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據概論
第五節 事件
單一事件,牽涉到「真」與「假」的判斷,發生的「時間」與「空間」,參與者有哪些人,是否有相關對話,不同記載之間的差異等事項。多個有相關性的事件,便牽涉到事件的「因果關係」,事件之間是否有模仿的關係,兩個相似的事件是模仿還是偶合等事項。以及怎麼利用事件來考證人物先後、利用被隱藏的時間線索推論人物生存時間與事件真假等問題。這些便是以下所約略談論的主題。
《春秋》所記不完全符合客觀事實
《春秋》是孔子的私人著作,這一點孟子已經說得非常明白,而孔子並非魯國史官,這一點也是眾所皆知的事情。那麼什麼戰國以前沒有私人著作,不是徹徹底底的睜眼說瞎話是什麼呢?
但《春秋》這本書卻並不總是「如實記載」史事、史實。《春秋》記載事實是否「如實」,完全取決於其作者也即孔子的個人主觀判斷,是有著明顯主觀成分在其中的。儘管《春秋》多數所記都是史實,但並非全部都是史實,也是無需懷疑的。那麼孔子為什麼不如實記載史事?或者孔子為什麼在有些事情上不如實記載?是否有如實記載但因為記載方式的差異,而可能導致後人誤解的記載呢?如果弄不清楚以上這些問題,卻一昧的相信《春秋》以及「伴隨」而來的所謂《春秋》三傳,那便可能發生誤判。
〈孔子家語.正論解〉:
孔子覽《晉志》,晉趙穿殺靈公,趙盾亡,未及山而還。史書:「趙盾弒君。」盾曰:「不然。」史曰:「子為正卿,亡不出境,返不討賊,非子而誰?」盾曰:「嗚呼!我之懷矣,自詒伊戚,其我之謂乎?」孔子歎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受惡,惜也。越境乃免。」
孔子稱讚沒有如實記載的董狐是「良史」,僅此一件事,我們已經可以約略推敲出孔子也可能存在類似事蹟,因為《春秋》正是一部史書,一部由孔子自己創作的史書。其中蘊藏著豐富的孔子的主觀評價與判斷、筆法,以致於需要《公羊傳》、《榖梁傳》以整書的篇幅來加以詮釋、解釋。至於孔子不如實記載的幾個原因,主要有:為賢者諱(隱瞞事實),事件的當事人違背了禮,區分中國與夷狄。其方法主要有:用委婉、間接的語言描寫該事件,把某事件實際該負責任的人弄成事件製造者如董狐所說的「趙盾弒君」。孔子這種「為賢者諱」的思想是嚴格執行的,不僅在《春秋》上如此,在其日常的問答中也是如此。而這樣的作法更引起了弟子們的不解,甚至引發了他人的批評或以此暗諷孔子不知禮。如:
〈論語.述而〉:
陳司敗問昭公知禮乎?孔子曰:「知禮。」孔子退,揖巫馬期而進之,曰:「吾聞君子不黨,君子亦黨乎?君取於吳為同姓,謂之吳孟子。君而知禮,孰不知禮?」巫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
孔子「為賢者諱、為尊者諱」,結果把明明不知禮的魯昭公(尊者)說成知禮,這不僅引來了陳司敗的譏諷,更引起了弟子巫馬期對孔子人格的懷疑!陳司敗認為孔子不可能不知道魯昭公的事蹟,卻為魯昭公「隱瞞」,這是「黨」的表現。結果孔子卻自願承擔這種「罪」,而以自己有過錯其他人一定會知道為自己的做法開脫,而不承認或明講這是自己為賢者、尊者諱的做法。孔子的這種做法不僅引起了他人的批評與造成弟子的疑惑,當孔子將這種做法在《春秋》中加以貫徹之後,甚至需要後代學者用整本書的篇幅來解釋其「微言大義」。因此孔子自稱「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孟子.滕文公下〉)明顯是符合客觀實際的。這一點從陳司敗對於孔子回答魯昭公知禮的批評,不難看出孔子自認「罪我者,其惟《春秋》乎!」的客觀依據與正確預見。
〈孔子家語.曲禮子貢問〉:
子貢問於孔子曰:「晉文公實召天子,而使諸侯朝焉。夫子作《春秋》,云天王狩于河陽。何也?」孔子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訓。亦書其率諸侯事天子而已。」
這一則明明是晉文公以霸主身分「召喚」天子,然後命令其他諸侯朝拜天子,但孔子記錄此事卻說:「天王狩于河陽」,單看字面與事實相差太遠,卻又巧妙的包含了「事實經過」在其中,因為天王狩於河陽,自然有諸侯隨從,景象是差不多的,但不是「事實」與「真相」!因此引發了子貢的疑惑,而孔子的回答是他是根據禮法來進行改寫甚至創作的,因為這顯然已經不是「記錄」了。
〈孔子家語.五刑解〉:
冉有問於孔子曰:「先王制法,使刑不上於大夫,禮不下於庶人。然則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於禮乎?」孔子曰:「不然。凡治君子,以禮御其心,所以屬之以廉恥之節也。故古之大夫,其有坐不廉汙穢而退放之者,不謂之不廉汙穢,而退放,則曰:簠簋不飭。有坐婬亂、男女無別者,不謂之婬亂、男女無別,則曰:帷幕不修也。有坐罔上不忠者,不謂之罔上不忠,則曰:臣節未著。有坐罷軟不勝任者,不謂之罷軟不勝任,則曰:下官不職。有坐干國之紀者,不謂之干國之紀,則曰:行事不請。此五者,大夫既自定有罪名矣,而猶不忍斥然正以呼之也。既而為之諱,所以媿恥之。是故大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聞而譴發,則白冠釐纓,盤水加劍,造乎闕而自請罪,君不使有司執縛牽掣而加之也。其有大罪者,聞命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君不使人捽引而刑殺之也,曰:子大夫自取之耳。吾遇子有禮矣。以刑不上大夫,而大夫亦不失其罪者,教使然也。凡所謂禮不下庶人者,以庶人遽其事而不能充禮,故不責之以備禮也。」冉求跪然免席曰:「言則美矣!求未之聞。」退而記之。
孔子的思想就是嚴格的等級思想,不管是對齊景公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或者在《論語》、《春秋》中的其他記載都是如此。
《左傳》所記事實是否更為可信
究竟誰殺了鄧析?歷來有兩種說法,第一種說法:根據《左傳》:「鄭駟歂殺鄧析」,那麼鄧析是駟歂殺的,駟歂已經是子產死後第二位繼任者了,也就是子產的繼任者子大叔的繼任者。第二種說法:根據先秦諸子以及《史記》,則殺死鄧析的是子產。〈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史記.鄭世家〉都說子產死於鄭聲公五年,也即前496年;〈左傳.昭公二十年〉獨獨說子產死於此年,也即前522年。〈左傳.定公九年〉說鄧析這一年被駟歂所殺,也即前501年。如此,若依照司馬遷對於子產的卒年記載,搭配左丘明魯定公九年鄧析被殺的記載,那麼殺鄧析的就是子產。
〈史記.十二諸侯年表〉:
(鄭聲公)五,子產卒。
〈史記.鄭世家〉:
聲公五年(前496年),鄭相子產卒,鄭人皆哭泣,悲之如亡親戚。子產者,鄭成公少子也。為人仁愛人,事君忠厚。孔子嘗過鄭,與子產如兄弟云。及聞子產死,孔子為泣曰:「古之遺愛也!」……十四年,宋景公滅曹。二十年,齊田常弒其君簡公,而常相於齊。二十二年,楚惠王滅陳。孔子卒。
〈左傳.昭公二十年(前522年)〉:
鄭子產有疾,謂子大叔曰:「我死,子必為政。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翫之,則多死焉。故寬難。」疾數月而卒。
〈左傳.定公九年(前501年)〉:
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刑》。君子謂:「子然於是不忠。苟有可以加於國家者,棄其邪可也。《靜女》之三章,取彤管焉。《竿旄》『何以告之』,取其忠也。故用其道,不棄其人。詩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思其人,猶愛其樹,況用其道而不恤其人乎?子然無以勸能矣。」
〈荀子.宥坐〉:
