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2日 星期六
駁胡適謬論之一
若真要起勁來駁斥胡適的一切謬論,恐怕時間上不夠用,意義也不大。因為當代除了一些知識分子以外,多數人已經不看胡適的著作了!(真是謝天謝地!)加上駁斥別人的謬論不是我生存在這個世上的主要任務,因此偶爾看到,一時興起,我才會留下相關的論述。以下這篇短文於2012.10.28發表於臉書「中文資訊處理」頁面。起因在於我在臉書回了若水堂書店推薦胡適著作的留言,後來乾脆擴展成篇,附上參考資料。
昨天(27日)提到「寬容、包容」,今天剛好若水堂推薦了胡適的書,引了以下的話:
有時我竟覺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沒有容忍,就沒有自由。
我曾說過,我應該用容忍的態度來報答社會對我的容忍。
我現在常常想我們還得戒律自己:我們若想別人容忍諒解我們的見解,我們必須先養成能夠容忍諒解別人的見解的度量。
至少我們應該戒約自己絕不可「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
我們受過實驗主義的訓練的人,本來就不承認有「絕對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
(1959年)---節錄自書籍內文
於是我順手回了留言:「果真如此,何必搞個五四運動!!!言行不一」沒想到,小編竟然回我要我且莫生氣,於是丟了一個豆辨89頁的連結給我,於是引出了我所有的批判。在看以下文章之前,我必須先聲明,所謂寬容、包容,並非是沒有底線的!沒有底線,恐怕連「神」都做不到!因此,我們不會在教堂上或者寺廟裡聽到上帝、佛祖會保護壞人的說法!對於錯誤的知識,更該得到糾正、批判。而糾正、批判本身應該是基於事實、客觀分析、邏輯推理,甚至加上統計而來的。於是我先連到了他給的89頁看了一下,何以胡適「年輕年老」會產生「前後不一的言行」,有如下一段話:
十七、八年前,我最後一次會見我的母校康耐兒大學的史學大師布爾先生(George Lincoln Burr)。我們談到英國文學大師阿克頓(Lord Acton)一生准備要著作一部《自由之史》,沒有寫成他就死了。布爾先生那天談話很多,有一句話我至今沒有忘記。他說,「我年紀越大,越感覺到容忍(tolerance)比自由更重要。」
布爾先生死了十多年了,他這句話我越想越覺得是一句不可磨滅的格言。我自己也有「年紀越大,越覺得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的感想。有時我竟覺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沒有容忍,就沒有自由。我十七歲的時候(1908年)曾在《競業旬報》上發表幾條《無鬼叢話》,其中有一條是痛罵小說《西游記》和《封神榜》的,我說:
《王制》有之:「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吾獨怪夫數千年來之排治權者,之以濟世明道自期者,乃懵然不之注意,惑世誣民之學說得以大行,遂舉我神州民族投諸極黑暗之世界!
這是一個小孩子很不容忍的「衛道」態度。我在那時候已是一個無鬼論者、無神論者,所以發出那種摧除迷信的狂論,要實行《王制》(《禮記》的一篇)的「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的一條經典!
我在那時候當然沒有夢想到說這話的小孩子在十五年後(1923年)會很熱心的給《西游記》作兩萬字的考証!我在那時候當然更沒有想到那個小孩子在二、三十年後還時時留心搜求可以考証《封神榜》的作者的材料!我在那時候也完全沒有想想《王制》那句話的歷史意義。那一段《王制》的全文是這樣的:
〈禮記.王制〉:
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殺。
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眾,殺。
行偽而堅,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眾,殺。
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
此四誅者,不以聽。凡執禁以齊眾,不赦過。
我在五十年前,完全沒有懂得這一段話的「誅」正是中國專制政體之下禁止新思想、新學術、新信仰、新藝術的經典的根據。我在那時候抱著「破除迷信」的熱心,所以擁護那「四誅」之中的第四誅:「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我當時完全沒有夢到第四誅的「假於鬼神……以疑眾」和第一誅的「執左道以亂政」的兩條罪名都可以用來摧殘宗教信仰的自由。我當時也完全沒有注意到鄭玄注裡用了公輸般作「奇技異器」的例子;更沒有注意到孔穎達《正義》裡舉了「孔子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的例子來解釋「行偽而堅,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眾,殺」。故第二誅可以用來禁絕藝術創作的自由,也可以用來「殺」許多發明「奇技異器」的科學家。(故第三誅可以用來摧殘思想的自由,言論的自由,著作出版的自由。)
於是有了我以下的批評:
胡適最有名的「差不多先生」,他寫這篇文章時統計過嗎?沒有!但因為他的身分地位,於是一大票的人都被他戴上了「差不多先生」的帽子!而事實上寫出這種文章的人才是名符其實的「差不多先生」!
