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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7日 星期五

道德經論正系列文章:老子譬喻的影響力:梟愛其子

  以下分為兩大段落,一是出自〈道德經論正.先秦諸子與老子下〉。依然是介紹老子譬喻的演進軌跡,講「梟愛其子」。一是出自〈道德經論正.老子弟子與老子.文子.關於對話人物的改動〉關於老子這一則譬喻與白公勝故事的演變分析。看眾位文人在不理解老子原意的情況下以白公勝的歷史註釋「梟愛其子」,最終不僅老聃的原意漸漸消失(尤其是被指為偽書之後),連白公勝也被漸漸黑化了。

梟愛其子

  「梟愛其子」猶如「引狼入室」,更近於「養虎為患」。因為其子長大後會吃掉其母,而其母愛其子,若以人事來比況,其付出越多,死得越快!
  白公勝的故事與「老子、文子」、「孔子、白公勝」關於「微言」的問答牽扯在一起!既是當年墨家攻擊孔子的重要事件,又成為日後疑古派質疑《文子》一書真偽的「重要」證據!至於孔子受老聃教誨、「微言、至言去言」的影響,而寫下了「微言大義」「罵人不帶髒字」甚至「罵人不用文字」的《春秋》這件事,卻被世人所徹底忽視了!
  東漢應劭《風俗通義》,成書於207年以前。其所引「由(猶)鴟鴞之愛其子」已由原始的「梟」誤為「鴟鴞」了!李時珍《本草綱目》曰:「鴟與鴞二物也。周公合而詠之,後人遂以鴟鴞為一物,誤矣。」又曰:「鴞、鵩、鵂、鶹、梟,皆惡鳥也,說者往往混註……今通攷據,并咨詢野人,則鴞、梟、鵩、訓狐,一物也。鵂鶹,一物也。」故知「梟」即「鴞」,「鴟鴞」是合稱!
  追本溯源,「梟愛其子」仍可上溯到周公。管叔放流言詆毀周公,就有「公將不利於孺子。」於是周公作《鴟鴞》給周成王,取意就是「梟愛其子」。李時珍以為把「鴟鴞」當成一物,始於周公,根據的也是這個歷史記載!而顯然周公雖然合而言之,老聃卻又用更精確的概念進行了比喻!至於從〈呂氏春秋.分職〉因為孔子與白公「微言」的一段故事,而開始拿了老子的譬喻套在白公身上,把白公比做「梟」!顯然其取意都是從老子的「以不義得之,又不布施,患及其身;不能為人,又無以自為,可謂愚人,無以異於梟愛其子也。」而來。如果少了這一層關係,僅僅從白公勝的例子看來,把白公勝譬喻為「梟」顯然並不貼切!
  老子原始的譬喻只是用「無以異於梟愛其子」來比喻「愚人」,而《呂氏春秋》已經把白公勝形容為「至貪、至愚」之人,並用「梟愛其子」來形容白公勝的「嗇」,換個法子說也就是「貪」!這一點卻與老子的原始譬喻不合了!
  高誘註解時首先便說:「白公愛荊國之財而殺其身也」,劉晝繼承了這種說法並加以誇大而稱白公勝為「積歛財寶,填之府庫,不以分衆」的搜刮者了,豈非荒謬可笑!而劉晝在行文中仍不忘補充「梟愛其子」的詳細典故!但「梟」乃春秋戰國常見的鳥,蘇代對魏安釐王的譬喻也引用了六博遊戲中的常見現象:「夫博之所以貴梟者,便則食,不便則止矣。今王曰『事始已行,不可更』,是何王之用智不如用梟也?」其中六博有「梟」也可以說明這種鳥在當時是被時人所認識的。但劉晝卻引了類似神話的說解而稱:「炎州有鳥,其名曰梟」,這大概也與他離開原型創作時間太久不無關係吧!

參考文獻


〈尚書.周書.金滕〉:
  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于後,公乃為詩以貽王,名之曰《鴟鴞》。王亦未敢誚公。
〈文子.微明〉:
  老子曰:以不義得之,又不布施,患及其身;不能為人,又無以自為,可謂愚人,無以異於梟愛其子也,故「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銳之,不可長保。」
〈呂氏春秋.分職〉:
  白公勝得荊國,不能以其府庫分人。七日,石乞曰:「患至矣。不能分人則焚之,毋令人以害我。」白公又不能。九日,葉公入,乃發太府之貨予眾,出高庫之兵以賦民,因攻之。十有九日而白公死。國非其有也而欲有之,可謂至貪矣;不能為人,又不能自為,可謂至愚矣。譬白公之嗇,若梟之愛其子也。〔高誘註:梟愛養其子,子長而食其母也。白公愛荊國之財而殺其身也。〕
〈呂氏春秋.精諭〉:
  白公問於孔子曰:「人可與微言乎?」孔子不應。白公曰:「若以石投水奚若?」孔子曰:「沒人能取之。」白公曰:「若以水投水奚若?」孔子曰:「淄、澠之合者,易牙嘗而知之。」白公曰:「然則人不可與微言乎?」孔子曰:「胡為不可?唯知言之謂者為可耳。」白公弗得也。知謂則不以言矣。言者,謂之屬也。求魚者濡,爭獸者趨,非樂之也。故至言去言,至為無為。淺智者之所爭則末矣。此白公之所以死於法室。
〈淮南子.道應〉:
  白公勝得荊國,不能以府庫分人。七日,石乙入曰:「不義得之,又不能佈施,患必至矣!不能予人,不若焚之,毋令人害我!」白公弗聽也。九日,葉公入,乃發大府之貨以予眾,出高庫之兵以賦民,因而攻之。十有九日而禽白公。夫國非其有也,而欲有之,可謂至貪也;不能為人,又無以自為,可謂至愚矣!譬白公之嗇也,何以異於梟之愛其子也?故老子曰:「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銳之,不可長保也。」
〈劉子.貪愛〉:
  楚白公勝,其性貪𠫤,既殺子西,據有荆國,積歛財寶,填之府庫,不以分衆。石乞諌曰:「今患至,國將危。不顧勝敗存亡之機,固以形於胸中矣!不能散財以求人心,則不如焚之。無令彼衆還以害我。」又不能從。及葉公入,乃發大府之財以與衆,出府之寶以賜人,因而攻之,十有九日,白公身滅。財非己有而欲有之,以此小𠫤而大禍生焉。
  寒山有獸,其名曰狍,其角當心,俯而磨之,潰心而死。炎州有鳥,其名曰梟,嫗伏其子,百日而長,羽翼既成,食母而飛。蜀侯之貪石牛,牛逾近而身轉危,何異磨其角,角逾利而身速亡乎?白公之貪財,財逾積而身逾滅,何異梟之養子,子逾長而身就害也。是以,達人覩禍福之機,鑒成敗之源,不以茍得自傷,不以過𠫤自害。老子云:「多藏必厚亡。」《禮》云:「積而能散。」皆明止足之分,祛貪𠫤之萌也。
〈風俗通義.過譽.汝南陳茂〉:
  謹按:《春秋》:「王人之微,處于諸侯之上。」坐則專席,止則專館,朱軒駕駟,威烈赫奕。就恂素為官速謗,當便入傳,引見詰問,紏其贓狀,以時列聞。文王日昃不暇食,周公坐而俟旦,且非為己私,皆公也。何有忘百姓塗炭之急,便迺光昭舊交之門乎?鮑宣州牧,行部多宿下亭,司直舉劾,以為輕威損命,坐之刑黜。今茂泯棄天常,進止由己。孰使毀之?小人譽之,自我為之,古人病諸,以為大譏。茂與修善,由鴟鴞之愛其子,適所以害之者。
〈意林.新論十七卷(桓譚)〉:
  余前作王翁掌教大夫。有男子殺母,有詔燔燒其子屍。余謂此事不宜宣布。余封事云:「宣帝時公卿大夫朝會,丞相語次云:『梟生子,子長,食其母,乃能飛。』時有賢者應曰:「但聞烏子反哺其母。」丞相大慙,自悔言之非也。人皆少丞相多彼賢人,賢人之言益于德化也。鳥獸尚與之諱,況于人乎?不宜發揚也。」
〈太平御覽.羽族部十.鵽〉:
  《莊子》曰:「青鵽愛子忘親。」司馬彪注曰:「鵽鳥專愛其子,而忘其母也。」
〈太平御覽.羽族部十四.異鳥〉:
  《淮南子》曰:「白公之嗇財,若梟之愛其子也。」許慎曰:「梟子大,食其母也。」
宋.陸佃《埤雅》:
  梟食母,破獍食父。破獍如貙,而虎眼。一曰,獍如虎豹而小,始生還食其母,故曰:梟獍,黃帝欲絕其類。
〈史記.項羽本紀〉:
  漢欲西歸,張良、陳平說曰:「漢有天下太半,而諸侯皆附之。楚兵罷食盡,此天亡楚之時也,不如因其機而遂取之。今釋弗擊,此所謂『養虎自遺患』也。」漢王聽之。
〈鹽鐵論.除狹〉:
  賢良曰:「古之進士也,鄉擇而里選,論其才能,然後官之,勝職任然後爵而祿之。故士修之鄉曲,升諸朝廷,行之幽隱,明足顯著。疏遠無失士,小大無遺功。是以賢者進用,不肖者簡黜。今吏道雜而不選,富者以財賈官,勇者以死射功。戲車鼎躍,咸出補吏,累功積日,或至卿相。垂青繩,擐銀龜,擅殺生之柄,專萬民之命。弱者,猶使狼將羊也,其亂必矣。強者,則是予狂夫利劍也,必妄殺生也。」
〈後漢書.皇甫張段列傳〉:
  時張奐上言:「東羌雖破,餘種難盡,熲性輕果,慮負敗難常。宜且以恩降,可無後悔。」詔書下熲。
  熲復上言:「臣本知東羌雖眾,而軟弱易制,所以比陳愚慮,思為永寧之筭。而中郎將張奐,說虜強難破,宜用招降。聖朝明監,信納瞽言,故臣謀得行,奐計不用。事埶相反,遂懷猜恨。信叛羌之訴,飾潤辭意,云臣兵累見折衄,又言羌一氣所生,不可誅盡,山谷廣大,不可空靜,血流汙野,傷和致災。臣伏念周秦之際,戎狄為害,中興以來,羌寇最盛,誅之不盡,雖降復叛。今先零雜種,累以反覆,攻沒縣邑,剽略人物,發冢露尸,禍及生死,上天震怒,假手行誅。昔邢為無道,衛國伐之,師興而雨。臣動兵涉夏,連獲甘澍,歲時豐稔,人無疵疫。上占天心,不為災傷;下察人事,眾和師克。自橋門以西,落川以東,故宮縣邑,更相通屬,非為深險絕域之地,車騎安行,無應折衄。案奐為漢吏,身當武職,駐軍二年,不能平寇,虛欲修文戢戈,招降獷敵,誕辭空說,僭而無徵。何以言之?昔先零作寇,趙充國徙令居內,煎當亂邊,馬援遷之三輔,始服終叛,至今為鯁。故遠識之士,以為深憂。今傍郡戶口單少,數為羌所創毒,而欲令降徒與之雜居,是猶種枳棘於良田,養虺蛇於室內也。故臣奉大漢之威,建長久之策,欲絕其本根,不使能殖。本規三歲之費,用五十四億,今適期年,所耗未半,而餘寇殘燼,將向殄滅。臣每奉詔書,軍不內御,願卒斯言,一以任臣,臣時量宜,不失權便。」
〈史記.魏世家〉:
  安釐王元年,秦拔我兩城。二年,又拔我二城,軍大梁下,韓來救,予秦溫以和。三年,秦拔我四城,斬首四萬。四年,秦破我及韓、趙,殺十五萬人,走我將芒卯。魏將段干子請予秦南陽以和。蘇代謂魏王曰:「欲璽者段干子也,欲地者秦也。今王使欲地者制璽,使欲璽者制地,魏氏地不盡則不知已。且夫以地事秦,譬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王曰:「是則然也。雖然,事始已行,不可更矣。」對曰:「王獨不見夫博之所以貴梟者,便則食,不便則止矣。今王曰『事始已行,不可更』,是何王之用智不如用梟也?」




