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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意概念之顏色範疇相關問題筆記
朔雪寒
朱邦復工作室問答
#10955 留言者: 漁儿 [2012-10-26 22:40:17]
主題:概念分类(11)
多謝先生的指教!為了進一步理解「概念分類」,學生想請教「智慧學」中解釋「辨識」的第一系統定理:
一、前題:【公理一】感官僅能辨識炁能刺激之動態性質,辨識之有分別、是有;若無即無。
假設:A=感官辨識刺激之性質1
B=感官辨識刺激之性質2
推論:A-B=0 即無分別,稱「無」;於運動則為「靜」。
A-B≠0 刺激有變化,稱「有」;於運動則為「動」。
先生曾舉過的一個例子「紅」,想用此例來具體理解「辨識」。先生說:於客觀,「紅」是種顏「色」,有固定的電磁波波長;但於主觀,卻是一種視訊感覺,無從比較。
那麼,在辨識的立場,「紅」代表炁能刺激:
1,於客觀,感官辨識「紅」為一種顏「色」。此時,A-B=0,A,B具體指什麼?
2,於主觀,感官辨識「紅」為一種視訊感覺。此時,A-B≠0,A,B具體指什麼?
謝謝先生指正!
學生漁兒 敬上
回應﹕
這正是東西方「認識論」的根本,如果認定認識就是「認識」,連什麼是感官的效應都不顧,還談什麼「真象」?在華夏土地上,先民們孜孜不倦,光研究「感官效應」就達數千年之久。由八九千年前的舞陽賈湖遺址證明,其中出土的龜甲上有一隻「眼睛」(尚有十多個其他字形),那隻眼睛與甲骨文、金文所流傳下來的一模一樣(老朽正在重寫「漢字基因五體字帖」,有甲骨文、金文、小篆、草書、楷書,在網上找到《汉字演变五百例》及《续编》,眼睛還瞪著我)。
畫隻眼睛有什麼了不起?世界上哪個兒童不會?而且,九千年又算什麼?隨著考古的深入,不久必有萬載以上的驚奇,人類文明不斷往古早推退!但是,只要是有心人、只要有心可用,當知眼之所以為眼,是為了「看視、觀察、思索」,以求認識、認知!問題在人人有大腦而無腦汁!百分之九九眼中僅辨食色!因為金字塔頂只剩下塔尖!
克羅曼儂人在巖洞中畫了不少野獸,成就了西方飲食文化數萬年,光是眼睛、能看不能吃,急煞洋人(老朽居美時,曾請同事吃中餐,結果惹來抱怨連連:「怎麼沒見肉?這能吃嗎」)!再若春日清晨,途經泥塘,可見烏雲密佈。細審之,乃生命狂歡,無數「蜉蝣」在集體「氣震」焉!其飛技專精,無一蝣折損;其靈性虛無,也無一蝣得見一眼!
人是個體,個體與整體之別,時空參數小大也!個體多而小,各各有別;整體獨一,無邊無際。設若某系統(人人悉可自定之)並非一完整之系統,或曰個人至上、與宇宙無關,當然個個人人可以自由自在、各行其是;再假設宇宙恒一,其系統整體相聯、互通有無,是則必有一機制,令整體與個體之間相互制約、形成一種「剛體結構」。
對物質而言,物質藉「能量」相達,是有其時空結構;物質之用為精神,精神則藉「訊息」相通,另有不同之感知結構。西方傳統來自狩獵,狩獵重實體,實體即物,伸手可得;中國源自農業(萬年以前,黃土高原是地球上最肥美的農業土地),農業必須與「天地」和諧相處,而「天地」虛無飄渺,先民不得不嘔心瀝血以求,從無到有、由淺入深,一一思索焉!
審察之初,視覺為先。蓋五官所司,目可及雲天、耳得聞數里,餘則皆供近距離之需。先民能於無數事物中關注於一隻「眼睛」,遠比在蜉蝣群中雄歡雌愛難上京垓兆億倍矣!「眼」可見實體,當今之火星族盡得其妙,然億億萬萬之駭輩,無一能有助世道於億億萬萬之一!舞陽賈湖之價值,就在於「一眼能明萬載」,當然,對盲人無效!
再回到本題,就不難解釋了!
「於客觀,紅是種顏色,有固定的電磁波波長;但於主觀,卻是一種視訊感覺,無從比較。」天下有任何人能說出其所見之「紅色」是多少波長嗎?即令有一種儀器,能測出波長,但儀器測量已屬於「客觀」行為,能說是「主觀」嗎?若不談波長,誰知道甲所見的「紅色」與乙見的有何分別?但不論有何分別,在主觀下人人認定必然不同。
所以:「在辨識的立場,紅色只是一種主觀刺激」!
將之展開(辨識的立場,紅色只是一種主觀刺激):
一、前題:【公理一】感官僅能辨識炁能刺激之動態性質,辨識之有分別、是有;若無即無。
假設:A=感官辨識刺激之性質1
B=感官辨識刺激之性質2
推論:A-B=0 即無分別,稱「無」;於運動則為「靜」。
A-B≠0 刺激有變化,稱「有」;於運動則為「動」。
問1,於客觀,感官辨識「紅」為一種顏「色」。此時,A-B=0,A,B具體指什麼?
