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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9日 星期三

「守而必固,守其所必攻也」的正確理解

  最近又在網路上看到有人在兜售「守而必固,守其所不攻也」這種荒謬透頂的說法,所以只好把〈孫子兵法論正.實虛.四〉的相關內容直接轉成Blog的文字,這樣方面搜索引擎找到與傳播。這一則考證裡面,從版本訛誤中的客觀事實出發,告知讀者「不、必」在古籍中尤其是先秦古籍與後代的版本中存在很多的互換例子,並且指出了其原因在於「不、弗」義通、「弗、必」音近而誤(其他資料可參考全書相關篇章)。然後從邏輯與上下文孫武自己的主張指出其謬誤何在!只是讓我納悶,都已經講得如此明白的東西,怎麼還有作者堅持「守而必固,守其所不攻也」是正確的呢?這牽涉到的只是基本的邏輯推理能力啊!

  反駁者終於指出了周亞夫之外的其他例子,說馬謖守了敵人必攻的地方,也沒有「固」,由此可見應該作「守而必固,守其所不攻也」。這種推論也是讓人無語的。如果本則點讚超過100以上,筆者可以寫幾篇分析歷代重要常見爭論戰役的分析。但我相信一般讀者理應是不會被這種錯誤的說法所誤導的。

  但由此可見,即使證據與邏輯都已經如此豐富與清晰,還是有作者不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這也說明了改正錯誤是何等困難!

  引自《孫子兵法論正》終極考證 Google Play Books:孫子兵法論正:孫子兵法終極考證(Epub版)   相關成果:世界最佳《孫子兵法白話譯註》Readmoo:《孫子兵法》白話譯註 Google Play Books:《孫子兵法》白話譯註 Amazon:《孫子兵法》白話譯註 Kobo:《孫子兵法》白話譯註

〈孫子兵法論正.實虛.四〉

四.

「攻而必取,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守其所必攻也。

   故善攻者,敵不知所守;善守者,敵不知所攻。」

 

版本資料類:

  《竹簡本》作:「攻而必〔取,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守亓(其)所必〔攻也。故善攻〕者,適(敵)不知所守。善守者,適(敵)不知〔所攻〕。」

  《論正本》:「攻而必取,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守其所必攻也。故善攻者,敵不知所守;善守者,敵不知所攻。」(37)

  《曹註本》:「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故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41)

  《武經本》:「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故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41)

  《會註本》:「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故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41)

  《四庫本》:「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故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41)

  《孫校本》:「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故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41)

徵引資料類:

魏晉時期:

  〈便宜十六策.治軍〉:「夫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

  〈劉子.兵術〉:「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

隋唐時期:

  〈北堂書鈔.武功部四.謀策(卷一百一十六)〉:「守其所不攻。」虞世南注:「《孫子兵法》云:『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故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孔廣陶注:「王石華校刪『善守』句,增『人善攻一層』,非是。今案此見平津館本〈孫子.虛實〉篇。」文淵閣〈四庫全書.北堂書鈔〉:「攻其所不守,守其所不攻。」

  〈唐李問對.卷下〉引孫子曰:「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示敵以不足,則敵必來攻,此是敵不知其所攻者也。示敵以有餘,則敵必自守,此是敵不知其所守者也。」筆者按:「依〈論正〉之解,則此說誤矣。」

  〈太白陰經.卷四.攻城具篇〉:「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

  〈太白陰經.卷四.攻城具篇〉:「所謂善守者,敵不知所守。」筆者按:「此引文顯而易見亦誤矣,故〈論正〉不論也。」

  〈太白陰經.卷二.攻守篇〉:「善戰者,敵不知所守;善守者,敵不知所攻。」

  〈通典.兵五〉:「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

  〈白氏六帖.攻守〉:「孫子曰:善攻者,敵不知所守。」

北宋時期:

  〈太平御覽.兵部四八.攻圍上〉:「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必攻也。〔謂敵之惜者也。〕故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情不洩也。〕」筆者按:「《四庫本》『謂敵之惜者也』作『知敵之情者也』。查今之十家、十一家等注文皆漏曹注此句,果非漏此一句,當無『不攻』之曲解矣!蓋『知敵之情』與『我情不洩』,正是一體之兩面也。而今本注文『情不洩也』則皆作『情不泄也』。」

  〈虎鈐經.守城法〉:「故曰: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

  〈武經總要.攻城法〉:「攻之者,大要攻其所必守與其所必救,故城有宜急而取之者,有宜緩而剋(克)之者。」筆者按:「『必守』亦『不守』之誤。」

  〈武經總要.守城〉:「故善守者,敵不知所攻;非獨為城高池深、卒彊糧足而已,必在乎智慮周密,計謀百變,或彼不來攻而我守,或彼不挑戰而我擊,或多方以謀彼師,或屢出以疲彼師,或彼求鬬而我不出,或彼欲去而懼我。」筆者按:「『懼我』後缺一『襲』字。」

註釋校語類:

  杜牧曰:不攻尚守,何況其所攻乎?漢太尉周亞夫擊七國於昌邑也,賊奔壁東南陬,亞夫使備其西北。俄而賊精卒攻西北,不得入,因遁走,追破之。

  陳皥曰:無慮敵不攻,慮我不守。無所不攻,無所不守,乃用兵之計備也。

  梅堯臣曰:賊擊我西,亦備乎東。

  王晳曰:守以實也。謂將能、兵精、壘堅、備嚴、救及、食足、心一爾。

  張預曰:善守者藏於九地之下,使敵人莫之能測;莫之能測,則吾之所守者,乃敵之所不攻也。周亞夫擊東南而備西北,亦是其一端也。

 

正文:

  今本「必取、必固」後皆有「者」字,蓋屬常態型衍誤,故從竹簡。而「守其所必攻」一作「守其所不攻」;「必、不」,音近而誤也。其例多見,如上文之「必趨」一作「不趨」;又〈大戴禮記.武王踐阼〉:「以不仁得之,以不仁守之,必及其世。」,〈史記.周本紀〉:「古公有長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歷,季歷娶太任,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唐.張守節〈正義〉註引〈尚書.帝命驗〉作:「以不仁得之,(以)不仁守之,不及其世。」其「必」誤作「不」字;〈史記.張儀列傳〉:「秦王甚愛張儀而不欲出之。」〈索隱〉注云:「『不』字當作『必』。」而〈戰國策.楚策二.楚懷王拘張儀〉記此事曰:「今楚拘之,秦王欲出之。」證明「不」確該作「必」字;〈虎鈐經.雜占烏情〉:「烏于軍前一足,卓立地者,進必有寇。」注曰:「(必)一作不。」;今本〈文子.上義〉:「上視下如弟,即必難為之死;下事上如兄,即必難為之亡。」此句〈淮南子.兵略〉作:「上親下如弟,則不難為之死;下視上如兄,則不難為之亡。」其兩「不」字皆誤作「必」;〈戰國策.魏策二.魏惠王起境內眾〉:「公子爭之於王,王聽公子,公子不封;不聽公子,太子必敗。」其「不封」鮑本「不」作「必」;〈戰國策.魏策四.獻書秦王〉:「臣竊為大王計,不如南出。事於南方,其兵弱,天下必能救,地可廣大,國可富,兵可強,主可尊。」其「必能救」亦是「不能救」之誤。「安能動之」曹操注:「攻其所必愛,出其所必趨,則使敵不得不相救也。」李筌注:「出其所必趨,擊其所不意,攻其所必愛,使不得不救也。」,「所必愛」一本亦誤作「所不愛」,由文意亦知此「所不愛」乃「所必愛」之誤也。古「不」又作「弗」,「弗」古音讀如「拂、祕」,「拂、祕、必」皆音近,因此「不、必」誤置主要發生在與先秦相關的文獻之中,具有時間特徵。

  以其意論之,既欲「守而必固」則焉有「守其所不攻」之理,如此則對於敵人必攻之處又將奈何?若作「守其所不攻」則豈不是犯了「寡者,備人者也」之忌。〈用間〉有言:「故明主賢將,所以動而勝人,成功出於眾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於鬼神,不可象於事,不可驗於度,必取於人知者。……唯明主賢將,能以上智為間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軍所恃而動也。」,此即何以我能「守其所必攻」之理。至於〈孫臏兵法.威王問〉:「必攻不守,兵之急者也。」則更是將此「攻而必取,攻其所不守也」之論視為「兵之急者」,也可算是承自其祖孫武「兵貴速」哲思的體現。而曹操注:「守而必固者,守其所必攻也。」為「知敵之情者也」;注「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為「情不洩也」,可見曹操所見正作「必攻」,正因知敵之情,故知敵人所「必攻」之處,而得以集中我軍力量而全力加以阻擋、反擊也。〈白氏六帖.軍詐〉:「擊東南,備西北。」注曰:「周亞夫擊吳,吳奔壁東南,亞夫使備西北,已而,吳精兵果奔西北,不得入也。」而「守而必固,守其所必攻也。」杜牧注:「不攻尚守,何況其所攻乎?漢太尉周亞夫擊七國於昌邑也,賊奔壁東南陬,亞夫使備其西北。俄而賊精卒攻西北,不得入,因遁走,追破之。」張預亦引周亞夫此例作註:「周亞夫擊東南而備西北,亦是其一端也。」。這種註解簡直荒謬透頂,亦是嚴重缺乏邏輯思維能力之體現。蓋吳兵「聲東擊西」,其所「必攻」者自是「西」,而周亞夫「識破」吳軍之「意圖、計謀」故得以「守其所必攻」。然而杜牧卻曲為之解,說周亞夫守的是吳軍「所不攻」之處,此既不符事實,更荒謬者乃杜牧所謂「不攻尚守,何況其所攻乎?」這豈非又是不熟讀十三篇之故,且本篇明言:「無不備者無不寡。寡者,備人者也;眾者,使人備己者也。」到處設防之結果就是分散自己之兵力而遭敵人個個擊破。杜牧向來以其註解自豪,僅以此點觀之,荒謬已極矣!而今日仍有不少學者亦「傳承」杜牧之說法,而謂「不攻」之解亦無不可,而說來說去仍然只是周亞夫這一個例子而已;筆者卻不禁因此想請問這些註家,周亞夫「最後」所守的到底是吳軍「不攻之東南」,還是「必攻之西北」呢?兵法本意在教人取勝,如此註解卻無疑教人送死也。故如此註解,不如不解也!