這一段出自〈道德經論正.老子弟子與老子.文子.關於對話人物的改動〉。請先看參考文獻再回頭看論述。這一段是關於老聃的譬喻「梟愛其子」由於後人以白公勝的例子作註解,最終把白公勝給汙名化的過程分析。


  〈孔叢子.詰墨〉說:「楚昭王卒,惠王立,十年,令尹子西乃召王孫勝以為白公。」楚昭王死於魯哀公六年當前489年,楚惠王立十年當前479年,正是孔子卒年。且根據〈左傳.哀公十六年〉記載,則此事〈左傳.哀公十六年〉一開始是在追溯白公勝如何回到楚國的來歷!並非指所有關於白公勝的事情全部發生在此年。這種「筆法」在《左傳》中非常常見,其中一個跟孔子有關的就是孟僖子要自己的兒子拜孔子為師學禮的事件!也同樣的造成了許多學者的誤解!事實上,子西召回白公勝是在楚惠王二年,當時孔子仍在楚國,因此要子貢去勸子西不要「釣名」,而其起因正是因為子西想召回白公勝。因此,白公勝回楚國與白公勝發動叛亂是兩件事,發生時間相差甚遠!〈孔叢子.詰墨〉作者明顯混為一談,其反駁明顯有誤!但從這裡也證實了墨家確實拿老聃、文子的東西來攻擊孔子,其中晏子的回答完全造假!白公勝事件發生前,晏子早已死去!而墨子與孔子的時間有交集,離晏子死期不遠,依照墨子的身分與人格也不可能做這種事!這種造偽之事也不見得是墨家門徒所為,但可以肯定的是確實被墨家廣為傳播,並收入了《墨子》之中以做為攻擊儒家尤其是孔子的武器。
  孔子見葉公、派子貢勸子西不要釣名與白公勝「微言」的交談,全部都發生在同一段時間!若論先後,試圖復原當時的情境,則當是孔子先與葉公交談,得知子西要召回白公勝而派子貢前去勸子西不要釣名,但子西不聽。後來白公勝回國後,刻意去拜訪了孔子,希望「微言」一下!但孔子沒有正面回答。於是這件事在白公勝事件爆發後,成了攻擊與詆毀孔子者發力的基礎!在一些真實的事件上添油加醋,更容易形成一般人認知上的混亂,甚至取得認同,尤其是對孔子或儒家沒有好感者的認同。至於石乞是否真是孔子安插到白公勝身邊的,則難以知道了!
  再者,從〈左傳.哀公十六年〉的記載可知,白公勝之所以不聽石乞的建議,是因為「弒王,不祥;焚庫,無聚,將何以守矣?」而石乞的建議是「焚庫、弒王,不然,不濟。」而〈呂氏春秋.分職〉的記載卻側重於石乞的建議:「患至矣。不能分人則焚之,毋令人以害我。」至於此前石乞是否有建議要白公勝分人,從〈左傳.哀公十六年〉的記載來推敲,應該是沒有的!因為白公勝在石乞提議「焚庫、弒王」時,用「不祥、無聚」來回絕,其原因並非「貪」,而是著眼於「守」!但〈呂氏春秋.分職〉卻因此把白公勝扣上「至貪、至愚」的帽子,接著引用了老聃關於「不能為人,又無以自為,可謂愚人,無以異於梟愛其子也」,但老聃全段只著眼於「愚」而非「貪」,且「梟愛其子」是「愚」而非「貪」!老子原始的譬喻只是用「無以異於梟愛其子」來比喻「愚人」,而《呂氏春秋》已經把白公勝形容為「至貪、至愚」之人,並用「梟愛其子」來形容白公勝的「嗇」,換個法子說也就是「貪」!這一點卻與老子的原始譬喻不合了!
  高誘註解時首先便說:「白公愛荊國之財而殺其身也」,劉晝繼承了這種說法並加以誇大而稱白公勝為「積歛財寶,填之府庫,不以分衆」的搜刮者了,豈非荒謬可笑!而劉晝在行文中仍不忘補充「梟愛其子」的詳細典故!但「梟」乃春秋戰國常見之鳥,劉晝卻引了類似神話的說解而稱:「炎州有鳥,其名曰梟」,這大概也與他離開原型創作時間太久不無關係吧!
  再者,根據〈淮南子.人間〉的說法,則白公勝作亂前三年還曾經模仿田成子而在楚國有「大斗斛以出,輕斤兩以內」的收買人心的舉動。石乞仍稱讚白公勝「白公勝卑身下士,不敢驕賢。其家无筦籥之信、關楗之固。大斗斛以出,輕斤兩以內。」這些顯然都不是所謂「貪」的表現!
  至於說「微言」這段是《文子》抄了《淮南子》是完全違背常識的說法!因為就算要偽造,也要抄《呂氏春秋》這樣的先秦古籍,哪有無知到去抄襲先秦以後的古籍卻要把自己偽裝成先秦古籍的造偽者呢?而從以上的引文不難發現「白公弗得也」一句起到了斷句的重要作用。以讓讀者明白是《呂氏春秋》藉由聯想法引出了《文子》中的相關段落,而《淮南子》不過全抄《呂氏春秋》,最後再以慣用手法,補上了《文子》相關段落的「《老子》」文字,用故事註解《老子》。白公勝兩個例子,其中一個「梟愛其子」是牽強的說法,但兩個故事在《呂氏春秋》依然只是故事,到了《淮南子》便成了《老子》的註腳了!至於「微言」的說法則起於周公,老聃只是沿用了這樣的說法,既非老聃原創,自然更不是白公勝與孔子所創。
  〈呂氏春秋.分職〉記載石乞的說法不過是「患至矣。不能分人則焚之,毋令人以害我。」但到了〈淮南子.道應〉便已經在石乞的話中加料,並且加入的就是老子的「不義得之,又不能佈施」。從而造成了無端的困擾!但從白公勝的歷史看來,本來繼承楚王王位的就該是白公勝。只因其父親太子建被費無極陷害出逃楚國,最終喪命於異邦,白公勝才前去吳國投靠吳王。一如後來吳王闔閭刺殺吳王僚奪位成功之後,並未有人因此說吳王闔閭「不義」,即便連知禮的當事人之一延陵季子也都沒有說吳王闔閭不義,白公勝所為也不過就是效法吳王闔閭奪回本應屬於自己的王位罷了!成王敗寇,何來「不義」之說!因此呂不韋的「國非其有也而欲有之,可謂至貪矣」這個說法難以成立。
  且石乞的說法是「不能分人則焚之,毋令人以害我」,明顯能害人的是能利用「庫」中物資的人而不是一般的「佈施」對象:老百姓。石乞所謂的「分人」頂多就是白公勝將錢財寶物分給願意效忠的勇士或官員,或以此招徠更多人的效忠,對白公勝而言這種「分」其實就是「賞賜」而不是「佈施」了!因此白公勝說「焚庫,無聚,將何以守矣?」沒有東西可以賞賜給勇士,誰願意賣命來協助抵抗反抗軍呢!「葉公入,乃發太府之貨予眾,出高庫之兵以賦民,因攻之。十有九日而白公死。」顯然葉公的做法就是石乞所擔憂的,所謂「發太府之貨予眾,出高庫之兵以賦民」都是「分、賞賜、賦予」而不能稱為「佈施」!且這又與「不能為人,又不能自為」有何關係?本來白公勝奪位就是「自為」,又哪裡是為了「為人」呢?至於白公勝不能如葉公般善用物資,也無法就說他「可謂至愚矣」了!
  此外,從白公勝早期效法齊國田氏「大斗斛以出,輕斤兩以內」的做法看來,不能說他「貪、愚」。從白公勝拒絕石乞提議所說的「弒王,不祥;焚庫,無聚,將何以守矣?」更不能說白公勝「貪」,也不能說他「愚」了!因此可以說,〈列子.說符〉拿老子的言論來補充孔子對尚在策畫奪位計畫的白公勝的言論還算是合理且有深度的做法。可是到了呂不韋再拿老子的譬喻來譬喻白公勝真正奪位的事件,就已經不切合老子的論述了。最終,劉安又把整個事件做更進一步的攪和,不僅白公勝事件失實了,評價走樣了,連老子的說法也最終被疑古派拿來說成是假的了!這些大概是劉安當初所始料未及的蠢事啊!

