請問,究竟是誰賦予這些法官「實質廢死」的權力?憑什麼?到底是什麼樣的勢力有這麼大的凌駕司法的權力?
  五、在各大留言區或自己的「朋友圈」現身說法。這當然還是心理戰技巧。也就是一個人假裝自己曾經是「深度」、「瘋狂」的支持死刑,直到後來皤然悔悟。他、她把這些「經驗」分享給大家,通常還未引用一些西方什麼最新研究(讓人覺得很高竿、很高尚、很科學、很現代、很潮),但事實上你很難理解的東西。
  六、在各大留言區散播侮辱性的言論,以騷擾、攻擊支持死刑者,如果你怕騷擾、怕攻擊、不想浪費時間,以致於減少留言,這種心理戰的罷凌技巧就取得了成功。日後反對這些人的留言便會減少,以致於形成一種接近壟斷輿論的效果,利用從眾心理,從而左右更多人的想法。譬如「我是人,我反核」,所以你不反核你便不是人;「支持唯一死刑的人都不用腦」,所以你支持唯一死刑就是不用腦。

對於律師、法官與廢死聯盟的質疑


順便問一下那些律師,當那些在他們的「幫助」下獲釋的殺人犯又再次殺人時,他們的內心是否感到愧咎?以及當這些人再次被抓時,他們是否又願意再次幫他們辯護?如果是「是」,那是什麼心態?

此外,我們不免想要請問一下那些廢死的律師,那些幫助殺人犯逃避死刑、成功出獄的律師,請問你們放出來的這些殺人犯又殺了多少人?你們的良心會不會不安?還是你們的良心只值那幾毛錢?你們的良心只值一個冠冕堂皇批在身上的虛榮?你們害死的人的生命只值這麼卑微的東西?
請問法官,你們是怎麼判定一個人還有教化的可能?是根據哪些科學的方法?那些被你們判定還有教化的可能的人出來又殺了人,你們曾經付出過什麼責任?一個被你們放出來的殺人犯又殺了人,為什麼你們還是認為他有被教化的可能?請問你們用來判定的科學方法是什麼?根據是什麼?怎麼教化?

廢死聯盟把本該被處死的罪犯放出去,又造成這些罪犯繼續殺人(洩憤、取樂),請問廢死聯盟解決了哪些問題?以及願不願意把「死刑犯」經過「減刑->假釋」放回社會後繼續殺人,當成是廢死聯盟的「功績」?那麼,這是不是廢死聯盟製造出來的「社會問題」?如果廢死聯盟對於這個死刑犯如何形成尚且無法理解,找不出形塑這種人渣的原因,改變不了當前的社會,請問你怎麼能把他放出來繼續殺人?廢死聯盟願不願意承認你們本身就是社會的亂源、就是製造死刑犯的源頭之一?

廢死具有毀滅一個國家的戰略價值


如果美國與中國都同意廢死了,我預估他們的國家都會滅亡,時間不用太久。理由與根據省略,想嘗試看看無妨。所以,站在國家戰略的角度,最好全力支持國際特赦組織針對這兩個國家推動廢死。讓美國與中國自然倒下。


其他質疑

墨子把話講得很清楚了,就不再複述。我們想問的是這些主張廢死的國家,為何對用戰爭機器(尤其是無人機)去像宰畜生一樣宰殺其他國家無辜的民眾時沒有顧慮到所謂人權?難道這些人該死?還是這時候就要抬出什麼這是處於「戰爭狀態」來粉飾裝扮一下?假裝自己道德高上、人權至上!

〈墨子.非攻上〉: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上為政者得則罰之。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入人欄廄,取人馬牛者,其不仁義又甚攘人犬豕雞豚。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殺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廄取人馬牛。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矣,罪益厚。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別乎?
  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死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情不知其不義也,故書其言以遺後世。若知其不義也,夫奚說書其不義以遺後世哉?今有人於此,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辯矣;少嘗苦曰苦,多嘗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今小為非,則知而非之。大為非攻國,則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辯義與不義之亂也。

為什麼我們不把養死刑犯的資源投放到那些貧苦、貧窮的小孩身上,去栽培他們日後成為更優秀的人,幫助這個社會變得更好,甚至拿去解救那些流浪漢,以減少社會問題。卻把資源送給這些多數十惡不赦的死刑犯?