  此外,〈韓非子.內儲說上〉有言:「夫矢來有鄉,則積鐵以備一鄉;矢來無鄉,則為鐵室以盡備之。備之則體不傷。故彼以盡備之不傷,此以盡敵之無姦也。(箭矢射來如果有一定的方向,那就用鐵積聚成鐵牆以防備這一個方向也就夠了;箭矢射來如果沒有一定的方向,那就要建造鐵屋以全面的防備它了!用這樣的方式來防備箭矢,那麼身體也就不會受到傷害!因此防備箭矢的人要靠全面的防備才能不受到傷害,所以做君主的就要靠全面的對付臣下才能不發生奸邪的事情啊!)」韓非此說正可與孫子「守而必固,守其所必攻也。」相發明。蓋正是因為我方知道敵人必然要攻擊的地方,因此力量可以不用分散而集中全力防守該地,收以眾擊寡、以集中擊分散之效也。〈韓非子.說林上〉:「秦康公築臺三年,荊人起兵,將欲以兵攻齊,任妄曰:『饑召兵,疾召兵,勞召兵,亂召兵。君築臺三年,今荊人起兵將攻齊,臣恐其攻齊為聲,而以襲秦為實也,不如備之。』戍東邊,荊人輟行。」其中任妄正因識破楚人意圖,而成功阻止了一場戰事。其中任妄「聲(宣稱)、實(實際作為)」之說與周亞夫識破敵人佯攻之「假動作」並研判出敵人「最終之意圖」之舉可相發明。

  此外,孫臏「必攻不守」此語亦有學者將之拆解為「必攻」與「不守」兩意,誤之極矣。〈管子.幼官〉:「明必勝,則慈者勇;器無方,則愚者智;攻不守,則拙者巧:數也。」而〈孫臏兵法.十問〉則言:「因擊其不〔意〕,攻其不御(禦)。」且〈墨子.雜守〉亦有:「凡不守者有五」的說法,並對所謂的五種「不守」的情況提出描述。故知其誤矣。由此皆可見,「攻其所不守也」此一法則,在東周時代是頗受兵家關注的。

  又「故善攻者,敵不知所守;善守者,敵不知所攻。」一句何以從竹簡及〈太白陰經.攻守篇〉,即皆無「其」字?蓋因「其」字在此用作「代詞」,容易讓人誤解為是代指「善攻者、善守者」,故有不若無,因刪。竹簡之文譯為白話即是「所以擅長(亦可譯作「善於」)攻擊的人,(他的)敵人不知道該防守哪裡;擅長防守的人,(他的)敵人不知道該攻擊哪裡!」文通意暢,也與上文之「攻而必取,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守其所必攻也」之論合;因攻時能「知敵所不守」故「敵不知所守」,而守時能「知敵所必攻」故「敵不知所攻」也。

  由於屢次有熱情讀者針對「守其所必攻」這個問題對筆者提出疑問,於是筆者在臉書的《孫子兵法》粉絲頁面上做了另一則比較白話的回復,一併補充於此:

  我們不用拿竹簡本是最古老的版本,以至於發生錯誤的機率比較低這個基本常識來說事。因為過往很多註釋者,本沒機會看過竹簡本。但若以版本時間論,其實還是可以從曹操註解看出曹操所見版本還是「守而必固,守其所必攻也。」只是因為曹操的註文基本上是依附於《孫子兵法》而存在的,因此當諸家註釋這種形式形成時,他的註解也將只是眾多註釋中的一部分,而更容易的在傳抄過程中產生錯誤。即便不是與其他註釋家的註解混合在一起,只要他的註釋版本一直被傳抄,就有可能發生任何一種校勘上的錯誤。

  我在相關〈論正〉中如此說道:

 

  第一點:

  〈太平御覽.兵部四八.攻圍上〉:「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必攻也。〔謂敵之惜者也。〕故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情不洩也。〕」筆者按:「《四庫本》『謂敵之惜者也』作『知敵之情者也』。查今之十家、十一家等注文皆漏曹注此句,果非漏此一句,當無『不攻』之曲解矣!蓋『知敵之情』與『我情不洩』,正是一體之兩面也。而今本注文『情不洩也』則皆作『情不泄也』。」

  第二點:

  曹操注:「守而必固者,守其所必攻也。」為「知敵之情者也」;注「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為「情不洩也」,可見曹操所見正作「必攻」,正因知敵之情,故知敵人所「必攻」之處,而得以 集中我軍力量而全力加以阻擋、反擊也。

 

  由此可見,單純從校勘知識與邏輯推理來看,曹操所見的版本文字與竹簡是一致的。但這跟羞辱人有什麼關係呢?

  因為當我們從知識上來看這件事,就不會有羞辱人的可能。但當我們從常識來看這件事,只要我們說明了真相,就會產生羞辱人的效果。

  以這則錯誤例子而言,任何今本的錯誤註釋都是根據杜牧的解釋而來的,而杜牧的解釋是:「不攻尚守,何況其所攻乎?漢太尉周亞夫擊七國於昌邑也,賊奔壁東南陬,亞夫使備其西北。俄而賊精卒攻西北,不得入,因遁走,追破之。」

  那麼我們要問這有說跟沒說有什麼差別?難道一般人不就是這樣在守的嗎?不就是每一個地方都防守嗎?但每一個這樣做的人都能「守而必固」嗎?「固」可不是「防守」的一般效果,而是一種加強性防守所能帶來的加強性效果。而且「不攻尚守,何況其所攻乎?」遑論其如何違背〈實虛〉篇上下文所一直重複論述的重點思想「寡者,備人者也;眾者,使人備己者也。」

  我們僅僅從常識來看也知道是錯的。我們舉個例吧。假設今天一個城池有四面,你有四人的兵力,敵方帶了三人的兵力前來。依照「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的字面解釋(也就是不曲解的情況下),如果今天敵人打算全力攻你的東面,那麼請問根據這句話,你怎麼安排你的防守?在不曲解、不做胡亂引伸發揮的前提下,你得把東面這多出來的兵力調到其他地方去,因為只有其他三面才是敵人「所不攻」的。這荒不荒謬?那麼,於是你按照杜牧的曲解來安排兵力,那麼請問,局面有什麼改變?沒有改變,完全沒有。結果由於你防守了四面,雖然你的兵力正好比敵人多一人,且有城池的優勢,但因為你根據了錯誤的認知來安排兵力,於是等於你用四分之一的兵力去對抗敵人的全體兵力。這樣可以「守而必固」嗎?

  至於杜牧的那個歷史「實例」,當然更是胡扯!怎麼說呢?請問七國兵最後到底是攻擊哪裡呢?你一定知道是攻擊「西北」,只是因為他原本假裝攻擊「東南」,但被「知敵之情」的周亞夫「識破意圖」,於是周亞夫沒有中計,而使自己的兵力去防備「西北」,而非「東南」。那麼我們想請問,周亞夫是不是防守了敵人真正想攻擊的地方?也即「敵所必攻」的「西北」,而不是「敵所不攻」的「東南」?

  這麼簡單的常識推理,難道沒有以前的版本、校勘學知識,我們就不能知道他的錯誤性以及荒謬性嗎?因為〈實虛〉篇所要論述的主題就在如何利用實虛的原則下,穩固防守與強大攻擊能力的。而如今杜牧的錯誤如此明顯,幾百年來卻因為這是杜牧這大詩人的註解,加上官方版本的加持,而讓錯繆一直延續。直到如今更有一些無知網民,還在堅決的維護這種錯誤!

  但無知網民維護這種錯誤,總有他的動機。譬如用來攻擊某些人,或者用來維護自己的尊嚴(因為可能他一輩子都是如此主張。而他的書賣得還不錯)。但各位知道我們三軍讀的版本、教育部的版本,以及他們所做、所教給我們軍人的知識是哪一個呢?沒錯!就是「不攻」那一個!你覺得可怕嗎?至少我覺得,如果上了戰場,三軍用「不攻」的思想來指導防守,我們都會變成砲灰是可以肯定的。

  而這裡揭露的邏輯謬誤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訴諸權威」。以為那種古代流傳了幾百年的東西、經過大學問家、官方修訂的兵法不可能有錯,於是連他們自己都被誤導了。而這樣的錯誤,在國防部與教育部還不願意更新版本前,是不可能得到修正的。第二個謬誤,不是這種信奉錯誤的人犯的。因為總是有人可以發現這樣的說法與「寡者,備人者也;眾者,使人備己者也。」自相矛盾。然而可悲的是這樣的人一般並不具備校勘學知識,於是,他還是回過頭又犯了跟犯了第一種謬誤的人一樣的謬誤。他把因為版本傳抄所產生的錯誤,都怪到孫子頭上,而說孫子自相矛盾。你知道孫子有多衰嗎?如果你看過〈孫子兵法論正.相關謬論綜駁〉、〈孫子兵法論正.疑古謬論綜駁〉,那麼你會發現這位在春秋時代以及整個戰國時代被奉若神明,用智慧擊退巨人的兵法家,在經過了千年後,由於後代的曲解,以及文人的自我標榜、自售的舉動,因此凡是孫武的貢獻都被取消了,而凡是他們所炮制出的錯誤則都可以怪罪到孫武頭上。

  這世界荒謬吧!但我相信,每一個人都有能力改變它! 


2019年5月23日 星期四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引自〈孫子兵法論正.謀攻.三〉。
世界最精確的《孫子兵法》白話譯註:《孫子兵法》白話譯註

版本資料類:

《竹簡本》作:「……其下攻城。」
  《論正本》:「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17)
  《曹註本》:「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17)
  《武經本》:「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17)
  《會註本》:「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17)
  《四庫本》:「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17)
  《孫校本》:「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下政攻城。」(17)
  〈群書治要.孫子兵法〉:「故上兵伐謀〔敵始有謀,伐之易也。〕,其次伐交〔交,將合也。〕,其次伐兵〔兵形已成。〕,下攻攻城〔敵國巳(已)收其外粮(糧),城守,攻之為下。〕。」

徵引資料類:

先秦時期:

〈鶡冠子.武靈王〉:「武靈王問龐煥曰:『寡人聞飛語流傳曰:「百戰而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勝,善之善者也。」願聞其解?』龐煥曰:『工者,貴無與爭,故大上用計謀,其次因人事,其下戰克。用計謀者,熒惑敵國之主,使變更淫俗,哆恭憍恣而無聖人之數,愛人而與,無功而爵,未勞而賞。喜則釋罪,怒則妄殺,法民而自慎,少人而自至,繁無用蓍龜占,□□高義下合意內之人。所謂因人事者,結幣帛,用貨財,閉近人之復其口,使其所謂是者盡非也,所謂非者盡是也。離君之際,用忠臣之路,所謂戰克者,其國已素破,兵從而攻之。因句踐用此,而吳國亡;楚用此,而陳蔡舉;三家用此,而智氏亡;韓用此,而東分。今世之言兵也,皆強大者必勝,小弱者必滅。是則小國之君無霸王者,而萬乘之主無破亡也。昔夏廣而湯狹,殷大而周小,越弱而吳強,此所謂不戰而勝,善之善者也。此陰經之法,夜行之道,天武之類也。今或僵尸百萬,流血千里而勝未決也。以為功計之,每已不若。是故,聖人昭然獨思,忻然獨喜。若夫耳聞金鼓之聲而希功,目見旌旗之色而希陳,手握兵刃之枋而希戰,出進合鬥而希勝,是襄王之所破亡也。』」
  《曹沫之陣》:「(曹沫:)『戰有顯道,勿兵以克。』莊公曰:『勿兵以克奚如?』」
  《風后握奇經》:「上兵伐謀,其下用師。棄本逐末,聖人不為。」

