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7日 星期六

胡適論孔門弟子孝與禮的一段

  清明節日期間因看到網友轉貼的一則關於孔子「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的相關貼文,想到前不久才隨意批註完成的《中國哲學史大綱》中的一段,轉貼於下,供有興趣的讀者參考胡適的相關說法!




〈中國哲學史大綱.孔門弟子.孝〉:
〈漢書.王尊傳〉說:
  王陽為益州刺史,行部到邛郲九折阪,嘆曰:「奉先人遺體,奈何數乘此險!」後以病去。
  這就是「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的宗教的流毒了。
  儒家又恐怕人死了父母,便把父母忘了,所以想出種種喪葬祭祀的儀節出來,使人永久紀念著父母。曾子說:
  吾聞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論語》十九。孟子也說:「親喪固所自盡也。」。)
  因為儒家把親喪的時節看得如此重要,故要利用這個時節的心理,使人永久紀念著父母。儒家的喪禮,孝子死了父母,「居於倚廬,寢苫枕塊,哭泣無數,服勤三年,身病體羸,扶而後能起,杖而後能行」。還有種種怪現狀,種種極瑣細的儀文,試讀《禮記》中〈喪大記〉、〈喪服大記〉、〈奔喪〉、〈問喪〉諸篇,便可略知大概,今不詳說。三年之喪,也是儒家所創,並非古禮,其證有三。〈墨子.非儒〉篇說:
  儒者曰:親親有術,尊賢有等。……其禮曰:喪父母三年,……
  此明說三年之喪是儒者之禮,是一證。《論語》十七記宰我說三年之喪太久了,一年已夠了。孔子弟子中尚有人不認此制合禮,可見此非當時通行之俗,是二證。〈孟子.滕文公〉篇記孟子勸滕世子行三年之喪,滕國的父兄百官皆不願意,說道:「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魯為周公之國,尚不曾行過三年之喪,是三證。至於儒家說堯死時三載如喪考妣,商高宗三年不言,和孟子所說「三年之喪,三代共之」,都是儒家托古改制的慣技,不足憑信。〔朔雪寒按:「知之」而「不行」並不是一件事不曾存在的證據。這一點常識,胡適似乎並未搞懂。「莫之行」並非「不知」而恰恰是「知而不行」,剛好證反了胡適的說法!〕
  祭祀乃是補助喪禮的方法。三年之喪雖久,究竟有完了的時候。於是又創為以時祭祀之法,使人時時紀念著父母祖宗。祭祀的精義,〈祭義〉說得最妙:
  齋之日:思其居處,思其笑語,思其志意,思其所樂,思其所嗜。齋三日,乃見其所為齋者。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見乎其位,周還出戶,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出戶而聽,愾然必有聞乎其嘆息之聲。(〈祭義〉)
  這一段文字,寫祭祀的心理,可謂妙絕。近來有人說儒教不是宗教,我且請他細讀〈祭義〉篇。
  但我不說儒家是不深信鬼神的嗎?何以又如此深信祭祀呢?原來儒家雖不深信鬼神,卻情願自己造出鬼神來崇拜。例如孔子明說:「未知生,焉知死」,他卻又說:「祭如在,祭神如神在。」一個「如」字,寫盡宗教的心理學。上文所引〈祭義〉一段,寫那祭神的人,齋了三日,每日凝神思念所祭的人,後來自然會「見其所為齋者」。後文寫祭之日一段,真是見神見鬼,其實只是〈中庸〉所說「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依舊是一個「如」字。
  有人問,儒家為什麼情願自己造出神來崇拜呢?我想這裡面定有一層苦心。曾子說:
  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論語》一)
  孔子說:
  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論語》八)
  一切喪葬祭祀的禮節,千頭萬緒,只是「慎終追遠」四個字,只是要「民德歸厚」,只是要「民興於仁」。
〈中國哲學史大綱.孔門弟子.禮〉:
  我講孔門弟子的學說,單提出「孝」和「禮」兩個觀念。孝字很容易講,禮字卻極難講。今試問人「什麼叫做禮?」幾乎沒有一人能下一個完全滿意的界說。有許多西洋的「中國學家」也都承認中文的禮字在西洋文字竟沒有相當的譯名。我現在且先從字義下手。〈說文〉:「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從示從豊,豊亦聲。」又:「豊,行禮之器也,從豆,象形。」按禮字從示從豊,最初本義完全是宗教的儀節,正譯當為「宗教」。〈說文〉所謂「所以事神致福」,即是此意。〈虞書〉:「有能典朕三禮」,馬注:「天神地祇人鬼之禮也。」這是禮的本義。後來禮字範圍漸大,有「五禮」(吉、凶、軍、賓、嘉。)、「六禮」(冠、昏、喪、祭、鄉、相見。)、「九禮」(冠、昏、朝、聘、喪、祭、賓主、鄉飲酒、軍旅。)的名目。這都是處世接人、慎終追遠的儀文,範圍已廣,不限於宗教一部分,竟包括一切社會習慣風俗所承認的行為的規矩。如今所傳〈儀禮〉十七篇及《禮記》中專記禮文儀節的一部分,都是這一類。禮字的廣義,還不止於此。〈禮運〉篇說:
  禮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別嫌、明微、儐鬼神、考制度、別仁義,所以治政安君也。
  〈坊記〉篇說:
  禮者,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以為民坊者也。
  這種「禮」的範圍更大了。禮是「君之大柄」,「所以治政安君」,「所以為民坊」,這都含有政治法律的性質。大概古代社會把習慣風俗看作有神聖不可侵犯的尊嚴,故「禮」字廣義頗含有法律的性質。儒家的「禮」和後來法家的「法」同是社會國家的一種裁制力,其中卻有一些分別。第一,禮偏重積極的規矩,法篇重消極的禁制;禮教人應該做什麼,應該不做什麼;法教人什麼事是不許做的,做了是要受罰的。第二,違法的有刑罰的處分,違禮的至多不過受「君子」的譏評,社會的笑罵,卻不受刑罰的處分。第三,禮與法施行的區域不同。《禮記》說:「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禮是為上級社會設的,法是為下等社會設的。禮與法雖有這三種區別,但根本上同為個人社會一切行為的裁制力。因此我們可說禮是人民的一種「坊」(亦作防。)。〈大戴禮記.禮察〉篇說(〈小戴禮記.經解〉篇與此幾全同。):
  孔子曰(凡大小戴記所稱「孔子曰」「子曰」都不大可靠。)〔朔雪寒:胡適這種疑古派的論調充斥全書,卻又總是不提證據。但試問這樣的沒有根據的「認定」,其意義何在?方便寫文章、掰思想線索嗎?還是妄圖憑藉自己的學術地位與影響力影響視聽!〕:君子之道譬猶防與?夫禮之塞,亂之所從生也;猶防之塞,水之所從來也。……故昏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僻之罪多矣。鄉飲酒之禮廢,則長幼之序失,而爭鬥之獄繁矣。聘射之禮廢,則諸侯之行惡,而盈溢之敗起矣。喪祭之禮廢,則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之禮眾矣。凡人之知,能見已然,不能見將然。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是故法之用易見,而禮之所為生難知也。……禮云,禮云,貴絕惡於未萌,而起敬於微眇,使民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也。〔朔雪寒按:試比較老子的相關說法〈文子.下德〉:「老子曰:治身,太上養神,其次養形。神清意平,百節皆寧,養生之本也;肥肌膚,充腹腸,供嗜欲,養生之末也。治國,太上養化,其次正法。民交讓爭處卑,財利爭受少,事力爭就勞;日化上而遷善,不知其所以然,治之本也。利賞而勸善,畏刑而不敢為非,法令正於上,百姓服於下,治之末也。上世養本,而下世事末。」〕
  這一段說禮字最好。禮只教人依禮而行,養成道德的習慣,使人不知不覺的「徙善遠罪」。故禮只是防惡於未然的裁制力。譬如人天天講究運動衛生,使疾病不生,是防病於未然的方法。等到病已上身,再對症吃藥,便是醫病於已然之後了。禮是衛生書,法是醫藥書。儒家深信這個意思,故把一切合於道理,可以做行為標準,可以養成道德習慣,可以增進社會治安的規矩,都稱為禮。這是最廣義的「禮」,不但不限於宗教一部分,並且不限於習慣風俗。〔朔雪寒按:胡適首先截掉了「水之所從來也。」的後一句「故以舊防為無用而壞之者,必有水敗;以舊禮為無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亂患。」其中有「舊防、舊禮」之說,明白告知禮是舊的不是新的。且孔子這種想法其實仍源自老子,見〈文子.上義〉:「老子曰:凡為道者,塞邪道,防未然;不貴其自是也,貴其不得為非也。」、〈文子.上禮〉:「老子曰:……禮者,非能使人不欲也,而能止之;樂者,非能使人勿樂也,而能防之。夫使天下畏刑而不敢盜竊,豈若使無有盜心哉!」〕〈樂記〉說:
  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
  〈禮運〉說:
  禮也者,義之實也。協諸義而協,則禮雖先王未之有,可以義起也。
  這是把禮和理和義看作一事,凡合於道理之正,事理之宜的,都可建立為禮的一部分。這是「禮」字進化的最後一級。「禮」的觀念凡經過三個時期:第一,最初的本義是宗教的儀節。第二,禮是一切習慣風俗所承認的規矩。第三,禮是合於義理可以做行為模範的規矩,可以隨時改良變換,不限於舊俗古禮。
  以上說禮字的意義。以下說禮的作用,也分三層說:
  第一,禮是規定倫理名分的:上篇說過孔門的人生哲學是倫理的人生哲學,他的根本觀念只是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這種種倫常關係的名分區別,都規定在「禮」裡面。禮的第一個作用,只是家庭社會國家的組織法(組織法舊譯憲法。)。〈坊記〉說:
  夫禮者,所以章疑別微,以為民坊者也。故貴賤有等,衣服有別,朝廷有位,則民有所讓。
  〈哀公問〉說:
  民之所由生,禮為大。非禮無以節事天地之神也。非禮無以辨君臣上下長幼之位也。非禮無以別男女父子兄弟之親,昏姻疏數之交也。
  這是禮的重要作用。朝聘的拜跪上下,鄉飲酒和士相見的揖讓進退,喪服制度的等差,祭禮的昭穆祧遷,都只是要分辨家庭社會一切倫理的等差次第。
  第二,禮是節制人情的:〈禮運〉說此意最好:
  聖人耐(通能字。)以天下為一家,以中國為一人者,非意之也。必知其情,辟於其義(辟,曉喻也。),明於其利,達於其患,然後能為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講信修睦,謂之人利。爭奪相殺,謂之人患。故聖人之所以治人七情,修十義,講信修睦,尚慈讓,去爭奪,捨禮何以治之?