參考文獻


〈韓詩外傳.卷四〉:
  客有見周公者,應之於門曰:「何以道旦也?」客曰:「在外即言外,在內即言內,入乎?將毋?」周公曰:「請入。」客曰:「立即言義,坐即言仁,坐乎?將毋?」周公曰:「請坐。」客曰:「疾言則翕翕,徐言則不聞,言乎?將毋?」周公唯唯,旦也踰。明日興師而誅管蔡。故客善以不言之說,周公善聽不言之說,若周公可謂能聽微言矣。故君子之告人也微,其救人之急也婉。《詩》曰:「豈敢憚行?畏不能趨。」
〈文子.微明〉:
  老子曰:以不義得之,又不布施,患及其身,不能為人,又無以自為,可謂愚人,無以異於梟愛其子也,故「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銳之,不可長保。」
〈文子.微明〉:
  文子問曰:人可以微言乎?
  老子曰:何為不可?唯知言之謂乎!夫知言之謂者,不以言言也。爭魚者濡,逐獸者趨,非樂之也,故至言去言,至為去為,淺知之人,所爭者末矣,夫「言有宗,事有君,夫為無知,是以不吾知。」
〈列子.說符〉:
  白公問孔子曰:「人可與微言乎?」孔子不應。白公問曰:「若以石投水何如?」孔子曰:「吳之善沒者能取之。」曰:「若以水投水何如?」孔子曰:「淄、澠之合,易牙嘗而知之。」白公曰:「人故不可與微言乎?」孔子曰:「何為不可?唯知言之謂者乎!夫知言之謂者,不以言言也。爭魚者濡,逐獸者趨,非樂之也。故至言去言,至為无為。夫淺知之所爭者,末矣。」白公不得已,遂死於浴室。
〈呂氏春秋.精諭〉:
  孔子見溫伯雪子,不言而出。子貢曰:「夫子之欲見溫伯雪子好矣,今也見之而不言,其故何也?」孔子曰:「若夫人者,目擊而道存矣,不可以容聲矣。」故未見其人而知其志,見其人而心與志皆見,天符同也。聖人之相知,豈待言哉?
  白公問於孔子曰:「人可與微言乎?」孔子不應。白公曰:「若以石投水奚若?」孔子曰:「沒人能取之。」白公曰:「若以水投水奚若?」孔子曰:「淄、澠之合者,易牙嘗而知之。」白公曰:「然則人不可與微言乎?」孔子曰:「胡為不可?唯知言之謂者為可耳。」白公弗得也。知謂則不以言矣。言者,謂之屬也。求魚者濡,爭獸者趨,非樂之也。故至言去言,至為無為。淺智者之所爭則末矣。此白公之所以死於法室。
〈呂氏春秋.分職〉:
  白公勝得荊國,不能以其府庫分人。七日,石乞曰:「患至矣。不能分人則焚之,毋令人以害我。」白公又不能。九日,葉公入,乃發太府之貨予眾,出高庫之兵以賦民,因攻之。十有九日而白公死。國非其有也而欲有之,可謂至貪矣;不能為人,又不能自為,可謂至愚矣。譬白公之嗇,若梟之愛其子也。〔高誘註:梟愛養其子,子長而食其母也。白公愛荊國之財而殺其身也。〕
〈淮南子.道應〉:
  白公問於孔子曰:「人可以微言?」孔子不應。白公曰:「若以石投水中,何如?」曰:「吳、越之善沒者能取之矣。」曰:「若以水投水,何如?」孔子曰:「菑、澠之水合,易牙嘗而知之。」白公曰:「然則人固不可以微言乎?」孔子曰:「何謂不可?誰知言之謂者乎?夫知言之謂者,不以言言也。爭魚者濡,逐獸者趨,非樂之也。故至言去言,至為無為,夫淺知之所爭者,末矣。」白公不得也,故死於浴室。故老子曰:「言有宗,事有君。夫唯無知,是以不吾知也。」白公之謂也。……
  白公勝得荊國,不能以府庫分人。七日,石乙入曰:「不義得之,又不能佈施,患必至矣!不能予人,不若焚之,毋令人害我!」白公弗聽也。九日,葉公入,乃發大府之貨以予眾,出高庫之兵以賦民,因而攻之。十有九日而禽白公。夫國非其有也,而欲有之,可謂至貪也;不能為人,又無以自為,可謂至愚矣!譬白公之嗇也,何以異於梟之愛其子也?故老子曰:「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銳之,不可長保也。」
〈淮南子.人間〉:
  何謂非類而是?屈建告石乞曰:「白公勝將為亂。」石乞曰:「不然。白公勝卑身下士,不敢驕賢。其家无筦籥之信、關楗之固。大斗斛以出,輕斤兩以內。而乃論之,以不宜也。」屈建曰:「此乃所以反也。」居三年,白公勝果為亂,殺令尹子椒、司馬子期。
〈孔叢子.詰墨〉:
  墨子稱:景公問晏子以孔子而不對,又問,三皆不對。公曰:「以孔子語寡人者眾矣,俱以為賢聖也。今問於子而不對,何也?」晏子曰:「嬰聞孔子之荊,知白公謀而奉之以石乞,勸下亂上,教臣弒君,非聖賢之行也。」
  詰之曰:楚昭王之世,夫子應聘如荊,不用而反,周旋乎陳、宋、齊、衛。楚昭王卒,惠王立,十年,令尹子西乃召王孫勝以為白公。是時,魯哀公十五年也。夫子自衛反魯,居五年矣。白公立一年,然後乃謀作亂。亂作在哀公十六年秋也。夫子已卒十旬矣。墨子雖欲謗毀聖人,虛造妄言,柰此年世不相值何?
〈左傳.哀公十六年〉:
  夏四月己丑,孔丘卒。……楚太子建之遇讒也,自城父奔宋。又辟華氏之亂於鄭,鄭人甚善之。又適晉,與晉人謀襲鄭,乃求復焉。鄭人復之如初。晉人使諜於子木,請行而期焉。子木暴虐於其私邑,邑人訴之。鄭人省之,得晉諜焉,遂殺子木。其子曰勝,在吳,子西欲召之,葉公曰:「吾聞勝也詐而亂,無乃害乎?」子西曰:「吾聞勝也信而勇,不為不利。舍諸邊竟,使衛藩焉。」葉公曰:「周仁之謂信,率義之謂勇。吾聞勝也好復言,而求死士,殆有私乎!復言,非信也;期死,非勇也。子必悔之。」弗從。召之,使處吳竟,為白公。請伐鄭,子西曰:「楚未節也。不然,吾不忘也。」他日,又請,許之,未起師。晉人伐鄭,楚救之,與之盟。勝怒,曰:「鄭人在此,讎不遠矣。」
  勝自厲劍,子期之子平見之,曰:「王孫何自厲也?」曰:「勝以直聞,不告女,庸為直乎?將以殺爾父。」平以告子西。子西曰:「勝如卵,余翼而長之。楚國,第我死,令尹、司馬,非勝而誰?」勝聞之,曰:「令尹之狂也!得死,乃非我。」子西不悛。勝謂石乞曰:「王與二卿士,皆五百人當之,則可矣。」乞曰:「不可得也。」曰:「市南有熊宜僚者,若得之,可以當五百人矣。」乃從白公而見之,與之言,說。告之故,辭。承之以劍,不動。勝曰:「不為利諂,不為威惕,不洩人言以求媚者,去之。」
  吳人伐慎,白公敗之。請以戰備獻,許之,遂作亂。秋七月,殺子西、子期于朝,而劫惠王。子西以袂掩面而死。子期曰:「昔者吾以力事君,不可以弗終。」抉豫章以殺人而後死。石乞曰:「焚庫、弒王,不然,不濟。」白公曰:「不可。弒王,不祥;焚庫,無聚,將何以守矣?」乞曰:「有楚國而治其民,以敬事神,可以得祥,且有聚矣,何患?」弗從。
  葉公在蔡,方城之外皆曰:「可以入矣。」子高曰:「吾聞之,以險徼幸者,其求無饜,偏重必離。」聞其殺齊管脩也,而後入。
  白公欲以子閭為王,子閭不可,遂劫以兵。子閭曰:「王孫若安靖楚國,匡正王室,而後庇焉,啟之願也,敢不聽從。若將專利以傾王室,不顧楚國,有死不能。」遂殺之,而以王如高府。石乞尹門。圉公陽穴宮,負王以如昭夫人之宮。
  葉公亦至,及北門,或遇之,曰:「君胡不冑?國人望君如望慈父母焉,盜賊之矢若傷君,是絕民望也,若之何不冑?」乃冑而進。又遇一人曰:「君胡冑?國人望君如望歲焉,日日以幾,若見君面,是得艾也。民知不死,其亦夫有奮心,猶將旌君以徇於國;而又掩面以絕民望,不亦甚乎!」乃免冑而進。遇箴尹固帥其屬,將與白公。子高曰:「微二子者,楚不國矣。棄德從賊,其可保乎?」乃從葉公。使與國人以攻白公,白公奔山而縊,其徒微之。生拘石乞而問白公之死焉,對曰:「余知其死所,而長者使余勿言。」曰:「不言,將烹。」乞曰:「此事克則為卿,不克則烹,固其所也,何害?」乃烹石乞。王孫燕奔頯黃氏。
〈史記.十二諸侯年表〉:
  (楚昭王二十七,當前489年。)救陳,王死城父。……(楚惠王二年,當前487年。)子西召建子勝於吳,為白公。……(楚惠王六年,當前483年。)白公勝數請子西伐鄭,以父怨故。
〈劉子.貪愛〉:
  楚白公勝,其性貪𠫤,既殺子西,據有荆國,積歛財寶,填之府庫,不以分衆。石乞諌曰:「今患至,國將危。不顧勝敗存亡之機,固以形於胸中矣!不能散財以求人心,則不如焚之。無令彼衆還以害我。」又不能從。及葉公入,乃發大府之財以與衆,出府之寶以賜人,因而攻之,十有九日,白公身滅。財非己有而欲有之,以此小𠫤而大禍生焉。
  寒山有獸,其名曰狍,其角當心,俯而磨之,潰心而死。炎州有鳥,其名曰梟,嫗伏其子,百日而長,羽翼既成,食母而飛。蜀侯之貪石牛,牛逾近而身轉危,何異磨其角,角逾利而身速亡乎?白公之貪財,財逾積而身逾滅,何異梟之養子,子逾長而身就害也。是以,達人覩禍福之機,鑒成敗之源,不以茍得自傷,不以過𠫤自害。老子云:「多藏必厚亡。」《禮》云:「積而能散。」皆明止足之分,祛貪𠫤之萌也。


2016年11月29日 星期二

《道德經論正》老子修辭譬喻與影響的相關章節片段:飢虎可蹍

老子修辭譬喻相關片段

  關於老子的修辭譬喻技巧,歷來的修辭學書籍僅僅集中於《老子》一書的探討,以周振甫《中國修辭學史》而論,老子所佔用的篇幅不超過三頁。其中許多的內容也不過是複述了錢鍾書的相關見解。這對於一個真正對春秋末年以來在譬喻修辭領域中「影響廣大」的老子而言,只能是一個不得不讓人「大笑」的結果。這一點,請見《道德經論正》上編第二冊(這一冊將導致中國修辭學史面臨大規模修改的命運),即可明白,這裡不再贅述。由於電子書免費閱讀的篇幅只有20%,因此沒有購買的讀者可能看不到相關的章節內容,未免因此埋沒了老子的光輝,因此僅舉其中幾則例子如下:

