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2日 星期一

《中西思維隨筆》:021. 「焚書坑儒」與「獵殺女巫」


  前篇的關鍵字是「女巫」。
  或許,肇端於12世紀,而鼎盛於16世紀的獵殺女巫事件,已經離我們太遠,以至於我們都忘記了這慘痛的教訓!於是有了納粹大屠殺,有了紅衛兵。而如今,「人類」似乎又已經忘了這個教訓。
用火燒烤女巫,因為當時的人「相信」不能讓女巫的身體有哪怕一絲一毫的殘餘留下。而這種極端的行刑,正很好的反應了人們的恐懼。

  這個發生於歐洲的大規模屠殺婦女的運動,起因於一群「自以為正常」而其實「歇斯底里」的「神經病」,由於懼怕著某種他們無法解釋的現象,於是隨便從歷史上抓來幾個概念,漸漸的發展成一種學說。而更重要的是,這些神經病都是所謂的「社會精英」。因此,基於人類崇尚美好生活以及崇拜偶像的本能,很多愚昧無知之徒,便隨著起鬨,混水摸魚、順手牽羊。於是12世紀開始了一般的獵殺行動,初期也不過就是幾個無辜者被殺害,也沒有太多人為這些無辜受害的人掉過幾滴眼淚。甚至,當這些無辜者被殺害時,這些人還額手慶賀,以為那些假借正義之名的有權有勢者,替他們除去了一大禍患,使他們免於恐懼、使他們的生命獲得了保障。殊不知,恐懼的製造者,其實正是這些獵殺女巫的劊子手。
  根據維基百科,「1485年兩位德國修士著作的獵巫手冊《女巫之槌》(Malleus Maleficarum)……兩位教士海因里希·克雷默和耶科布,撰寫了《女巫之槌》,詳細列舉了很多種識別女巫的方法,發起了聲勢浩大的『歐洲女巫大審判』。」真是感謝上帝,如果沒有這些「高級知識份子」、「人類中的精英」,撰寫了這種教曉一般愚昧無知百姓的「辨識手冊」,那一群殘忍而愚昧的百姓還真的不知道如何「羅織」罪名給那些無辜的人。而這些無辜的人,可能只是日常生活中與他們有過過結,而惹起了他們厭惡的人。而如今,上帝派遣使者將《女巫之槌》送到了凡間,他們終於有了對付邪惡的終極武器了。只要你符合這其中的特徵,你就是女巫。多麼便利的合法殺人藉口呢!但那些人,喪心病狂之下,明顯忘了一件事:寫這本書的人不是上帝,是人!
  你對這樣撒狗血的情節一點都不陌生,不錯,你是不該陌生。在世界各地的社會裡,一個平凡的校園,幾乎每天都在上演類似獵殺女巫的活動,沒錯,那叫做霸凌。那些腦袋還沒開化,只懂得照顧自身利益的蠢小孩,突然之間發現自己那微不足道的力量,居然可以控制某些人,以達到自己的目的。於是他開始基於任何一種藉口,殘忍的對待那些不服從他的弱小份子。而多數人,則在旁邊圍觀,甚至不時叫好。直到有一天,直到他們自己也成為霸凌的對象,他們才醒悟了。確實,只是他們醒悟的不再是過往在旁邊圍觀的非正義性,而是醒悟「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社會現實」。有了這種病態的醒悟,你說,這社會還能不亂嗎?因為有了這種醒悟的人,一旦當他們爬上了權位後,便必須用盡任何手段,緊緊抓住,即便每天都對自己與別人說一百遍謊言,也無所謂。是的,你很熟悉這些人的面孔,如果你上過大學、研究所,我相信勾起你現在回憶的就是那些教授的面孔。
  當12世紀的獵殺女巫,經過了兩三個世紀的發展,隨意殺人成為合法,使殺人者不再畏懼,並且獵殺女巫也成了類似習俗的東西時。16世紀的瘋狂殺戮,以至於使數十萬女性人類喪生於這場運動之中,這樣的結果也就不足為奇。顯然,德國人並沒有記取這個教訓,於是希特勒出現了,利用人們對經濟接近崩潰的恐慌,以及人類求生的本能。希特勒鼓其如簧之舌,開始一如當年獵殺女巫者所作的事情一般,將亞利安人的悲慘遭遇,全部怪罪到猶太人身上。這一次,死掉的已經不只是幾百萬人。而為了讓這種屠殺的急迫性顯現出來,以遂行希特勒的政治目的,於是亞利安人必須成為一種優秀的人種,非如此,那些身上留著同樣血液的人,難以被「與生俱來、無法割捨」的生物特性所威脅。因為這種特性無法被消除,所以在這個瘋狂的社會裡,他只有兩種選擇。如果他不成為獵殺女巫的人,他就將成為被獵殺的女巫。
X教授:「We have in us to be the better man.」萬磁王:「We already are. 」