至少從孟子以致於今日,我們多數人都把無能政府搞砸經濟而使自殺率上升,而指責無能政府是在間接殺人。為什麼當政府聯合法官、律師一起演戲,把死刑犯減刑縱放,甚至隱瞞在台灣多數所謂無期徒刑根本關不到25的事實,而使得這些被放出來的死刑犯再犯殺人時,這些主張廢死的人就「不再」說政府是在間接殺人?是虛偽造做,還是政治目的,大家是否已經看清楚了!
以下,是孟子的相關說法。
〈孟子.梁惠王上〉:
  梁惠王曰:「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河內凶,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河東凶,亦然。察鄰國之政,無如寡人之用心者。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對曰:「王好戰,請以戰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後止,或五十步而後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
  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曰:「王如知此,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鼈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穀與魚鼈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饑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塗有餓莩而不知發。人死,則曰:『非我也,歲也。』是何異於剌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
  梁惠王曰:「寡人願安承教。」
  孟子對曰:「殺人以挺與刃,有以異乎?」
  曰:「無以異也。」
  「以刃與政,有以異乎?」
  曰:「無以異也。」
  曰:「庖有肥肉,廐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莩,此率獸而食人也。獸相食,且人惡之;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惡在其為民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為其象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飢而死也?」





2016殺童案其他正方網友意見



要政府做什麼事? 第一件濫殺人者死, 第一件基本的阻嚇和正義都不能做, 還要做什麼事?

是的, 這就好比拉肚子拉不停, 去看中醫, 中醫跟您說: 要作息正常, 戒煙酒, 輕淡飲食, 整調體質.., 改善身體不再生病才是根源, 但我們的問題是: "現在是否要先TMD吃顆止瀉藥止瀉?? 還是一褲子大便去上班慢慢調結構?? "

基本上最近每幾年就來一次這種事. 殺小孩就像打玩具一樣, 成為大人的出氣口. 不管是殺自家或陌生人的. 難道我們現在不該加重法律(死刑)進行某種程度的喝阻? 還是放著去寄託於未來數十年間的社會工程? 是的, 重法確實不能跟絶這個社會問題, 但若是能減少個10~20%的發生率, 甚至就算是少死1, 2個孩子, 這樣作法難道一點意義也沒有?
新聞專業一點好不好!
這篇新聞標題的目地【就是故意要幫苗博雅漂白、洗白、用新聞洗風向!】
看!而不去用新聞來告訴大家台灣事實:【苗博雅的臉書被罵爆】
我們台灣要走民主國家需要的是【民主法治】!不需要「這種沒有民主法治觀念、又【完全漠視】台灣犯罪被害人及家屬的人權與正義」人的任何評論!
新聞媒體拿沒有民主法治觀念這種人的評論來當新聞【是當台灣人是白癡嗎!】
【阻礙台灣走上國際廢死議題的,正是台灣廢死聯盟及民進黨的廢死作法!】

把氣出在廢死團體身上不是莫名其妙,先前法務部長簽署執行死刑的時候,那些人去舉牌問部長殺人快樂嗎? 還寫信告洋狀,間接害部長不敢繼續簽署執行令,死刑難以貫徹被執行。還跟部分等死刑的孽畜通信,引導牠們自稱已經懺悔,然後要求特別上訴拖延死刑。搞得一堆人特別上訴,難道不是他們間接造成壞人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的錯覺??
瞄準廢死團剛好而已。
生命很偉大,但是也不是所有人都很堅強很偉大。在廢死新的法條被通過與接受之前,請貫徹現行的法令,該死的就快速處理,不為那些該死的廢物,而是為了其他還要在社會上生活的我們。
刑事妥速審判法應該包含死刑需快速被執行。


廢除死刑的源頭是起因於一場冤獄,結果後來的廢死運動,即便是那些罪證確鑿的人,法官也輕易的用「可以教化」來加以「縱放」。這已經本末倒置了。


極刑不能防堵無差別殺人?
這種邏輯是百思不得其解 !
你難道不懂什麼叫嚇阻嗎? 別人死孩子而你卻忙著在扮觀音 ?
如果極刑不能防堵殺人, 所以就要廢除死刑 !?
那高速公路超速也可以不必罰,
學生也可以不必記過,
犯罪為何還要坐牢 ?


