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3日 星期五

道德經論正系列文章:周鼎著倕而使斷其指


  這一篇考證收錄於〈道德經論正.老子與先秦諸子下.修辭譬喻〉,為兩百則左右考證之一條。也是佐證《文子》為春秋末年著作的近百條證據之一。

周鼎著倕而使斷其指

  「眾」為「鼎」之壞字,「周、害」形近而誤。而「害、眾」也屬於形近而誤的例子,兩字隸書相近。〈淮南子.氾論〉:「故聖人制禮樂,而不制于禮樂。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政教有經,而令行為上。苟利於民,不必法古;苟周於事,不必循舊。夫夏、商之衰也,不變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襲而王。」、〈劉子.法術〉改作:「是以明主務循其法,因時制宜。苟利於人,不必法古;必害於事,不可循舊。夏、商之衰,不變法而亡;三代之興,不相襲而王。」其中「聖人」改為「明主」、「苟周」改為「必害」。是「周、害」相混的例子。或者劉晝所見「苟害」因改為「必害」。從「周鼎」到「害眾」,不難讓人看到校對古籍之困難。同時也讓人見識到古籍的訛誤可能讓原文面目全非的事實!
  老子「斷其指」,呂不韋引作「齕其指」,劉安引時再誤作「齧其指」,更誤為「銜其指」。「齕(咬)、齧(噬)」義通,「齧、銜(含在口中)」義近,「齕」隸書與「斷」相近,兩字形近而誤。焦延壽「禹作神鼎,伯益衘指」,明顯以「銜其指」的版本作為創作的根據,「御衘銜」皆是異體字。高誘註解〈呂氏春秋.離謂〉、〈淮南子.道應〉、〈淮南子.本經〉,已經有多種版本說解!
  「斷其指」才是正確的解法,有幾大理由:
  一、從文字差異來看,引起錯誤的原因是,「斷、齕」形近而誤,而其餘眾多版本「齧、銜」都是由「齕」所衍生的,是意義上的替換用字。以時間而論,《文子》早於《莊子》、《莊子》早於《呂氏春秋》、《呂氏春秋》早於《淮南子》。而《文子》「斷其指」、《莊子》「攦工倕之指」都是相近的說法,與「齧、銜」的說法已經有很大的差異!
  二、從故事衍生脈絡來看,「斷其指」才能衍生出以下兩個故事,一是莊子〈莊子.胠篋〉的反面論述:「擢亂六律,鑠絕竽瑟,塞瞽曠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聰矣;滅文章,散五采,膠離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毀絕鉤繩而棄規矩,攦工倕之指,而天下始人有其巧矣。」「攦」即「折」之義。二是呂不韋〈呂氏春秋.重己〉:「倕,至巧也。人不愛倕之指,而愛己之指,有之利故也。」而且以上兩個故事都點明,「倕」的「巧」跟他的「指」是有關的!也就是說,如果「倕」沒了「指」就不能「巧」了!因此有「攦工倕之指」之說,而這符合老子所說:「周鼎著倕而使斷其指,以明大巧之不可為也。」〈淮南子.說山〉承襲〈呂氏春秋.重己〉但改第一個「指」為「手」,而作「人不愛倕之手,而愛己之指」,這是一般脫離原始譬喻語境下,喪失精確性的失敗改造!
  三、從「倕」的「巧」與「指」的譬喻,所衍生出的相關論述,止於先秦。劉安只是把先秦的東西收錄到《淮南子》,並進行局部改造罷了!其中一個由「倕」之「巧」引發的論述是〈尹文子.大道上〉「所貴工倕之巧,不貴其獨巧,貴其與衆共巧也。」先秦以後,即便有說「倕」「巧」的也僅止於此,而通常與魯般相提並論。至於「倕」「指」的譬喻,目前可見的文獻,呂不韋已經是先秦最後一個使用的了!而其原因無非是呂不韋之後的人,離原始譬喻語境已經太遠,根本無從領會其意了!