兩漢時期:

〈漢書.蒯伍江息夫傳(息夫躬)〉:「舉兵南伐,并烏孫之勢也。烏孫并,則匈奴盛,而西域危矣。可令降胡詐為卑爰疐使者來上書曰:『所以遣子侍單于者,非親信之也,實畏之耳。唯天子哀,告單于歸臣侍子。願助戊己校尉保惡都奴之界。』因下其章諸將軍,令匈奴客聞焉。則是所謂『上兵伐謀,其次伐交』者也。」服虔注:「謀者,舉兵伐解之也。」顏師古注:「此說非也。言知敵有謀者,則以事應之,沮其所為,不用兵革,所以為貴耳。知敵有外交連結相援者,則間誤之,令其解散也。」
魏晉時期:
  〈三國志.蜀書.馬良傳(弟謖)〉:「(諸葛亮)以謖為參軍,每引見談論,自晝達夜。」裴松之注引〈襄陽記〉曰:「夫用兵之道: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心戰為上,兵戰為下。」

隋唐時期:

〈昭明文選.卷四七.陸士衡〈漢高祖功臣頌〉〉:「伐謀先兆,擠響于音。」李善注引孫子曰:「上兵伐謀,其次伐交。」
  〈長短經.攻心〉引孫子曰:「攻心為上,攻城為下。」筆者按:「此孫子指孫臏,《御覽》引《戰國策》略載此事,但今日之《戰國策》已逸此事,幸賴趙蕤保存,得見其全,是亦其功。」
  〈太白陰經.卷一.實有陰經篇〉:「夫太上用計謀,其次用人事,下用戰伐。」
  〈通典.兵十四〉:「上兵伐謀。」
  〈通典.兵十一〉:「上兵伐謀,其次伐交。」杜佑注:「敵始有設謀,伐之易。」又注:「不令合。」筆者按:「前注指伐謀,後注指伐交。」

北宋時期:

〈太平御覽.兵部三五.征伐中〉:「上兵伐謀〔敵始有設,謀伐之易。〕,其次伐交〔不令合。〕。」筆者按:「《四庫本》『不』作『下』。」
  〈武經總要.制度三.敘戰上〉:「夫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伐謀者,攻敵之心,使不能謀也。伐交者,絕敵之援,使不能合也。伐兵者,合刃於力士之場,不得已而用之也。」筆者按:「『力士』乃『立屍』之誤,亦音近而誤也,〈吳子.治兵〉有:『凡兵戰之場,立屍之地。』之說。」
  〈歐陽文忠公集.卷四十六.準詔言事上〔一作「上封事」〕書〉:「其四曰禦戎之策。臣又聞兵法曰:『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北虜與朝廷通好僅四十年,不敢妄動,今一旦發其狂謀者,其意何在?蓋見中國頻為元昊所敗,故敢啟其貪心,伺隙而動爾。今若敕勵諸將,選兵秣馬,疾入西界,但能痛敗昊賊一陣,則吾軍威大振,而虜計沮矣!此所謂『上兵伐謀』者也。今詗〔一作論〕事者皆知北虜與西賊通謀,欲併二國之力,窺我河北陜西〔一有「若使二虜並寇,則難以力支」十一字。〕。今若我能先擊敗其一國,則虜勢減半,不能獨舉,此兵法所謂『伐交』者也。」
  〈歐陽文忠公集.卷四十六.準詔言事上〔一作「上封事」〕書〉:「此兵法所謂『親而離之』者,亦『伐交』之策也。……此兵法所謂『出其不意』者,此取勝之上策也。」

註釋校語類:

(上兵伐謀)曹操曰:敵始有謀,伐之易也。
  (上兵伐謀)李筌曰:伐其始謀也。後漢寇恂圍高峻,峻遣謀臣皇甫文謁恂,辭禮不屈。恂斬之,報峻曰:「軍師無禮,已斬之。欲降,急降;不欲,固守!」峻即日開壁而降。諸將曰:「敢問殺其使而降其城,何也?」恂曰:「皇甫文,峻之心腹,其取謀者。留之則文得其計,殺之則峻亡其膽,所謂上兵伐謀。」諸將曰:「非所知也。」
  (上兵伐謀)杜牧曰:晉平公欲攻齊,使范昭往觀之。景公觴之。酒酣,范昭請君之罇酌。公曰:「寡人之罇進客。」范昭已飲,晏子徹罇更為酌。范昭佯醉,不悅而起舞,謂太師曰:「能為我奏成周之樂乎?吾為舞之。」太師曰:「瞑臣不習。」范昭趨出。景公曰:「晉,大國也,來觀吾政。今子怒大國之使者,將奈何?」晏子曰:「觀范昭非陋於禮者;且欲慚於國,臣故不從也。」太師曰:「夫成周之樂,天子之樂也,惟人主舞之;今范昭人臣,而欲舞天子樂,臣故不為也。」范昭歸,報晉平公曰:「齊未可伐。臣欲辱其君,晏子知之;臣欲犯其禮,太師識之。」,仲尼曰:「不越罇俎之間,而折衝千里之外,晏子之謂也。」春秋時,秦伐晉,晉將趙盾禦之。上軍佐臾駢曰:「秦不能久,請深壘固軍以待之。」秦人欲戰,秦伯謂士會曰:「若何而戰?」對曰:「趙氏新出其屬曰臾駢,必實為此謀,將以老我師也。趙有側室曰穿,晉君之婿也,有寵而弱,不在軍事,好勇而狂,且惡臾駢之佐上軍。若使輕者肆焉,其可。」秦軍掩晉上軍,趙穿追之不及,返,怒曰:「裹糧坐甲,固敵是求;敵至不擊,將何俟焉?」軍吏曰:「將有待也。」穿曰:「我不知謀,將獨出!」乃以其屬出。趙盾曰:「秦獲穿也,獲一卿矣;秦以勝歸,我何以報?」乃皆出戰,交綏而退。夫晏子之對,是敵人將謀伐我,我先伐其謀,故敵人不得而伐我。士會之對,是我將謀伐敵,敵人有謀拒我,乃伐其謀,敵人不得與我戰。斯二者,皆伐謀也。故敵欲謀我,伐其未形之謀;我若伐敵,敗其已成之計,固非止於一也。
  (上兵伐謀)杜佑曰:敵方設謀,欲舉衆師,伐而抑之,是其上。故太公云:「善除患者,理於未生;善勝敵者,勝於無形」也。
  (上兵伐謀)梅堯臣曰:以智勝。
  (上兵伐謀)王晳曰:以智謀屈人最為上。
  (上兵伐謀)何氏曰:敵始謀攻我,我先攻之,易也。揣知敵人謀之趣向,因而加兵,攻其彼心之發也。
  (上兵伐謀)張預曰;敵始發謀,我從而攻之,彼必喪計而屈服,若晏子之沮范昭是也。或曰:「伐謀者,用謀以伐人也。」言以奇策祕算,取勝於不戰,兵之上也。
  (其次伐交)曹操曰:交,將合也。
  (其次伐交)李筌曰:伐其始交也。蘇秦約六國不事秦,而秦閉關十五年,不敢窺山東也。
  (其次伐交)杜牧曰:非止將合而已,合之者皆可伐也。張儀願獻秦地六百里於楚懷王,請絕齊交。隨何於黥布坐上殺楚使者,以絕項羽。曹公與韓遂交馬語,以疑馬超。高洋以蕭深明請和於梁,以疑侯景,終陷臺城。此皆伐交。權道變化,非一途也。
  (其次伐交)陳皥曰:或云敵已興師交合,伐而勝之,是其次也。若晉文公敵宋,攜離曹、衛也。
  (其次伐交)孟氏曰:交合強國,敵不敢謀。
  (其次伐交)王晳曰:謂未能全屈敵謀,當且間其交,使之解散。彼交則事鉅敵堅,彼不交則事小敵脆也。
  (其次伐交)何氏曰:杜稱已上四事,乃「親而離之」之義也。伐交者,兵欲交合,設疑兵以懼之,使進退不得,因來屈服。旁鄰既為我援,敵不得不孤弱也。
  (其次伐交)張預曰:兵將交戰,將合則伐之。《傳》曰:「先人有奪人之心。」謂兩軍將合,則先薄之,孫叔敖之敗晉師,厨人濮之破華氏是也。或曰:伐交者,用交以伐人也。言欲舉兵伐敵,先結鄰國為犄角之勢,則我彊而敵弱。
  〈謀攻〉篇:「其次伐交。」鬯案:謂兵交而不合戰,所謂使敵望風而逃者也。故曹解云:「交,將合也。」將合,明未合矣。後人或解作散其鄰交者,非;散其鄰交,已在上文伐謀中。
  (其次伐兵)曹操曰:兵形已成也。
  (其次伐兵)李筌曰:臨敵對陳,兵之下也。
  (其次伐兵)賈林曰:善於攻取,舉無遺策,又其次也。故太公曰:「爭勝於白刃之前者,非良將也。」
  (其次伐兵)梅堯臣曰:以戰勝。
  (其次伐兵)王晳曰:戰者危事。
  (其次伐兵)張預曰:不能敗其始謀,破其將合,則犀利兵器以勝之。兵者,器械之總名也。太公曰:「必勝之道,器械為寶。」

正文:

「上兵」對「下政」文正相稱,且不重出,然由竹簡之文及文意層次觀之,則可知此必後人所為,旨在用詞之工整耳,故不從。攻城乃用兵也,此既謂之「政」,則試問兩「其次」究應屬「兵」或應屬「政」?又此為一層次明矣,故若「攻城」為「政」則「伐謀」亦應為「政」矣,如此則「上兵伐謀」合該作「上政伐謀」,今則不然,故知其誤。而「政、攻」乃形近而誤之常見例,〈群書治要.孫子兵法〉作:「下攻攻城」明魏徵所本已脫「其」字而重「攻」字,往後之版本又誤「攻」為「政」,故成「下政」。此亦足見其誤也!
  「上兵」之「兵」實乃此四句之共同主詞,此法為孫子文理之一,故知以「其下攻城」為確,而文理之用例則可見〈論正.十一〉,不贅言。又此四句歷來有兩解:一種將「伐謀」解為「攻擊敵人尚在謀畫」時,「伐交、伐兵」之解同。一種則是將「伐謀」解為「以謀伐」,「伐交、伐兵」之解同。何以知後者為確?其理有四:
  一、上文言「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勝,善之善者也。」若依第二種解法,則正符合其旨。此由四者之層次即可知之,即「其上」為「不戰之伐謀」,「其次」為「可戰可不戰」的「伐交」,又「其次」才輪到「或戰或不戰」的「伐兵」這種可能導致「百戰百勝」的「破」勝,「最下」才輪到「必戰必久」的「攻城」這種連「破勝」都難以達到的策略。
  二、「其下攻城」的「攻城」是指我方所用的「方法」,前三句與此句為同一句式,故其解法亦同,即「謀、交、兵」皆是一種「方法」。若以前一種解法解之,則「城」是一目標物,而「謀、交、兵」則是一種狀態,不合。
  三、「其下攻城」下接「攻城之法」,審後文則有「用兵之法」之語,故可知「用兵之法」一段正為「伐兵」之論述。故可見「伐謀、伐交、伐兵」與「攻城」都是就「方法」而言。
  四、「其下攻城」後接何以攻城為下之描述,其後再接「此謀攻之法也」之「善用兵者」之描述,明明白白告知人們,所謂伐謀即是謀攻。正如〈論正.二〉所提到的,孫子在第一段「全國為上,破國次之。」排比句後接「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勝,善之善者也。」是先言「全」(全國)再言「破」(破國),最後又先言「破」(百戰)再言「全」(不戰),形成一個迴環。這裡亦是先言「伐謀」接著「伐交、伐兵」,最後言「攻城」,排比句後緊接著「攻城」之描述,其後再接「故善用兵者……此謀攻之法也」一整段,顯然又是一個迴環。十三篇中,孫子喜用句式的同異來表現概念之差別,並喜用文章結構來表示篇章與篇章間的關連性及其他暗示,這是孫子之文理。以此文理觀之,「伐謀」之不解作「攻擊還在謀畫階段的敵人」明矣!
  此外,如果按照第一種解法會產生幾個問題:一是不符客觀實際,二是這些策略將不具有選擇性,且不屬於同一個框架的事物。
  就實際狀況而言,僅以春秋戰國的國際形勢來做推論,春秋時代晉國、楚國是最大的兩個國家,被這兩個國家滅掉的小國不計其數,譬如智伯滅掉仇由國、楚國滅掉徐國,難道仇由國與徐國等一眾小國即便得知兩大國有想要滅掉自己的計畫時,就能去討伐大國、反過來先對大國發動攻擊,然後這樣就能贏?就能成為上兵嗎?而且就實際面而言,大國如晉國、楚國,即使不處於戰備狀態,其城市也都是有武裝力量的,試問即便小國知道大國想要攻滅自己,難道就能把對方的各大城市包含首都輕鬆解決掉?顯然這是違背常識與客觀真實的。反過來說,如果大國或小國沒有想要攻打某個國家(甲國)的意圖,試問主動發動攻擊的敵對一方(甲國)如何有成為上兵的可能?因為「無謀」可「伐」不是嗎?「無謀」可「伐」如何成為上兵?反過來說,假設楚國要攻打徐國,而徐國沒有謀畫攻打楚國的意圖,那麼難到楚國就無法成為上兵了嗎?以此而論,如果一個國家沒有邦交國,甚至絕大多數中國古代內戰的最後階段都只剩下兩個國家的對壘,試問在這種情況下,如何「伐交」?可是從孫子的文意,我們能很清楚的看出,所謂上兵以至於攻城,是我們可以選擇的事情,如果不是我們可以選擇的事情,誰能有機會成為上兵?這一段對四種手段、策略的高低進行評價又有何意義?如果不能選擇,誰能決定自己要成為什麼?而能選擇也就意味著以上四種策略是一種可以自主的情況,但是如果按照第一種解法,那麼這種自主性將會消失。因為其成立條件有賴於敵對國家是否存在「攻打我方的謀略」與「邦交」,這當然是荒謬的。且如果按照第一種解法,那麼就會有面臨敵對一方「無謀」的情況,就會有面臨敵對一方「沒有邦交國(無交)」的情況。即便第一種解法對於「伐交」的第二種解釋還有另一種解釋成是討伐敵方軍隊會合之時,那麼這同樣會面臨敵方軍隊一開始就是完整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仍然會有無「交」可「伐」的情況出現。如此一來,這種條件欠缺就不可能是可選擇的,而這便已經嚴重的違背了本篇一開始至結尾所強調的事情。從這裡我們不難看出,第一種解法是完全錯誤、缺乏深思甚至是違背常識的解法。當然,其背後的原因仍然是對古文、古代兵法知識、以至於古今國際局勢的理解不夠透徹所致。
  就歷史實例而言,「伐謀」以至於「攻城」都有典範的實例存在:
  「伐謀」:春秋時代鄭國弦高退秦師、戰國時代魏國公孫衍見齊王離間齊、燕、趙、楚,使四國抗魏的謀畫失效(〈戰國策.魏策一.齊王將見燕趙楚之相於衛〉)、曹操離間馬超、李世民離間東突厥(曹操與李世民的案例可參考拙作《預見未來》),其中曹操與李世民的實例其實都模仿自公孫衍。至於春秋戰國眾多「伐謀」的案例,數不勝數,可參見《左傳》、《戰國策》兩書。
  「伐交」:燭之武退秦師、張孟談策反韓魏攻打智伯、墨子止楚攻宋,這三件事都是春秋戰國的大事,也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經典案例。
  「伐兵」:吳王闔閭、孫武攻下楚國首都整個戰役、齊國孫臏擊敗魏國龐涓、秦將白起一生攻無不克的戰例,以上都是「伐兵」的經典案例或個人事蹟。
  「攻城」:白起攻城算是其中的典範,有時候一個月內就能拿下敵國十幾個城市。但攻城的反例遠比正例多很多,一如孫子所言,攻城是最下等的策略。
  從這裡不難發現,不僅顏師古有誤、服虔有誤,即便曹操都解錯了。顏師古、服虔畢竟都是文人,以當時的背景條件而論,不理解兵法也是合理的事情。這一點我們不難從本書所徵引的歷代文人曲解孫子言論的實例中看到,尤其是十家註中一大堆從未經過戰陣的文人的論述與註解之中。至於久經戰陣的曹操對於孫子的理解也並非完全透徹,曹操對於孫子十三篇的所有解釋也並非都是準確的,這是曹操的局限。以曹操的例子而論,可以歸因於未曾深思所致!此段十家註對於「上兵伐謀」的解釋多數依從曹操的解法,僅有梅堯臣:「以智勝。」、王晳:「以智謀屈人最為上。」算是接近正確的解讀!至於梅堯臣對於伐交的解釋「以威勝」則明顯是誤以為所謂的「伐交」是結合邦交國勢力進行威嚇的取勝,或者以外交進行威嚇而屈服敵軍,這些都是錯誤與不合理的解釋。而且外交辭令不一定走威嚇路線,如燭之武、張孟談之例便非如此!綜合而論,十家註對此段的解釋,從曹操開始竟然沒有一個是完全正確的,而更多的是如同曹操的解釋一般完全錯誤!一句話總結:是上兵還是下兵,不取決於攻擊時機的選擇(如曹操註),而取決於攻擊策略的選擇(孫子原意)。
  還有讀者因為誤解了孫子此段以及老子、孫臏的相關想法,而以為只有按照第一種解法才能符合〈老子.六十四〉:「其安也,易持也;其未兆也,易謀也;其脆也,易泮也;其微也,易散也。為之乎其未有,治之乎其未亂。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百仞之高,始於足下。」以及〈長短經.攻心〉:「孫子(孫臏)曰:『攻心為上,攻城為下。』何以明之?」的說法。但根據以上的分析與實例可知,「伐謀」只有按照第二種解法才能符合孫臏所謂「攻心」之說,而且從歷史實例不難發現,「伐謀」整段的說法更近於〈老子.六十三〉:「圖難於其易,為大於其細。」的主張,與「為之乎其未有,治之乎其未亂。合抱之木,生於毫末」這樣的論述其實相去更遠,因為敵方有謀畫攻打我方的「念頭」不會就因此能讓我方的軍隊打敗敵人或更容易打敗敵人、更無法因此壯大我方自己的軍隊。而我方有沒有攻打敵人的念頭或敵人有沒有攻打我方的念頭也不會讓敵人更容易被打敗。因此可以總結而論,第一種解法之狹隘完全違背了孫子十三篇高度抽象的普適性的特徵,是完全錯誤的荒謬解法。
  根據以上的證據與論述,故知第二種解法才是正解。然則何以孫子不作「上兵謀伐,其次交伐,其次兵伐,其下攻城」?推測其主要的原因有二:一是「謀伐」是指「謀略、策劃攻擊(某對象、目標)」的意思,如〈左傳.桓公二年〉:「杞侯歸,乃謀伐之。」;〈左傳.桓公十六年〉:「謀伐鄭,將納厲公也,弗克而還。十六年,春,正月。會於曹,謀伐鄭也。夏,伐鄭。」;〈左傳.僖公三年〉:「秋,會於陽穀,謀伐楚也。」;〈孟子.梁惠王下〉:「諸侯將謀伐寡人者,何以待之?」及〈呂氏春秋.重言〉:「齊桓公與管仲謀伐莒,謀未發而聞於國。」等即是其例,同理可知「交伐、兵伐」其意不通!第二個原因可由〈春秋.桓公十二年〉:「十有二月,及鄭師伐宋。丁未,戰于宋。」《公羊傳》:「戰不言伐,圍不言戰,入不言圍,滅不言入:書其重者也。」及〈春秋.莊公十年〉:「夏,六月。齊師、宋師次于郎。公敗宋師于乘丘。」《公羊傳》:「其言次于郎何?伐也。伐其言次何?齊與伐而不與戰,故言伐也。我能敗之,故言次也。」得知,即「析言之」「伐、戰」有別,且「伐」「不一定戰」,所以「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用「伐」不用「戰」,故有〈呂氏春秋.應同〉:「治,則為利者不攻矣,為名者不伐矣。凡人之攻伐也,非為利則因為名也,名實不得,國雖強大者,曷為攻矣?」之言,至於「攻、戰、伐」等字之關係,請詳〈論正.七〉,不贅言。


2017年10月10日 星期二

孫子兵法論正:上編:春秋、戰國差異淺說

孫子兵法論正

上編

第一章 春秋、戰國差異淺說


  學術界歷來在討論《孫子兵法》一書的成書日期時,往往會以其中幾條關於戰爭狀態的描述來做為斷代的依據。然而這樣的思維,卻是基於「春秋」與「戰國」之間是存在著絕大差異這樣的一個猜想、或者學術共識、或者定論而來的。但春秋與戰國其間的戰爭狀態、戰爭規模、戰爭時間、動員人力、使用兵種果真有著什麼不可逾越,以致於可以用來做為判定時代界線的差異存在嗎?這個問題如果只是放在個別的疑古者的文章中進行解決,恐怕也只會被疑古者的謬論侷限住,而產生見樹不見林的弊端,而這也就是本章之所以獨立出來自成一篇的原因所在。那麼《孫子兵法》一書中,其相關的論述有哪些?而這些對於當時戰爭狀態的描述,又該屬於春秋還是戰國呢?