刑罰本來的目的就不是教化是處罰,教化是學校和宗教的事,一個人從小到大受到幾十年的教化尚且為惡,怎麼可能進了監獄反而會得到教化向善呢?這些人權團體故意宣導刑罰要帶有教化目的,意圖在混淆是非,顛倒價值,從而達到他們助紂為虐的目的

吳告送 · 
真聰明~~~~什麼都推給政府.....
我真想問他請問政府該怎麼做....立法加重刑責嗎??不好意思這是立法院的工作,加強地方巡囉???不好意思這是地方政府所做為,今天此事不管是馬政府或是未來的蔡政府,我想沒有人真的可以預防的
另外他所提"隨機殺人事件的根源在於深層的政治、經濟、社會結構"~~~這幾次的殺人犯有泛藍或泛綠嗎??沒有,他們沒有經濟基礎嗎??沒有,社會結構~~請問他們要歸屬哪一類~~~也是犯案後才能歸屬........
目前社會這麼亂,其實最有效就是嚴法治國,不管酒駕,殺人,性侵,工安意外...等等許多常讓社會民眾憤怒的事情才能削減啊.....

Ashlynn Mornington · 

以指標性的英國來說,1964年開始廢除死刑,但至此之後,犯罪率仍然持續飆升,並在2002來到高峰,殺人事件仍然頻傳,這些並不代表廢死失敗,因為環境、人口都是創造犯罪率的原因,同樣的,我們也不能說廢死真的對治安有顯著幫助,因為環境的影響仍然大於這個刑法效果。更何況拿單一個案來說明廢死有效是不恰當的,一個經常需要看統計數據說話的教授來說這件事情實在欠思慮。

台灣的死刑是在一個極舒服、甚至被害人沒有知覺的情況下完成,這跟教授所謂的報復性是不同的,如果真的是報復,那他應該被放在台北火車站門口,讓所有被害者家屬一起丟石頭。死刑的執行是因為受害者已經沒有教化的可能,我們社會也還沒培養像其他國家民族的耐心,可以慢慢等,甚至三十年後它們變好了,還有可以接受他們的社會。

當教授出國的時候,美國海關要求你把鞋子甚至襪子都脫掉,用360度的掃瞄器掃描到連你特定部位大小都清清楚楚的時候,不曉得教授會不會覺得自己像是實驗室的動物,缺乏人權而拒絕出國?

同樣的,新加坡的言論自由與他們實施鞭刑策略是兩種不同的事情。每一個鞭刑都還是在法庭的審判下進行。難道把你關起來就沒有人權問題?這些都是處理犯罪的手段,並配以審判錯誤時,應該給予無辜者的賠償。

每一個國家有自己處理罪犯的方式,像是日本讓黑道合法存在,新加坡的鞭刑與單一黨派、大陸的共產體系都是一種方式,這些方式都讓社會存在問題,但也解決問題。台灣的方式或許還不到完美,可以從部分國家中吸取經驗,但我們都沒資格評價其他國家的處理方式。

最後,如果老百姓們,大家都不做壞事,你管他要槍斃還是要鞭刑?這些法條什麼時候會用在我們身上?由一堆本來就不會從事這些違法事情的專家來思考要怎麼用法條減少犯罪機率到底是否可行?值得政府思考。


 反方論點:

精神病患是無理可喻的。這個慘案的兇手似乎有Schizophrenia的特徵。沒有任何的刑罰可以遏阻下一個定時炸彈的引爆。自由社會裡,也沒有法源可以監禁所有可能對他人有傷害而尚未有犯罪事實的精神病患。即使犯罪,如果他們沒有辨別是非的能力,處死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顯示文化的野蠻。也許該討論的是這個社會應如健全精神病患的關注和醫療。他們的健康也是社會的安全。