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女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飾邪營眾,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止,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仕,管仲誅付里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七子者,皆異世同心,不可不誅也。《詩》曰:『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也。」
〈尹文子.大道下〉:
孔丘攝魯相,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先誅,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汝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竊盜姦私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偽而辨,四曰強記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以飾邪熒眾,強記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雄桀也,不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太公誅華士,管仲誅付里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六子者,異世而同心,不可不誅也。《詩》曰:『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畏也。」
〈孔子家語.始誅〉:
孔子為魯司寇,攝行相事,有喜色。仲由問曰:「由聞君子禍至不懼,福至不喜。今夫子得位而喜,何也?」孔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樂以貴下人乎?」於是朝政七日而誅亂政大夫少正卯,戮之於兩觀之下,尸於朝三日。子貢進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今夫子為政而始誅之,或者為失乎?」孔子曰:「居!吾語女以其故。天下有大惡者五,而竊盜不與焉。一曰心逆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君子之誅,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其居處足以掫徒成黨,其談說足以飾襃瑩眾,其強禦足以返是獨立;此乃人之姦雄者也,不可以不除。夫殷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周公誅管蔡,太公誅華士,管仲誅付乙,子產誅史何,凡此七子皆異世而同誅者,以七子異世而同惡,故不可赦也。《詩》云:『憂心悄悄,慍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矣。」
〈說苑.指武〉:
昔堯誅四凶以懲惡,周公殺管蔡以弭亂,子產殺鄧析以威侈,孔子斬少正卯以變眾,佞賊之人而不誅,亂之道也。《易》曰:「不威小,不懲大,此小人之福也。」……
孔子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於東觀之下,門人聞之,趨而進,至者不言,其意皆一也。子貢後至,趨而進,曰:「夫少正卯者,魯國之聞人矣!夫子始為政,何以先誅之?」孔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夫王者之誅有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辨而險;二曰言偽而辯;三曰行辟而堅;四曰志愚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皆有辨知聰達之名,而非其真也。苟行以偽,則其知足以移眾,強足以獨立,此姦人之雄也,不可不誅。夫有五者之一,則不免於誅。今少正卯兼之,是以先誅之也。昔者湯誅蠋沐,太公誅潘阯,管仲誅史附里,子產誅鄧析,此五子未有不誅也。所謂誅之者,非為其晝則功盜,暮則穿窬也,皆傾覆之徒也!此固君子之所疑,愚者之所惑也。《詩》云:『憂心悄悄,慍于群小。』此之謂矣。」
〈列子.力命〉:
鄧析操兩可之說,設无窮之辭,當子產執政,作《竹刑》。鄭國用之,數難子產之治。子產屈之。子產執而戮之,俄而誅之。然則子產非能用《竹刑》,不得不用;鄧析非能屈子產,不得不屈;子產非能誅鄧析,不得不誅也。
〈淮南子.氾論〉:
孔子誅少正卯而魯國之邪塞;子產誅鄧析,而鄭國之奸禁。以近喻遠,以小知大也。故聖人守約而治廣者,此之謂也。
〈呂氏春秋.離謂〉:
子產治鄭,鄧析務難之,與民之有獄者約,大獄一衣,小獄襦袴。民之獻衣襦袴而學訟者,不可勝數。以非為是,以是為非,是非無度,而可與不可日變。所欲勝因勝,所欲罪因罪。鄭國大亂,民口讙譁。子產患之,於是殺鄧析而戮之,民心乃服,是非乃定,法律乃行。今世之人,多欲治其國,而莫之誅鄧析之類,此所以欲治而愈亂也。
從以上的所有牽涉到子產死期、鄧析被殺的引文,我們不難看見,除了《左傳》以外,包含先秦諸子如孔子、列子、荀子、尹文子(荀子與尹文子都引用了相同的資料,子產殺鄧析都出自孔子之口。)、《呂氏春秋》都說殺鄧析的是子產。往後的《說苑》、《淮南子》也都遵循著這樣的說法。那麼到底誰殺了鄧析?顯然在這裡,由於《左傳》對於子產歷史記載得較為詳細,對於其接班人子大叔以及子大叔的接班人駟歂都有詳細的接班記錄。且從子產嶄露頭角到接鄭國執政之位的時間推估,也以《左傳》記載為最可信。因此,可以說毫無疑問,殺鄧析的不是子產而是駟歂。子產、子然,「產、然」音近而誤,這可能是誤傳的其中一個原因;但最大的原因恐怕是因為孔子說殺鄧析的是子產的那則記載。由於是孔子所說,其對於世人的可信度在當時已經凌駕了《左傳》,因此便以訛傳訛了。
那麼孔子為什麼說殺鄧析的是子產?若以年代而論,孔子在魯定公十年才由大司寇攝相事,而魯定公九年當前501年駟歂才剛殺掉鄧析,孔子怎麼可能不知道?除非《左傳》記載「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刑》。」是因為駟歂在未任宰相時奉子產之命殺鄧析,而魯定公八年駟歂才剛繼任為鄭國宰相,因此魯定公九年開始使用鄧析留傳下來的《竹刑》,因此才一併記載他殺鄧析的「往事」。果若如此,鄧析死於子產死前,而確為子產所殺。否則荀子、尹文子等人所引便都有誤,或者此誤並非來自荀子、尹文子,而為後人所改。
〈孔子家語.始誅〉記此事「夫殷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周公誅管、蔡,太公誅華士,管仲誅付乙,子產誅史何(史付),凡此七子皆異世而同誅者,以七子異世而同惡,故不可赦也。」,雖仍然說「七人」,卻實際只有「六人」,而且句式一致。
〈尹文子.大道下〉記此事「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太公誅華士,管仲誅付里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六子者,異世而同心,不可不誅也。」雖說「六子」卻脫了「周公誅管叔」而於子產處多殺了一個「鄧析」,與句式不合。
〈荀子.宥坐〉記此事「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止,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仕,管仲誅付里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七子者,皆異世同心,不可不誅也。」,「湯、文王、周公、太公、管仲、子產」六人都齊了,但原本周公所誅殺的對象也從「管叔」一人而變為「管、蔡」兩人,而子產所殺也「多」了「鄧析」。
〈說苑.指武〉記此事「昔者湯誅蠋沐,太公誅潘阯,管仲誅史附里,子產誅鄧析,此五子未有不誅也。」從與其他文本比對可知,這段文字顯然已經發生了很嚴重的文本訛誤了!