  疑古者針對《孫子兵法》一書所提出的幾點與此相關的質疑大抵有以下幾點:
  一、關於戰爭時間:

  〈用間〉:
  凡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奉,費日千金。外內騷動,怠於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相守數年,以爭一日之勝,而愛爵祿百金,不知敵之情者,不仁之至也。

  〈謀攻〉:
  攻城之法:備櫓、轒轀,具器械,三月而止也;距、闉,又三月然後已。將不勝心之忿,而蟻附之;殺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

  疑古者以為春秋時代的戰爭都是非常迅速的,絕沒有這種曠日廢時,「相守數年」,以及攻城需要耗費「六個月」以上的情況發生。這樣的情況只能發生於戰國時代,因此這本書自然也只能成書於戰國時代,而不會成書於春秋時代了。疑古者也由此而否認了那些關於吳王見孫子、看過十三篇的記載的真實性。

  二、關於戰爭規模:

  〈作戰〉:
  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千里而饋糧,則外內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財,車甲之奉:費日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

  〈用間〉:(同上引。)

  疑古者以為春秋時代沒有用兵超過十萬的,用兵超過十萬那是戰國時代才有的現象,因此這本書自然只能成書於戰國時代,而不會成書於春秋時代了。疑古者也由此而否認了那些關於吳王見孫子、看過十三篇的記載的真實性。

  三、關於兵種戰術:

  〈九地〉:(全文。不贅引。)

  疑古者認為這本全書沒有一個「騎」字,卻大講「車戰、輕車、革車、馳車」的兵書都是在講「騎兵戰術」的!尤其〈九地〉篇所談的深入敵國的作戰方式,更應該是戰國時代才有的,不可能是出於春秋時代的。疑古者並以此做為《孫子兵法》成書於戰國時代的依據,從而也由此而否認了那些關於吳王見孫子、看過十三篇的記載的真實性。

  四、關於軍事制度:

  〈謀攻〉:
  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強,輔隙則國弱。故君之所以患軍者三: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可以退,而謂之退,是謂縻軍。不知軍中之事,而同軍中之政,則軍士惑矣。不知三軍之任,而同三軍之權,則軍士疑矣。軍士既惑既疑,則諸侯之難至矣!是謂亂軍引勝。
  故知勝有五: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勝。知眾寡之用,勝。上下同欲,勝。以虞待不虞,勝。將能而君不御,勝。凡此五者,勝之道也。故兵知彼知己,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敗;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

  疑古者以為春秋時代是沒有專門作戰的將領的,春秋時代的將帥都是要與聞國政的,而這種不與聞國政的專業將帥是戰國時代才有的,因此這本書自然得成書於戰國時代而不會成書於春秋時代了。疑古者也不管孫子這段文章裡壓根兒都沒提到過這個將領是否「與聞國政」的問題,反正他們就是這麼認定在這樣的一句話裡,已經有了這根本就不存在的信息,從而否定了這本書是春秋末期的孫武所著一事,從而也由此而否認了那些關於吳王見孫子、看過十三篇的記載的真實性。

  那麼春秋與戰國之間到底存在著什麼樣的差異,而這樣子的差異又是如何形成的呢?此外,以上的四個疑古者熱門攻擊點是否真的如此呢?我們將在釐定春秋、戰國的起迄時間之後,分章予以討論。
  要討論春秋戰國的體制或者其他一切究竟有什麼不同、存在著什麼樣的差異,我們得首先面對如何劃分春秋、戰國的問題!並對春秋、戰國作一個最符合歷史事實的劃分。否則,不管這兩個時代之間是否真的存在著什麼樣的不可溝通的差異,在未進行年代確認前,所有基於這兩個時代的差異所提出的任何說法,都將喪失其科學性、精確性與有效性,同時也可能不具有任何的意義。
最早對春秋、戰國作劃分的史書,要算是司馬遷的《史記》,司馬遷以後當然還有許多的劃分方式,如北宋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以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為戰國起點,南宋呂祖謙在《大事記》中以周敬王三十九年(前481年)為起點,直到清朝的林春溥與黃式三則分別在《戰國紀年》與《周季編略》中不約而同的以周貞定王元年(前468年)為起點。然而,司馬遷以後的學者,他們的理論我們都可以置之不理,一來他們不如司馬遷那麼接近那個時代,二來他們對這兩個時代的認知也沒有比司馬遷來得完整與正確;這無非是因為司馬遷能接觸到最多的先秦文獻,或者間接由其他的大學者或重要人物的後代得知更完整之歷史的緣故,而司馬遷以下的人則顯然喪失了這樣的機會。因此,我們也就不在這裡討論這些人斷代的依據,因為既然春秋、戰國只能有一個分界點,那麼討論出了那正確的分界點,則餘說不足論、亦不足辯矣!
  春秋與戰國,好比東周與秦朝,只要確定了其中一個年代的終點,另一個年代的起點也就確立了。同時,春秋與戰國,又各有一個不可劃分的連體嬰。春秋的叫做五霸,而戰國的則叫做七雄。如司馬遷在〈史記.天官書〉中說:「太史公推古天變,未有可考于今者。蓋略以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閒,日蝕三十六,彗星三見,宋襄公時星隕如雨。天子微,諸侯力政,五伯代興,更為主命,自是之後,眾暴寡,大并小。秦、楚、吳、越,夷狄也,為彊伯。田氏篡齊,三家分晉,並為戰國。」其中他以「霸主」做為「春秋時代」的特徵,而以「七雄」做為「戰國時代」的特徵,而所謂的七雄,其中的三雄「韓、趙、魏」也正是在三家分晉之後才得以產生的。
  「春秋」一詞,原本是周朝時列國國史的通稱,戰國時人墨子就曾自稱看過「周、燕、宋、齊」及百國的《春秋》(〈墨子.明鬼下〉)。在春秋末年,並非魯國史官的孔子也依著自己的主觀意識,以魯國的歷史為主要內容而撰寫了《春秋》。後來,其他國家的《春秋》陸續失傳,而孔子的《春秋》則藉由儒家眾多的門徒而得以完好的流傳下來。在戰國時代,影響天下最大的兩個學派,也就是並稱為兩大顯學的儒家與墨家,因此孔子與墨子等人對於春秋時代的認知自然也就對天下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而春秋一詞,便也在這種氛圍下,逐漸成為一個時代的稱謂。換句話說,「春秋」用來指稱一個時代,正濫觴於用來記錄那個時代的書籍之通稱;而人們對於那個時代的認知,也主要來自於各國稱為「春秋」的史書之中;因此,在人們屢次的引用之後,「春秋」一詞便從一種特定書籍的指稱而轉化為一段特定時代的指稱了。
  至於「戰國」一詞,則原本便是用來形容好戰而實施霸道的國家;這樣的國家是春秋時代許多大國的常態,而這個詞也最早出現於春秋時代,如管仲對齊桓公說:「戰國修其城池之功,故其國常失其地,用王國則以時行也。」(〈管子.乘馬數〉)其中管仲將「戰國」與「王國」對立來說,相當於「霸道」與「王道」之對立。到了戰國時代,時人更常提到這個詞,同時並開始用這個詞來當成自身時代的稱謂。例如魏文侯、武侯時人吳起說:「天下戰國,五勝者禍,四勝者弊,三勝者霸,二勝者王,一勝者帝。是以數勝得天下者稀,以亡者眾。」(〈吳子.圖國〉)魏惠王時人尉繚子說:「今戰國相攻,大伐有德。」(〈尉繚子.兵教下〉)又說:「兵者,凶器也。爭者,逆德也。事必有本,故王者伐暴亂,本仁義焉。戰國則以立威,抗敵,相圖,不能廢兵也。」(〈尉繚子.兵令上〉)其中,兩人除了已將「戰國」用來稱謂自己的時代之外,同樣也還保留了其原先指稱「施行霸道,以兼併、侵略為主要手段的國家」之意義。而前269年,趙奢則對田單說:「君非徒不達於兵也,又不明其時勢。……且古者,四海之內,分為萬國。城雖大,無過三百丈者;人雖眾,無過三千家者。而以集兵三萬,距此奚難哉!今取古之為萬國者,分以為戰國七,能具數十萬之兵,曠日持久,數歲。」(〈戰國策.趙策三.趙惠文王三十年〉)而蘇代則對燕王噲說:「凡天下戰國七,燕處弱焉。獨戰則不能,有所附則無不重。南附楚,楚重;西附秦,秦重;中附韓、魏,韓、魏重。且苟所附之國重,此必使王重矣。」(〈史記.蘇秦列傳〉),此外頓弱亦對秦王嬴政說:「山東戰國有六,威不掩於山東,而掩於母,臣竊為大王不取也。」(〈戰國策.秦策四.秦王欲見頓弱〉)。到了漢朝時,司馬遷也已經沿用了這樣的一個稱謂方式;除前面所舉之例外,又如他在〈史記.樗里子甘茂列傳〉中也說:「樗里子以骨肉重,固其理,而秦人稱其智,故頗采焉。甘茂起下蔡閭閻,顯名諸侯,重彊齊、楚。甘羅年少,然出一奇計,聲稱後世。雖非篤行之君子,然亦戰國之策士也。方秦之彊時,天下尤趨謀詐哉!」然而,與此同時,春秋、戰國究竟如何劃分,卻也開始成了幾千年來爭論不休的話題!