孔子殺少正卯、子產殺鄧析,都是事實,然而胡適知道正是在這樣的一個時代,也就是奉行著〈禮記.王制〉的周朝,先秦諸子百家爭鳴,成就了與西方希臘文明並稱的先秦諸子思想嗎?且其中多數先秦諸子思想更不是後人能超越的,如《道德經》、《孫子兵法》、《論語》等。於是我們不禁要問「第二誅」禁絕了藝術創作的自由嗎?同時,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前,先秦諸子百家齊鳴,那麼「第三誅」有摧殘了思想的自由、言論的自由、著作出版的自由嗎?〈韓非子.五蠹〉:「今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而國愈貧,言耕者眾,執耒者寡也;境內皆言兵,藏孫、吳之書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戰者多,被甲者少也。」連一般人家都能珍藏孫武、吳起、商鞅、管仲的書,這樣「思想的自由、言論的自由、著作出版的自由」真的有被摧殘了嗎?
春秋末年,墨家開始崛起,在戰國時代與儒家並稱兩大顯學。撇除墨家的政治、戰爭主張不論,僅僅是墨家邏輯的成果就已經在當時的世界獨樹一幟!而墨子更發明了能在空中飛上三天的木鳶(達文西不過畫出了一架直升機模型就被捧上了天,成了天才!)、公輸般發明了勾強、雲梯等等先進器械!而墨子、公輸般很不幸又剛好是出生在〈禮記.王制〉所描述的時代,那麼我們不禁又要問「第二誅」也可以用來「殺許多發明『奇技異器』的科學家」嗎?真的殺了嗎?
從實際上的事實看來,胡適所言的諸多「可以」曾經存在過嗎?曾經存在於他所批判的那個時代嗎?並沒有,不是嗎?曾經存在於往後的時代嗎?胡適知道希臘時代以致於西方文藝復興以前,有多少科學家死在思想、宗教的迫害下嗎?所以胡適真的懂了他在五十年前所不懂的嗎?而這樣的歪論,又要隨著他的大名流傳多久呢?
可惜的是,胡適是「新文化運動的領袖之一,曾擔任國立北京大學校長、中央研究院院長」甚至在1939年還曾經「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提名」!只是這些名頭,估計很多人又將要受到他的思想誤導了!
參考資料:
以下附上,我在網路與書期間收集的一些西方迫害科學的例子(冰山一角),至於中國部分,如果有需要補充的請告知:
1302年,羅馬教會判處義大利文學家但丁(1265-1321)終身流放。
十三世紀,基督教成立「宗教法庭」,以迫害任何宣揚不符合宗教教義知識的異端份子,直到十九世紀因此而死者達50萬人以上。
1497年,天主教教會發動宗教狂熱運動,以「色情與墮落」為由焚毀《十日談》與但丁等人的文學作品。
比利時解剖學家維薩里(Andreae Vesalit,1514-1564年)因發表《人體的解剖》而觸怒教會,被教會強迫前往耶路撒冷懺悔,中途逝世。西班牙學者賽爾維特(1511-1553年)因發表的《論基督教的復活》一書中提及人體結構以及血液循環機制,而遭宗教法庭判處死刑,用小火慢慢燒死,歷時二個小時。
1532年,法國作家拉伯雷(Francois Rabelais,)的《巨人傳》第二卷因宣揚文藝復興精神與攻擊經院哲學,被巴黎神學院宣布查禁,而參與出版此書的人都遭吊死焚屍的命運,只有作者本人僥倖逃走。
哥白尼(1473-1543年)歷時30年撰成《天體運行論》,提出太陽中心說,遭到教會攻擊,該書被列為禁書。
1559年,天主教會的羅馬異端裁判所出版了第一本《禁書索引》(Index Librorum Prohibitorum),列出幾百科神學作品和世俗著作,認為他們都會對羅馬天主教的信仰及道德造成危害。
1571年,庇護五世下令設立「禁書目錄部」,專門從事有關禁書目錄的編纂。教會不只頒發禁書目錄,而且著手燒書。
1596年,義大利僅一個地方就燒掉了一萬二千冊書。一個作家寫道:「到處都是燒書的大火,這情景使人想起了特洛伊大火,無論私人圖書館還是公共圖書館,無一倖免,有的館幾乎空了……」。
1600年,布魯諾因為宣揚哥白尼的太陽中心說,而被教會活活燒死。
1616年,教皇保祿五世指示書籍審查部發表禁書令,將哥白尼《天體運行論》與伽利略的相關著作都列入禁書名單。
上一則說過,愛放高調的人,通常對兩造的歷史都不熟。說胡適不熟西方歷史,不需多談。說他連中國歷史也不熟,估計沒幾個人相信,且補充兩則如下:
267年,晉武帝司馬炎宣布禁書令:「禁星氣、讖緯之學。」
375年,前秦苻堅下令:「其增崇儒教;禁《老》、《莊》、圖讖之學,犯者棄市。」
對於卜筮、星象之學歷史的理解,顯然胡適也是不熟的!這裡還沒提到先秦諸子與古代兵家的相關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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