  四、高誘對此的兩種解釋是:一「倕,堯之巧工。及周鑄鼎著倕像於鼎,使銜其指。假令倕在見之,伎巧不能復踰,但當銜齧其指。故曰:以明巧之不可為也。」這種解釋的矛盾之處就在這個「巧」是已經實現的,並且是「倕」所自認為其技術所不能踰越的,是超越「至巧」之「巧」,如何能說明「巧之不可為」?甚至只能證明即使沒有「倕」都能達到「至巧」,如此這種說法自然是錯誤的!而且這種解釋還有一種循環論述的感覺,他說周鼎鑄了一個倕的形象,讓倕銜著自己的手指。然後又說假如倕看到了這樣的作品,倕自認為技巧不能超過,因此吃驚的咬住自己的手指!這不是循環論述嗎!這種解釋不僅不通、不容易理解,也絲毫無法表明「巧之不可為」的意思。二「一說周人鑄鼎畫像,鏤倕身於鼎,使自銜其指,以戒後世,明不當為大巧也。」「自銜其指」這是滑稽的象徵,如何能「以戒後世」,而且周鼎「鏤倕身於鼎」豈非是一種「光榮」!如何「明不當為大巧也」?而且根據孔子於周廟所見金人銘之嚴肅用語「古之慎言人也,戒之哉!無多言,多言多敗;無多事,多事多患。」,與此滑稽的「自銜其指」的形象,差距甚遠!周鼎本是慎重之物,用此「自銜其指」的形象想要來「戒後世」,那是不可想像的!因此就周鼎本身的象徵性意義以及嚴肅性而論,則這種說法無疑也是錯誤的。而高誘註的兩種解釋都是錯誤的,更表明,其所處時代已經衍生出了至少兩種解釋,這也是遠離了原始譬喻時代的客觀證明。而兩種解釋都是錯誤的,更是表明此時離原始譬喻語境已經很遠了!自然,這本是「周鼎」而不是「漢鼎」!
  五、不管是〈文子.精誠〉、〈莊子.胠篋〉、〈呂氏春秋.重己〉都只表明「倕」與其「指」的關係,並沒有表明究竟有多少「指」。而根據常識,「倕」之巧來自其「指」,其「指」是指其全部之「指」而非「一指」。且「斷其指」、「攦工倕之指」也不可能是「斷、攦、折」「一指」。於是我們把這個常識拿來放到劉安、高誘「齕、齧、銜」的版本與解釋上,則其荒謬滑稽之形象更數倍於未點明此常識之前。因為把兩個手的指都塞到嘴巴,已經不是驚嘆、驚訝的表現,而是瘋狂、滑稽的可笑表現了!〈莊子.達生〉:「工倕旋而蓋規矩,指與物化,而不以心稽,故其靈臺一而不桎。」也明白表示工倕的巧正在於其「指與物化」,不受桎梏的緣故!因此,毀壞了工倕的「指」,其巧也將不存了!
  六、綜合以上所論,「斷其指」是一個嚴肅的形象,符合周鼎的屬性以及其慎重性。「斷其指」更是一個使「巧」必「不可為」的做法。「斷其指」不會導致歧異的解釋,而這是一個精良的譬喻所該具備的條件,除非原始譬喻就是要表現出歧異。「斷其指」才能衍生出〈莊子.胠篋〉、〈呂氏春秋.重己〉的相關論述。
  從以上諸點證據,可以證明,原始當作「斷其指」,是今本《文子》仍保留了最原始的說法!但其「期」字也已經發生訛誤,「期、明」形近而誤,「見、明」意義相近。是「明」誤為「期、見」。是今本《文子》已誤,而〈淮南子.本經〉獨存正確版本。從〈呂氏春秋.離謂〉的說法,則此句或當有「先王」兩字。此句之所以其「斷其指」未曾被歷代校對者根據《淮南子》兩處文字作更動,大概可以推測出幾個合理的原因:一是《淮南子》兩處文字都收錄了相近的句子,難以判斷,且與原文都有差異,因此不改。二是此句「周鼎」已經誤為「害眾」,因此校對者未能意識到《淮南子》的相關句子與此的相關性。三是《淮南子》一書篇幅太大,單句的校對超出校對者的記憶能力。
  結合本書其他相關論述以及相關事實,可知此句:「害眾著倕而使斷其指,以期大巧之不可為也。故匠人智為,不以能以時閉,不知閉也,故必杜而後開。」早已經產生嚴重訛誤,致使〈淮南子.道應〉必須結合〈文子.精誠〉、〈呂氏春秋.離謂〉以及慎子的相關引文兜出一個更接近原貌的文字,或者至少是兜出一個較為可通的文本。