  21世紀的我們,其實正在被好萊塢的電影,傳播著當年希特勒對德國無知百姓洗腦的情節。只是諷刺的是,這次洗腦別人的不再是納粹,而是當年被納粹所屠殺殆盡的另一個種族:猶太人。於是,我們對電影中那些獵殺吸血鬼、外星人,甚至「變種人」的情節,再也不感到恐懼,再也不感到不適,就好像當年獵殺女巫在成為一種類似習俗、儀式的活動後,反應在人們心理的感受一樣。相信如果哪一天,有人用這種藉口,聲稱抓到了一名吸血鬼、外星人,或者是「變種人」(譬如X教授、萬磁王、金剛狼),並且很快的將他關到監獄裡,接受科學實驗,你也不會感到訝異、不適。直到他們發現他不過就是一個再正常也不過的人罷了。然而為了掩飾這些人的荒謬性,為了保住他們的名譽、財富,他們必須 對你說謊,因為他們知道,官官一定相護。於是他們可能告訴你,這個變種人在逃脫的過程中因為殺害了幾個人類,於是被終結了性命。而當有人提出質疑時,他們會想盡辦法告訴你,那些錄像設備在變種人逃離時就被破壞殆盡了。這一切是如此合理。因為到底他媽的誰看過變種人?沒有,就好像沒有人看過鬼一樣。於是,因為沒有人看過鬼,所以鬼就有了任何可能。而那些精於畫畫的畫家,也會告訴你最好畫的,不是狗,而是鬼。因為狗,我們已經太熟悉,像不像,馬上就能知道。但鬼呢?你看過嗎?當電視播出這個變種人被殺害的新聞時。這時電視機前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觀眾,會帶著感激的心情,感謝這些上帝派來的使者,「再一次」把他們從變種人的恐懼中解救出來。「死的真好,幸好死了,嚇死我了!」
  然而真正製造這種恐懼的,到底是誰!是那個再正常也不過的人類,還是那些掌握了整個國家機器的劊子手!你說,你不會遇到這種情況。確實,一般人並不會被當成吸血鬼、外星人,或變種人。直到有一天,你的存在對他們產生了威脅,或者一如過往,那個所謂「變種人」對這些神經病產生了威脅的「歇斯底里」的妄想一樣。只要他們又歇斯底里的認為你的存在威脅到他們,而上次那種作法,並不會讓人們感到不可思議、不適時,他就可以把你宰了。這一次,你說,你又感覺到一種熟悉的感覺!沒錯,這會讓你想起當前的政治困境。而政客們正在想方設法,想要藉著類似變種人這樣的議題,企圖扭轉對他們不利的局面。
  當然,我們通常看到的不是這樣的情節,因為變種人的出現,必須得到類似美國這種高科技國家的認可,因此,除非這個所謂的「變種人」被多數的美國高層認為會對美國人產生危害,否則這樣的情節很難出現。但是,政客們要利用媒體把你塑造成貪污腐敗的形象,卻是再容易也不過。而如今,你每天看著電視,卻不懂得恐懼,甚至還在鼓掌叫好。難道還不覺得可悲!你想想看,既然這些人貪污腐敗,為什麼不乾脆就依法處置,抓進去關,卻要這樣每天每天的利用媒體對你洗腦呢?如果是真的,為什麼不關?如果是假的,為什麼每天洗腦?
  對於一般的學子而言,我相信以下的情節,你更能體會。由於你揭發了某個教授的惡行。譬如他強迫女學生必須與他性交,他才願意讓她畢業;他強迫有實力的男學生必須幫他寫論文,才願意讓他畢業;他強迫有錢的學生,必須交錢給他才願意讓他畢業。對,你根本拿他沒轍。因為這些精英們太懂得鑽法律漏洞,以至於他很清楚,他只要「暗示你」這樣做,他就沒事。因為當你這樣做時,他可以說那是你自願的。而當你終於願意放棄整個學業,挺身出來揭發這種變態的惡行時,很不幸的,由於這些精英們平常與其他精英們就經常的交流,以至於他可以冠冕堂皇的告訴所有人,你只是因為無法畢業,沒有實力,所以才「出此下策」。而那些媒體基於「友情、壓力」,也不得不「配合演出」。於是,那個學生,被逼入了死角。而社會上同情他的人並不多。因為多數人會選擇相信有「公信力」的媒體,而不是「無名小卒」。「無名小卒」在這種情況下,可能還得背負「只不過想出名」的惡名。
  但你不能怪他們。不是因為這些歇斯底里的神經病,本來就沒有治國、教學的能力。而是因為當你每天看著電視在鼓掌叫好,甚至為這些人賣命宣傳時,你已經不自覺的加入了獵殺女巫的行列。
  就西方社會而言,除了吸血鬼、外星人、變種人以外,早年也有一種「物種」,讓他們感到深受威脅。沒錯,你又很熟悉了,那是類似於「變種人」的「概念」,那叫做「同性戀」。其中最有名的犧牲者,就是吃下了浸泡過氰化物蘋果的圖靈。你知道這個人嗎?你可能不知道,他是破解德國軍事密碼,從而間接終結了世界大戰的偉人。而即便這樣的偉人,他都必須因為他是個同性戀,而被無情的處死。數十年後,他也不過就得到了一句並不誠懇的道歉。重點是,他已經死了。可以肯定的說,當前很多人,還對同性戀抱持著這樣的態度,因此,我必須告誡同性戀。哪一天,因為經濟崩潰,而使你們被當成變種人對待時,請不要太過訝異。因為在那些「自以為正常而其實歇斯底里卻有著令世人崇拜的權勢地位金錢的神經病」 那裡,他們理所當然的認為,他們有權掌控你們的生死,而你們的存在對於「正常人類的威脅」是「再清楚也不過了」。
  回到了中國歷史,紅衛兵的瘋狂、魯迅的漢字滅亡論,都是其中的佼佼者。如果你一點印象都沒有,那麼我會建議你,去網路好好溫習一遍。那原理都是相同的。如果是早期的歷史,可以比擬的,鷹該算是秦始皇的焚書坑儒事件。這件事的本質,其實探索下去,並沒有太大的差別。一切都不過是人性在作祟。而這其中最關鍵的兩人就是秦始皇與李斯兩人。