因此,從歷史實際記載,與句式的一致性上可知,原文當做「六」子,且是「周公誅管叔」、「子產誅史付」,因為按照歷史,蔡叔並沒有被誅,而是被流放,因此說「周公誅蔡叔」是不符事實的說法。這種說法就跟說「子產誅鄧析」一樣,明顯都是後人所改。因為周公對付管、蔡,其結果往往被簡化成「周公」「誅、戮」「管、蔡」,這種簡化流傳廣了,便佔據了一定的「主流」地位,以致於隨處可見「周公誅管、蔡」的說法。所謂眾口鑠金,習慣成自然。若以子產殺鄧析而論,則其影響如此之廣,應該與「孔子」「說」了此話有關。實則根據各文本比對,可知子產殺鄧析是後來摻入了鄧析,孔子既沒有說也不可能說。結果這種錯誤文字一被摻入,隨著孔子的公信力與影響力加上學者對於鄧析歷史的不熟悉,甚至認為鄧析確實就應該屬於這種被誅殺的人,於是不假思索下,以訛傳訛,影響所及,幾乎成了《左傳》以外的定論。
從這個例子,我們不難發現「文本訛誤」是如何影響了整個文意,甚至幾乎演變成為一種極具證據力的證據,從「子產殺史付」→「子產殺鄧析、史付」→「子產殺鄧析」,原始的記錄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錯誤的記錄。〈呂氏春秋.察傳〉:「夫得言不可以不察,數傳而白為黑,黑為白。故狗似玃,玃似母猴,母猴似人,人之與狗則遠矣。」這句話可以說很精闢了形容了一句言語是如何在傳遞的過程中最終演變成與原意相去甚遠或完全無關的語句。衡量「子產殺鄧析」事件的形成,大略不出幾個原因,一是說話者是孔子、流傳者是荀子、子產與鄧析有相關事例流傳、鄧析遠比史付有名等因素。再看〈說苑.指武〉則又不難看出即使是一段格式嚴整的文字,也可以在流傳的過程中,因為任何理由而演變成幾乎是四不像的結果。如果疑古者把這種結果當成一種證據,不難想像有太多「定論」可能會被「推翻」,所幸這樣的例子還不算太多!
由以上的討論,不難發現,僅就子產、鄧析事件而論,《左傳》的可信度確實是最高的。至於其他事件就不再舉例。
《論語》的弊端
由於儒家在漢武帝開始取得了絕對的學術優勢,以致於《論語》也被當成了一本類似「信史」甚至宗教上的《聖經》的書籍。這種弊端是很大的,之所以很大,是因為《論語》記事常常並不完整記錄前後文,而在孔子因材施教的前題下,那些脫缺或被刪除了前後文的類似「格言警句」的話便產生了比孔子原本的意義以及適用對象都還廣的弊端,有些甚至可能產生反效果。也就是孔子原本的話是用來規勸甲種類型的人,而甲種類型與乙種類型恰好是相反類型。結果因為缺乏了前後文,以致於甲種與乙種人都以為孔子如此說,如果兩種人都按照孔子所說去執行、去做,那麼甲種受益而乙種受害的結果將是一種普遍結果。
除此外,《論語》並不是孔子的個人傳記,也沒有記下與孔子有關的所有大事,譬如夾谷之會、生年死期、孔子的重要老師、孔子死前主要弟子的所有死亡記錄等。疑古者與眾多學者便在《論語》的這種缺失上大作文章,甚至企圖改寫、改編、改造歷史。
《論語》所記孔子因材施教卻缺乏上下文的缺失,不唯今日才有,事實上早在孔子死後,便馬上成為問題了。
〈禮記.檀弓上〉:
有子問於曾子曰:「問喪於夫子乎?」曰:「聞之矣:喪欲速貧,死欲速朽。」有子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參也聞諸夫子也。」有子又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參也與子游聞之。」有子曰:「然,然則夫子有為言之也。」
曾子以斯言告於子游。子游曰:「甚哉,有子之言似夫子也。昔者夫子居於宋,見桓司馬自為石槨,三年而不成。夫子曰:『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死之欲速朽,為桓司馬言之也。南宮敬叔反,必載寶而朝。夫子曰:『若是其貨也,喪不如速貧之愈也。』喪之欲速貧,為敬叔言之也。」
曾子以子游之言告於有子,有子曰:「然,吾固曰:非夫子之言也。」曾子曰:「子何以知之?」有子曰:「夫子制於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槨,以斯知不欲速朽也。昔者夫子失魯司寇,將之荊,蓋先之以子夏,又申之以冉有,以斯知不欲速貧也。」
從這一則記載可見,即使是親自聆聽孔子教訓的曾子,也因為未能深思而誤解了孔子本意。有若一開始不信曾子說這是孔子說的,便是因為有若缺乏了應該具備的相關背景知識,而曾子也未能意識到這一點;但曾子說這是他親自聽孔子說的,有若仍然覺得這必然不像君子所說的,自然就更不可能是出自孔子的話,曾子為了證明,又說這是他與子游一起聽到的。於是有若這才意識到,顯然這不只是曾子記憶錯誤的問題,而可能是因為孔子是有特殊目的才這樣說的。曾子把這句話告訴了子游,子游這才解釋了當初孔子說這些話的知識背景,證實了有若的猜測。同時子游因此認為有若的智慧或思維模式跟孔子很像,最後幾個弟子便想要拱有若當孔子的接班人,而反對最劇烈的就是曾子。
孔子這種因材施教的作法,不僅後人在缺乏相關背景知識時難以弄懂,而多數曲為之解,甚至即便是當時的弟子也「屢屢」有困惑的,這種例子非常多,有些不見於《論語》,舉例如下:
〈論語.先進〉:
子路問:「聞斯行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聞斯行之?」冉有問:「聞斯行諸?」子曰:「聞斯行之。」公西華曰:「由也問聞斯行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問聞斯行諸,子曰『聞斯行之』。赤也惑,敢問。」子曰:「求也退,故進之;由也兼人,故退之。」
〈孔子家語.六本〉:
子夏三年之喪畢,見於孔子。子曰:「與之琴。使之絃。」侃侃而樂,作而曰:「先王制禮,不敢不及。」子曰:「君子也!」閔子三年之喪畢,見於孔子。子曰:「與之琴,使之絃。」切切而悲,作而曰:「先王制禮,弗敢過也。」子曰:「君子也!」子貢曰:「閔子哀未盡,夫子曰:君子也。子夏哀已盡,又曰:君子也。二者殊情,而俱曰君子,賜也惑,敢問之。」孔子曰:「閔子哀未忘,能斷之以禮;子夏哀已盡,能引之及禮;雖均之君子,不亦可乎?」
〈說苑.政理〉:
子貢曰:「葉公問政於夫子,夫子曰:『政在附近來遠』,魯哀公問政於夫子,夫子曰:『政在於諭臣』。齊景公問政於夫子,夫子曰:『政在於節用』。三君問政於夫子,夫子應之不同,然則政有異乎?」
孔子曰:「夫荊之地廣而都狹,民有離志焉,故曰在於附近而來遠。哀公有臣三人,內比周公以惑其君,外障諸侯賓客以蔽其明,故曰政在諭臣。齊景公奢於臺榭,淫於苑囿,五官之樂不解,一旦而賜人百乘之家者三,故曰政在於節用,此三者政也,詩不云乎:『亂離斯瘼,爰其適歸』,此傷離散以為亂者也,『匪其止共,惟王之邛』,此傷姦臣蔽主以為亂者也,『相亂蔑資,魯莫惠我師』,此傷奢侈不節以為亂者也,察此三者之所欲,政其同乎哉!」
同樣的問題,孔子針對個人的情況而給予不同的答案,如果缺乏對孔子弟子或者相關對象的理解,必然無法理解這些解答的意義。這一點,孔子的弟子如子貢、公西華甚至前面提到的曾子都已經不能理解,遑論今人。因此,從某方面來說,孔子的這些「解答」並不具有普適性,除非我們能充分理解孔子給予這種解答的對象,否則今人是難以「吸收」與「運用」的。
《論語》對原始事件的改動,是很常見的,而這種改動主要是進行「刪」的加工。這種對原始事件記錄進行「刪減、簡化」的工程,在孔子因材施教的背景下更容易讓人對孔子產生誤解。有些誤解可以藉由其他傳世文獻的記載加以釐清,但有些如果沒有出土文獻的幫助,是難以復原的。以下僅各舉一例,以做說明:
上博簡〈君子為禮〉:
顏淵侍於夫子。夫子曰:「回,君子為禮,以依於仁。」顏淵作而答曰:「回不敏,弗能少居。」夫子曰:「坐,吾語汝。言之而不義,口勿言也。視之而不義,目勿視也。聽之而不義,耳勿聽也。動而不義,身毋動焉。」顏淵退,數日不出。
〈論語.顏淵〉:
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仁乎哉?」顏淵曰:「請問其目?」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顏淵曰:「回雖不敏,請事斯語矣!」
按照〈君子為禮〉原本是孔子主動教誨顏淵,到了〈論語.顏淵〉卻變成了顏淵主動問仁。「勿言、勿視、勿聽、勿動」的順序也被改動、條件也被從「義」改為「禮」,彷彿顏淵成了一個不懂禮而隨意「言、視、聽、動」的人。而這顯然不符合孔子在眾多文獻中稱讚顏淵與對顏淵的描述。
《論語》既非孔子個人傳記,也確實沒有記錄下孔子許多重大的事蹟,這一點已經無庸置疑。即使是孔子一些被後人屢次引用的話,《論語》也不見得會記錄,如以下此例:
〈孟子.公孫丑上〉:
曰:「文王何可當也?由湯至於武丁,賢聖之君六七作。天下歸殷久矣;久則難變也。武丁朝諸侯有天下,猶運之掌也。紂之去武丁未久也,其故家遺俗、流風善政,猶有存者;又有微子、微仲、王子比干、箕子、膠鬲,皆賢人也,相與輔相之,故久而後失之也。尺地莫非其有也,一民莫非其臣也;然而文王猶方百里起,是以難也。齊人有言曰:『雖有智慧,不如乘勢;雖有镃基,不如待時。』今時則易然也。夏後、殷、周之盛,地未有過千里者也,而齊有其地矣;雞鳴狗吠相聞,而達乎四境,而齊有其民矣。地不改辟矣,民不改聚矣,行仁政而王,莫之能御也。且王者之不作,未有疏於此時者也;民之憔悴於虐政,未有甚於此時者也。饑者易為食,渴者易為飲。孔子曰:『德之流行,速於置郵而傳命。』當今之時,萬乘之國行仁政,民之悅之,猶解倒懸也。故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惟此時為然。」
〈呂氏春秋.上德〉:
三苗不服,禹請攻之。舜曰:「以德可也。」行德三年,而三苗服。孔子聞之曰:「通乎德之情,則孟門、太行不為險矣。故曰德之速,疾乎以郵傳命。」周明堂,金在其後,有以見先德後武也。舜其猶此乎?其臧武通於周矣。
孟子、呂不韋都引用的話,從其意義來衡量,也屬於重要的言論,可以表達孔子重視「德」的一面。但《論語》沒有記載。
從以上所論的幾個面向,我們不難發現,把《論語》當成「信史」甚至《聖經》來看待的危險。其最主要的危險莫過於「以偏概全」,如把孔子針對某人某事所發表的看法當成了孔子對普遍人事的看法,便容易犯下這種邏輯錯誤。至於把《論語》不記載老聃當成是一種「強有力」的證據,那不僅是不懂統計概率的表現,更是不理解《論語》一書性質的表現。
一事兩傳
一事兩傳有兩種形式,一是兩筆文獻的文本除了當事者的名字不同以外幾乎一樣,二是兩筆文獻的當事者名字都一樣,事蹟也一樣,但記載方式不同。這與模仿不同,模仿是後人對於前人或者後行動者對先行動者的動作複製,其在文本上的表現是有著不同的文字記錄,卻表達相同的意涵。
一事兩傳所可能引發的問題,可能表現在幾個方面:一是人們無法釐清哪一個才是原始記載,一是原始記載遺失。當人們無法釐清哪一個才是原始記載時,就可能以此懷疑其中一個的真實性。當原始記載消失時,這個虛假的記載被留下了,便取代了原本的事件而成為「真實」事件。
一事兩傳的例子在古籍中並不罕見,有些若牽扯到說同樣的話,就有引用與被引用、誰是源頭的爭議產生。以下僅舉幾例:
〈呂氏春秋.諭大〉:
季子曰:「燕雀爭善處於一屋之下,子母相哺也,姁姁焉相樂也,自以為安矣。灶突決,則火上焚棟,燕雀顏色不變,是何也?乃不知禍之將及己也。為人臣能免於燕雀之智者寡矣。夫為人臣者,進其爵祿富貴,父子兄弟相與比周於一國,姁姁焉相樂也,以危其社稷,其為灶突近也,而終不知也,其與燕雀之智不異矣。故曰:『天下大亂,無有安國;一國盡亂,無有安家;一家皆亂,無有安身』,此之謂也。故小之定也,必恃大;大之安也,必恃小。小大貴賤,交相為恃,然後皆得其樂。」定賤小在於貴大,解在乎薄疑說衛嗣君以王術,杜赫說周昭文君以安天下,及匡章之難惠子以王齊王也。
〈呂氏春秋.務大〉:
孔子曰:「燕爵爭善處於一屋之下,母子相哺也,區區焉相樂也,自以為安矣。灶突決,上棟焚,燕爵顏色不變,是何也?不知禍之將及之也,不亦愚乎!為人臣而免於燕爵之智者寡矣。夫為人臣者,進其爵祿富貴,父子兄弟相與比周於一國,區區焉相樂也,而以危其社稷,其為灶突近矣,而終不知也,其與燕爵之智不異。故曰:『天下大亂,無有安國;一國盡亂,無有安家;一家盡亂,無有安身』,此之謂也。故細之安,必待大;大之安,必待小。細大賤貴,交相為贊,然後皆得其所樂。」
這兩筆資料可能引發的問題,諸如究竟這一句話是孔子說的還是季子說的?以及誰是季子?