  那麼春秋、戰國,又該如何劃分才能真正符合歷史真實呢!漢朝的徐樂與班固各有一段說法: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
  (徐樂上書)臣聞周有天下,其治三百餘歲,成康其隆也,刑錯四十餘年而不用。及其衰也,亦三百餘歲,故五伯更起。五伯者,常佐天子興利除害,誅暴禁邪,匡正海內,以尊天子。五伯既沒,賢聖莫續,天子孤弱,號令不行。諸侯恣行,彊陵弱,眾暴寡,田常篡齊,六卿分晉,並為戰國,此民之始苦也。於是彊國務攻,弱國備守,合從連橫,馳車擊轂,介冑生蟣蝨,民無所告愬。及至秦王,蠶食天下,并吞戰國,稱號曰皇帝,主海內之政,壞諸侯之城,銷其兵,鑄以為鍾虡,示不復用。

〈漢書.刑法志〉:
  春秋之後,滅弱吞小,並為戰國,稍增講武之禮,以為戲樂,用相夸視。

  其中,徐樂關於春秋五霸的描述,其實是對五霸的一個誤解。以齊桓公、晉文公而言,確實是當得起「常佐天子興利除害,誅暴禁邪,匡正海內,以尊天子。」這樣的形容的,然而以楚莊王、吳闔閭、越句踐等人的所作所為看來,則顯然並非如此,我們根本看不到這三位霸主有多少「尊天子」的作為出現;而他們身為一代的霸主,更是兼併戰的主要實施者,因此「尊天子」等說是大有問題的!因此以這種「作為」上的差異來做為區分春秋、戰國的依據,明顯是出於一個自以為是的誤解;更是以前面兩位霸主的行徑來泛化了整個五霸的概念,而這就等於是在以偏蓋全了!因此,這樣的描述當然是不可取的。而其中徐樂用來標示「並為戰國」的歷史事件,則與司馬遷在〈史記.天官書〉中的所指相同,是以「田氏篡齊」及「三家分晉」做為戰國時代之開始的標誌。而班固則顯然認為,戰國之由來,是因為「春秋之後」各大國「滅弱吞小」之後才產生出來的。
除此外,在《史記》中,司馬遷也在〈十二諸侯年表〉及〈六國年表〉中有意識的將「六國」與「春秋」作了明顯的區隔。儘管在〈六國年表〉中,司馬遷以「六國」為標題,但其中的國家卻實在又包含了「秦國」在內。那麼司馬遷又何以稱「六國」而不稱「七國」呢!戰國時代乃「七雄」當道,這一點司馬遷當然不會不知道。蓋此乃司馬遷之體例也,如〈十二諸侯年表〉實有十四國,〈索隱〉注曰:「篇言十二,實敘十三者,賤夷狄不數吳,又霸在後故也。不數而敘之者,闔閭霸盟上國故也。」而其中十三以外的就是「周朝」,這與〈六國年表〉稱「六國」而不稱「七國」之例同;與此同時,司馬遷亦將秦國的歷史歸入〈本紀〉而將其他六國的歷史歸入〈世家〉分別記錄,其原因皆在於後來是由秦國統一了天下的緣故,因此才將之與其他六國作一區隔!然而不管司馬遷的作法為何,其實並無關大局。因為區分春秋、戰國,始終必須從歷史現實著手。
  如前所言,春秋有「五霸」與戰國有「七雄」,既是時代劃分的依據,同時也是一個普遍性的認知。而這樣的認知也存在於戰國時人之中,因此,要將整個東周劃分為兩個不同的時段,而不與當時人的認知發生衝突,自然也就必須以戰國時人的認知為標準與依據了。因此要將東周一分為二,就必須考量到五霸及七雄最終成立的日期。就邏輯而言,既然五霸是春秋時代的,那麼也只有五霸中最後一霸逝世的那一年,才能算是這個時代結束的上限;而同理,其下限也就必須訂在七雄成立的前一年。於是,這就為我們提供了幾個可以參考的時間點,分別是春秋最後一位霸主的死期、三家分晉相關年代等。司馬遷的〈六國年表〉從周元王元年,也即前475年開始紀年,算是戰國時代的開始,然而春秋五霸的最後一位霸主越王句踐卻死於前464年,因此司馬遷的這一分法不合邏輯。同理,若想以下一位周王:「周貞定王」為戰國開端也是不合邏輯的,因周貞定王元年為前468年。而其以下的周王則還有周哀王(前441年至前441年在位)、周思王(前441年至前441年在位)、周考王(前440年至前426年在位)、周威烈王(前425年至前402年在位)、周安王(前401年至前376年在位),至於其他的相關年代則有:
  前453年(晉哀公四年),三家滅智氏,是三家分晉的開端。
  前403年,韓、趙、魏三家封侯,是三國確立的開端。

  韓、趙、魏三國徹底滅亡晉國是在前376年,但這一時間已無關大局,因為三家封侯一事已經使三國的獨立成為事實了。此外,戰國時代的齊國是田氏之齊而非姜氏之齊,而田氏篡齊則是發生在前386年,但這一年之所以無關大局,乃在於儘管田氏篡位,然而齊國仍然是齊國,齊國的疆域並沒有因此產生多大的改變,而此事對於「七雄」這個數目也無任何影響,對於國際的形勢也未能產生什麼劇烈的變化。因此,此年並前379年,田氏吞併齊國僅餘土地,而使姜齊徹底滅亡一事都不在考量之列。而如果仍然執意以某位周王的元年為劃分點,則自然以周哀王到周考王等人為適當,然而戰國時代之所以是戰國時代,而不再是春秋時代,也有一個不可否認的差異;那就是:周朝的徹底滅亡。前249年,秦滅周(〈史記.六國年表〉:「(秦莊襄王楚元年)蒙驁取成皋、滎陽。初置三川郡。呂不韋相。取東周。」),而此時離秦國統一天下的前221年還有二十餘年。不管如何,周朝之所以會在統一之前被滅亡,而不是最後一個被滅亡的國家,有一個最基本的因素,乃在於滅亡周朝對於該滅亡者而言,已經不具備任何威脅性的因素了。換句話說,周王在戰國末期的影響力比之春秋時代甚至戰國早期,又已經產生了變化而更行削弱了;而其根本原因正在於秦國以外的七雄在戰國晚期的實力業已被大大削弱,即便合諸國之力也已無法與秦國抗衡了,因此周王的影響力隨著六國國力的衰弱而遞減。
  在符合「五霸屬於春秋時代」而「七雄屬於戰國時代」的前提下,以周王元年為斷代點,是具有符合歷史斷代傳統、歷史事實(戰國時人認知)與邏輯完善的三重功效的。因此只要再釐清三家分立的時間後,春秋與戰國的分界點便可確立了。
  三家封侯,不過是三國獨立在名義上的確立,而其事實上的確立則早在三家滅智氏時便已完成。註解《春秋》的其中一部最重要的書籍:《左傳》,其紀年雖然早在三家滅智氏之前便已結束,但它的最後一句話卻是:「趙襄子由是惎知伯,遂喪之。知伯貪而愎,故韓、魏反而喪之。」而據〈史記.趙世家〉的記載:「韓、魏與(趙)合謀,以三月丙戌,三國反滅知氏,共分其地。」因此,前453年由三家瓜分晉國的局面便已形成,但直到前403年,韓、趙、魏三家才敢封侯,因此考量到以周王元年為斷代點此一條件,自然以周哀王元年,也即前441年為戰國時代的起點為最適當的選擇了。
  於是,我們知道了春秋的終點,也知道了戰國的起迄點。那麼因此也就只剩下了二個問題,一是春秋的起點,一是春秋五霸的組成份子。而這兩點,自然也是學術界歷來爭論不休的重要議題。
  《春秋》一書從魯隱公元年(前722年)開始記錄。然而我們由上文已知,春秋時代之所以被與戰國時代作了區隔,其主要因素只有一個:即天下的形勢在這兩個時代有著不小的差異,而造成差異的主因正在於三家分晉後產生出了三個國家,使得各大國出現勢均力敵的情況而形成了新的國際形勢,並讓天下在這樣的形勢下維持了二百多年的時間。而這種勢均力敵的形勢主要是由七個國家所促成的,因此這便確實有別於春秋時代主要以霸主主持大事以及調和糾紛、聚集盟軍合力攻打其他國家的情況。而以此點看來,則戰國時代七雄彼此合縱連橫的策略其實也不過是延續春秋時代以霸主為號召而糾集眾多中、小國家進攻其他國家的策略罷了。只是這時候帶頭者與跟班者的差距已經不如春秋時代來得大了。
  而這種因為從大國分出了三個國家而使得天下形勢匹變的濫觴,自然還要上溯到從春秋開始盛行的兼併戰。正是由於兼併戰的盛行,使得天下上百個國家,從春秋開始逐漸被兼併為幾個大國,直到產生出了七雄後,由於彼此兼併的困難,才使得七大國互相牽制的局面維持了很長的一段時間,因此這是一個平滑、漸進的演變過程。那麼,追根究底,春秋與戰國最大的不同,乃在於春秋時代的霸主名義上只能有一個,同時也沒有特定由某一個國家始終把持的狀況,而戰國七雄卻是勢均力敵,主要處於平等的地位,同時是誰也不服誰的。同時,這種形勢的形成,也使得春秋末年諸侯開始稱王的風潮遍地開花,以至於繼春秋末年吳王闔閭、越王勾踐因掌握霸權而自行稱王後,戰國七雄也在戰國初期陸續稱王,甚至最後到了戰國末期,秦昭王與齊湣王更上一層而自行稱帝。原本稱王時,其地位已與周王相等,至其稱帝,則已凌駕於周王之上了。因此,嚴格說來,若說春秋戰國之間存在著什麼本質上的差異,那麼七雄彼此勢均力敵、全部稱王一項實是不二之選。
  而「春秋」成為這個時代的「稱謂」,則只牽涉到「名」的問題,對於「實」的變化並無多大相關。因此,我們不該本末倒置,反把一個稱謂的由來當成了劃分這個年代的依據,否則戰國時代豈非早在春秋便要開始,更何況「春秋」一詞的由來主要是因當時大部分國家的國史都叫做春秋,而並非是基於孔子的著作就叫做《春秋》的緣故。更何況,若將魯國的歷史當成了天下的歷史,這顯然也要犯上以偏蓋全的邏輯謬誤。因此,春秋的起點自然不該以某一位魯國的君王的元年做為開端了,何況此時周王是天下共主這樣一個事實也並未遭到人們的否決。因此就算要以某位君王的元年做為春秋時代的開端,也當以周王的元年而非魯王或其他王的元年為之;不管這幾個元年是否有所重疊,這都是必須明白的觀念。
  就好像春秋與戰國、戰國與秦朝一樣,只要我們弄清楚了何以一個完整的周朝紀年要分為西周與東周兩個時代,那麼春秋時代的起點問題也就自然的獲得了解決。因為,東周時代的起點也就是春秋時代的起點。
  然而,不管是西周還是東周,在秦始皇未能統一天下之前,儘管周朝被滅在先,在其被滅之前,整個天下在名義上仍然是屬於周王的。而中國歷史上劃分為東西或南北兩朝的例子,也往往是因為當時的王室被滅後又復興或者伴隨著遷都、疆域上發生了大變動的緣故,然而兩朝在血緣上則仍屬同源。其他諸如被同族人篡位、遭到弒殺等事件,則實在是不足以構成劃分時代的依據。況且,春秋與戰國之劃分,也並未將此列為考量。因此,既然春秋時代是與西周時代相接的下一個時代的開端,其劃分的依據也應以此為準。而春秋時代之所以是春秋時代,乃在於當時的周王對諸侯已不具有「號令天下,莫敢不從」的權威,而其他諸侯則尚未有統一天下、推翻舊王朝的本事,因此仍然要藉助於周王在名義上的共主地位,以實行其稱霸天下的圖謀。因此,東周起始的那一年,也就必須以某一位周王的元年為開始。同時,這樣的做法也要符合東周時人的認知。於是,我們在司馬遷的《史記》中便找到了這樣的一個時間點:

  〈史記.周本紀〉:
  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萬方,故不笑。幽王為峰遂大鼓,有寇至則舉烽火。諸侯悉至,至而無寇,褒姒乃大笑。幽王說之,為數舉烽火。其後不信,諸侯益亦不至。
  幽王以虢石父為卿,用事,國人皆怨。石父為人佞巧善諛好利,王用之。又廢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與繒、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舉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殺幽王驪山下,虜褒姒,盡取周賂而去。於是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為平王,以奉周祀。
  平王立,東遷于雒邑,辟戎寇。平王之時,周室衰微,諸侯彊并弱,齊、楚、秦、晉始大,政由方伯。

  周幽王正是周王無法號令諸侯的起點,而其結果也導致了自身的滅亡。繼位為王的周平王以採用向「東」遷都的方式逃避戎寇,則又表現了其不具有維護自身安全能力的狀態,這樣的不能護衛自己的共主,又如何能號令天下呢!因此周室日衰,諸侯日強,也就是必然的結果了!而周平王東遷一事,亦是歷來將周朝區分為東、西周之主因,且《竹書紀年》也記載:「自武王滅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也。」換句話說,東周時人也早有意識將周幽王以前的時代與自身的時代作了區隔了!因此,其他持異議者,不過標新立異、不顧歷史事實罷了!皆不足取信也。故春秋時代的起點,也就是周平王元年,也即前770年。
  那麼,我們僅剩下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春秋五霸到底是哪五霸?「五霸」的概念,係受到五行分類學說的影響,因此霸主要有五位這樣的想法,也就不會遲到戰國時代才出現了。
  「五霸」又作「五伯」,「伯、霸」音近相通。「伯」在「伯仲叔季」的排行上排第一位,因此有「首、長」之意,「伯主」意指身為天下父母的周天子以下的第一號人物;又一說「霸」有「把」之意,「霸主」意指在周天子權勢衰弱時把持王者政教之人;不管是伯或霸,其實指的都還是諸侯首長之意,而霸主以下的諸侯也都必須聽從霸主的命令行事,對於不聽從的諸侯,霸主便會糾合眾諸侯之力對其加以懲罰。而霸主所賴以維持其地位以及所賴以懲罰其他諸侯的,不是別的,正是「武力」。因此,霸主是無天子之名,而有天子之實。只是其產生的過程,不需要上升到兼併天下的程度而已!因此,成為霸主的門檻也較成為天子的門檻來得低很多。而這種低門檻卻能滿足個人權力慾望的爭霸遊戲,也正是當時周天子權勢大衰,而諸侯們尚不具有統一天下的實力時,各諸侯唯一能施行成功的策略。
  「五霸」就目前可見的文獻,首見於〈左傳.成公二年(前589年)〉:「(國佐奉齊頃公之命賄賂晉人,他對晉人說:)四王之王也,樹德而濟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撫之,以役王命。」國佐所說的五霸是指哪幾位呢?杜預注云:「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韋,周伯:齊桓、晉文。或曰:齊桓、晉文、宋襄、秦穆、楚莊。」夏伯、商伯摻入五伯的說法,當其來有自,然而戰國時人的五霸主要指的是春秋時的五霸,而非其他時代與春秋合稱的五霸。因此,此一說法可以排除。至於齊桓公(前685年至前643年在位)、晉文公(前636年至前628年在位)、宋襄公(前650年至前637年在位)、秦穆公(前659年至前621年在位)、楚莊王(前613年至前591年在位),五人的年代也都在國佐所說之前,因此此一解釋亦無問題。而杜預的這種說法,往後亦為司馬貞所繼承(見〈史記.十二諸侯年表〉:「政由五伯」注。),而此說之來源又實源於東漢的趙岐,〈孟子.告子下〉:「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趙岐注:「五霸者,大國秉直道以率諸侯。齊桓、晉文、秦繆、宋襄、楚莊是也。三王,夏禹、商湯、周文王是也。」然而孟子以及戰國時人心中的五霸,果真是這五人嗎?恐怕就是儒家的孟子所指的「五霸」也並非是指此五霸,而是指齊桓、晉文、楚莊、吳闔閭、越句踐,因為〈孟子.告子下〉的全文乃是:「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諸侯之罪人也。……是故,天子討而不伐,諸侯伐而不討。五霸者,摟諸侯以伐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查秦穆公之事蹟,除了使晉惠公、晉文公順利回國繼位之外,其對於天下大勢並無多大的影響力;且晉文公逝世時,秦穆公的軍隊更在殽一地遭到晉襄公軍隊的襲擊而全軍覆沒。總體而言,其東進之路既受阻於晉國,也未能起到統帥諸侯甚至威嚇諸侯的作用,而此時的霸主地位則仍在晉國與楚國之間迴盪。至於宋襄公,則除了在齊桓公死後,率領其他諸侯的軍隊討伐齊國內亂,立了齊孝公之外,不僅別無其他可以稱譽的事蹟,更因其求霸心切而於前639年爭盟主時,成為楚成王的階下囚,楚軍並於此時討伐宋國,而宋襄公在秋季時被抓卻直到冬季時才因盟會而被釋放回國;此外,宋襄公更在隔年與楚軍的泓之戰中,因為不懂軍事、剛愎自用,戰敗而死;而其被囚時距離立齊孝公也不過四年多。且秦穆公與宋襄公兩人的事蹟與孟子所批評的五霸及其所定義的「摟諸侯以伐諸侯者也」都相去甚遠。
  此外,國佐之時,春秋遠未結束,且如前所言,「五霸」之所以是「五」霸而不是「六」霸或「三」霸,主要是因為受到五行分類學說的影響所致。因此,「五霸」固然是一個固定的名詞,然而其內涵就好比「五兵」一樣,是會隨著時代而改變的。因此除了趙岐與杜預的二種說法之外,我們是毫不意外戰國時會出現第三種說法的。而這第三種屬於戰國時人對整個春秋時代所總結出來的五霸正是: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越王句踐。其例如:
  〈墨子.所染〉:
  齊桓染於管仲、鮑叔,晉文染於舅犯、高偃,楚莊染於孫叔、沈尹,吳闔閭染於伍員、文義,越句踐染於范蠡、大夫種。此五君者所染當,故霸諸侯,功名傳於後世。

  〈荀子.王霸〉:
  德雖未至也,義雖未濟也,然而天下之理略奏矣,刑賞已諾信乎天下矣,臣下曉然皆知其可要也。政令已陳,雖睹利敗,不欺其民;約結已定,雖睹利敗,不欺其與。如是,則兵勁城固,敵國畏之;國一綦明,與國信之。雖在僻陋之國,威動天下,五伯是也。非本政教也,非致隆高也,非綦文理也,非服人之心也,鄉方略,審勞佚,謹畜積,脩戰備,齺然上下相信,而天下莫之敢當。故齊桓、晉文、楚莊、吳闔閭、越勾踐,是皆僻陋之國也,威動天下,彊殆中國,無它故焉,略信也。是所謂信立而霸也。

  〈荀子.議兵〉:
  齊桓、晉文、楚莊、吳闔閭、越勾踐是皆和齊之兵也,可謂入其域矣,然而未有本統也;故可以霸而不可以王,是強弱之效也。

  至於〈史記.越王句踐世家〉記載:「句踐已平吳,乃以兵北渡淮,與齊、晉諸侯會於徐州,致貢於周。周元王使人賜句踐胙,命為伯。句踐已去,渡淮南,以淮上地與楚,歸吳所侵宋地於宋,與魯泗東方百里。當是時,越兵橫行於江、淮東,諸侯畢賀,號稱霸王。」而〈史記.貨殖列傳〉亦稱:「昔者越王句踐困於會稽之上,乃用范蠡、計然。……修之十年,國富,厚賂戰士,士赴矢石,如渴得飲,遂報彊吳,觀兵中國,稱號『五霸』。」以越王勾踐為春秋末年之第五霸。同時,勾踐受周王之「胙」亦符合歷來稱霸者之慣例。而勾踐為五霸之一,只存在於一種組合之中,即墨子與荀子所認同之該組組合。
  我們當然不會天真的以為,所有戰國時人對於五霸的概念,完全的被「更動」了,因而完全認同以上兩位的主張。然而,〈尚書.周書.洪範〉有言:「七、稽疑:……立時人作卜筮,三人占,則從二人之言。」少數服從多數。戰國時代,儒、墨並稱兩大顯學,而荀子更有三次擔任齊國稷下學宮祭酒的經歷。因此,以儒家與墨家的典籍中對於「五霸」的認定,最能符合整個戰國時代的大部分人對於五霸的認知,當是不須懷疑的。且依理而言,春秋五霸,亦應該是整個春秋的最具代表性的五霸,而非春秋中期前的五霸。何況,「五霸」如同「五兵」等以「五」為歸類方式的概念集一樣,是一種既會隨著時代的推移而變動,也有著一定的變動時間限制的概念。而五霸的最後一種組合便是這個概念終止變動的標誌所在。「吳王闔閭、越王句踐」年代重疊,且「越王句踐」此後便跨入戰國時代,因此最後一組「五霸」概念的元素,可以確定正是包含了「越王句踐」的組合。我們今天要對春秋五霸做一界定,自然也該以戰國時人的認知為主要參考依據。因此,若以春秋五霸與戰國七雄對立而言,則此五霸必然是要指「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越王句踐」這五位霸主了,因為這是兩個完整時代的比較而非一個完整時代與半個時代的比較!