秦始皇,統一天下的王者,China 一詞的由來。

  李斯曾經與韓非共同向荀子學習治國之道,但李斯知道自己不如韓非。有一天,秦始皇看到了韓非寫的〈孤憤〉、〈五蠹〉,大嘆:「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秦始皇以為這是古人所寫的,卻不知其實是韓非所寫。秦始皇雖然暫時不知道,但總有一天會知道,而當他知道的那一天,他一定會問李斯,既然他是你的同門,為何當天你不告訴我是韓非寫的呢?李斯當然預想到了這種可能,於是只好先開口說:「此韓非之所著書也。」秦始皇一聽,當真急了。於是緊急出兵,攻打韓國,其目的就是要迫使韓國交出韓非。我們現在看這段歷史,未免覺得可笑!可不是嗎?請問韓國就算有韓非,有什麼用呢?莫說韓王不懂得用人才,以至於韓非有時間在那邊寫文章,卻沒時間去治國;就算韓非終於受到韓王重用,請問以韓國的實力,即便想要對秦國統一天下的大業造成威脅,又需要多 久時間呢?孫武花了將近二十年的時間才幫弱小的吳國打敗強大的楚國,孫臏花了將近一輩子才讓齊國成為天下最強的國家。因此除非,韓非到了齊國,受到了齊湣王的重用,那才有可能。不過,這種可能性完全不存在。這樣看來,難道秦始皇是頭腦發暈嗎?
  其實當我們自以為理解人性、自以為理解歷史,以至於開始用嘲笑古人的方式來塑造自己的學術地位時,其實多數人並沒有透徹理解整件事情。
  承受不住秦國的攻擊,韓國果然在緊急之下,派出韓非出使秦國,希望換來和平。但當韓非來到了秦國見了秦始皇之後,卻因為韓非有口吃,而讓秦始皇大失所望。但秦始皇本來就認為韓非是個威脅,在不能繼續欣賞 他的前提下,於是接受李斯的讒言,把韓非關了起來。接著,李斯怕秦始皇有一天後悔,那麼以韓非的才華,勢必取代自己的地位,於是便向秦始皇做了義正詞嚴、冠冕堂皇,完全立足於秦國國家利益的建言:「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并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於是秦始皇一時糊塗,就被說服了,然後李斯為免事情產生變卦,便馬上把毒藥賜給了韓非,要他自殺。韓非見生路已經斷了,又見不到秦始皇,只好被迫結束了自己的生命。而秦始皇一如李斯的預料果然後悔了,只是為時已晚。
  為何我們說到了李斯呢?因為往後,建議秦始皇焚書的人,就是李斯。前213年,李斯建議秦始皇焚書,其理由依然冠冕堂皇,完全立足於秦國的國家利益。而最終演變成了一齣悲劇,因為李斯的建議如此說著:「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你敢藏書?那麼你得做好失去生命的準備。 藏書都不成了,寫書就更別提了。
  秦始皇殺害韓非、焚書,其實都是基於對自身安全的「恐懼」。否則以常理來看,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即便韓非受到韓國重用,也不可能對秦國產生什麼大的威脅。因為畢竟韓非不是韓王,他必須跟整個體制對抗。而這種跟整個體制對抗的人,歷史上成功者微乎其微。這裡,我們不免想起上一則關於「田單」的故事,田單並不可能殺掉樂毅,但即使樂毅存在,也不對他構成威脅。正是兩人對事情的判斷有如此的差別,以至於田單最終以極少的兵力完成了復國的壯舉,而秦始皇在統一天下後, 不過幾年,卻喪失了整個天下。