〈淮南子.道應〉:
墨者有田鳩者,欲見秦惠王。約車申轅,留于秦,周年不得見。客有言之楚王者,往見楚王,楚王甚悅之。予以節,使于秦。至,因見。予之將軍之節。惠王見而說之。出舍,喟然而歎,告從者曰:「吾留秦三年不得見,不識道之可以從楚也。」物故有近之而遠,遠之而近者。故大人之行,不掩以繩,至所極而已矣。此所謂《管子》「梟飛而維繩」者。
〈呂氏春秋.首時〉:
墨者有田鳩欲見秦惠王,留秦三年而弗得見。客有言之於楚王者,往見楚王,楚王說之,與將軍之節以如秦,至,因見惠王。告人曰:「之秦之道,乃之楚乎?」固有近之而遠,遠之而近者。時亦然。有湯武之賢而無桀紂之時不成,有桀紂之時而無湯武之賢亦不成。聖人之見時,若步之與影不可離。故有道之士未遇時,隱匿分竄,勤以待時。時至,有從布衣而為天子者,有從千乘而得天下者,有從卑賤而佐三王者,有從匹夫而報萬乘者,故聖人之所貴唯時也。水凍方固,后稷不種,后稷之種必待春,故人雖智而不遇時無功。方葉之茂美,終日采之而不知,秋霜既下,眾林皆羸。事之難易,不在小大,務在知時。
田鳩一說:「吾留秦三年不得見,不識道之可以從楚也。」話語簡單易懂,肯定語氣中帶點驚訝。一說:「之秦之道,乃之楚乎?」話語過於簡化,不易懂,疑問語氣。這兩句語義重複不少,究竟哪一句才是田鳩原始說的?便成為問題。
〈新序.雜事二〉:
昔者,曾參之處,鄭人有與曾參同名姓者殺人,人告其母曰:『曾參殺人。』其母織自若也。頃然一人又來告之,其母曰:『吾子不殺人。』有頃,一人又來告,其母投杼下機,踰牆而走。夫以曾參之賢,與其母信之也,然三人疑之,其母懼焉。今臣之賢也不若曾參,王之信臣也,又不如曾參之母之信曾參也,疑臣者非特三人也,臣恐大王投杼也。
〈史記.樗里子甘茂列傳〉:
秦武王三年,謂甘茂曰:「寡人欲容車通三川,以窺周室,而寡人死不朽矣。」甘茂曰:「請之魏,約以伐韓,而令向壽輔行。」甘茂至,謂向壽曰:「子歸,言之於王曰『魏聽臣矣,然願王勿伐』。事成,盡以為子功。」向壽歸,以告王,王迎甘茂於息壤。甘茂至,王問其故。對曰:「宜陽,大縣也,上黨、南陽積之久矣。名曰縣,其實郡也。今王倍數險,行千里攻之,難。昔曾參之處費,魯人有與曾參同姓名者殺人,人告其母曰『曾參殺人』,其母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又一人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投杼下機,踰墻而走。夫以曾參之賢與其母信之也,三人疑之,其母懼焉。今臣之賢不若曾參,王之信臣又不如曾參之母信曾參也,疑臣者非特三人,臣恐大王之投杼也。始張儀西并巴蜀之地,北開西河之外,南取上庸,天下不以多張子而以賢先王。魏文侯令樂羊將而攻中山,三年而拔之。樂羊返而論功,文侯示之謗書一篋。樂羊再拜稽首曰:『此非臣之功也,主君之力也。』今臣,羈旅之臣也。樗里子、公孫奭二人者挾韓而議之,王必聽之,是王欺魏王而臣受公仲侈之怨也。」王曰:「寡人不聽也,請與子盟。」卒使丞相甘茂將兵伐宜陽。五月而不拔,樗里子、公孫奭果爭之。武王召甘茂,欲罷兵。甘茂曰:「息壤在彼。」王曰:「有之。」因大悉起兵,使甘茂擊之。斬首六萬,遂拔宜陽。韓襄王使公仲侈入謝,與秦平。
〈戰國策.秦策二.秦武王謂甘茂〉:
秦武王謂甘茂曰:「寡人欲車通三川,以窺周室,而寡人死不朽乎?」甘茂對曰:「請之魏,約伐韓。」王令向壽輔行。甘茂至魏,謂向壽:「子歸告王曰:『魏聽臣矣,然願王勿攻也。』事成,盡以為子功。」向壽歸以告王,王迎甘茂於息壤。甘茂至,王問其故。對曰:「宜陽,大縣也,上黨、南陽積之久矣,名為縣,其實郡也。今王倍數限,行千里而攻之,難矣。臣聞張儀西並巴蜀之地,北取西河之外,南取上庸,天下不以為多張儀而賢先王。魏文侯令樂羊將,攻中山,三年而拔之,樂羊反而語功,文侯示之謗書一篋,樂羊再拜稽首曰:『此非臣之功,主君之力也。』今臣羈旅之臣也,樗裡疾、公孫衍二人者,挾韓而議,王必聽之,是王欺魏,而臣受公仲侈之願也。昔者曾子處費,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參殺人。』曾子之母曰:『吾者不殺人。』置自若。有頃焉,人又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置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懼,投杼逾牆牆而走。夫以曾參之賢,與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則慈母不能信也。今臣賢不及曾子,而王之信臣又未若曾子之母也,疑臣者不適三人,臣恐王為臣之投杼也。」王曰:「寡人不聽也,請與子盟。」於是與之盟於息壤。果攻宜陽,五月而不能拔也。樗裡疾、公孫衍二人在,爭之王,王將聽之,召甘茂而告之。甘茂對曰:「息壤在彼。」王曰:「有之。」因悉起兵,復使甘茂攻之,遂拔宜陽。
三個記載對於與曾參同名的人究竟是哪裡人就有三個說法,那麼到底與曾參同名同姓的人是「鄭人、魯人」還是「費人」(費是魯的土地,因此其實就是魯人)?