  就原始譬喻而言,其創作者必是一個能見到或能知道周鼎有「著倕」事實之人。而老聃本是「周守藏室之史」,他能見到「周鼎」,能知道「周鼎著倕」之事實,能知道其背後的寓意(可能見載於其所保管之書籍之中),是最正常不過的事情了!試問,莊子、呂不韋(門下客)能見到周鼎嗎?能留意此等細節嗎?遑論劉安等輩了!也正因劉安、高誘不能見到這個周鼎,因此才有「齕、齧、銜」的歧異說法。根據〈史記.封禪書〉:「其後百二十歲而秦滅周,周之九鼎入于秦。或曰宋太丘社亡,而鼎沒于泗水彭城下。」則可以肯定的是周鼎下落不明,王充對於周鼎下落,花了很大篇幅討論:

〈論衡.儒增〉:
  《傳》言:「秦滅周,周之九鼎入于秦。」案本事,周赧王之時,秦昭王使將軍摎攻王𧹞。王𧹞惶懼犇秦,頓首受罪,盡獻其邑三十六,口三萬。秦受其獻,還王𧹞。王𧹞卒,秦王取九鼎寶器矣。若此者,九鼎在秦也。
  始皇二十八年,北遊至琅邪,還過彭城,齊戒禱祠,欲出周鼎,使千人沒泗水之中,求弗能得。案時,昭王之後,三世得始皇帝。秦無危亂之禍,鼎宜不亡,亡時殆在周。《傳》言:「𧹞犇秦,秦取九鼎。」或時誤也。
  《傳》又言:「宋太丘社亡,鼎沒水中彭城下。其後二十九年,秦并天下。若此者,鼎未入秦也。其亡,從周去矣,未為神也。
  春秋之時,五石隕于宋。五石者、星也。星之去天,猶鼎之亡於地也。星去天不為神,鼎亡於地何能神?春秋之時,三山亡,猶太丘社之去宋,五星之去天。三山亡,五石隕,太丘社去,皆自有為。然鼎亡,亡亦有應也,未可以亡之故,乃謂之神。如鼎與秦三山同乎?亡不能神。如有知,欲辟危亂之禍乎?則更桀、紂之時矣。衰亂無道,莫過桀、紂,桀、紂之時,鼎不亡去。周之衰亂,未若桀、紂,留無道之桀、紂,去衰末之周,非止去之宜神有知之驗也。或時周亡之時,將軍摎人眾見鼎盜取,姦人鑄爍以為他器,始皇求不得也。後因言有神名,則空生沒於泗水之語矣。
  孝文皇帝之時,趙人新垣平上言:「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溢通於泗水。臣望東北汾陰直有金氣,意周鼎出乎?兆見弗迎則不至。」於是文帝使使治廟汾陰南,臨河,欲祠出周鼎。人有上書告新垣平所言神器事皆詐也,於是下平事於吏,吏治,誅新垣平。夫言鼎在泗水中,猶新垣平詐言鼎有神氣見也。
〈漢書.地理志下〉:
  子惠公初稱王,得上郡、西河。孫昭王開巴蜀,滅周,取九鼎。
〈史記.六國年表〉:
  (秦惠文王)二(前336年)。天子賀。行錢。宋太丘社亡。
  (周赧王)五十九(前256年)。赧王卒。
  (秦昭王)五十二(前255年)。取西周。王稽棄市。
  秦莊襄王楚元年(前249年)。蒙驁取成皋、滎陽。初置三川郡。呂不韋相。取東周。
  (秦始皇)二十六(前221年)。王賁擊齊,虜王建。初并天下,立為皇帝。
〈水經注.泗水〉:
  泗水西有龍華寺,是沙門釋法顯遠出西域,浮海東還,持《龍華圖》,首創此制。法流中夏,自法顯始也。其所持天竺二石,仍在南陸東基堪中,其石尚光潔可愛。泗水又南,獲水入焉,而南逕彭城縣故城東。周顯王四十二年(前327年),九鼎淪没泗淵,秦始皇時而鼎見于斯水。始皇自以德合三代,大喜,使數千人没水求之,不得,所謂鼎伏也。亦云系而行之,未出,龍齒齧斷其系。故語曰:稱樂大早絶鼎系。當是孟浪之傳耳。
〈史記.秦本紀〉:
  武王元年,與魏惠王會臨晉。誅蜀相壯。張儀、魏章皆東出之魏。伐義渠、丹、犁。二年,初置丞相,摢裏疾、甘茂為左右丞相。張儀死於魏。三年,與韓襄王會臨晉外。南公揭卒,摢裏疾相韓。武王謂甘茂曰:「寡人欲容車通三川,窺周室,死不恨矣。」其秋,使甘茂、庶長封伐宜陽。四年,拔宜陽,斬首六萬。涉河,城武遂。魏太子來朝。武王有力好戲,力士任鄙、烏獲、孟說皆至大官。王與孟說舉鼎,絕臏。八月,武王死。族孟說。