飢虎可蹍

  「欲害之心忘乎中者,即飢虎可尾也,而況於人?」「尾」字不通,「尾」為「展」之誤,兩字形近而誤。根據古籍的一般用字規律,「展、蹍」皆從「展」,可通,相關理論請見本書下編,不贅。〈淮南子.本經〉:「虎豹可尾,虺蛇可蹍」,〈太平御覽.鱗介部五.蛇上〉所引「蹍」已經誤為「蹶」。〈抱朴子.詰鮑〉:「飢虎可履,虺蛇可執」仍保留了「飢虎可蹍」的意義,「飢虎」也並沒有改變。「執、蹶」應該是牽涉到意義而做的變換。尹逸:「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淮南子.說林〉引作:「君子之居民上,若以腐索御奔馬,若蹍薄冰」,「履」作「蹍」。「履、蹍」古音相近,「輾、碾」仍保留了古音。〈焦氏易林.坎之〉:「履虵躡虺」與「虺蛇可蹍」描述的是相同的景況。「蹍、履、蹈、躡」在「踩踏」意義上是相等的。
  王念孫在〈讀書雜志.淮南內篇第一.後者蹷之、屬腸〉考證〈淮南子.原道〉:「先者上高,則後者攀之;先者逾下,則後者蹶之;先者隤陷,則後者以謀;先者敗績,則後者違之。」之「蹶」引高誘註:「蹷,履也。音『展』,非展也。」王念孫以為:「『展』與『蹷』聲不相近,『蹷』皆當為『𨃨』,字之誤也。𨃨,女展反,履也。言後者履先者而上也。《廣雅》:『蹍,履也。』曹憲音女展反。〈莊子.庚桑楚〉篇:『蹍市人之足』,司馬彪云:『蹍,蹈也。』」其理據充分,可惜未能引《文子》、《抱朴子》為證。
  《周易》:「履虎尾」、《尚書》:「蹈虎尾」,兩書影響太大,因此,傳抄者是否是因為「展、尾」(也可說展壞為尾)相近而誤,或者純粹的就是涉及了這句接近婦孺皆知的「履虎尾」而改成「飢虎可尾」,不得而知,都有可能。這樣的錯誤,遇到強作解人的字典義項收集者便會莫名其妙的幫「尾」立了一個動詞的義項,而有「被踩踏、被踩尾」等意義出現。若遇到好用典故而不明所以的詩人、詞人,那麼「可尾」的錯誤就可能被當成一種用典放到了詩詞之中。這些都非筆者向壁虛造的說法,《康熙字典》中便存在許多這種因為不明古文訛誤而誤增的義項。在義項如此複雜的情況下,人工智慧自然難以具備語義理解的能力。這種情況也並非中文所特有,事實上這樣的義項「錯誤」存在於當前所有主要的語言之中。這也是人工智慧技術一直不能取得突破的一個主要因素!
  老子的這句譬喻無非是在說:慾望與傷害的意念在心中消失之後,那麼即使是飢餓的老虎也可踩踏,何況是人呢?「而況於人」〈淮南子.原道〉作「何況狗馬之類乎」是明顯的改動,這樣的改動之後,整體意涵便下降了幾個級別。本來不是說「飢餓的老虎」也可以抓來吃,〈淮南子.原道〉卻顯然誤解為此,因此改「人」為「狗馬之類」,因為「人」不能吃,〈淮南子.原道〉作者不解原始喻意,只好把「人」改為「狗馬之類」的畜生!而「害」與「宍」,形近而誤。「宍」即「肉」。王念孫以為「害」當做「宍」,以文意來看正相反!「宍」當為「害」的誤字。由於歷代傳抄者逐漸不能明白「飢虎」一句的用意,於是改「害」為「宍」,最終又改「人」為「狗馬之類」。整體思想級別便嚴重下降。豈不可笑!此句與〈老子.五十〉:「蓋聞善攝生者,陸行不遇兕虎,入軍不被甲兵。兕無所投其角,虎無所措其爪,兵無所容其刃。」可以說是有相同內涵的說法!這個說法又與〈列子.黃帝〉漚鳥、〈呂氏春秋.精諭〉蜻的故事相近。
  〈莊子.大宗師〉所謂的「古之真人」有「登高不慄,入水不濡,入火不熱。」的本領,〈列子.黃帝〉、〈莊子.達生〉記載的列子問關尹子關於「至人」的形容:「至人潛行不窒,蹈火不熱。」以致於葛洪對於「飢虎可履,虺蛇可執」的運用,依然接近於老子此處所想要表達的意念!用老聃弟子關尹子的一句話來概括老子的這個譬喻就是:「聖人藏於天,故物莫之能傷也。」
  「飢虎、餓狼」比「虎、狼」這種一般狀態下的猛獸更兇狠,但因為「至人、真人」「欲害之心忘乎中者」,因此這些飢餓的猛獸甚至不想傷害這個「至人、真人」了,這與〈老子.五十五〉:「含德之厚者,比之於赤子也。蜂蠆不螫,猛獸不據,攫鳥不搏。」的說法是相合的。
  從老聃的「飢虎可蹍」、「蜂蠆不螫,猛獸不據,攫鳥不搏。」到徒孫列子(關尹弟子)的「至人潛行不窒,蹈火不熱。」到更後的莊子「古之真人……登高不慄,入水不濡,入火不熱。」不管是「至人」還是「真人」的本領都在逐漸的往豐富化、高深化、誇張化走去,最終〈列子.仲尼〉首先神話了老聃的弟子亢倉子而謠傳稱:「老聃之弟子有亢倉子者,得聃之道,能以耳視而目聽。」而亢倉子則自稱:「傳之者妄。我能視聽不用耳目,不能易耳目之用。」更誇稱:「雖遠在八荒之外,近在眉睫之內,來干我者,我必知之。」到了〈莊子.逍遙遊〉:「夫列子御風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後反。」連關尹弟子列子本人都有了「御風而行」的本領。從老聃等關於「至人、真人」的內涵論述,一路發展到亢倉子、列子神話的出現,最終一個宗教的雛形便誕生了!最終「至人、真人」的概念也被「不死不朽」的「仙人」所取代了!
  但從楊朱回答孟孫陽人類「理無不死、理無久生」看來,楊朱這個老聃弟子的論述還是符合客觀實際的,而老聃的「飢虎可蹍、蜂蠆不螫」等其實仍然屬於「可信」的範疇。如1920年由傳教士夫婦發現的印度狼童便屬於老聃所謂的「猛獸不據,攫鳥不搏」而最終與野獸共生的人類實例!從老聃的原始意圖與弟子楊朱理性的看法看來,說「修煉成仙」本非老聃意圖,也絕不為過!