模仿
模仿,一如前文所說是後人對於前人或者後行動者對先行動者的動作複製,也包含話語文字的模仿。模仿是古代歷史中非常常見的現象,以致於有人認為歷史不過是一直在重複著上演著同樣的戲碼,只是換了不同的演員。
學者如果不知道、不清楚模仿在歷史上是非常常見的常識,便會以此大作文章。疑古者通常便用模仿的事例來證明原始事例是假,從而顛倒因果關係,甚至把兩個人合併為一個人。以下的例子牽涉到吳起與商鞅,商鞅對於吳起的模仿很多,這裡僅是其中一例。
〈韓非子.內儲說上〉:
吳起為魏武侯西河之守,秦有小亭臨境,吳起欲攻之。不去,則甚害田者;去之,則不足以徵甲兵。於是乃倚一車轅於北門之外而令之曰:「有能徙此南門之外者,賜之上田上宅。」人莫之徙也,及有徙之者,還,賜之如令。俄又置一石赤菽東門之外,而令之曰:「有能徙此於西門之外者,賜之如初。」人爭徙之。乃下令曰:「明日且攻亭,有能先登者,仕之國大夫,賜之上田宅。」人爭趨之,於是攻亭一朝而拔之。
〈史記.商君列傳〉: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偶合
偶合,既不是「模仿」,也不是「一事兩傳」。純粹就是兩人在事蹟、言語、思想上產生了相似結果的巧合,是一種各自獨立發生的事件,兩個事件之間沒有任何關係,也可以說是一種共識。古代中西雙方這種偶合的例子不少,以古代思想、數學發現、專利發明的例子居多。事蹟偶合在先秦諸子中不算少數,由於偶合與模仿、一事兩傳很相近,因此容易被誤解與利用。疑古者可以利用其中一則來「證明」另一則是假,從而達到抹滅事實的目的,至於為什麼另一則是真或是假則通常「一語帶過」,譬如郭沫若說《關尹子》是假,於是便「居然」「成立」或「證明」了。那麼究竟怎麼樣區分兩件事情究竟是偶合、模仿或一事兩傳呢?目前並沒有有效的辦法,只能說證明某兩件事不是偶合才是否認這些記載都是真實者所要做的工作。以下僅舉一例,以供參考:
〈說苑.雜言〉:
梁相死,惠子欲之梁,渡河而遽墮水中,船人救之。船人曰:「子欲何之而遽也?」曰:「梁無相,吾欲往相之。」船人曰:「子居船橶之間而困,無我則子死矣,子何能相梁乎?」惠子曰:「子居艘楫之間則吾不如子;至於安國家,全社稷,子之比我,蒙蒙如未視之狗耳。」
西閭過東渡河中流而溺,船人接而出之,問曰:「今者子欲安之?」西閭過曰:「欲東說諸侯王。」船人掩口而笑曰:「子渡河中流而溺,不能自救,安能說諸侯乎?」西閭過曰:「無以子之所能相為傷也。子獨不聞和氏之璧乎?價重千金,然以之間紡,曾不如瓦磚;隨侯之珠,國寶也,然用之彈,曾不如泥丸;騏驥騄駬,倚衡負軛而趨,一日千里,此至疾也,然使捕鼠,曾不如百錢之狸;干將、鏌釾拂鐘不錚,試物不知,揚刃離金斬羽契鐵斧,此至利也,然以之補履,曾不如兩錢之錐。今子持楫乘扁舟,處廣水之中,當陽侯之波,而臨淵流,適子之所能耳。若誠與子東說諸侯王,見一國之王,子之蒙蒙,無異夫未視之狗耳。」
甘戊使於齊,渡大河。船人曰:「河水間耳,君不能自渡,能為王者之說乎?」甘戊曰:「不然,汝不知也。物各有短長,謹愿敦厚,可事主不施用兵;騏驥、騄駬,足及千里,置之宮室,使之捕鼠,曾不如小狸;干將為利,名聞天下,匠以治木,不如斤斧。今持楫而上下隨流,吾不如子;說千乘之君,萬乘之主,子亦不如戊矣。」
以事考人或以書考人
以書考人是在承認整本書都是該作者所寫的前提下才能進行的事情,以事考人則是在承認與當事者牽涉到的事情都是真實的情況下所作的推論。以書考人的前提是此書確為一人所作,而其判斷方法在證明非一人所作時並不複雜,譬如《論語》、《墨子》、《孟子》的成書都可以肯定其作者非孔子、墨子、孟子,因為裡面已經頻繁的使用「孔子、墨子、孟子」了。而《呂氏春秋》、《淮南子》的成書都有相關記載,也可證明非一人所作(但是是一時所作)。
至於所謂「一人一時、非一人一時」這種簡化的分法其實是有問題的,一般所謂的「一時」是指短時間、「非一時」是指長時間。很多書都經過了長時間的創作,最後才集合成書,以前如此、當今如此,以後也必然如此。這種長時間創作最後才集結的情況,並非全部,但必然有之。譬如戰國諸子如《尉繚子》、《吳子兵法》都記錄了作者與君主的對話,而《吳子兵法》還記錄了兩位魏國君主與吳起的對話,那麼整本書的時間就不能說是「一時」而可能橫跨了很長的時間。至於「非一人一時」,如以上所舉《呂氏春秋》、《淮南子》甚至失傳的《魏公子兵法》就屬於「非一人」的「一時」之作。是集中了門客在一定的時間內創作而成的。至於疑古者所謂的「非一人一時」之作,則並無實例,純粹是一派胡言。
因此,要考證墨子、或者已經沒有著作流傳的楊朱,都只能使用以事考人的方法;至於老聃,雖然留下了《老子》但《老子》一書神奇的沒有提到任何歷史人、事,只徵引了一些已經失傳而不知道年代的書籍的文字。因此要考證老聃的時代,除了以事考人之外,別無他法。而以事考人,也包含了引用《老子》者的時間問題。
以書考人,由於必須參考該書籍所提到的歷史人、事、物,甚至所用的語言、詞彙、概念,因此嚴重受到古籍在流傳過程中所可能發生的各種訛誤的影響。尤其註文摻入正文,或者出版者將後來發生的歷史事件用符合其句式的方式添加到其中,這都將嚴重的影響一本書的成書時間的判斷。因此,如果對於基本的校勘知識不熟悉,必然要鬧出許多笑話,也是不用懷疑的。
有時間線索的證據
什麼是有時間線索的證據?首先是「歷史事件、人名、避諱(依附於人名)、地名、朝代名(含國名)、術語、命題」,其次是「稱謂、物名、形式」,最後才是「文字、概念、思想」。要計算這些證據的證據力並不容易,這裡主要依據證據所牽涉到的時間範圍以及釐定時間範圍的難易程度,來進行排列。要絕對客觀,也並不容易。