〈史記.趙世家〉:
  (趙武靈王)十八年,秦武王與孟說舉龍文赤鼎,絕臏而死。

  那麼根據以上的資料可知,滅周取九鼎的是秦昭王,事情發生於前255年,而「宋太丘社亡」事件卻是發生於秦惠王二年也即前336年。秦始皇統一天下發生在前221年。即使用「宋太丘社亡」的事件算二十九年之後,當前307年,此年秦武王實現窺周室的夢想,但也因「舉龍文赤鼎,絕臏而死」,哪來的「宋太丘社亡,鼎沒水中彭城下。其後二十九年,秦并天下。」之說?如果用秦始皇統一天下倒推二十九年,則約當前249年。也即「秦莊襄王楚元年……呂不韋相。取東周。」一事。顯然,這裡可能牽涉到東西周分裂時是否瓜分了九鼎的可能!根據〈水經注.泗水〉:「周顯王四十二年(前327年),九鼎淪没泗淵,秦始皇時而鼎見于斯水。」則九鼎淪没雖然確實是在「宋太丘社亡」之後,但也已經相隔九年了!而更可議者乃是,這個「淪没之鼎」從「周鼎」變成了「(周之)九鼎」,明顯,「淪没之鼎」可能一開始只是一個重要的周鼎而不一定是周朝鎮國的九鼎之一。否則,九鼎已經淪沒,秦武王是要舉什麼鼎?因此綜合考量所有相關史料,則「宋太丘社亡」、「鼎沒水中彭城下」、「秦取九鼎」可能都是各自獨立發生過的客觀事實,只是被後代想要假借「天意、神蹟」的政治投機客拿來湊合編出了一套謊言,並竄改了相關的文獻。根據本書其他對於《史記》相關章節的考證可知,《史記》確實有部分內容遭到了後人有意識的篡改。且「宋太丘社亡」明明發生在秦惠王二年,此後卻接了東周滅亡「鼎沒水中彭城下」,而這又與周顯王四十二年等時間根本不搭。明顯是偽造者不知或刻意混淆秦取九鼎是在秦昭王滅西周之時,而非秦莊襄王滅東周之時。不知或刻意混淆周鼎(且不一定就是九鼎之一或九鼎)在周顯王四十二年淪没的時間,於是將兩件事兜合起來,竄改了《史記》等書的相關章節。猶如竄改了周太史儋預言秦國將稱霸而假托老子預言一般(詳見本書〈《老子》成書時間考〉相關考證),是基於政治目的而做的。

〈史記.孝文本紀〉:
  十五年,黃龍見成紀,天子乃復召魯公孫臣,以為博士,申明土德事。於是上乃下詔曰:「有異物之神見于成紀,無害於民,歲以有年。朕親郊祀上帝諸神。禮官議,毋諱以勞朕。」有司禮官皆曰:「古者天子夏躬親禮祀上帝於郊,故曰郊。」於是天子始幸雍,郊見五帝,以孟夏四月答禮焉。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因說上設立渭陽五廟。欲出周鼎,當有玉英見。十六年,上親郊見渭陽五帝廟,亦以夏答禮而尚赤。十七年,得玉杯,刻曰「人主延壽」。於是天子始更為元年,令天下大酺。其歲,新垣平事覺,夷三族。
〈漢書.五行志上〉:
  文帝後三年秋,大雨,晝夜不絕三十五日。藍田山水出,流九百餘家。燕,壞民室八千餘所,殺三百餘人。先是,趙人新垣平以望氣得幸,為上立渭陽五帝廟,欲出周鼎,以夏四月,郊見上帝。歲餘懼誅,謀為逆,發覺,要斬,夷三族。

  從以上「新垣平」事件可知,「周鼎」消失一事,由來已久。漢文帝劉恆乃劉邦第四子,不可能不知道自己老爸有沒有從秦朝取得九鼎,而且《史記》、《漢書》也確實沒有記載秦朝滅亡後,九鼎去向!因此讓「新垣平」有了裝神弄鬼的機會!那麼可以肯定,正是因為九鼎在秦始皇時期已經消失,眾人早已不知去向,於是把「淪没之鼎」的事實與「九鼎消失」進行了聯繫,並最終混淆了。至於九鼎是不是根本就在秦始皇陵之中陪伴著秦始皇,這也只有等到挖掘秦始皇陵之後才能知曉了!