  秦始皇在天下統一後,即便所有的敵人都已經倒下,卻仍然得不到「安全感」。於是他開始尋求一些正常世界裡並不存在的事物,他開始派人去世界各地尋找「仙藥」,想要「長生不死、永恆不朽」。最終,他更聽信術士謠言,為了阻止「秦亡於胡」的預言發生,而將手下最信任、最有能力的兩個人派去駐守邊疆,防備胡人。而這兩人正是太子扶蘇與將軍蒙恬。最終,由於那些江湖術士本來就是騙子,因此當然求不到任何「仙藥」。 因此,這些江湖術士為了讓自己有台階下,於是只好開始詆毀秦始皇,說「始皇為人,天性剛戾自用,起諸侯,并天下,意得欲從,以為自古莫及己。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幸。……貪於權勢至如此,未可為求仙藥。」秦始皇聽後大怒,認為自己為了天下和平,焚盡了天下的書籍,並且重金資助這些術士前去尋求仙藥,這一切都是為了世界和平。卻沒想到這些江湖術士自己找不到仙藥,卻污衊自己,這豈是可以忍耐的。不,更重要的是,秦始皇不需要忍耐。他掌控了天下的一切,他不需要忍耐。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
  而最後的結局,我們也已經知道。「秦始皇三十七年十月,行出游會稽,並海上,北抵琅邪。」,這一年,由於秦始皇無法擺脫喪失天下的「恐懼感」,最終身邊只剩下了李斯、趙高這樣的垃圾。於是當秦始皇在出遊天下的途中陡然病逝時,趙高基於自身對於權力的貪婪以及對於喪失寵愛的「恐懼感」,於是打算竄改秦始皇的遺願,改立胡亥。但他知道這種大逆不道的事情,如果沒有丞相李斯的配合,是不可能成功的。於是他對李斯說:「上崩,賜長子書,與喪會咸陽而立為嗣。書未行,今上崩,未有知者也。所賜長子書及符璽皆在胡亥所,定太子在君侯與高之口耳。事將何如?……君侯自料能孰與蒙恬?功高孰與蒙恬?謀遠不失孰與蒙恬?無怨於天下孰與蒙恬?長子舊而信之孰與蒙恬?」以此脅迫李斯,竄改聖旨,改立胡亥為帝。而李斯由於也無法擺脫喪失丞相之位的「恐懼感」,於是答應了趙高,配合演出。最終,李斯還是死在胡亥的手下。而秦國也最終土崩瓦解。
  如果當年秦始皇沒有腦袋發熱,聽從李斯的讒言害死韓非,而由韓非當上了丞相。歷史鐵定改寫。但歷史從來就是在不停的演出相同的戲碼,其中唯一的差別,只是換上了不同的人馬。
  當身處現代的我們認為我們已經不像以前那樣不講究文明,也已經擺脫了愚昧無知的狀態。同時也認為「獵殺女巫」不過就是一個「老掉牙」的概念,以至於沒有人會再獵殺女巫,甚至會為那些以獵殺女巫為藉口而殺人的罪犯破口大罵時。其實我想問你的是,如果今天美國與台灣政府聯合宣稱發現了一個「變種人」?你覺得,「吸血鬼、外星人、變種人」這些人類永恆敵人的「概念」,真的跟「女巫、猶太人、同性戀」有什麼本質上的差別嗎?如果你的答案是否定的,那麼我相信,你已經做好了「新世紀」的「獵殺女巫」的準備!你,「準備好了嗎?」
全民公敵,你將不再陌生!
 