〈老子.五十〉:
  蓋聞善攝生者,陸行不遇兕虎,入軍不被甲兵。兕無所投其角,虎無所措其爪,兵無所容其刃。夫何故也?以其無死地焉。
〈老子.五十五〉:
  含德之厚者,比之於赤子也。蜂蠆不螫,猛獸不據,攫鳥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脧作,精之至也。終日號而不㱊,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氣則強。物壯則老,謂之不道,不道早已。
〈文子.道原〉:
  古民童蒙,不知東西,貌不離情,言不出行,行出無容,言而不文,其衣致,神德不全於身者,不知何遠之能壞,欲害之心忘乎中者,即飢虎可尾也,而況於人?體道者佚而不窮,任數者勞而無功,夫法刻刑誅者,非帝王之業也,箠策繁用者,非致遠之御也,好憎繁多,禍乃相隨,故先王之法非所作也,所因也,其禁誅非所為也,所守也,故能因則大,作即細,能守則固,為即敗。
〈太平御覽.鱗介部五.蛇上〉:
  《淮南子》曰:……記嬰兒於巢氏,致餘糧於畝首,虎豹可尾,蛇虺可蹶。
〈淮南子.原道〉:
  欲𡧢之心亡於中,則飢虎可尾,何況狗馬之類乎?故體道者逸而不窮,任數者勞而無功。
〈淮南子.本經〉:
  振困窮,補不足,則名生,興利除害,伐亂禁暴,則功成。世無災害,雖神無所施其德,上下和輯,雖賢無所立其功。昔容成氏之時,道路雁行列處,托嬰兒于巢上,置餘糧於畮首,虎豹可尾,虺蛇可蹍,而不知其所由然。
〈抱朴子.詰鮑〉:
  讓爵辭祿,以釣虛名,則不如本無讓也。天下逆亂焉而忠義顯矣,六親不和焉而孝慈彰矣。曩古之世,無君無臣,穿井而飲,耕田而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泛然不繫,恢爾自得,不競不營,無榮無辱,山無蹊徑,澤無舟梁。川谷不通,則不相並兼;士衆不聚,則不相攻伐。是高巢不探,深淵不漉,鳳鸞棲息於庭宇,龍鱗群游於園池,飢虎可履,虺蛇可執,涉澤而鷗鳥不入飛,入林而狐兔不驚。勢利不萌,禍亂不作,干戈不用,城池不設,萬物玄同,相忘於道,疫癘不流,民獲考終,純白在胸,機心不生,含食甫而熙,鼓腹而游。其言不華,其行不飾,安得聚斂以奪民財,安得嚴刑以為坑阱!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仲長統字公理,山陽高平人也。……
  獻帝遜位之歲,統卒,時年四十一。友人東海繆襲常稱統才章足繼西京董、賈、劉、楊。今簡撮其書有益政者,略載之云。
  理亂篇曰:……使餓狼守庖廚,飢虎牧牢豚,遂至熬天下之脂膏,斲生人之骨髓。
〈莊子.達生〉:
  田開之見周威公。威公曰:「吾聞祝腎學生。吾子與祝腎游,亦何聞焉?」田開之曰:「開之操拔篲以倚門庭,亦何聞於夫子!」威公曰:「田子無讓!寡人願聞之。」開之曰:「聞之夫子曰:『善養生者,若牧羊然,視其後者而鞭之。』」威公曰:「何謂也?」田開之曰:「魯有單豹者,巖居而水飲,不與民共利,行年七十而猶有嬰兒之色,不幸遇餓虎,餓虎殺而食之。有張毅者,高門、懸薄,無不走也,行年四十而有內熱之病以死。豹養其內而虎食其外,毅養其外而病攻其內,此二子者,皆不鞭其後者也。」
〈史記.刺客列傳〉:
  居有閒,秦將樊於期得罪於秦王,亡之燕,太子受而捨之。鞠武諫曰:「不可。夫以秦王之暴而積怒於燕,足為寒心,又況聞樊將軍之所在乎?是謂『委肉當餓虎之蹊』也,禍必不振矣!雖有管、晏,不能為之謀也。願太子疾遣樊將軍入匈奴以滅口。請西約三晉,南連齊、楚,北購於單于,其後乃可圖也。」太子曰:「太傅之計,曠日彌久,心惛然,恐不能須臾。且非獨於此也,夫樊將軍窮困於天下,歸身於丹,丹終不以迫於彊秦而棄所哀憐之交,置之匈奴,是固丹命卒之時也。願太傅更慮之。」鞠武曰:「夫行危欲求安,造禍而求福,計淺而怨深,連結一人之後交,不顧國家之大害,此所謂『資怨而助禍』矣。夫以鴻毛燎於爐炭之上,必無事矣。且以鵰鷙之秦,行怨暴之怒,豈足道哉!燕有田光先生,其為人智深而勇沈,可與謀。」太子曰:「願因太傅而得交於田先生,可乎?」鞠武曰:「敬諾。」出見田先生,道「太子願圖國事於先生也」。田光曰:「敬奉教。」乃造焉。
〈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章邯引兵至邯鄲,皆徙其民河內,夷其城郭。張耳與趙王歇走入鉅鹿城,王離圍之。陳餘北收常山兵,得數萬人,軍鉅鹿北。章邯軍鉅鹿南棘原,筑甬道屬河,餉王離。王離兵食多,急攻鉅鹿。鉅鹿城中食盡兵少,張耳數使人召前陳餘,陳餘自度兵少,不敵秦,不敢前。數月,張耳大怒,怨陳餘,使張黶、陳澤往讓陳餘曰:「始吾與公為刎頸交,今王與耳旦暮且死,而公擁兵數萬,不肯相救,安在其相為死!茍必信,胡不赴秦軍俱死?且有十一二相全。」陳餘曰:「吾度前終不能救趙,徒盡亡軍。且餘所以不俱死,欲為趙王、張君報秦。今必俱死,如以肉委餓虎,何益?」張黶、陳澤曰:「事已急,要以俱死立信,安知後慮!」陳餘曰:「吾死顧以為無益。必如公言。」乃使五千人令張黶、陳澤先嘗秦軍,至皆沒。
〈漢書.匈奴傳下〉:
  建平四年,單于上書願朝五年。時哀帝被疾,或言匈奴從上游來厭人,自黃龍、竟寧時,單于朝中國輒有大故。上由是難之,以問公卿,亦以為虛費府帑,可且勿許。單于使辭去,未發,黃門郎揚雄上書諫曰:……
  且夫前世豈樂傾無量之費,役無罪之人,快心於狼望之北哉?以為不壹勞者不久佚,不蹔費者不永寧,是以忍百萬之師以摧餓虎之喙,運府庫之財填盧山之壑而不悔也。
〈前漢紀.孝哀皇帝紀下〉:
  夫前世豈樂傾無量之費,役無罪之人,快心於沙漠之北哉!以為不一勞者不久逸,不暫費者不永寧。是以忍百萬之師,以投餓虎之口;殫運府庫之財,填棄盧山之壑而不悔。
〈新序.雜事四〉:
  哀公問孔子曰:「寡人生乎深宮之中,長於婦人之手,寡人未嘗知哀也,未嘗知憂也,未嘗知勞也,未嘗知懼也,未嘗知危也。」
  孔子辟席曰:「吾君之問,乃聖君之問也,丘小人也,何足以言之?」哀公曰:「否。吾子就席,微吾子,無所聞之矣。」
  孔子就席曰:「君入廟門,升自阼階,仰見榱棟,俯見几筵,其器存,其人亡,君以此思哀,則哀將安不至矣?君昧爽而櫛冠,平旦而聽朝,一物不應,亂之端也,君以此思憂,則憂將安不至矣?君平旦而聽朝,日昃而退,諸侯之子孫,必有在君之門廷者,君以此思勞,則勞將安不至矣?君出魯之四門,以望魯之四郊,亡國之墟,列必有數矣,君以此思懼,則懼將安不至矣?丘聞之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君以此思危,則危將安不至矣。夫執國之柄,履民之上,懍乎如腐索御奔馬。易曰:『履虎尾。』《詩》曰:『如履薄在。』不亦危乎?」