反駁:這種說法實在可笑,試問固然沒有任何的刑罰可以遏阻「下一個(不)定時炸彈的引爆」,什麼方法可以?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死刑或許不能阻止一些極端的小份子進行第一次殺戮,卻顯然可以阻止這些人進行第二次殺戮,因為死人不可能再殺戮。



其他反廢死網友的相關意見收集

(鄭捷被處死之後,蔡正元針對小燈泡媽媽的相關談話發表評論後,網友的一些評論。)
Bozi Lai 大家不要攻擊小燈泡媽媽,但希望媒體也不要拿其他受害人的案例去問小燈泡媽媽。

廢死有個邏輯上的矛盾:
1.假設有歹徒要行兇,警察這時開槍射殺歹徒,這樣的情況,幾乎世界各國都是允許的。因為為了避免有人被殺害,國家(人民)授權警察得以殺人(雖然當時歹徒的犯行還是未遂)。

2.可是如果歹徒殺人成功(犯罪事實成立),反而從加害人搖身一變成為國家暴力的受害者,國家(人民)突然失去制裁犯罪的正當性。

實際犯下罪行的處罰,反而輕於未犯罪,這不是很矛盾嗎?若是真的重視人權,以後警察就不應該配槍,反而該帶些可教化人心的配備(聖經、佛經),一但遇到歹徒行兇,以教化取代威嚇。才符合廢死的理念。






恢復死刑的相關新聞與報導


Sesena發起示威要求嚴處未成年人犯罪,有人呼籲恢復死刑。(時間:2010-4-122:09:57作者:來源:歐浪網編輯:葉靈)

歐浪網04月12日報道,上周發生十三歲少女被殺案的Toledo省份的Seseña地區昨日爆發遊行示威,當地居民要求修改法律,加大對未成年人犯罪者的處罰。前一周週六,Seseña當地一個年僅十三歲的少女Cristina Martín因朋友之間的衝突不和被她的女相識殘忍殺害,少女頭部被兇手用石頭砸破死亡,並被發現藏屍在一口廢井下,兇手行兇後還向廢井砸下大量石塊意圖隱藏凶案,但該案很快被偵破,而兇手也是一個來自古巴、年僅十四歲的未成年女孩,與死者是相識,但可能存在友情衝突而發生矛盾,少女被殺四天后才被發現。這起謀殺案不僅在當地,而且在西班牙引起震動,當前西班牙寬鬆的刑事法律,尤其對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法律處罰使社會上引發多次爭論。昨日在Seseña地區的遊行示威裡,人們要求修改未成年刑法,必須對犯下嚴重刑事罪行的未成年人作出嚴厲處罰,一些人甚至呼籲必須恢復死刑。
  西班牙近年來接二連三的幼兒被殺案在社會上引起對當前刑事法的不滿,有社會輿論認為,當前的刑法過於寬鬆,不僅要修改未成年人刑法,還必須修改普通刑法,以加大對殘忍殺人犯的處罰,去年發生在南部地區的兩起少女被殺案的受害者家屬,即在西班牙發起了數十萬人簽署的刑法修改請願運動,受害者家屬要求嚴厲懲治未成年人犯罪者,重新設立無期徒刑,甚至要求恢復死刑。

  阿根廷民眾遊行示威要求政府嚴厲打擊犯罪(2009-03-1915:49。來源:中國廣播網)

中廣網北京3月19日消息(中央臺記者張加寧)據美國媒體報道,將近1萬名阿根廷民眾3月18日在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遊行示威活動,要求政府採取更多打擊犯罪的措施。根據最新的民調顯示,犯罪問題已經成為阿根廷民眾最關心的問題。18日晚間在阿根廷其他地方還有多處類似的遊行。
  最近幾週至少有3名警察在布宜諾斯艾利斯被殺,而上個月阿根廷最著名的電視訪談節目主持人蘇珊娜-吉麥尼斯的僱員也被殺,這促使吉麥尼斯呼籲恢復死刑。
版權説明:轉載須經版權人授權並註明來源。聯繫電話:010-56807262
編輯:郭明宇