〈史記.封禪書〉:
  其夏六月中,汾陰巫錦為民祠魏脽后土營旁,見地如鉤狀,掊視得鼎。鼎大異於眾鼎,文鏤無款識,怪之,言吏。吏告河東太守勝,勝以聞。天子使使驗問巫得鼎無姦詐,乃以禮祠,迎鼎至甘泉,從行,上薦之。至中山,曣溫,有黃云蓋焉。有麃過,上自射之,因以祭云。至長安,公卿大夫皆議請尊寶鼎。天子曰:「閒者河溢,歲數不登,故巡祭后土,祈為百姓育穀。今歲豐廡未報,鼎曷為出哉?」有司皆曰:「聞昔泰帝興神鼎一,一者壹統,天地萬物所系終也。黃帝作寶鼎三,象天地人。禹收九牧之金,鑄九鼎。皆嘗亨鬺上帝鬼神。遭聖則興,鼎遷于夏商。周德衰,宋之社亡,鼎乃淪沒,伏而不見。頌云『自堂徂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鼒,不吳不驁,胡考之休』。今鼎至甘泉,光潤龍變,承休無疆。合茲中山,有黃白云降蓋,若獸為符,路弓乘矢,集獲壇下,報祠大享。唯受命而帝者心知其意而合德焉。鼎宜見於祖禰,藏於帝廷,以合明應。」制曰:「可。」
〈漢書.郊祀志上〉:
  其夏六月,汾陰巫錦為民祠魏脽后土營旁,見地如鉤狀,掊視得鼎。鼎大異於眾鼎,文鏤無款識,怪之,言吏。吏告河東太守勝,勝以聞。天子使驗問巫得鼎無姦詐,乃以禮祠,迎鼎至甘泉,從上行,薦之。至中山,晏溫,有黃雲焉。有鹿過,上自射之,因之以祭云。至長安,公卿大夫皆議尊寶鼎。天子曰:「間者河溢,歲數不登,故巡祭后土,祈為百姓育穀。今年豐楙未報,鼎曷為出哉?」有司皆言:「聞昔泰帝興神鼎一,一者一統,天地萬物所繫象也。黃帝作寶鼎三,象天地人。禹收九牧之金,鑄九鼎,象九州。皆嘗鬺享上帝鬼神。其空足曰鬲,以象三德,饗承天祜。夏德衰,鼎遷於殷;殷德衰,鼎遷於周;周德衰,鼎遷於秦;秦德衰,宋之社亡,鼎乃淪伏而不見。周頌曰:『自堂徂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鼒;不羁不敖,胡考之休。』今鼎至甘泉,以光潤龍變,承休無疆。合茲中山,有黃白雲降,蓋若獸為符,路弓乘矢,集獲壇下,報祠大亨。唯受命而帝者心知其意而合德焉。鼎宜視宗禰廣,臧於帝庭,以合明應。」制曰:「可。」

  〈史記.封禪書〉:「周德衰,宋之社亡,鼎乃淪沒,伏而不見。」,〈漢書.郊祀志上〉作:「夏德衰,鼎遷於殷;殷德衰,鼎遷於周;周德衰,鼎遷於秦;秦德衰,宋之社亡,鼎乃淪伏而不見。」明顯這裡已經有了改造痕跡!司馬遷(不一定是司馬遷所為)是說「周德衰」因此有了「宋之社亡」、「鼎乃淪沒,伏而不見」兩大象徵性事件的發生!結果班固(不一定是班固所為)卻改成了「秦德衰,宋之社亡,鼎乃淪伏而不見。」時間已經錯亂了!不過司馬遷也確實把「宋之社亡」與「鼎乃淪沒,伏而不見」事件牽扯到了一起!但根據以上的使料可知,兩者時間無法兜在一起!
  因此,從以上的史料可知,呂不韋或有機會見到周鼎,但呂不韋的門下客這些撰寫《呂氏春秋》的主筆卻不一定能見到,即使能見到,對於這等周初製鼎以來的傳說細節還能知曉,恐怕也是奇事了!《呂氏春秋》約成書於前239年,距離秦國滅東西周的時間不過十幾年內,其書中出現關於周鼎的描述,屬於正常範圍。但根據譬喻的演變軌跡與引文差異可知,呂不韋(門下客)確實不是原創!
  另一件可以肯定的事情則是,呂不韋除外的往後的漢朝文學家,必然不可能見到周鼎了!因此,劉安(晚於秦始皇)、高誘等輩自然無從得見。當然,類似這樣的考證,遠不如挖出一個「著倕」形象的「周鼎」來數一下其中的「倕」是否完全沒有手指,便可知。而其中「倕」之無指,與自齧其指的形象自然是有很大的差異了!
  若論老子的相關說法,則「夫代大匠斲者,稀不自傷其手矣。」、「大巧若拙」與此「周鼎著倕而使斷其指,以明大巧之不可為也。」的譬喻正有相關性!
  此句〈文子.精誠〉:「言有宗,事有本,失其宗本,伎能雖多,不如寡言。」,〈淮南子.道應〉引作:「夫言有宗,事有本,失其宗本,技能雖多,不若其寡也。」,其中「寡言」作「其寡」,〈呂氏春秋.離謂〉引此故事而改作「夫其多能不若寡能,其有辯不若無辯。」、〈淮南子.主術〉的另一個發揮作:「雖有材能,其施之不當,其處之不宜,適足以輔偽飾非,伎藝之眾,不如其寡也。」也是「不若(如)其寡」的版本。〈管子.戒〉:「聞一言以貫萬物,謂之知道。多言而不當,不如其寡也。」、〈呂氏春秋.決勝〉:「軍雖大,卒雖多,無益於勝。軍大卒多而不能鬥,眾不若其寡也。」都是相關的用例。因此所謂「寡言」當涉「言有宗」而誤,按照文意與前後文正當作「其寡」。「X雖多,不如其寡」指涉的是相同的事情。若作「寡言」則難免令人莫「明」其妙了!此句意近於「虎豹之文來射」而更深刻!「其言」形近而誤,傳抄者當先誤認「其」為「言」,再倒置「言寡」為「寡言」,因此今本〈文子.精誠〉此句已誤!

