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2日 星期一

《中西思維隨筆》:018.「伍子胥」與「凱撒」(一不做,二不休)


  前篇關鍵字為「高盧」。
  前篇提到的凱撒那場戰役,就是他在前58年至前50年擔任高盧總督時發生的,在凱撒擔任高盧總督時的許多事情也都記載在他寫的《高盧戰記》之中。凱撒寫這本書主要在於宣傳自己的功績與自保,說自保是因為凱撒想要以此書來做為攻擊共和派元老院的武器。因為高盧戰爭的成功,使凱撒聲威大震。在凱撒擔任高盧總督之前,曾經與龐培、克拉蘇(Marcus Licinius Crassus)於前60年結合成「前三頭同盟」。在高盧戰爭期間(前53年),克拉蘇在東征帕提亞時戰敗身亡,三巨頭剩下了凱撒與龐培。龐培與元老院對凱撒在高盧取得的成功感到不安,害怕凱撒成為另一個馬略(Gaius Marius),於是決議將凱撒招回羅馬。凱撒寫信請求元老院讓他繼續延長任期,元老院不僅不同意,甚至威脅凱撒如不立刻回到羅馬,將成為羅馬的國敵。於是前49年,凱撒帶著羅馬軍團回到了羅馬,來到了盧比孔河(Rubicon)。按照羅馬的法律,將軍不能帶著軍隊越過盧比孔河。但凱撒思考之後,留下了名言:「渡河之後,將是世人的災難;不渡河,是我自身的悲劇。骰子已經擲下去了!」龐培與元老院沒料到凱撒來這一招,嚇到迅速攜家帶眷逃離義大利。凱撒的歷史因此進入《內戰記》的時期。
 

(Jean-Léon Gérôme,凱撒與埃及豔后)

  《內戰記》主要記載了凱撒與龐培之間的戰爭。在這場戰爭期間,龐培曾經有機會擊敗凱撒(〈內戰記.卷三〉),但他沒有趁勝追擊,反而自滿的以為已經打敗了凱撒,以至於讓凱撒有了喘息的機會。最終凱撒重新凝聚了力量,擊敗了龐培。蒙田在〈蒙田隨筆.上卷.論判斷的搖擺不定〉中記載此事:「打仗不像擊劍,不以點數多少定勝負。只要敵人不倒下,就必須再接再厲、再決雌雄。不徹底的勝利不是勝利。凱撒在奧里庫姆城附近的戰役中遭到了慘敗,他對龐培的士兵們說,若是他們的統帥懂得克敵致勝,他自己早就完了。所以等到他得勝的時候,他就窮追不捨了。」
 
(凱撒之死。凱撒被刺後,死在龐培雕像之下。)