  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貧苦,人之大惡存焉。故欲惡者,心之大端也。人藏其心,不可測度也。美惡皆在其心,不見其色也。欲一以窮之,捨禮何以哉?
  人的情欲本是可善可惡的,但情欲須要有個節制;若沒有節制,便要生出許多流弊。七情之中,欲惡更為重要,欲惡無節,一切爭奪相殺都起於此。儒家向來不主張無欲(宋儒始有去人欲之說。),但主「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以為民坊」。子游說:
  有直道而徑行者,戎狄之道也。禮道則不然。人喜則斯陶,陶斯詠,詠斯猶(鄭注,猶當為搖,聲之誤也。),猶斯舞(今本此下有「舞斯慍」三字,今依陸德明《釋文》刪去。)。慍斯戚,戚斯嘆,嘆斯辟(鄭注,辟,拊心也。),辟斯踴矣。品節斯,斯之謂禮(〈檀弓〉)。
  〈樂記〉也說:
  夫豢豕為酒,非以為禍也,而獄訟益繁,則酒之流生禍也。是故先生因為酒禮:一獻之禮,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
  這兩節說「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說得最透切。〈檀弓〉又說:
  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孔子曰:「哀則哀矣,而難為繼也。夫禮為可傳也,為可繼也,故哭踴有節。」
  這話雖然不錯,但儒家把這種思想推於極端,把許多性情上的事都要依刻板的禮節去做。〈檀弓〉有一條絕好的例:
  曾子襲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曾子指子游而示人曰:「夫夫也,為習於禮者。如之何其裼裘而吊也。」主人既小斂,袒,括發,子游趨而出,襲裘帶絰而入。曾子曰:「我過矣!我過矣!夫夫是也。」
  這兩個「習於禮」的聖門弟子,爭論這一點小節,好像是什麼極大關係的事,聖門書上居然記下來,以為美談!怪不得那「堂堂乎」的子張要說「祭思敬,喪思哀,其可已矣!」(子路是子張一流人,故也說:「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朔雪寒按:胡適讀書不精啊!這哪是什麼子路的話呢?根據〈孝經.廣要道〉:「子曰: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悌。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則子悅;敬其兄,則弟悅;敬其君,則臣悅;敬一人,而千萬人悅。所敬者寡,而悅者眾,此之謂要道也。」、〈禮記.檀弓上〉:「子路曰:『吾聞諸夫子: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孔子家語.曲禮子貢問〉:「子游問喪之具,孔子曰:『稱家之有亡焉。』子游曰:『有亡惡乎齊?』孔子曰:『有也,則無過禮;苟亡矣,則歛手足形。還葬,懸棺而封。人豈有非之者哉?故夫喪亡,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那麼這句話是孔子說的,子路聽過、子游也聽過!哪是什麼子路說的呢?胡適因為把《孝經》、《孔子家語》全當成了偽書,於是整本所謂哲學史絕大多數都是「無稽之談」、「荒謬可笑」的論述!孔子此思想其影響所及,〈鹽鐵論.孝養〉:「丞相史曰:『八十曰耋,七十曰耄。耄,食非肉不飽,衣非帛不暖。故孝子曰甘毳以養口,輕暖以養體。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無端絻,雖公西赤不能以為容。無肴膳,雖閔、曾不能以卒養。禮無虛加,故必有其實然後為之文。與其禮有餘而養不足,寧養有餘而禮不足。夫洗爵以盛水,升降而進糲,禮雖備,然非其貴者也。』」〕