附註:
  李斯、韓非的故事,我大概是無法寫在《暗箭》這個系列中了,因此便在這裡順便一提。其實,龐涓、孫蒙的故事與此相近,同樣是同門相殘,同樣是龐涓當上了將軍後,害怕自己被孫蒙所取代,於是打算先下手為強。而同樣的,龐涓最終卻也因此縮短了自己的生命。如果當年龐涓不陷害孫蒙,孫蒙不一定會到達齊國,當上軍師,也就更不可能在戰場上與龐涓相遇。因為衡量當時的國際情勢,只有齊國才能讓孫蒙好好發揮實力。但他根本沒有任何理由前往。因為他是越國人,並且發跡於楚國,但楚國當時政治上由宰相昭奚恤掌權,軍事上由善於用兵的將軍景舍掌控,孫蒙哪有發揮的餘地呢?而如果不是他的遭遇使他最終到達了齊國,更因為魏國將軍龐涓陷害他的事實(這表示孫蒙的實力非常可怕、值得信任),龐涓又怎會死在他的手下。或許,商鞅死在龐涓手下的機率,還比龐涓死在孫蒙手下的機率要更高許多。不過,「歷史」是無法被改變的,我們能改變的只有:「未來」!
  這裡面提到了全民公敵,其實那是現代的故事。在古代的背景下,我想一個能成為國家公敵的人,他所承受的壓力與絕望是更大的。孫蒙,當然是那個能熬過這段悲慘日子的人。在當時,孫蒙隻身一人到了大梁,結果卻被唯一值得信任、也是唯一認識的人,師兄龐涓,給陷害了。被關在黑牢裡的他,還被割去了雙腳,英俊的臉龐也被刺上了囚徒的記號。任何人,在這種情況下,早已喪失求生的欲望。而我堅信,那支持孫蒙活下去的力量,不是仇恨。而是對於美好世界的嚮往,是對於正義戰爭的堅持。
 

參考資料:

維基百科:「
中世紀的女巫審判有著非常黑暗的一面,絕大多數被處死的「女巫」都是無辜的女性。一名教士[誰?]在審問過幾百名女巫之後所得出來的結論,他在西元一六三一年寫道「如果被告過著不道德的生活,那麼這當然證明她同魔鬼有來往;而如果她虔誠而舉止端莊,那麼她顯然是在偽裝,以便用自己的虔誠來轉移人們對她魔鬼來往和晚上參加巫魔會的懷疑。如果她在審問時顯得害怕,那麼她顯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馬腳。如果她相信自己無罪,保持鎮靜,那麼她無疑是有罪的:因為女巫們慣於恬不知恥地撒謊。如果她對向她提出的控告辯白,這證明她有罪;如果她由於對她提出的誣告極端可怕而恐懼絕望、垂頭喪氣,緘默不語,這已經是她有罪的直接證據。如果一個不幸的婦女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轉眼睛,這意味著她正用眼睛來尋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獃滯、木然不動,這意味著她看見了自己的魔鬼,並正看著他。如果她發現有力量挺得住酷刑,這意味著魔鬼使她支撐得住,因此必須更嚴厲地折磨她;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罰下斷了氣,則意味著魔鬼讓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認,不泄露秘密。」換言之,無論受審者有任何錶現或反應,都會被判定為女巫而遭極刑。
藉由獵殺女巫之名,三個世紀內約有十萬人被處死,其中絕大多數是女性,尤其集中在宗教改革時期的歐洲地區。
^ 參考哥林多前書「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 參考出埃及記「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

〈潛夫論.賢難〉:
  諺曰:「一犬吠形,百犬吠聲。」世之疾此固久矣哉!吾傷世之不察真偽之情也,故設虛義以喻其心曰:今觀宰司之取士也,有似於司原之佃也。昔有司原氏者,燎獵中野。鹿斯東奔,司原縱譟之。西方之眾有逐狶者,聞司原之譟也,競舉音而和之。司原聞音之眾,則反輟己之逐而往伏焉,遇夫俗惡之狶。司原喜,而自以獲白瑞珍禽也,盡芻豢單囷倉以養之。豕俛仰嚘咿,為作容聲,司原愈益珍之。居無何,烈風興而澤雨作,灌巨豕而惡塗渝,逐駭懼,真聲出,乃知是家之艾猳爾。此隨聲逐響之過也,眾遇之未赴信焉。