  凱撒這種窮追不捨的「精神」以及龐培的事蹟,不免讓人想起劉邦與項羽的楚漢之爭。鴻門宴時,范增三次暗示項羽要殺掉劉邦,項羽不為所動,錯失良機,讓劉邦逃跑了。劉邦得以有機會坐大勢力,後來楚、漢約定以「鴻溝」為界,劉邦不多久就背棄合約,攻打楚軍,卻因為失利,而產生了退兵的想法。幸賴張良、陳平以「養虎自遺患」呼籲劉邦不可錯失滅亡楚國的良機,這才扭轉了劉邦的想法。漢軍最終擊敗了楚軍,項羽也在烏江自刎而死。
  這種「鍥而不捨、斬草除根」的精神,若往下追溯,首先就讓人想到了曹操。曹操從董卓眼皮子底下逃跑後,路過鄉里,被故人呂伯奢的兒子們留下來款待。夜晚時,曹操聽到了磨刀聲,以為是呂伯奢一家子想要圖謀害命,於是先下手為強,把他一家子都殺了才跑了,跑時不忘哭說:「寧我負人,毋人負我!」就曹操這件事而言,確實是要嘛一個都不殺,要嘛全部都殺光!當然一定有人會問,那個時候曹操有沒有其他更好的策略可以選擇?或許他當初不留下來接受款待,就是一個最好的選擇!有些事情一旦發生,往往就不存在絕對最佳的解法了!
  若往上追溯,伍子胥是另一個典型。伍子胥在父兄被楚平王殺掉之後,最終逃到了吳國。最後幫助吳公子光篡位成功,又推薦孫武擔任吳國的大將,展開三師疲楚的大戰略,削弱楚國。在吳國有能力大舉進攻楚國之前,伍子胥的仇人都一一死去了,陷害他的費無極被令尹誅殺而死,而楚平王也在這十幾年的時間裡自然死亡了。從伍子胥逃亡,以至於與吳王闔閭、孫武率領三萬吳軍破楚國二十萬大軍、攻破楚國首都郢都為止,已經經過了十九年。面對著仇人一一死去,伍子胥復仇之心仍然非常堅定,只是吳國實力不夠,因此他必須忍耐,他必須等待。在吳軍大舉進攻楚國之時,就發生了一件與本文主題相關的事情。當時,吳王闔閭率領吳軍進攻楚國郢都,野戰三次都取得了勝利,但因為畢竟只有三萬兵力,這期間也必有損耗,加上已經取得了非常大的功業,因此闔閭不免有了「急流勇退」的想法。於是問伍子胥說:「可以退兵了嗎?」伍子胥回答說:「溺人者一飲而止則無遂者,以其不休也,不如乘之以沈之。(想要溺死人卻只讓他喝了一口水就停止了,那是不會成功的。想要成功必須依靠不停的讓他喝水啊!因此不如就趁此時機讓楚國沉沒吧!)」於是吳王闔閭最終攻破了郢都,迫使楚昭王出逃,伍子胥也「倒行逆施」,發掘了楚平王的墳墓,對楚平王進行鞭屍的「懲罰」,完成了復仇的任務。
  可惜吳王闔閭不聽從伍子胥的建議,立前太子建的兒子白公勝為楚王,以安定楚國政權。最終在秦國介入吳、楚戰爭,吳國大將夫概王(闔閭的弟弟)叛逃回國自立為吳王,以及伍子胥未能成功抓到楚昭王的情況下,吳兵開始敗退。最終吳王闔閭回到了吳國,打敗了夫概王,再一次奪回了王位。
  前496年,吳、越發生檇李之戰,吳王闔閭因為過於輕敵,被越國大將靈姑浮用戈擊傷了腳上的大拇指,不治身亡。闔閭死前將王位傳給了夫差。夫差為了報仇,刻苦自勵,三年後,終於打敗了句踐。勾踐被打敗時,請求夫差原諒他,願意當夫差的奴僕,並獻上美女西施給夫差。夫差想要答應,但伍子胥說:「越王這個人能吃苦。今天大王不消滅他,以後一定會後悔啊!」夫差認為能讓越王勾踐當自己的奴僕,這是何等光榮之事,加上收了越國賄賂的吳國太宰伯嚭為越王說話,因此夫差最終饒了勾踐。
  勾踐果然能吃苦,他為了復仇,簡直什麼手段都使出來了。不僅在夫差生病時,嚐了夫差的糞便,以鬆懈夫差的戒心,最終獲得回到越國的回報。回到越國後更能臥薪嘗膽、十年生聚,並使出文種的伐吳九術。最終勾踐充分利用了夫差性格上的缺陷,逐漸削弱了吳國的國力,在前473年,越王勾踐攻破了吳國,復仇成功。此時,夫差也想要求饒,勾踐大概是故作大方,想要答應他,想把他遷到甬東一地,給他一百家的稅賦養他。但范蠡與文種都勸諫說:「不可以啊!之前上天把越國送給了吳國,吳國不接受。所以今天夫差自食其果。現在上天要把吳國送給越國,不能不接受啊!」於是勾踐聽從了兩人的話,便要殺掉夫差。夫差也知道在劫難逃,乾脆自殺而死了!
  這種精神所導致的過程與結果,從以上的歷史實例看來,未免讓人怵目驚心!但這種精神其實與聖賢所教給我們的智慧並無不同,譬如:〈論語.子罕〉:「子曰:譬如為山,未成一簣,止,吾止也!譬如平地,雖覆一簣,進,吾往也!」;〈道德經.六十四章〉:「民之從事,恆於其成而敗之。故曰:慎終如始,則無敗事。」從做事想要成功的面向來看,孔子與老子兩位聖人的告誡與伍子胥「溺人者一飲而止則無遂者」是沒有差別的。唯一的差別在於語言修辭上的差異,伍子胥當時是為了回答闔閭的話,因此用了那個比喻,因為他們當時正在對付敵人,這樣的比喻無疑是比較切合情境的!
  這樣的精神也可以用來治理國家,譬如〈左傳.隱公六年〉引用周朝史官周任的話說:「為國家者,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治理國家的人,遇見惡事就應該如農夫務必剷除田中野草一樣除掉它)!芟夷薀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殖,則善者信矣(農夫割除野草而積聚起來,滅絕野草的根部,不讓它復生繁殖,那麼善事就能得到伸展了啊!)!」也就是說,一個概念不管好壞,總有人拿它來作壞事,也總有人拿它來作好事!就好像武器一樣,警察拿它來執法,黑道就拿它來作惡!因此,問題的根源不在於那個概念本身,而在於你是準備拿它來做好事還是作壞事!我們之所以對曹操「一不做,二不休」的做法印象特別深刻,其實根本原因只是因為,曹操把這種精神用在了一件可能引起道德爭議的問題之上!然而對於曹操而言,這種精神早已是他自身的一部分,以至於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可能蘊含了這樣的精神在其中!