〈老子.七十四〉:
  民常不畏死,如之何其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而殺之,孰敢也?常有司殺者殺,而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稀不自傷其手矣。
〈文子.精誠〉:
  老子曰:言有宗,事有本,失其宗本,伎能雖多,不如寡言。害眾著倕而使斷其指,以期大巧之不可為也。故匠人智為,不以能以時閉,不知閉也,故必杜而後開。
〈淮南子.道應〉:
  齊人淳于髡以從說魏王,魏王辯之。約車十乘,將使荊,辭而行。人以為從未足也,複以衡說,其辭若然。魏王乃止其行而疏其身。失從心志,而又不能成衡之事。是其所以固也。夫言有宗,事有本,失其宗本,技能雖多,不若其寡也。故周鼎著倕,而使齧其指,先王以見大巧之不可也。故慎子曰:「匠人知為門,能以門,所以不知門也,故必杜,然後能門」。
〈淮南子.主術〉:
  故不仁而有勇力果敢,則狂而操利劍;不智而辯慧懷給,則棄驥而不式。雖有材能,其施之不當,其處之不宜,適足以輔偽飾非,伎藝之眾,不如其寡也。故有野心者,不可借便勢;有愚質者,不可與利器。
〈呂氏春秋.離謂〉:
  齊人有淳于髡者,以從說魏王。魏王辯之,約車十乘,將使之荊。辭而行,有以橫說魏王,魏王乃止其行。失從之意,又失橫之事。夫其多能不若寡能,其有辯不若無辯。周鼎著倕而齕其指,先王有以見大巧之不可為也。〔高誘註:倕,堯之巧工也。以巧聞天下。周家鑄鼎,著倕於鼎,使自齧其指。明不當大巧為也。一說周鑄鼎,象百物,技巧絕殊,假令倕見之,則自銜齧其指,不能復為。故言大巧之不可為也。〕
〈淮南子.本經〉:
  昔者蒼頡作書,而天雨粟,鬼夜哭;伯益作井,而龍登玄雲,神棲昆侖;能愈多而德愈薄矣。故周鼎著倕,使銜其指,以明大巧之不可為也。〔高誘註:倕,堯之巧工。及周鑄鼎著倕像於鼎,使銜其指。假令倕在見之,伎巧不能復踰,但當銜齧其指。故曰:以明巧之不可為也。一說周人鑄鼎畫像,鏤倕身於鼎,使自銜其指,以戒後世,明不當為大巧也。
〈呂氏春秋.重己〉:
  倕,至巧也。人不愛倕之指,而愛己之指,有之利故也。〔高誘註:倕,堯之巧工也。雖巧,無益於己,故不愛之也。己指雖不如倕指巧,猶自為用,故言有之利故也。〕人不愛崑山之玉、江漢之珠,〔崑山之玉,燔以爐炭,三日三夜,色澤不變。玉之羙者也。江漢有夜光之明珠,珠之羙者也。〕而愛己一蒼璧小璣,有之利故也。〔蒼璧,石多玉少也。珠之不圜者曰璣。皆喻不好也。而愛之者,有之為己用,得其利故也。〕
〈淮南子.說山〉:
  人不愛倕之手,而愛己之指〔高誘註:倕,堯之巧工也。雖倕巧,人不能以倕巧,故愛其手也。謂倕手無益於己,故自愛其指也。〕;不愛江、漢之珠,而愛己之鉤。〔江漢雖有美珠,不為己用,故不愛也。鉤,鉤也。可以得魚故愛之。〕(朔雪寒註:鉤,竊鉤之鉤也。高誘誤!)