  結論:春秋時代起於周平王元年,也即前770年,終於前442年。戰國時代起於周哀王元年,也即前441年,終於前221年。

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三

1998年以來退稿選輯


1998年,是個人開始正式展開寫作生涯的一年,1999年十一月完成了第一版的《孫子兵法論正》,從這裡算起,從一開始的退稿到最後的封殺。都是從這本書開始的,《孫子兵法論正》徹底解決了困擾學術界達一百年以上的「孫子公案」,換來的不是學術界的歡呼,不是台灣學術界的推崇,換來的是徹底的封殺!從此,個人所有著作,若有本事,自己印、自己放通路,就算擋不了讓你放到了實體書店這一關,也可以玩弄雪藏的招數!
  接近二十年,個人的生命主要都用在寫作與研究人工智慧這兩件事情上,更主要的是寫作這件事情上。寫寫小軟體也只是副業,副業照樣被封殺,專利也被封殺!如此一來,經濟狀況當然每下愈況!其目的就是為了「控制」!如今,台灣多數人也即將越來越貧窮、越來越貧困,也就越來越容易被操弄與控制!是否想改變現狀,或者是否想擺脫即將被加深控制的情況!不取決於單一個體,而取決於多數力量!
  以下便將主要的幾個退稿單做了整理,以免口說無憑,被人見縫插針、藉此誤導讀者!
  至於其他連回覆都省了的數十件退稿、封殺事件,就不再多說了!
  這一則,只是筆者想藉由客觀證據與事實來說一句話:不是沒嘗試過!不是沒嘗試過投稿給台灣出版社!而是投一家,就被一家退。當然把所有「善意」的出版社都當成封殺有失公允與公平,但中研院這樣的單位,可以退《老子》成書時間考,那就是百分之一百的封殺!因為僅僅是那一篇論文,就能證明《老子》為春秋末年老聃所做,即便年代推斷根據《道德經論正》的結論而有幾年的誤差,試問,哪一篇社會科學的論文是完美無缺的?這麼一個重大公案的解決,即便彼時未能很好的處理老聃的身世問題,主要的「成書時間考」也確實達到了目的!這樣一個纏訟一個世紀以上的、牽涉到了數打大學者權威「亂戰、亂噴」一通的老子公案,被解決之後,換來的就只是跟《孫子兵法論正》一樣的封殺遭遇嗎?接下來,學界與文化界、出版界、政界要怎麼玩?默默的開始眾口一詞的說:「自從郭店竹簡出土之後,學界已經慢慢的承認《老子》為春秋末年老聃所作!」所以以前的論戰,以及由此論戰所導出的影響了接近一百年的「結論、共識」以及「謬論」,原來都只是一大堆嗑了藥的學者不假思索所共同堆砌、宣傳、創造出來的結果嗎?豈不可悲!
























2016年11月25日 星期五

孫子兵法論正

  新版PDF電子書連結:孫子兵法論正。
  我在1999年十一月完成了第一版的《孫子兵法論正》,時間長到我得回去翻看過往的記錄才能記清楚的地步。現在已是2016年。換句話說,學界的人如果到現在還不知道有這本書存在的話,那是一個奇蹟,一個封殺的奇蹟!已經快滿二十年了。一個重大公案的徹底了結,學界不但沒有產生任何的反響,甚至還走向「有默契」的「禁口不言」的地步。因此,從2005年發表第二版(包含疑古謬論綜駁)起,台灣研究孫子兵法的論文真心非常少,研究而引用這本書的是少之又少!若要認真算起來,可能只有自己研究所的學弟妹在參考書目上放了幾次。
  一個重大公案的徹底了結,若換在民國初年,那可是震驚天下的事情;若換在現在的台灣或大陸,一個名門望族、富N代、官N代、紅N代,那也是一個天大了不起的事情,媒體若不大肆報導個幾個月,瘋狂吹噓個幾百天,實在說不過去!不過,個人只是一個平民,一個沒有任何師承、沒有任何背景,莫名其妙就寫出這本書的平民。因此這本書在1999年剛投稿到台灣印書館時,那些神祕的編審委員甚至懷疑那不是我那種年紀的人可能寫得出手的文字!我也因此結識了當時空降到台灣商務印書館的郝明義,一個對出版有敏銳嗅覺的成功者。當然,這也開啟了我接近二十年的被封殺生涯!
  只有維基百科在幾年前才終於在「孫子兵法」的條目上載明了這本書已經徹底了結了孫子公案的事實!但學界的反應如何?毫無任何反應!以中研院來講,這種徹底了結公案的人,不被吸收招攬已經屬於奇事,更奇的是,中研院可以用最快的方式退我的其他稿子!甚至還明目張膽的拒絕了筆者的〈《老子》成書時間考〉,這篇根據最客觀的引文線索證據已經終結了《老子》非老聃所作這個疑古謬論的短篇論文!中研院的相關人等顯然已經嚴重的違背了學術倫理!而這世界居然沒人敢吭一聲!為什麼?因為封殺筆者的勢力已經龐大到令人畏懼的地步!以致於從2011年被退稿以來,這個公案彷彿仍未解決!學界的人彷彿生活在平行時空之中。於是我在2015年終於決定再次耗費僅餘的一點青春,來完成《道德經論正》,做一個徹底了結。而這也是這本《孫子兵法論正》未能獲得更新的主因。2005年此書第二版完成後,個人已經有點身心俱疲,因此當時決定待日後有新的相關出土文物出現時,再思考更新的可能!
  這本書除了解決這個牽涉到三四十位大小有名無名的學者的孫子公案之外,其實還解決了非常多的學術公案!這些新的發現與重大發現,其實都能促進學界往更健康的方向行進下去,從而創造出更有益於人類社會的成果!但這些美好的效益,都因為被封殺而幾乎從來沒有產生過。或者除了那些慢慢的剽竊筆者的相關論點的學者以外,沒有產生過任何效益!
  但由於此書的作者被封殺到幾乎難以維生的地步,不管從考證書籍、考證論文、小說、軟體、專利,甚至連電子書都能做手腳攻擊,以致於筆者即便自行印刷了《孫臏考》,也能被台灣的連鎖書店如誠品、博客來等堂而皇之的推給中盤商,中盤商再果斷拒絕接受這本書,從而達到民主國家兵不血刃封殺一個人的成果!而最終,當筆者把這本《孫臏考》寄放到一些獨立書店時,龐大的勢力竟然可以讓其中的部分書店「雪藏」這本書,以致於書雖然就在書店,你卻無論如何無法找到!即便進銷存系統都沒有記錄,五本寄放的書放在書店裡二三年,依然如新!因為都被雪藏到書庫裡面了!一本三十幾萬字的《孫臏考》本來就沒什麼賣相可言,哪還經得起這種「瘋狂」到接近「病態」的封殺呢!而個人的校對軟體,則由出版業的同仁負責軟性封殺,一開始刻意的浪費個人寶貴的時間,提供許多不切實際的功能建議,等功能完成後便不再聯繫;後來更演變成把一個可以提昇校稿速度達百倍,甚至更精確的軟體說成一文不值的程度。而個人的電子書加密機制,則被一個外派的專利委員隨意的用複製貼上同樣的理由退了兩次,總之,不可能讓筆者有任何出頭的機會!因為非如此,無法繼續用整個國家的力量,結合兩黨的惡勢力從個人身上竊取更有用的情報:關於如何治國,以及關於世界大勢演變的情報!因此,這個專利申請除了消耗了個人多年的時間以及十幾萬的成本消耗之外,最終以封殺成功作收,而當年的專利局長目前已經升官了!
  2009年個人抽空去念了研究所,研究所的教授暗示個人只要讓他掛名,就想辦法幫我出版這本書,因為他認識一些出版者。這說來可笑已極!果真個人要用這種方式出名,當年大可讓其他學者對此書上下其手,那麼這本書早在2000年左右可能就已經出版。遑論,教授如果掛了名以後只印了一百本,那豈非把人當白痴來耍!還平白因為教授的權位而賺了個名流青史的機會!但這位教授其實根本不懂《孫子兵法》,也不懂什麼叫做訓詁、校勘、版本,讓你掛名豈非欺騙世人。但教授不死心,屢次在課堂上暗示,譬如:如果一本書上面屬了兩個作者,一個是李遠哲,一個是無名小卒,那麼大家都會認為那本書是那無名小卒寫的。這種可悲的暗示,只能是教授瞧不起「鄉下人」的心理所產生的可悲伎倆。如果大家協力封殺本人只是因為想從這種事情上多分幾杯羹,何不開個價出來呢?把人當白痴來耍好玩嗎?最終,我放棄了拿文憑,幾年過後,新的所長請同學來拜託我回去拿文憑,我這才回去隨便寫了篇論文交差了事!但我這種得饒人處且饒人的作風,不僅不能得到這些人的尊重,反倒變本加厲起來。於是有了2014年的強姦案發生,有人派了一個學生來強姦本人的女友,從調閱監視器、警察局報案、醫院檢查、法院控告、學校性平會議,層層刁難、層層設下陷阱!最終的結論是要本人的女友去接受心理輔導!而至今強姦犯還在本國的惡勢力的保護下逍遙法外。而當年這個強姦犯就是這位教授的老婆,也是該校法律系教授的學生。這期間有什麼關連,請讀者自行判斷,因為你若敢多說點廢話,你面對的就是一整個法學院的反撲,以及台灣已經被操控的司法體系以及情治單位的迫害!
  當年寫作此書時,我算是初入門,僅因高中時代無意間看到了一本大陸來的書籍,上面的作者驚恐萬分的疾呼中華文化即將滅亡!其中一個理由就是疑古派的跳樑小丑幾乎把中華文化的根源摧毀殆盡!在當時,台灣還算是一個對中華文化相對友善的環境!而如今人事已非,這種考證書籍要能在台灣賣得動,並不容易。但賣不賣,本來就不是我寫這本書的初衷。解決這個公案,讓耳根清淨一下,把學界的垃圾掃一掃,這才是我覺得更有意義的事情!至於讀者是否要參與這個運動,筆者不能也不願勉強!
  說了那麼多,我仍然沒告訴讀者這本書,究竟解決了什麼事情,那是因為所有該說的都已經在這本書的序裡面說了!十幾年來也沒什麼更動,哪還有話呢?有興趣的讀者,有20%的免費試閱可以閱讀。
  至於讀者們是否選擇繼續讓這樣的情況在本人的身上發生,以致於慢慢的蔓延到所有弱勢者、鄉巴佬的身上,甚至讀者自己身上,還是請讀者自行決定吧。
  這一次的重新出版,是為了與《道德經論正》這個已經徹底了結了兩大公案的大書,做個搭配的宣傳。希望能讓更多的人理解到這樣一個可悲又瘋狂的事實,一個學術界無人能解決的公案被徹底解決之後,其結局竟然是被封殺,而這件事就發生在我們這個所謂的民主國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