附註:
  《暗箭》「孫龐鬥智」開始進入第二季之後,便會開始談到越國的一些小歷史。越國雖然在勾踐之時,國力達於鼎盛,但勾踐滅吳稱霸之後,本已元氣大傷,又大殺功臣,因此雖然稱霸了,卻始終擺脫不了楚國的軍事威脅。在《暗箭》中,楚、越也會有幾場大戰,越國的領土更形削弱。在孫蒙聲威鼎盛的時代,越國首都終於被楚國攻陷。也正是因為這個緣故,因此原本是越國人的孫蒙,便也開始被稱為楚國人了!因此據東漢.王符稱:「孫臏修能於楚,龐涓自魏變色,誘以刖之。」(〈潛夫論.賢難〉)而高誘則稱:「孫臏,楚人,為齊臣,作謀八十九篇,權之勢也。」(〈呂氏春秋.不二〉高誘註),至於詳細的考證可參考拙作《孫臏考》。

參考資料:

〈韓非子.說林下〉:
  闔廬攻郢,戰三勝,問子胥曰:「可以退乎?」子胥對曰:「溺人者一飲而止則無逆者,以其不休也,不如乘之以沈之。」

〈史記.吳太伯世家〉:
  (夫差)二十三年十一月丁卯,越敗吳。越王句踐欲遷吳王夫差於甬東,予百家居之。吳王曰:「孤老矣,不能事君王也。吾悔不用子胥之言,自令陷此。」遂自剄死。越王滅吳,誅太宰嚭,以為不忠,而歸。

〈左傳.哀公二十二年〉:
  冬,十一月丁卯,越滅吳,請使吳王居甬東。辭曰:「孤老矣,焉能事君﹖」乃縊。越人以歸。

〈越絕書.越絕請糴內傳〉:
  居三年,越興師伐吳,至五湖。太宰嚭率徒謂之曰。謝戰者五父。越王不忍,而欲許之。范蠡曰:「君王圖之廊廟,失之中野,可乎?謀之七年,須臾棄之。王勿許,吳易兼也。」越王曰:「諾。」居軍三月,吳自罷。太宰嚭遂亡,吳王率其有祿與賢良遯而去。越追之,至餘杭山,禽夫差,殺太宰嚭。越王謂范蠡:「殺吳王。」蠡曰:「臣不敢殺主。」王曰:「刑之。」范蠡曰:「臣不敢刑主。」越王親謂吳王曰:「昔者上蒼以越賜吳,吳不受也。夫申胥無罪,殺之。進讒諛容身之徒,殺忠信之士。大過者三,以至滅亡,子知之乎?」吳王曰:「知之。」越王與之劍,使自圖之。吳王乃旬日而自殺也。越王葬於卑猶之山,殺太宰嚭、逢同與其妻子。