  哀公再拜曰:「寡人雖不敏,請事斯語矣。」
〈論衡.遭虎〉:
  夫虎食人,人亦有殺虎。謂虎食人,功曹受取於吏,如人食虎,吏受於功曹也乎?案世清廉之士,百不能一,居功曹之官,皆有姦心,私舊故可以倖;苞苴賂遺,小大皆有。必謂虎應功曹,是野中之虎常害人也。夫虎出有時,猶龍見有期也。陰物以冬見,陽蟲以夏出。出應其氣,氣動其類。參、伐以冬出,心、尾以夏見。參、伐則虎星,心、尾則龍象。象出而物見,氣至而類動,天地之性也。動於林澤之中,遭虎搏噬之時,稟性狂勃,貪叨飢餓,觸自來之人,安能不食?人之䈥力,羸弱不適,巧便不知,故遇輒死。使孟賁登山,馮婦入林,亦無此害也。
〈莊子.盜跖〉:
  柳下季曰:「跖得無逆汝意若前乎?」孔子曰:「然。丘所謂無病而自灸也,疾走料虎頭,編虎須,幾不免虎口哉!」
〈莊子.大宗師〉:
  何謂真人?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謨士。若然者,過而弗悔,當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慄,入水不濡,入火不熱。是知之能登假於道也若此。
〈莊子.達生〉:
  子列子問關尹曰:「至人潛行不窒,蹈火不熱,行乎萬物之上而不慄。請問何以至於此?」關尹曰:「是純氣之守也,非知巧果敢之列。居!吾語女。凡有貌象聲色者,皆物也,物與物何以相遠?夫奚足以至乎先?是色而已。則物之造乎不形,而止乎無所化,夫得是而窮之者,物焉得而止焉!彼將處乎不淫之度,而藏乎無端之紀,遊乎萬物之所終始,壹其性,養其氣,合其德,以通乎物之所造。夫若是者,其天守全,其神無郤,物奚自入焉!夫醉者之墜車,雖疾不死。骨節與人同,而犯害與人異,其神全也,乘亦不知也,墜亦不知也,死生驚懼不入乎其胷中,是故遻物而不慴。彼得全於酒而猶若是,而況得全於天乎!聖人藏於天,故莫之能傷也。」復讎者不折鏌、干,雖有忮心者不怨飄瓦,是以天下平均。故無攻戰之亂,無殺戮之刑者,由此道也。不開人之天,而開天之天,開天者德生,開人者賊生。不厭其天,不忽於人,民幾乎以其真。
〈列子.黃帝〉:
  列子問關尹曰:「至人潛行不空,蹈火不熱,行乎萬物之上而不慄。請問何以至於此?」關尹曰:「是純氣之守也,非智巧果敢之列。姬!魚語汝。凡有貌像聲色者,皆物也。物與物何以相遠也?天奚足以至乎先?是色而已。則物之造乎不形,而止乎无所化。夫得是而窮之者,焉得為正焉?彼將處乎不深之度,而藏乎无端之紀,游乎萬物之所終始。壹其性,養其氣,含其德,以通乎物之所造。夫若是者,其天守全,其神无郤,物奚自入焉?夫醉者之墜於車也,雖疾不死。骨節與人同,而犯害與人異,其神全也。乘亦弗知也,墜亦弗知也。死生驚懼,不入乎其胸,是故遌物而不慴。彼得全於酒,而猶若是,而況得全於天乎?聖人藏於天,故物莫之能傷也。」
〈淮南子.說林〉:
  君子之居民上,若以腐索御奔馬,若蹍薄冰,蛟在其下,若入林而遇乳虎。善用人者,若蚈之足,眾而不相害;若唇之與齒,堅柔相摩而不相敗。
〈周易.履〉:
  履虎尾,不咥人,亨。
  彖傳:履,柔履剛也。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為于大君。……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
〈焦氏易林.臨之〉:
  困:履危不止,與鬼相視;驚恐失氣,如騎虎尾。
〈焦氏易林.坎之〉:
  觀:履虵躡虺,與鬼相視,驚哭失氣,如騎虎尾。
〈說文解字.虎部〉:
  虩:《易》:「履虎尾虩虩。」恐懼。一曰蠅虎也。从虎𡭴聲。
〈尚書.周書.君牙〉:
  穆王命君牙,為周大司徒,作《君牙》。
  王若曰:「嗚呼!君牙,惟乃祖乃父,世篤忠貞,服勞王家,厥有成績,紀于太常。惟予小子嗣守文、武、成、康遺緒,亦惟先正之臣,克左右亂四方。心之憂危,若蹈虎尾,涉于春冰。
〈文子.上仁〉:
  老子曰:使之以時而敬慎之,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天地之間,善即吾畜也,不善即吾讎也。昔者夏商之臣,反讎桀紂,而臣湯武,宿沙之民,自攻其君,歸神農氏,故曰:「人之所畏,不可不畏也。」
〈說苑.政理〉:
  子貢問治民於孔子,孔子曰:「懍懍焉如以腐索御奔馬。」子貢曰:「何其畏也!」孔子曰:「夫通達之國皆人也,以道導之,則吾畜也;不以道導之,則吾讎也,若何而毋畏?」……
  成王問政於尹逸曰:「吾何德之行而民親其上?」對曰:「使之以時而敬順之,忠而愛之,布令信而不食言。」王曰:「其度安至?」對曰:「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列子.楊朱〉:
  孟孫陽問楊朱曰:「有人於此,貴生愛身,以蘄不死,可乎?」曰:「理無不死。」「以蘄久生,可乎?」曰:「理無久生。生非貴之所能存,身非愛之所能厚。且久生奚為?五情好惡,古猶今也;四體安危,古猶今也;世事苦樂,古猶今也;變易治亂,古猶今也。既聞之矣,既見之矣,既更之矣,百年猶厭其多,況久生之苦也乎?」
〈列子.仲尼〉:
  陳大夫聘魯,私見叔孫氏。叔孫氏曰:「吾國有聖人。」曰:「非孔丘邪?」曰:「是也。」「何以知其聖乎?」叔孫氏曰:「吾常聞之顏回曰,『孔丘能廢心而用形。』」陳大夫曰:「吾國亦有聖人,子弗知乎?」曰:「聖人孰謂?」曰:「老聃之弟子有亢倉子者,得聃之道,能以耳視而目聽。」魯侯聞之大驚,使上卿厚禮而致之。亢倉子應聘而至。魯侯卑辭請問之。亢倉子曰:「傳之者妄。我能視聽不用耳目,不能易耳目之用。」魯侯曰:「此增異矣。其道奈何?寡人終願聞之。」亢倉子曰:「我體合於心,心合於氣,氣合於神,神合於無。其有介然之有,唯然之音,雖遠在八荒之外,近在眉睫之內,來干我者,我必知之。乃不知是我七孔四支之所覺,心腹六藏之所知,其自知而已矣。」魯侯大悅。他日以告仲尼,仲尼笑而不答。
〈莊子.逍遙遊〉:
  夫列子御風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後反。
〈列子.黃帝〉:
  海上之人有好漚鳥者,每旦之海上,從漚鳥游,漚鳥之至者百住而不止。其父曰:「吾聞漚鳥皆從汝游,汝取來,吾玩之。」明日之海上,漚鳥舞而不下也。故曰:至言去言,至為無為。齊智之所知,則淺矣。
〈呂氏春秋.精諭〉:
  聖人相諭不待言,有先言言者也。海上之人有好蜻者,每居海上,從蜻游,蜻之至者,百數而不止,前後左右盡蜻也,終日玩之而不去。其父告之曰:「聞蜻皆從女居,取而來,吾將玩之。」明日之海上,而蜻無至者矣。