答:此時,A-B=0,A、B指的是「前題」之假設。
假設:A=感官辨識刺激之性質1
B=感官辨識刺激之性質2
意指:視覺所感受紅色性質1、2
前面已說明:在主觀中「無人能知道所見紅色的區別」
既無區別,A、B必相等,推論中,A-B=0,是「無」。
結論:客觀之顏色「感受不存在」。
問2,於主觀,感官辨識「紅」為一種視訊感覺。此時,A-B≠0,A,B具體指什麼?
答:此時,A-B≠0,A、B指在不同情況下的主觀對對紅色的感受。
假設:既是主觀,主觀對不同的情況,必然認定不同。
結論:主觀認為「感受有別」。
上式說明:「在辨識的立場,紅色只是一種主觀刺激,主觀認為感受有別;但於客觀,感受並不存在。換個立場而論,客觀所見之紅色,即令其波長有別,也非個體主觀所能知曉。同是紅色一種概念,在主觀上是以感受為有無之基準;在客觀上,則以波長之數值為判斷條件。因此討論問題,如不釐清每一細節,必然說各話,攪和不清!」
注意:本「公理」為客觀及主觀定義之用:「感官僅能辨識炁能刺激之動態性質,辨識之有分別、是有;若無即無。」此中並未指明主、客觀之定義,蓋「公理」者,必須「放之四海而皆準」。在應用時,則應先釐定「主觀、客觀」,再於假設中尋求兩者之別,始能定義清晰(公理不能決定衍式的內容)。
朱邦復《智慧學九論》
知識索引內容 | 相關概念 | 應用條件 |
光度色調程度 | 白、黑、灰、濃、淡、深、淺、蔭、影 | 主客感受觀察 |
光度光照程度 | 明、亮、晦、暗、朗、昭、皎、皓、燦 | 主觀感受觀察 |
光度淨度正性 | 清、澈、潔、淨、澄、透、通、純、洌 | 主觀感受觀察 |
光度淨度負性 | 渾、濁、污、穢、骯、髒、糊、雜、汙 | 主觀感受觀察 |
顏色主色光譜 | 紅、橙、黃、綠、藍、靛、紫、赤、青 | 客觀感受觀察 |
顏色雜色光譜 | 玄、烏、丹、朱、碧、黛、翠、褐、蒼 | 客觀感受觀察 |
王寅〈認知語言學.範疇化與原型範疇理論〉
(p105-106)
Berlin & Kay 於1969年研究了98種語言的顏色詞後,提出兩個著名的概念:焦點色(Focal Colours)和基本顏色詞的蘊涵等級(Implicational Hierarchy of Basic Colours),並得出以下五點結論,它們都與上述結構主義語言學家的觀點不同:
(1)每個顏色詞不管在什麼語言裡,其所指的顏色焦點區是相似的,即焦點色是相似的。一個顏色詞首先是指該顏色的焦點區;一個顏色詞所指的焦點區不受其他顏色詞的數量所制約;
(2)顏色詞的邊界是模糊的,而且邊界區域的差異也較大;
(3)一個語言系統中所有顏色詞的地位是不相等的,有中心和邊緣之分;
(4)有11個基本顏色詞,同時各語言從基本顏色詞庫中選用自己的顏色詞時不是任意所為,而是遵循著一個蘊涵層級順序;
(5)顏色焦點區的恆定性是以視覺神經和周圍環境作為基礎的。
他們認為,人類語言中普遍存在11個基本顏色詞(據說,人類能夠辨認出自然色多達750萬種),它們分別對應於11個焦點色,互不蘊涵,表達這些焦點色的詞語都為語言中的基本詞彙,先於其他顏色詞習得。它們構詞簡單,都由單個字詞組成,使用頻率高,運用範圍廣,沒有搭配限制,它們所指的中心區焦點色是清楚的,但邊界不確定。在世界範圍內談到顏色範疇時,這11個基本顏色詞的地位是不同的,具有層級蘊涵性,即按一定的規律分等級排列的:
(黑、白)→紅→(黃、綠、藍)→褐→(紫、粉紅、橙、灰)
英語中正好都有這11種基本顏色詞,但有的語言不全有,有的甚至只有兩個顏色詞:黑與白。如一個語言只有三種基本顏色詞,只能是黑、白、紅,依此類推,現按7個接但詳述如下:
第一階段:在所有語言裡都有表示「黑色」和「白色」的詞。
第二階段:語言中如果有表示第3個顏色的詞,它一定是「紅色」。
第三階段:語言中如果有表示第4個顏色的詞,它不是「黃色」,就是「綠色」。
第四階段:語言諸如果有表示第5個顏色的詞,就會包括「黃色」和「綠色」。
第五階段:語言中蒂6個顏色詞一定是「藍色」。
第六階段:語言中如有第7個顏色詞,一定是「褐色」。
第七階段:如果語言中有8個或8個以上的顏色的詞,那它們可能是「紫色」,或「粉紅色」,或「橙色」,或「灰色」(這四者沒有特殊的順序),或者是這些顏色的組合。
可見在人類顏色範疇中,基本成員的地位是不相等的,最突顯的是黑與白的對立(基於對白天與黑夜的經驗)。不同民族對某一基本顏色(焦點色)的認識則具有較大的共性。
註二:在新幾內亞達利族(Dali)中,只使用兩個顏色詞:mili 和 mola ,前者表示黑色和冷色(包括黑、綠、藍)後者表示白色和暖色(包括白、紅、黃、橙、粉紅、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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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朔雪寒 校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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