  南非華人的痛與醒(作者:林因、李曉)

夫婦倆甩開扭住他們手臂的歹徒,瘋了似地撲向孩子,歹徒的槍又一次射出了子彈,夫婦倆倒在血泊之中。
  南非的華人世界憤怒了。各個華人社團的領袖當夜聚集一起,商討對策。他們決定舉行大規模的華人華僑遊行示威,要求南非政府以及有關執法部門,及時偵破案件,嚴懲兇手。他們同時還向南非政府提出條件,為了制止黑人歹徒針對華人的愈演愈烈的搶劫殺人的犯罪活動,要求南非政府改變憲法條款,重新恢復死刑。……
  在比勒陀利亞的國會大廈,南非總統曼德拉親自出面接見了遊行代表,對華人的遇害事件深表同情,但是對於代表們“恢復死刑”的要求,曼德拉遺憾地表示,因為歷史條件和文化素質以及各方面的制約,恢復死刑是不可能的。
曼德拉先生坦率地對華人代表說:“在南非恢復死刑,倒下的,可能全部都是黑人。”

  數千秘魯民眾遊行支持恢復死刑(2007-01-207:07 PM)

【大紀元1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明興巴拿馬市二十日專電)數千名秘魯民眾十九日遊行至位於首都利馬的總統府前,表達對賈西亞總統要求處死左派遊擊組織“光明之路”成員的支持。恐怖主義受害者家屬協會表示,大部分的秘魯人都支持賈西亞總統恢復死刑的建議。

  巴基斯坦全面恢復死刑一天絞死12人(2015年3月17日)

巴基斯坦內政部發言人說,被絞死的這12個人中有些是恐怖分子,另外的是殺人犯以及犯下“滔天罪行”的罪犯。
  據路透社的報道,自巴基斯坦恢復死刑之後,該國各地的刑場已經處死了27名死囚,其中大多數是武裝分子。
  據估計,目前巴基斯坦的監獄中有8000多名死刑犯。
  去年12月,塔利班攻擊巴基斯坦白沙瓦的一所學校,導致150多人死亡,其中大多數是兒童。
  巴基斯坦稱這一攻擊是恐怖襲擊,隨即取消了暫停絞刑的禁令。
死刑爭議
  但是在上星期,巴基斯坦官方顯然擴大了恢復絞刑之後的死刑政策範圍,包括駁回所有死刑犯的上訴。
  儘管聯合國敦促巴基斯坦保持停止絞刑的禁令,但是看來巴基斯坦政府已經決定全面恢復死刑。


腦科學研究的一點補充

這一則認為人格病態者不一定會被死刑所嚇阻,但問題是並不是每一個人格病態者都會演變成為殺人魔、殺童魔,如果以廢死聯盟一直宣稱的「從根本解決問題」、「徹底解決問題」,我們不得不請問,一、誰能以及怎麼判定一個人格變態者最後會變成一個冷血殺人魔或是冷靜的外科醫師?徹底解決問題難道是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預設有這種人格病態者症狀的人群在還沒有任何一個成為殺人魔之前全部一網打盡?強制「就醫」?甚至強制「基因改造」?二、一個不一定導致殺人魔的「病」,一個受到基因影響的「病」,請問以當代的科學技術是要怎麼「徹底解決」?怎麼「從根本解決問題」?廢死聯盟用這種話來顯示自己比較先進、比較智慧,不是讓人覺得很可笑嗎?