〈淮南子.說林〉:
  柳下惠見飴,曰:「可以養老。」盜蹠見飴,曰:「可以黏牡。」見物同,而用之異。〔高誘註:牡,門戶籥牡也。
〈莊子.胠篋〉:
  擢亂六律,鑠絕竽瑟,塞瞽曠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聰矣;滅文章,散五采,膠離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毀絕鉤繩而棄規矩,攦工倕之指,而天下始人有其巧矣。故曰:「大巧若拙。」削曾、史之行,鉗楊、墨之口,攘棄仁義,而天下之德始玄同矣。彼人含其明,則天下不鑠矣;人含其聰,則天下不累矣;人含其知,則天下不惑矣;人含其德,則天下不僻矣。彼曾、史、楊、墨、師曠、工倕、離朱,皆外立其德,而以爚亂天下者也,法之所無用也。
〈莊子.達生〉:
  工倕旋而蓋規矩,指與物化,而不以心稽,故其靈臺一而不桎。忘足,履之適也;忘要,帶之適也;知忘是非,心之適也;不內變,不外從,事會之適也。始乎適而未嘗不適者,忘適之適也。
〈尹文子.大道上〉:
  為善使人不能得從,此獨善也;為巧使人不能得從,此獨巧也。未盡善巧之理,為善與眾行之,為巧與眾能之,此善之善者、巧之巧者也。所貴聖人之治,不貴其獨治,貴其能與眾共治;貴工倕之巧,不貴其獨巧,貴其能與眾共巧也。今世之人,行欲獨賢,事欲獨能,辨欲出群,勇欲絕眾。獨行之賢,不足以成化;獨能之事,不足以周務;出群之辨,不可為戶說;絕眾之勇,不可與征陣。凡此四者,亂之所由生。是以,聖人任道以夷其險,立法以理其差,使賢愚不相棄,能鄙不相遺。能鄙不相遺,則能鄙齊功;賢愚不相棄,則賢愚等慮,此至治之術也。
〈孔子家語.觀周〉:
  孔子觀周,遂入太祖后稷之廟,廟堂右階之前,有金人焉。參緘其口,而銘其背曰:「古之慎言人也,戒之哉!無多言,多言多敗;無多事,多事多患。安樂必戒,無所行悔。勿謂何傷,其禍將長;勿謂何害,其禍將大;勿謂不聞,神將伺人。焰焰不滅,炎炎若何;涓涓不壅,終為江河;綿綿不絕,或成網羅;毫末不札,將尋斧柯。誠能慎之,福之根也。口是何傷,禍之門也。強梁者不得其死,好勝者必遇其敵。盜憎主人,民怨其上。君子知天下之不可上也,故下之;知眾人之不可先也,故後之。溫恭慎德,使人慕之;執雌持下,人莫踰之;人皆趨彼,我獨守此;人皆或之,我獨不徙;內藏我智,不示人技;我雖尊高,人弗我害;誰能於此?江海雖左,長於百川,以其卑也;天道無親,而能下人。戒之哉!」孔子既讀斯文也,顧謂弟子曰:「小子識之!此言實而中,情而信。《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行身如此,豈以口過患哉!」
〈說苑.君道〉:
  當堯之時,舜為司徒,契為司馬,禹為司空,后稷為田疇,夔為樂正,倕為工師,伯夷為秩宗,皋陶為大理,益掌驅禽,堯不能為一焉。堯為君而九子者為臣,其何故也。堯知九職之事,使九子各受其事,皆勝其任以成功,堯遂乘成功以王天下,是故知人者主道也。知事者臣道也。主道知人,臣道知事,毋亂舊法,而天下治矣。
〈淮南子.齊俗〉:
  昔者馮夷得道,以潛大川〔高誘註:馮夷,河伯也。華陰潼鄉隄首里人服八石得求仙。〕;鉗且得道,以處昆侖。〔鉗且得仙道,升居崑崙山。〕扁鵲以治病〔扁鵲,盧人,姓秦名越人。趙簡子時人。〕,造父以御馬;羿以之射,倕以之斵〔倕,堯時巧工也。〕。所為者各異,而所道者一也。
〈太平御覽.工藝部九.巧〉:
  《尸子》曰:古者,倕為規矩準繩,使天下仿焉。
〈太平御覽.器物部一.鼎〉:
  《史記》曰:黃帝采首山銅,鑄鼎於荊山下。鼎既成,有龍垂胡髯下迎黃帝。
  又曰:伊尹欲干湯而無由,乃為有莘氏媵臣,負鼎俎,以滋味說湯,致於王道。
  又曰:周末有九鼎徙秦氏,曰:「太丘社亡,而鼎沒於泗水彭城下。其後百一十五年,而秦兼天下。」始皇二十八年,過彭城,齋戒禱祀,欲出周鼎,使千人沒水求之,不得。
  又曰:秦武王與孟說舉龍文之鼎,絕臏而死。
  又曰:孝文帝時,新垣平言:「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溢通泗,臣望東北汾陰,直有金寶氣,意周鼎其出乎?兆見不迎則不至。」於是上使使治廟汾陰,南臨河,欲祠出周鼎。
〈史記.封禪書〉:
  其後百二十歲而秦滅周,周之九鼎入于秦。或曰宋太丘社亡,而鼎沒于泗水彭城下。
〈論衡.儒增〉:
  世俗《傳》言:「周鼎不爨自沸,不投物,物自出。」此則世俗增其言也,儒書增其文也,是使九鼎以無怪空為神也。
  且夫謂周之鼎神者,何用審之?周鼎之金,遠方所貢,禹得鑄以為鼎也。其為鼎也,有百物之象。如為遠方貢之為神乎?遠方之物安能神?如以為禹鑄之為神乎?禹聖,不能神。聖人身不能神,鑄器安能神?如以金之物為神乎?則夫金者、石之類也,石不能神,金安能神?以有百物之象為神乎?夫百物之象,猶雷罇也,雷罇刻畫雲雷之形,雲雷在天,神於百物,雲雷之象不能神,百物之象安能神也?