為虎附翼

  「為虎附翼」出自《周書》,老子、孔子都用。且孔子從「弓調然後求勁」開始到「豺狼」的譬喻、引《周書》,都與《文子》有關。
  荀子時便已經自創一個新譬喻來替換「為虎附翼」,而稱「齎盜糧,借賊兵」,范睢已能於秦昭王前引之,而荀子徒弟李斯也引。〈戰國策.秦策三.范睢至秦〉所引「糧」已經變為「食」!兩者義同!韓非也引《周書》而更詳細。顯然引書詳細與否無法或難以做為時代先後判斷之依據!至賈誼時,又融合了《周書》、荀子的譬喻而稱「此所謂假賊兵、為虎翼者」,其中「假賊兵」也只是荀子「齎盜糧,借賊兵」中的一個。這一點,與歷代引用《文子》中格言者一樣,為避免「思想疲乏」或「審美疲乏」,於是取其一而或新創其一,或從他處再補一個!因此筆者稱這樣的引用方式為「創造式引用」!
  至於〈淮南子.說林〉:「蝮蛇不可為足,虎豹不可使緣木」,可能是作者看到了一個文字有訛誤的《文子》版本,而把「虎不可為翼」改為「虎豹不可使緣木」,其差異已經非常明顯!且「虎、豹」按客觀實際,仍可「緣木」。這更證明了〈淮南子.說林〉的作者或者其所根據的本子已經有了很大的訛誤,且作者已經不理解這句話的意思了!〈文子.上德〉:「虎不可為翼」、〈文子.上義〉:「是以虎傅翼」,都是取用相同典故的譬喻。而「蝮蛇不可為足,虎不可為翼。」更對仗而易懂。〈淮南子.說林〉已誤!〈太平御覽.鱗介部五.蛇上〉:「《淮南子》曰:越人得蚺蛇,以為上肴;中國得而棄之,無用。……又曰:虎豹不可使緣木,蝮蛇不可以安足。」明顯亦誤!
  伍子胥對吳王夫差匿名引用「夫虎不可餧以食,蝮蛇不恣其意。」其所用「虎、蝮蛇」的對比,以及齊景公對晏子所說:「上山則見虎,下澤則見蛇」的「虎、蛇」對比,都正與〈文子.上德〉相合,可視為是同一時代的特色!


〈文子.上德〉:
  百星之明,不如一月之光;十牖畢開,不如一戶之明。蝮蛇不可為足,虎不可為翼。今有六尺之廣,臥而越之,下才不難;立而踰之,上才不易,勢施異也。
〈文子.上義〉:
  所為立君者,以禁暴亂也,今乘萬民之力,反為殘賊,是以虎傅翼,何謂不除。夫畜魚者,必去其蝙獺;養禽獸者,必除其豺狼,又況牧民乎!是故兵革之所為起也。
〈吳越春秋.勾踐陰謀外傳〉:
  (勾踐十三年,當前484年。)子胥曰:「臣聞:『狼子有野心,仇讎之人不可親。』『夫虎不可餧以食,蝮蛇不恣其意。』今大王捐國家之福,以饒無益之讎,棄忠臣之言,而順敵人之欲,臣必見越之破吳,豸鹿游於姑胥之臺,荊榛蔓於宮闕。願王覽武王伐紂之事也。」
〈說苑.君道〉:
  齊景公出獵,上山見虎,下澤見蛇,歸召晏子而問之曰:「今日寡人出獵,上山則見虎,下澤則見蛇,殆所謂之不祥也。」晏子曰:「國有三不祥,是不與焉,夫有賢而不知,一不祥;知而不用,二不祥;用而不任,三不祥也;所謂不祥乃若此者也。今山上見虎,虎之室也,下澤見蛇,蛇之穴也,如虎之室,如蛇之穴而見之,曷為不祥也。」
〈淮南子.說林〉:
  蝮蛇不可為足,虎豹不可使緣木,馬不食脂,桑扈不啄粟,非廉也。
〈韓詩外傳.卷四〉:
  哀公問取人。孔子曰:「無取健,無取佞,無取口讒。健、驕也,佞、諂也,讒、誕也。故弓調然後求勁焉,馬服然後求良焉,士信愨然後求知焉,士不信焉,又多知,譬之豺狼,其難以身近也。《周書》曰:『為虎傅翼也。』不亦殆乎!」《詩》曰:『匪其止共,惟王之邛。』言其不恭其職事,而病其主也。
〈荀子.大略〉:
  君子也者而好之,其人也;其人而不教,不祥。非君子而好之,非其人也;非其人而教之,齎盜糧,借賊兵也。
〈史記.范睢蔡澤列傳〉:
  然左右多竊聽者,范睢恐,未敢言內,先言外事,以觀秦王之俯仰。因進曰:「夫穰侯越韓、魏而攻齊綱壽,非計也。少出師則不足以傷齊,多出師則害於秦。臣意王之計,欲少出師而悉韓、魏之兵也,則不義矣。今見與國之不親也,越人之國而攻,可乎?其於計疏矣。且昔齊湣王南攻楚,破軍殺將,再辟地千里,而齊尺寸之地無得焉者,豈不欲得地哉,形勢不能有也。諸侯見齊之罷獘,君臣之不和也,興兵而伐齊,大破之。士辱兵頓,皆咎其王,曰:『誰為此計者乎?』王曰:『文子為之。』大臣作亂,文子出走。攻齊所以大破者,以其伐楚而肥韓、魏也。此所謂『借賊兵而齎盜糧』者也。王不如遠交而近攻,得寸則王之寸也,得尺亦王之尺也。今釋此而遠攻,不亦繆乎!」
〈戰國策.秦策三.范睢至秦〉:
  此所謂『藉賊兵而繼盜食也』。
〈韓非子.難勢〉:
  夫勢者,便治而利亂者也,故《周書》曰:「毋為虎傅翼,將飛入邑,擇人而食之。」夫乘不肖人於勢,是為虎傅翼也。桀、紂為高臺深池以盡民力,為炮烙以傷民性,桀、紂得乘四行者,南面之威為之翼也。使桀、紂為匹夫,未始行一而身在刑戮矣。勢者,養虎狼之心,而成暴亂之事者也,此天下之大患也。
〈史記.李斯列傳〉:
  臣聞:地廣者粟多,國大者人眾,兵彊則士勇。是以太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眾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無四方,民無異國,四時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無敵也。今乃棄黔首以資敵國,卻賓客以業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者也。
賈誼〈新書.淮難〉:

  今淮南土雖小,黥布嘗用之矣,漢存特幸耳。夫擅仇人足以危漢之資,於策安便?雖割而為四,四子一心也。豫讓為智伯報趙襄子,五起而不取者,無他,資力少也。子胥之報楚也,有吳之眾也;白公成亂也,有白公之眾也;闔閭富故,然使專諸刺吳王僚;燕太子丹富故,然使荊軻殺秦王政。今陛下將尊不億之人,與之眾積之財,此非有白公、子胥之報於廣都之中者,即疑有專諸、荊軻起兩柱之閒,其策安便哉?此所謂假賊兵、為虎翼者,願陛下少留意計之。

梟愛其子

  「梟愛其子」猶如「引狼入室」,更近於「養虎為患」。因為其子長大後會吃掉其母,而其母愛其子,若以人事來比況,其付出越多,死得越快!
  白公勝的故事與「老子、文子」、「孔子、白公勝」關於「微言」的問答牽扯在一起!既是當年墨家攻擊孔子的重要事件,又成為日後疑古派質疑《文子》一書真偽的「重要」證據!至於孔子受老聃教誨、「微言、至言去言」的影響,而寫下了「微言大義」「罵人不帶髒字」甚至「罵人不用文字」的《春秋》這件事,卻被世人所徹底忽視了!
  東漢應劭《風俗通義》,成書於207年以前。其所引「由(猶)鴟鴞之愛其子」已由原始的「梟」誤為「鴟鴞」了!李時珍《本草綱目》曰:「鴟與鴞二物也。周公合而詠之,後人遂以鴟鴞為一物,誤矣。」又曰:「鴞、鵩、鵂、鶹、梟,皆惡鳥也,說者往往混註……今通攷據,并咨詢野人,則鴞、梟、鵩、訓狐,一物也。鵂鶹,一物也。」故知「梟」即「鴞」,「鴟鴞」是合稱!
  追本溯源,「梟愛其子」仍可上溯到周公。管叔放流言詆毀周公,就有「公將不利於孺子。」於是周公作《鴟鴞》給周成王,取意就是「梟愛其子」。李時珍以為把「鴟鴞」當成一物,始於周公,根據的也是這個歷史記載!而顯然周公雖然合而言之,老聃卻又用更精確的概念進行了比喻!至於從〈呂氏春秋.分職〉因為孔子與白公「微言」的一段故事,而開始拿了老子的譬喻套在白公身上,把白公比做「梟」!顯然其取意都是從老子的「以不義得之,又不布施,患及其身;不能為人,又無以自為,可謂愚人,無以異於梟愛其子也。」而來。如果少了這一層關係,僅僅從白公勝的例子看來,把白公勝譬喻為「梟」顯然並不貼切!
  老子原始的譬喻只是用「無以異於梟愛其子」來比喻「愚人」,而《呂氏春秋》已經把白公勝形容為「至貪、至愚」之人,並用「梟愛其子」來形容白公勝的「嗇」,換個法子說也就是「貪」!這一點卻與老子的原始譬喻不合了!


〈尚書.周書.金滕〉:
  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于後,公乃為詩以貽王,名之曰《鴟鴞》。王亦未敢誚公。
〈文子.微明〉:
  老子曰:以不義得之,又不布施,患及其身;不能為人,又無以自為,可謂愚人,無以異於梟愛其子也,故「持而備之,不如其已,揣而銳之,不可長保。」
〈呂氏春秋.分職〉:
  白公勝得荊國,不能以其府庫分人。七日,石乞曰:「患至矣。不能分人則焚之,毋令人以害我。」白公又不能。九日,葉公入,乃發太府之貨予眾,出高庫之兵以賦民,因攻之。十有九日而白公死。國非其有也而欲有之,可謂至貪矣;不能為人,又不能自為,可謂至愚矣。譬白公之嗇,若梟之愛其子也。
〈呂氏春秋.精諭〉:
  白公問於孔子曰:「人可與微言乎?」孔子不應。白公曰:「若以石投水奚若?」孔子曰:「沒人能取之。」白公曰:「若以水投水奚若?」孔子曰:「淄、澠之合者,易牙嘗而知之。」白公曰:「然則人不可與微言乎?」孔子曰:「胡為不可?唯知言之謂者為可耳。」白公弗得也。知謂則不以言矣。言者,謂之屬也。求魚者濡,爭獸者趨,非樂之也。故至言去言,至為無為。淺智者之所爭則末矣。此白公之所以死於法室。
〈淮南子.道應〉:
  白公勝得荊國,不能以府庫分人。七日,石乙入曰:「不義得之,又不能佈施,患必至矣!不能予人,不若焚之,毋令人害我!」白公弗聽也。九日,葉公入,乃發大府之貨以予眾,出高庫之兵以賦民,因而攻之。十有九日而禽白公。夫國非其有也,而欲有之,可謂至貪也;不能為人,又無以自為,可謂至愚矣!譬白公之嗇也,何以異於梟之愛其子也?故老子曰:「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銳之,不可長保也。」
〈風俗通義.過譽.汝南陳茂〉:
  謹按:《春秋》:「王人之微,處于諸侯之上。」坐則專席,止則專館,朱軒駕駟,威烈赫奕。就恂素為官速謗,當便入傳,引見詰問,紏其贓狀,以時列聞。文王日昃不暇食,周公坐而俟旦,且非為己私,皆公也。何有忘百姓塗炭之急,便迺光昭舊交之門乎?鮑宣州牧,行部多宿下亭,司直舉劾,以為輕威損命,坐之刑黜。今茂泯棄天常,進止由己。孰使毀之?小人譽之,自我為之,古人病諸,以為大譏。茂與修善,由鴟鴞之愛其子,適所以害之者。
〈意林.新論十七卷(桓譚)〉:
  余前作王翁掌教大夫。有男子殺母,有詔燔燒其子屍。余謂此事不宜宣布。余封事云:「宣帝時公卿大夫朝會,丞相語次云:『梟生子,子長,食其母,乃能飛。』時有賢者應曰:「但聞烏子反哺其母。」丞相大慙,自悔言之非也。人皆少丞相多彼賢人,賢人之言益于德化也。鳥獸尚與之諱,況于人乎?不宜發揚也。」
〈太平御覽.羽族部十.鵽〉:
  《莊子》曰:「青鵽愛子忘親。」司馬彪注曰:「鵽鳥專愛其子,而忘其母也。」
〈太平御覽.羽族部十四.異鳥〉:
  《淮南子》曰:「白公之嗇財,若梟之愛其子也。」許慎曰:「梟子大,食其母也。」
宋.陸佃《埤雅》:
  梟食母,破獍食父。破獍如貙,而虎眼。一曰,獍如虎豹而小,始生還食其母,故曰:梟獍,黃帝欲絕其類。
〈史記.項羽本紀〉:
  漢欲西歸,張良、陳平說曰:「漢有天下太半,而諸侯皆附之。楚兵罷食盡,此天亡楚之時也,不如因其機而遂取之。今釋弗擊,此所謂『養虎自遺患』也。」漢王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