〈韓非子.內儲說下〉:
  越王攻吳王,吳王謝而告服,越王欲許之,范蠡、大夫種曰:「不可。昔天以越與吳,吳不受,今天反夫差,亦天禍也。以吳予越,再拜受之,不可許也。」太宰嚭遺大夫種書曰:「狡兔盡則良犬烹,敵國滅則謀臣亡。大夫何不釋吳而患越乎?」大夫種受書讀之,太息而歎曰:「殺之,越與吳同命。」

〈史記.項羽本紀〉:
  沛公旦日從百餘騎來見項王,至鴻門,謝曰:「臣與將軍戮力而攻秦,將軍戰河北,臣戰河南,然不自意能先入關破秦,得復見將軍於此。今者有小人之言,令將軍與臣有卻。」項王曰:「此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項王即日因留沛公與飲。項王、項伯東嚮坐。亞父南嚮坐。亞父者,范增也。沛公北嚮坐,張良西嚮侍。范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項王默然不應。范增起,出召項莊,謂曰:「君王為人不忍,若入前為壽,壽畢,請以劍舞,因擊沛公於坐,殺之。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莊則入為壽,壽畢,曰:「君王與沛公飲,軍中無以為樂,請以劍舞。」項王曰:「諾。」項莊拔劍起舞,項伯亦拔劍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莊不得擊。於是張良至軍門,見樊噲。樊噲曰:「今日之事何如?」良曰:「甚急。今者項莊拔劍舞,其意常在沛公也。」噲曰:「此迫矣,臣請入,與之同命。」噲即帶劍擁盾入軍門。交戟之衛士欲止不內,樊噲側其盾以撞,衛士仆地,噲遂入,披帷西嚮立,瞋目視項王,頭髮上指,目眥盡裂。項王按劍而跽曰:「客何為者?」張良曰:「沛公之參乘樊噲者也。」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斗卮酒。噲拜謝,起,立而飲之。項王曰:「賜之彘肩。」則與一生彘肩。樊噲覆其盾於地,加彘肩上,拔劍切而啗之。項王曰:「壯士,能復飲乎?」樊噲曰:「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辭!夫秦王有虎狼之心,殺人如不能舉,刑人如恐不勝,天下皆叛之。懷王與諸將約曰『先破秦入咸陽者王之』。今沛公先破秦入咸陽,豪毛不敢有所近,封閉宮室,還軍霸上,以待大王來。故遣將守關者,備他盜出入與非常也。勞苦而功高如此,未有封侯之賞,而聽細說,欲誅有功之人。此亡秦之續耳,竊為大王不取也。」項王未有以應,曰:「坐。」樊噲從良坐。坐須臾,沛公起如廁,因招樊噲出。
……
  是時,漢兵盛食多,項王兵罷食絕。漢遣陸賈說項王,請太公,項王弗聽。漢王復使侯公往說項王,項王乃與漢約,中分天下,割鴻溝以西者為漢,鴻溝而東者為楚。項王許之,即歸漢王父母妻子。軍皆呼萬歲。漢王乃封侯公為平國君。匿弗肯復見。曰:「此天下辯士,所居傾國,故號為平國君。」項王已約,乃引兵解而東歸。
  漢欲西歸,張良、陳平說曰:「漢有天下太半,而諸侯皆附之。楚兵罷食盡,此天亡楚之時也,不如因其機而遂取之。今釋弗擊,此所謂『養虎自遺患』也。」漢王聽之。漢五年,漢王乃追項王至陽夏南,止軍,與淮陰侯韓信、建成侯彭越期會而擊楚軍。至固陵,而信、越之兵不會。楚擊漢軍,大破之。漢王復入壁,深塹而自守。謂張子房曰:「諸侯不從約,為之柰何?」對曰:「楚兵且破,信、越未有分地,其不至固宜。君王能與共分天下,今可立致也。即不能,事未可知也。君王能自陳以東傅海,盡與韓信;睢陽以北至穀城,以與彭越:使各自為戰,則楚易敗也。」漢王曰:「善。」於是乃發使者告韓信、彭越曰:「并力擊楚。楚破,自陳以東傅海與齊王,睢陽以北至穀城與彭相國。」使者至,韓信、彭越皆報曰:「請今進兵。」韓信乃從齊往,劉賈軍從壽春並行,屠城父,至垓下。大司馬周殷叛楚,以舒屠六,舉九江兵,隨劉賈、彭越皆會垓下,詣項王。