  《傳》言:「秦滅周,周之九鼎入于秦。」案本事,周赧王之時,秦昭王使將軍摎攻王𧹞。王𧹞惶懼犇秦,頓首受罪,盡獻其邑三十六,口三萬。秦受其獻,還王𧹞。王𧹞卒,秦王取九鼎寶器矣。若此者,九鼎在秦也。
  始皇二十八年,北遊至琅邪,還過彭城,齊戒禱祠,欲出周鼎,使千人沒泗水之中,求弗能得。案時,昭王之後,三世得始皇帝。秦無危亂之禍,鼎宜不亡,亡時殆在周。《傳》言:「王𧹞犇秦,秦取九鼎。」或時誤也。
  《傳》又言:「宋太丘社亡,鼎沒水中彭城下。其後二十九年,秦并天下。」若此者,鼎未入秦也。其亡,從周去矣,未為神也。
  春秋之時,五石隕于宋。五石者、星也。星之去天,猶鼎之亡於地也。星去天不為神,鼎亡於地何能神?春秋之時,三山亡,猶太丘社之去宋,五星之去天。三山亡,五石隕,太丘社去,皆自有為。然鼎亡,亡亦有應也,未可以亡之故,乃謂之神。如鼎與秦三山同乎?亡不能神。如有知,欲辟危亂之禍乎?則更桀、紂之時矣。衰亂無道,莫過桀、紂,桀、紂之時,鼎不亡去。周之衰亂,未若桀、紂,留無道之桀、紂,去衰末之周,非止去之宜神有知之驗也。或時周亡之時,將軍摎人眾見鼎盜取,姦人鑄爍以為他器,始皇求不得也。後因言有神名,則空生沒於泗水之語矣。
  孝文皇帝之時,趙人新垣平上言:「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溢通於泗水。臣望東北汾陰直有金氣,意周鼎出乎?兆見弗迎則不至。」於是文帝使使治廟汾陰南,臨河,欲祠出周鼎。人有上書告新垣平所言神器事皆詐也,於是下平事於吏,吏治,誅新垣平。夫言鼎在泗水中,猶新垣平詐言鼎有神氣見也。
〈戰國策.東周策.秦興師臨周而求九鼎〉:
  秦興師臨周而求九鼎,周君患之,以告顏率。顏率曰:「大王勿憂,臣請東借救於齊。」顏率至齊,謂齊王曰:「夫秦之為無道也,欲興兵臨周而求九鼎,周之君臣,內自盡計,與秦,不若歸之大國。夫存危國,美名也;得九鼎,厚寶也。願大王圖之。」齊王大悅,發師五萬人,使陳臣思將以救周,而秦兵罷。
  齊將求九鼎,周君又患之。顏率曰:「大王勿憂,臣請東解之。」顏率至齊,謂齊王曰:「周賴大國之義,得君臣父子相保也,願獻九鼎,不識大國何塗之從而致齊?」齊王曰:「寡人將寄徑於梁。」顏率曰:「不可。夫梁之君臣欲得九鼎,謀之暉臺之下,少海之上,其日久矣。鼎入梁,必不出。」齊王曰:「寡人將寄徑於楚。」對曰:「不可。楚之君臣欲得九鼎,謀之於葉庭之中,其日久矣。若入楚,鼎必不出。」王曰:「寡人終何塗之從而致之齊?」顏率曰:「弊邑固竊為大王患之。夫鼎者,非效醯壺醬垂耳,可懷挾提挈以至齊者;非效鳥集、烏飛、兔興、馬逝,灕然止於齊者。昔周之伐殷,得九鼎,凡一鼎而九萬人輓之,九九八十一萬人,士卒師徒,器械被具,所以備者稱此。今大王縱有其人,何塗之從而出?臣竊為大王私憂之。」齊王曰:「子之數來者,猶無與耳。」顏率曰:「不敢欺大國,疾定所從出,弊邑遷鼎以待命。」齊王乃止。
〈史記.封禪書〉:
  有司皆曰:『聞昔泰帝興神鼎一,一者壹統,天地萬物所系終也。黃帝作寶鼎三,象天地人。禹收九牧之金,鑄九鼎。皆嘗亨鬺上帝鬼神。遭聖則興,鼎遷于夏商。周德衰,宋之社亡,鼎乃淪沒,伏而不見。頌云『自堂徂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鼒,不吳不驁,胡考之休』。今鼎至甘泉,光潤龍變,承休無疆。合茲中山,有黃白云降蓋,若獸為符,路弓乘矢,集獲壇下,報祠大享。唯受命而帝者心知其意而合德焉。鼎宜見於祖禰,藏於帝廷,以合明應。』制曰:『可。』
〈焦氏易林.小畜之〉:
  益:禹作神鼎,伯益衘指。斧斤高閣,憧位獨坐。賣庸不售,苦困為禍。
〈焦氏易林.漸之〉:
  臨:禹作神鼎,伯益衘指。斧斤既折,撞立獨倚。賣萬不售,枯槁為禍。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