歷史事件,又分為一般歷史事件與特殊歷史事件,一般歷史事件是指它的出現具有普遍性,只是換了角色在演罷了!特殊歷史事件,具有複雜、特殊、重複性低等特色,多數都是獨一無二的。譬如專諸刺王僚。但是在古籍流傳中,我們不難發現,會嚴重影響利用歷史事件或人名做為判斷一本書成書時間的因素不僅不少還很普遍,譬如註文摻入正文現象。以兵法類書籍註文而論,多數都會以戰例來解釋原文,因此當註文摻入正文發生時,帶有歷史線索的事件便會成為「正文」,而影響成書時間的判定。多數的歷史事件都是獨一無二的,因此歷史事件與牽涉到的人名是具有最高證據力的證據。
人名,歷史上可有同名同姓的人,但不管是不是同名同姓的人這個人必然在歷史上佔有一席之地,他要嘛活在某個時空,要嘛活在另一個時空,依照人類的死亡期限,也總是能大略推出其生命的上下限。
避諱,分為嚴格與不嚴格。避諱的種類有避家諱、避國諱,如果避家諱卻與避國諱偶然相合,就可能讓學者對年代的判定產生嚴重誤判,即便這樣的可能性目前看來似乎很小。自然,偶然相合本來就是一種低概率的事情,只是如果牽涉到重大的學術公案,又碰巧遇到這件事,便可能產生嚴重錯誤。
地名,地名產生於何時、其所代表的空間何時變更了名字,也往往有文獻可查,其時間的釐定也容易獲得一個可靠的期限。
朝代名、國名,理論上應該是一個最容易取得上下限且幾乎可以確定的事情,但由於文獻的缺失,或者政治轉變的過程相對「平緩」(非革命、非弒殺篡位),因此朝代名或國名何時「誕生」便成了難以確定的難題。譬如三家分晉以前(晉國「徹底」消失以前),韓、趙、魏究竟何時開始使用韓、趙、魏做為「國號、國名」,在以前是很少學者探討的。因此,疑古者以這一點來判定、證明《文子》、《關尹子》的晚出,而非反過來思考是否文子、關尹時這些家族勢力成為一個國家已經是當時人所默認或接受的事情。如果是後者,那麼想要用這些書提到韓、魏來證明書的晚出,自然是不能成立的事情。
術語,譬如孫子的「通地、掛地、支地」,這不是語言的一般概念,而是作者的發明,因此這些術語包含了作者、時間等線索。但使用術語進行證明本身就牽涉到證明「術語」不是一般概念,以及誰先使用術語的問題!這就好像要證明兩個同樣記載了一段文字的書籍誰是源頭、誰是末流一樣,只是證明術語一般而言,更簡單一些。
命題,譬如「殺盜非殺人、離堅白、白馬非馬」,這些命題自然具有時代特色,本身就包含了時間線索。但難點一如引文,誰是源頭?誰是末流?必須證明。有一種情況是,發明者並沒有把相關概念炒作起來,或者說發揚光大,而是繼承者做到了。於是在古籍文獻逐漸失傳之後,後人很容易因此誤判繼承者為發明者。如此,便可能產生誤判。
稱謂,譬如疑古者最愛使用的「將軍」,這個詞必然有一個起點,也可能有一個終點。但要確認起點有賴於「文獻」的記載,哪一個文獻是最早記載的,這個時間點便是「將軍」這個詞彙的使用下限。換句話說,最早記載的文獻本身的成書日期就是這個詞彙的最早使用日期的下限,如此一來,如果《老子》是當前使用「將軍」最早的書籍,那麼這個詞彙的使用下限便可以定為《老子》成書之時。可是疑古者完全反其道而行,在沒有證明《老子》的晚出前,卻說類似「將軍」這樣的稱謂是很晚出的,於是以此證明《老子》的晚出。這顯然是「倒果為因」、毫無邏輯素養的表現。
物名,譬如葡萄、佛像都是,這些時代約略可推,但上下限的範圍多數情況下遠遠大於人名、地名。
形式,包含很多,譬如體制或者《老子》提到的「三十輻共一轂」中的「三十輻」,何時開始使用「三十輻」其實就跟「將軍」的鑑定方式相同,也可以依賴於出土實物的碳十四檢定。但實物證據往往比文本證據更難獲得,如果沒有找到實物,顯然依然也只能依賴於哪一本書最早提到這個形式。一如「將軍」被倒果為因的用來證偽《老子》或證明《老子》晚出,「三十輻」也被疑古者拿來依樣畫葫蘆。
文字,中國歷史上能「考定」年代的「文字」非常有限,這是指這個文字是什麼時候「造」出來的這件事。譬如「曌」是武則天創造出來的,這個有文獻記錄。但絕大多數的文字都不可考。《說文解字》沒有收錄的字實在太多,這一點從近代考古發掘出的竹簡、帛書上一大堆字或者臨時拼湊成的字的數量便能證明。又如《亢倉子》、《鶡冠子》多用古字,但卻被懷疑是偽造,一直到竹簡帛書的文字重新面世後,今人對於某些早期被定為偽書的古籍的想法才有了一點改觀。因此,想要用文字考定年代,最難的一點就在於文字年代的確認。但一如「將軍」、「三十輻」的鑑定方式一樣,我們今天認為「曌」是武則天創造的,但如果日後竹簡、帛書也出現了這個字時,用這個字來考定年代的結論都會被推翻!
概念,這是比稱謂、物名還要抽象的東西,絕大多數概念依附於文字。概念與文字不同的地方在於,概念是抽象的,可以依附於文字;文字是具體的,可以承載概念。同義詞,表示兩個詞彙可以承載同樣的概念;多義詞,表示一個詞彙可以承載多個概念。文字本身有古今字的問題,有些文字會死亡,有些文字會誕生,但概念卻可以在不同的時間裡「附著、寄生」於不同的文字之中。詞彙的情況與文字類似。此外,概念也有「詮釋」問題,這種問題的發生在於不同的詮釋者對概念所依附的文字所進行的解讀產生了差異,譬如「刑、德」在魏惠王與尉繚子的認知便不同。因此要用概念的產生當成釐定年代的證據原本是非常困難的事情,但在疑古者手中居然能輕易的就變成了一種強有力的證據,譬如「仁義」就屬於「惡名昭彰」的概念,既被一票疑古者用來質疑同樣是春秋末年成書的《孫子兵法》,也被用來質疑《老子》。讀者們發現了什麼共通點了嗎?這兩本被質疑的書都曾經使用過「仁義」,說曾經是因為筆者在校勘後將《孫子兵法》的唯一一次「仁義」用竹簡版本「修正」了。至於與孫子、老子同時的孔子大談「仁義」的事實與眾多文獻,完全無法動搖疑古者的「信念」。豈不可悲!