〈三國志.魏書.武帝紀〉:
  金城邊章、韓遂殺刺史郡守以叛,眾十餘萬,天下騷動。徵太祖為典軍校尉。會靈帝崩,太子即位,太后臨朝。大將軍何進與袁紹謀誅宦官,太后不聽。進乃召董卓,欲以脅太后,〔一〕卓未至而進見殺。卓到,廢帝為弘農王而立獻帝,京都大亂。卓表太祖為驍騎校尉,欲與計事。太祖乃變易姓名,間行東歸。〔二〕出關,過中牟,為亭長所疑,執詣縣,邑中或竊識之,為請得解。卓遂殺太后及弘農王。太祖至陳留,散家財,合義兵,將以誅卓。冬十二月,始起兵於己吾,是歲中平六年也。

〔一〕 魏書曰:太祖聞而笑之曰:「閹豎之官,古今宜有,但世主不當假之權寵,使至于此。既治其罪,當誅元惡,一獄吏足矣,何必紛紛召外將乎?欲盡誅之,事必宣露,吾見其敗也。」
〔二〕 魏曰:太祖以卓終必覆敗,遂不就拜,逃歸鄉里。從數騎過故人成皋呂伯奢;伯奢不在,其子與賓客共劫太祖,取馬及物,太祖手刃擊殺數人。世語曰:太祖過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備賓主禮。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圖己,手劍夜殺八人而去。孫盛雜記曰:太祖聞其食器聲,以為圖己,遂夜殺之。既而悽愴曰:「寧我負人,毋人負我!」遂行。

《羅馬十二王傳》
By C. Suetonius Tranquillus;The Translation of Alexander Thomson, M.D.
Revised and corrected by T.Forester, Esq., A.M.
THE TWELVE CAESARS.
CAIUS JULIUS CASAR.
XXXII. While he was thus hesitating, the following incident occurred. A person remarkable for his noble mien and graceful aspect, appeared close at hand, sitting and playing upon a pipe. When, not only the shepherds, but a number of soldiers also flocked from their posts to listen to him, and some trumpeters among them, he snatched a trumpet from one of them, ran to the river with it, and sounding the advance with a piercing blast, crossed to the other side. Upon this, Caesar exclaimed, "Let us go whither the omens of the Gods and the iniquity of our enemies call us. The die is now cast."

1 則留言:

  1. 在知史中看到的唐朝的例子,就不補充到原文了,全文可參考〈奉天錄.第四卷〉:
      令公崇重刑法不貸。時偽門下平章事張光晟,恃內應之功,辭公先往迎駕,擬立功於眾臣之上。李公知其姦詐,乃集三軍而讓之曰:「君子蹈道以全身,小人反是以伺隙。吾聞忠不惡君,智不叛上,勇不逃死。光晟且同謀不終其義,佐漢又非純臣。事迫勢窮。返噬其主。晟方掃除妖孽,洗滌宮闈,四凶碎首於王階,三苗屏除於天外。光晟返覆其君,亂我邦國,將付大戮以戒將來。豈可使首鼠豎子與我同天乎?」付都虞候賜之極刑。光晟臨死而言曰:「傳語後人:第一莫作,第二莫休。」此乃賊臣之詞,君子曰:「神策秘算,豈昔智而今愚?俱為漢臣,何前忠而後亂?二心事主,豫讓之不為;三思而行,季孫之善志。李公一清宮掖,德比伊、周;再殄凶渠,功超衛、霍。社稷立,宗廟安,命有記言之官。百司不紊。」表奏行在,詔命公自苑囿、畿甸、皇城、諸鎮,各量功補授,其廊廟資格,制於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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