〈史記.陳涉世家〉:
    「及至始皇,奮六世之餘烈,振長策而御宇內,吞二周而亡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執敲朴〔一〕以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南取百越之地,以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俛首係頸,委命下吏。乃使蒙恬北築長城而守藩籬,卻匈奴七百餘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馬,士亦不敢貫弓〔二〕而報怨。於是廢先王之道,燔百家之言,以愚黔首。墮名城,殺豪俊,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陽,銷鋒鍉,〔三〕鑄以為金人十二,〔四〕以弱天下之民。然後踐華為城,因河為池,據億丈之城,臨不測之谿以為固。良將勁弩,守要害之處,信臣精卒,陳利兵而誰何。〔五〕天下已定,始皇之心,自以為關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孫帝王萬世之業也。
〔一〕 索隱臣瓚云:「短曰敲,長曰朴。」
〔二〕 索隱貫音烏還反,又如字。貫謂上弦也。
〔三〕 集解徐廣曰:「一作『鏑』。」
〔四〕 索隱各重千石,坐高二丈,號曰「翁仲」。
〔五〕 索隱音呵,亦「何」字,猶今巡更問何誰。
    「始皇既沒,餘威振於殊俗。然而陳涉甕牖繩樞之子,甿隸之人,〔一〕而遷徙之徒也。材能不及中人,非有仲尼、墨翟之賢,陶朱、猗頓之富也。躡足行伍之閒,俛仰仟佰之中,〔二〕率罷散之卒,將數百之眾,轉而攻秦。斬木為兵,揭竿為旗,天下雲會響應,贏糧而景從,山東豪俊遂並起而亡秦族矣。
〔一〕 集解徐廣曰:「田民曰甿。音亡更反。」
〔二〕 索隱仟佰謂千人百人之長也,音千百。漢書作「阡陌」,如淳云「時皆僻屈在阡陌之中」。陌音貊。
    「且天下非小弱也;雍州之地,殽函之固自若也。陳涉之位,非尊於齊、楚、燕、趙、韓、魏、宋、衛、中山之君也;鉏耰棘矜,〔一〕非銛於句戟長鎩也;適戍之眾,非儔於九國之師也;深謀遠慮,行軍用兵之道,非及鄉時之士也。〔二〕然而成敗異變,功業相反也。嘗試使山東之國與陳涉度長絜大,〔三〕比權量力,則不可同年而語矣。然而秦以區區之地。致萬乘之權,抑八州而朝同列,〔四〕百有餘年矣。然後以六合為家,殽函為宮。一夫作難而七廟墮,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何也?仁義不施,〔五〕而攻守之勢異也。」

〈史記.秦始皇本紀〉:
  始皇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僕射周青臣進頌曰:「他時秦地不過千里,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悅。博士齊人淳于越進曰:「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始皇下其議。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諸侯並爭,厚招游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辟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制曰:「可。」

〈史記.秦始皇本紀〉:
  盧生說始皇曰:「臣等求芝奇藥仙者常弗遇,類物有害之者。方中,人主時為微行以辟惡鬼,惡鬼辟,真人至。人主所居而人臣知之,則害於神。真人者,入水不濡,入火不爇,陵雲氣,與天地久長。今上治天下,未能恬倓。願上所居宮毋令人知,然后不死之藥殆可得也。」於是始皇曰:「吾慕真人,自謂『真人』,不稱『朕』。」乃令咸陽之旁二百里內宮觀二百七十復道甬道相連,帷帳鍾鼓美人充之,各案署不移徙。行所幸,有言其處者,罪死。始皇帝幸梁山宮,從山上見丞相車騎眾,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後損車騎。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語。」案問莫服。當是時,詔捕諸時在旁者,皆殺之。自是後莫知行之所在。聽事,群臣受決事,悉於咸陽宮。
  侯生盧生相與謀曰:「始皇為人,天性剛戾自用,起諸侯,并天下,意得欲從,以為自古莫及己。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幸。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於上。上樂以刑殺為威,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上不聞過而日驕,下懾伏謾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驗,輒死。然候星氣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諱諛,不敢端言其過。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上至以衡石量書,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貪於權勢至如此,未可為求仙藥。」於是乃亡去。始皇聞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市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藥,徒姦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益發謫徙邊。始皇長子扶蘇諫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蘇北監蒙恬於上郡。

〈史記.李斯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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