針對概念,也還有一種可以用來釐清年代的可能或形式。譬如很多概念雖然早就產生,而且無法釐清年代,但兩個概念或一組概念一起使用卻可能是某一個時代的特色,如果能證明這是這個時代甚至一個時段的文人學者所常用,而往後很長一段時間或永不見有文人再用,那麼這種概念或者更大一點的思想,就具有證據力。春秋戰國常見的組合有:「義、利」「力、德」、「刑、德」、「王道、霸道」、「天道(天之道)、人道(人之道)」。
如果對某一概念或思想,進行重複性、頻繁討論是該作者的特色,但這種特色僅僅局限於它自身,而無法外擴為一種包含時間線索的證據。譬如老子強調柔、孔子強調仁,都屬於這種。但如果這種影響開始發酵,那麼整條從源頭到終點的討論線,依然具有時間線索的功用。但一如概念的其他用法,都不容易證明。更多的是流於主觀臆斷,即便證據其實很多。
思想,學說通常可以說是思想的複雜、綜合形式,如儒家學說、墨家學說就都包含了尚賢。但尚賢的思想起源很早,早在周文王用姜太公以致於齊桓公用管仲、寧戚,便早早開始了,儒家、墨家不過都是繼承與發揮罷了。可是民國初年的疑古者為了趕時髦、炫耀自己的邏輯素養,為了用「不尚賢」是「尚賢」的「反命題」以證明《老子》的晚出,於是不惜創造、編造不存在的歷史,而說尚賢起於儒家甚至墨家。這些都是罔顧事實的荒謬做法。
以上所提帶有各種時間線索的證據,都受到文本流傳時所自然發生的許多事件的影響,包括古籍流傳可能發生的任何情況:遺失、散佚、錯簡、註文摻入正文、脫字、增字、錯置、後人加入(後人基於各種理由,譬如為使文意更清楚,或純然是把自己的筆記加入並且用模仿原始句式的形式加入。)、後人改動(如王弼大幅刪減、改動《老子》虛詞,後人將非諡號的泛稱。)等。換句話說,有些不存在於原書的會被加入,而不幸這些被加入的又很多具有時間線索;同時有些存在於原書的會遺失,而不幸這些遺失的片段有些也具有時間線索。因此,要想利用文本所提供的時間線索來做考證,不能不熟悉校勘學的基礎知識!否則,自然就是不停的鬧笑話!
由時間可知為假或有問題
一個事件的發生必然牽涉到時間,事件中的人物的壽命、年齡也都牽涉到時間。但事件中的人物年齡通常都是不清楚的,於是一些造假的事件,往往因為人們忽略了其中人物的年齡問題,而被忽視,甚至視以為真。
通常用人物的年齡來定真偽,一般分為用生年之不可能來定真偽,或者用死年(卒年)之不可能來定真偽。在漫長的歷史中,留下生年、年齡資訊的人物並不多。孔子與其弟子們算是其中記載得較詳細的一群特殊份子,而這一切當然都依賴於孔子個人的聲望與地位。因此,以下便以與孔子相關的例子進行舉例。但是關於孔子的弟子的生年記錄都是相對於孔子的生年的,因此只要孔子的生年一發生「變動」,那些依賴於「生年之不可能」所推導出的結論,便可能是錯的。
〈孔子家語.公西赤問〉:
孔子有母之喪,既練,陽虎弔焉。私於孔子曰:「今季氏將大饗境內之士,子聞諸?」
孔子曰:「丘弗聞也。若聞之,雖在衰絰,亦欲與往。」
陽虎曰:「子謂不然乎?季氏饗士,不及子也。」陽虎出。
曾參問曰:「語之何謂也?」
孔子曰:「己則喪服,猶應其言,示所以不非也。」
陽虎在魯定公八年(前502年)叛變逃離魯國,曾參卻生於前505年,如何可能在事發當時就對孔子與陽虎的事情發表評論?因此,這一則記載如果沒有錯,那麼曾參必然是錯的,另一種可能是這是曾參針對孔子的往事而發問。
〈孔子家語.禮運〉:
孔子為魯司寇,與於蜡。既賓,事畢,乃出遊於觀之上,喟然而歎。言偃侍,曰:「夫子何歎也?」孔子曰:「昔大道之行,與三代之英,吾未之逮,而有記焉。大道之行,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脩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老有所終,壯有所用,矜寡孤疾皆有所養。貨惡其棄於地,必不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不必為人。是以姦謀閉而弗興,盜竊亂賊不作,故外戶而不閉。謂之大同。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則為己,力則為人。大人世及以為常,城郭溝池以為固。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而選,未有不謹於禮。禮之所興,與天地竝。如有不由禮而在位者,則以為殃。」言偃復問曰:「如此乎禮其急也?」孔子曰:「夫禮、先王所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列其鬼神,達於喪、祭、鄉、射、冠、婚、朝、聘。故聖人以禮示之,則天下國家可得以禮正矣。」
〈禮記.禮運〉:
昔者仲尼與於蜡賓,事畢,出游於觀之上,喟然而嘆。仲尼之嘆,蓋嘆魯也。言偃在側曰:「君子何嘆?」孔子曰:「大道之行也,與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孔子家語.禮運〉與〈禮記.禮運〉大同小異,但〈孔子家語.禮運〉一開頭的「孔子為魯司寇」,卻成了可能使事件由真而假的關鍵「證據」。但事實上,這件事撇除「孔子為魯司寇」,便是真的。主因在於言偃生於前506年,而孔子為魯司寇卻是在前500年,言偃怎麼可能跟孔子對話?可見〈孔子家語.禮運〉「孔子為魯司寇」是淺人所加!〈禮記.禮運〉不包含這句話,整件事便無可疑了!
〈禮記.檀弓上〉:
孔子之喪,二三子皆絰而出。羣居則絰,出則否。易墓,非古也。子路曰:「吾聞諸夫子:『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
子路比孔子早死,怎麼可能議論孔子的喪禮呢?但仔細看全文,則可知子路並不是在議論孔子的喪禮,而是創作此篇的作者,把子路的相關言論放到了孔子喪禮之後,以做為補充。如果不仔細看,便容易以為這是造假的事件了!
從以上的幾則的簡短介紹,我們不難發現,即使可以根據時間線索來定真偽,但根據校勘學的基本知識,也可能存在後人加入的補充性文字,如〈孔子家語.禮運〉的「孔子為魯司寇」便可視為這樣的文字。此外,由於近年出土的海昏侯屏風所記孔子的生年比《史記》所記早十四年,因此凡是用孔子弟子生年來考證的結論,有可能被推翻!凡此,都能看出即使是一些看似很可靠的證據,仍然存在導致錯誤推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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