以下轉引自謝伯讓的腦科學世界:

「殺童唯一死刑」是否能夠有效嚇阻人格病態者(psychopath)犯案?根據最近的腦科學相關研究,效果恐怕有待評估。
人格病態者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心理特質,就是他們在面對懲罰時,反應異於常人。今年一月在「刺胳針精神醫學」(Lancet Psychiatry)上的一篇論文發現,人格病態者在學習活動中遭遇懲罰時,大腦的後扣帶皮質(posterior cingulate cortex)與前腦島(anterior insula)反應異常。
之前的理論認為,人格病態者根本就是對懲罰毫不敏感,不過,這些新證據則顯示,人格病態者有可能是對懲罰懷有異常的期望與反應,他們透過懲罰進行學習的過程與行為決策也可能有問題。
有鑑於此,如果「殺童唯一死刑」只是用來處罰罪犯、發洩眾怒、或使罪犯與世隔絕無法再犯,那或許可以成功達成效果。但是若是想要用「殺童唯一死刑」來「嚇阻人格病態者犯罪」,其效果恐仍有待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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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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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格病態者在面對懲罰時的反應異於常人:Sarah Gregory, R James Blair, Dominic ffytche, Andrew Simmons, Veena Kumari, Sheilagh Hodgins and Nigel Blackwood published “Punishment and the psychopath: an fMRI investigation of reinforcement learning in violent 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ed men” in Lancet Psychiatry on January 28, 2015. (http://www.thelancet.com/…/PIIS2215-0366%2814%2900…/abstract
2. 人格病態者缺乏同理心的腦造影研究:Decety J, Chen C, Harenski C and Kiehl KA (2013) An fMRI study of affective perspective taking in individuals with psychopathy: imagining another in pain does not evoke empathy. Front. Hum. Neurosci. 7:489. doi: 10.3389/fnhum.2013.00489(http://journal.frontiersin.org/…/…/fnhum.2013.00489/abstract
3. 人格病態者除了在面對懲罰時會出現異常的反應,他們的典型心理特質還包括了無情、缺乏悔意、欠缺同情心、以自我為中心、以及無視於社會道德。請見〈人格病態者的成功特質!〉http://cryofall.blogspot.tw/2014/05/blog-post_18.html
4. 能否利用精神疾病在法庭上脫罪?請見〈夢遊殺手〉http://cryofall.blogspot.tw/2015/05/blog-post_30.html
5. Psychopath 也可譯為一般常聽到的精神變態(感謝楊聰才醫師提供資訊)

相關留言如下:
王森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397769190417059/
是指像是這一種的嗎...?(附連結為恐懼鳥)
不過也可能只是恐怖小說ww

Brown Po-Jang Hsieh 這故事也是很悲慘。人格病態的種類很多,其中甚至不乏因冷血等特殊心理特質而「成功」的人士。
楊宗翰 死刑不算懲罰,只是讓他徹底消失。所謂的懲罰,是建立在能有改過的前題之下。


Hsiao-Yun Ting 請問,這種神經生理性的異常是否有可能遺傳?(如果可能遺傳,那殺掉似乎還是個好主意……)
另,這只討論屬於這種病態模式的人,其他非這種病態的隨機殺人,死刑還是可以達到恐嚇效果吧!?

Brown Po-Jang Hsieh 基因有影響。但是,若因為可以遺傳就支持人格病態殺人犯該判死刑的話,似乎又有點推過頭了。同樣擁有人格病態心理特質的人,究竟會發展成哪一種人和出現哪種行為,還涉及了許多外在因素。例如,人格病態者如果放對地方的話,對社會也可能會有貢獻的(例如可能會變成見血無懼的外科醫師)。換句話說,人格病態殺人魔的孩子雖然也有機會是人格病態,但卻不一定會變成另一個殺人魔。因此,「人格病態能遺傳」恐怕無法作為犯人是否該被判死的理由。

第二點沒錯。只有約 1/5 的暴力犯罪者是人格變態。一般的暴力犯罪者對懲罰的反應和一般人無異,也是會怕懲罰的。

偶兔槽 因為人家有這種基因就要殺掉?感覺比殺人犯更可怕
許鎮祐 呀就德意志種族優越論呀!真這樣玩,恐怕會死不只百萬人

2 則留言:

  1. 「花數月時間弄壞窗鎖 美殺人犯飛越瘋人院」
    http://tw.on.cc/int/bkn/cnt/news/20160408/bknint-20160408084703055-0408_17011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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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打稻草人只會讓廢死更高潮~寫得多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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