  第三,禮是涵養性情,養成道德習慣的:以上所說兩種作用——規定倫理名分,節制情欲——只是要造成一種禮義的空氣,使人生日用,從孩童到老大,無一事不受禮義的裁制,使人「絕惡於未萌,而起敬於微眇,使民日徒善遠罪而不自知」。這便是養成的道德習慣。平常的人,非有特別意外的原因,不至於殺人放火,奸淫偷盜,都只為社會中已有了這種平常道德的空氣,所以不知不覺的也會不犯這種罪惡。這便是道德習慣的好處。儒家知道要增進人類道德的習慣,必須先造成一種更濃厚的禮義空氣,故他們極推重禮樂的節文。〈檀弓〉中有個周丰說道:
  墟墓之間,未施哀於民而民哀。社稷宗廟之中,未施敬於民而民敬。
  墟墓之間,有哀的空氣;宗廟之中,有敬的空氣。儒家重禮樂,本是極合於宗教心理學與教育心理學的。只可惜儒家把這一種觀念也推行到極端,故後來竟至注意服飾拜跪,種種小節,便把禮的真義反失掉了。《孔子家語》說:
  哀公問曰:「紳委章甫有益於仁乎?」
  孔子作色而對曰:「君胡然焉!衰麻苴杖者,志不存乎樂,非耳弗聞,服使然也。黼黻袞冕者,容不襲慢,非性矜莊,服使然也。介胄執戈者,無退懦之氣,非體純猛,服使然也。」
  這話未嘗無理,但他可不知道後世那些披麻帶孝,拿著哭喪杖的人何嘗一定有哀痛之心?〔朔雪寒按:這不正是胡適說的孔子所不重視的「效果論」嗎?且〈禮記.表記〉:「子曰:仁之難成久矣,惟君子能之。是故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不以人之所不能者愧人。是故聖人之制行也,不制以己,使民有所勸勉愧恥,以行其言。禮以節之,信以結之,容貌以文之,衣服以移之,朋友以極之,欲民之有壹也。《小雅》曰:『不愧于人,不畏於天。』是故,君子服其服,則文以君子之容;有其容,則文以君子之辭;遂其辭,則實以君子之德。是故,君子恥服其服而無其容,恥有其容而無其辭,恥有其辭而無其德,恥有其德而無其行。是故,君子衰絰則有哀色;端冕則有敬色;甲胄則有不可辱之色。《詩》云:『惟鵜在梁,不濡其翼;彼記之子,不稱其服。』」試問究竟是誰不知道?這豈不正是書沒看熟的弊端嗎!〕他又哪裡知道如今那些聽著槍聲就跑的將軍兵大爺何嘗不穿著軍衣帶著文虎章?〔朔雪寒按:這明明就是兩回事!即便以統計概率來立論,有何不可呢?有何自相矛盾之處呢?胡適因為把《孔子家語》當成了偽書,因此處處充滿了成見與偏見,以致於無法客觀的看待事情了!〕還是《論語》裡面的孔子說得好:
  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
  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
  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朔雪寒按:以上的引文的邏輯,不正是〈孔子家語.曲禮子貢問〉孔子告訴子游、〈禮記.檀弓上〉子路複述孔子的教誨的邏輯嗎?胡適因為書沒讀熟,把孔子的當成了子路的,又把《孔子家語》當成了偽書,因此更不讀熟。於是鬧出了這等笑話!〕
結論
  以上說孔門弟子的學說完了。我這一章所用的材料,頗不用我平日的嚴格主義,故於大小戴《禮記》及《孝經》裡採取最多(所用《孔子家語》一段,不過借作陪襯,並非信此書有史料價值。)。這也有兩種不得已的理由:第一,孔門弟子的著作已蕩然無存,故不得不從《戴記》及《孝經》等書裡面採取一些勉強可用的材料。第二,這幾種書雖然不很可靠,但裡面所記的材料,大概可以代表「孔門正傳」一派學說的大旨。這是我對於本章材料問題的聲明。
  總觀我們現在所有的材料,不能不有一種感慨。孔子那樣的精神魄力,富於歷史的觀念,又富於文學美術的觀念,刪《詩》、《書》,訂《禮》、《樂》,真是一個氣象闊大的人物。不料他的及門弟子那麼多人裡面,竟不曾有什麼人真正能發揮光大他的哲學,極其所成就,不過在一個「孝」字、一個「禮」字上,做了一些補綻的工夫。這也可算得孔子的大不幸了。孔子死後兩三代裡竟不曾出一個出類拔萃的人物,直到孟軻、荀卿,儒家方才有兩派有價值的新哲學出現。〔朔雪寒按:曾子、子思的書籍中道失傳,胡適又把相關書籍都當成了偽書,因此有這番謬論出現。〕這是後話,另有專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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